系统产权理论

2013-03-13 06:10昝廷全
关键词:广义层级产权

昝廷全

(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系统经济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024)

1 产权的本质与经典产权架构

产权是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产权制度是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交换,交换的前提就是产权明晰。因此,产权制度不仅影响经济效率,还是市场制度和许多其他制度安排的基础。迄今为止,至少有7人因为制度经济学研究、特别是产权理论的研究而荣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中的代表人物有科斯(Coase)、诺斯(North)、德姆塞茨等。

在众多关于产权的定义中,我们认为,佩杰威齐和菲吕博顿的观点更具有一般性和哲理韵味,也与本文的研究更为贴近。他们认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存在及关于它们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斯韦托扎尔.佩杰威齐,1991)[1]。也就是说,“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产权的表象,“由物存在及关于它们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才是产权的本质。在经济实践中,正是首先明确的“人与物之间的产权关系”,进而决定着“由物存在及关于它们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这里,“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的集合决定着产权的内涵。比如说,现在关于产权研究已经达成的一个共识是:产权关系是一组权利束。从更本质的意义上讲,“由物存在及关于它们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完全是根据需要人为规定的,因此,无法从任何理论逻辑地推出,其应当随着经济系统的演化而不断升级。我们认为,由“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决定“由物存在及关于它们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这种“产权架构”才是产权理论的精华。为了与本文后面将要引进的“系统产权框架”相区别,我们将这里的产权架构称作“经典产权框架”。

2 系统产权架构

作了上述理论铺垫之后,我们就可以非常方便地介绍系统产权的概念。系统产权首先从唯象层次上描述人与物之间的产权关系,至于由此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的内涵稍后逐步展开。

昝廷全(2002)提出,从本质上讲,所谓产权是指产权主体与广义资源之间的一种关系,由此确定了在资源利用时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设G为所有的产权主体所构成的集合,R表示广义资源集合,f表示产权关系,则f可以表示为

由此不难看出,产权由资源位转化而来,是资源位的子集。

“资源位”是系统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它的提出反映了系统时代的特征。资源位的概念与昝廷全等(1988)提出的自然资源的竞分三故原理密切相关。昝廷全等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划分为三大范畴或三大故:资源、竞分者和竞分规范。这里的资源是指广义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科技资源、时间与空间资源等。资源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我们把广义资源对应的主体称为竞分元。根据竞分元这一定义,在不同的情况下,它可以是指参与广义资源竞争分享或配置的个人、家庭、企业、产业、地区、国家甚至整个人类,也可以是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等自然界的对象。昝廷全(1991)把竞争元划分为经济元、社会元和生态元。竞分规范是指竞分元在广义资源配置过程中所应遵从的原则,其包括经济规范、社会规范和生态规范。

昝廷全(1990)首次提出“竞分元资源位”的概念。由于竞分元可以划分为经济元、社会元和生态元,因此竞分元资源位可以具体化为经济系统的资源位、社会系统的资源位和生态系统的资源位。昝廷全给出了经济系统资源位的一般性定义:在广义资源空间中,能够被某经济系统实际和潜在占据、利用或适应的部分、成为该经济系统的资源位。设G={gi︱i=1,2,…,m}为不同经济系统组成的集合,R=∏Ri为广义资源空间,即由广义资源因子所撑起的高维空间,经济关系f⊂G×R,则对经济系统gi∈G来讲,fogi即为经济系统gi的资源位数学模型。

从数学形式上讲,产权的数学模型与上述资源位的数学模型完全一致,只要把上述的经济关系f⊂G×R“限定”为产权关系即可。为了以后应用的方便,我们把产权的数学模型陈述如下:

定义1(系统产权的一般定义):设G={gi︱i=1,2,…,m}为不同产权主体(经济系统)组成的集合,R=∏gi为广义资源空间,即由广义资源因子所撑起的高维空间,产权关系f⊂G×R,则对产权主体gi∈G来讲,fogi即为产权主体gi的产权数学模型。

根据上面所定义的产权概念,自然蕴含了产权的层级结构,稍后我们将较为详细地论述。这里仅仅指出,产权主体不仅可以是个人,任何层次的经济系统都可以成为产权主体。由于产权主体本身可以是一个系统,自然可以有结构,这样又自然诱导出产权主体的内分层问题。

定义2(产权的系统框架/5-栏模型):产权的系统框架包括产权主体、产权客体(广义资源)、产权主体与产权客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指观测与控制关系,简称观控关系)、产权主体与产权客体之间关系的中介系统、经济系统环境参数等五大范畴,由此决定着人们之间的行为关系,简称为系统产权的5-栏模型。这里,人们之间的行为关系是产权概念的本质。

在产权系统架构/5-栏模型中,产权主体不仅是指个人,它可以是任何具有广义认知能力(昝廷全,1997)的任何经济实体。按照组织水平的不同,典型的产权主体包括:个人、家庭、企业、产业、区域(城市)、国家、人类等。针对于这些不同的产权主体,经济学发展了不同的专门经济学分支,昝廷全(1996)在“系统经济学研究:经济系统的基本特征”一文[2]中曾经详细探讨了经济系统的层次性及其学科对应关系。经济系统的层级结构自然蕴含了产权的层级结构。

产权系统架构/5-栏模型中的第二个范畴是产权客体(广义资源)。因此,与产权主体相对应的产权客体(广义资源)的性质和特征对于产权的安排和界定具有重要的影响。关于这一点,在以往的产权研究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对待,由此造成了产权研究的不少模糊和混乱。

在系统经济学研究中,我们提出了广义资源的概念,并将其典型地划分为硬资源和软资源两个部分,并将广义资源视作一个广义资源系统,即

广义资源系统=({硬资源,软资源},{软资源、硬资源及其之间的关系},环境参数)

不论从资源自身、还是从资源的利用来讲,硬资源和软资源都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这种区别对于产权研究是至关重要的。特别的,资源的可分性是整个经典产权界定和产权安排的基础。近年来出现的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就是为了解决资产的可分性问题。资源的使用特点,决定着产权安排的可行性(成本效益分析)。正是在资源的可分性和使用特点两个方面,硬资源和软资源之间存在巨大差别。

昝廷全(2005)在“资源位定律及其应用”一文[5]指出,硬资源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它存在的边界是确定的,而且往往是静态的;第二,硬资源的利用具有排他性。根据硬资源的第一个性质,不同硬资源的边界是两两不相交的,即满足所谓的可列可加性。从数学上讲,满足可列可加性是进行定量描述的基础。这可能是传统产权理论、甚至整个经济学研究偏爱硬资源的原因,至少是部分原因。这里,我们把系统产权理论之前的所有产权研究统称为传统产权理论或传统产权研究。通过对传统产权研究的简单回顾和梳理不难发现,传统产权理论主要面对的确实是硬资源。但是,从经济现实来讲,软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软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已达70%以上,于是,探讨与软资源相关的产权问题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更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

昝廷全(2005)同时指出,和硬资源相比,软资源也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软资源的边界往往不易确定,而且通常都是动态的;其次,软资源的利用不具有排他性,有时甚至具有利他性,即软资源的价值随着使用者的增加而增加,一个代表性的例子就是网络的价值与用户的平方成正比。软资源又可以细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软资源的存在和作用必须和某一具体的或固定的硬资源相复合,这种软资源就相当于拓扑空间中闭集的邻域;第二种软资源就是所谓的“系统资源”。

从资源整合和利用的角度来讲,自然存在三种典型情况:1.硬资源和硬资源的整合需要软资源作中介;2.硬资源和软资源整合,包括硬资源和第一种软资源整合以及硬资源和第二种软资源(系统资源)整合两种情况;3.软资源和软资源整合。

因此,在产权系统架构中,既要充分考虑产权主体(广义资源)本身的特点(属于硬资源,还是软资源),还要充分考虑软、硬资源利用的特性以及资源整合的不同机理。所有这些,都对产权界定和产权安排产生重要影响。产权主体(广义资源)的可分性(可加可列性)直接影响产权的界定和定量描述;产权主体(广义资源)的利用和整合特点直接决定着产权安排的可行性(成本效益分析)。

系统产权架构/5-栏模型中的第三个范畴就是产权主体与产权客体(广义资源)之间的观测与控制关系,简称观控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产权主体本身具有内分层和外分层结构,产权客体(广义资源)又分为软资源和硬资源等,因此,产权主体和产权客体之间的观控关系往往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关系网络。这就自然增加了产权界定和产权安排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系统产权架构/5-栏模型中的第四个范畴是产权主体和产权客体之间关系的中介系统,第五个范畴是经济系统环境参数,在一定情况下,它们都对产权界定和产权安排具有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在软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必须克服传统产权理论对硬资源的偏爱,加强针对软资源,特别是软资源中的系统资源的产权理论研究。产权系统架构为开展这种研究提供了深入探讨的平台和基本思路。

3 产权的层级结构

昝廷全(2001)根据经济系统的层次性和资源位理论提出了资源位的层级结构。根据产权和资源位之间的对应关系及资源位的层级结构可以自然地诱导出产权的层级结构:个人产权、家庭产权、企业产权、区域产权、国家产权和全球产权(人类产权)等。为了简明起见,可以将产权的层级结构表示成图1的形式。

图1 产权的层级结构示意图

产权层级结构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产权是多层次的,在现实中客观存在着不同层次的产权,典型的产权形式包括上述6种类型。菲吕博腾和配杰威齐(1991)使用了国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的概念,并分别将国有产权与国有制对应,将私有产权与私有制对应,他们所使用的私有产权主要对应于产权层次结构中的个人产权和家庭产权。

我国学术界关于产权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个人产权和国家产权,而对不同层次产权的独立特征和产权的系统架构得很少,几乎是空白。这就局限了我国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视野。但是,关于家庭产权的讨论是个例外。在家庭产权的层次上,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并没有从产权层级结构和系统产权架构/5-栏模型的高度去认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产权层级结构为背景、从产权5-栏模型的高度可以展开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加广泛和深刻的讨论。在企业产权的层次上,围绕国有企业的改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企分开问题上,达成了要把企业变成经济运行中的独立实体和竞争主体的共识。但对不同企业的资源位和产权差异的研究没有充分展开。近来关于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作用与产权安排研究正在逼近企业产权的全貌。

产权层级结构的第二层含义是,各个不同层次的产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序关系”。到目前为止,关于不同产权之间的“序关系”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但是,我们认为,关于不同产权之间的“序关系”研究对于全面和深刻地理解产权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关于不同产权之间的“序关系”研究的一个初步成果就是本文第三节所要阐述的最低层次原理。

根据产权层级结构的思想,可以澄清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界关于产权问题的模糊认识。魏杰(2000)认为,我国传统产权制度的最主要特征是产权不清晰,结果是经济既丧失活力,又缺乏约束力,宏观微观效应都很差。实际上,在我国传统的产权制度中,产权是非常清晰的,国有资产归国家所有,这不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都没有任何模糊和不清晰的地方。至于经济运行的效率低下和没有活力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产权方面来讲,不是产权不清晰,而是清晰得不合理,一是产权安排的层次不合理,二是企业产权不具有完备性,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具体一点来讲就是,把本来应该清晰到个人的产权没有清晰到个人,或者说,把本来不该安排给国家的产权安排给了国家,我们将其称之为“过度国有化”。同时,还要避免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出现另外一种倾向,即把不该安排给个人的产权安排给个人,我们将其称之为“过度私有化”。“过度私有化”和“过度国有化”对经济发展来讲,同样是有害的,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合理的界线和标准。这个标准和原则就是下节提出的最低层次原理。如果产权安排不合理,产权越明晰越导致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正如科斯指出的,明确的财产私有权之间并不是一种无摩擦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也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我们可以将科斯的这一观点扩展为如下这样一个命题:

命题1:资源配置效率是产权安排与产权完备性的函数,其核心是产权层级结构的合理性。

我国政府实行的“减政放权”,让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措施都是尊重企业产权,让其逐渐满足产权完备性的重要举措,这是不同于产权层级结构的范畴,不能将二者混淆。否则,将会导致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措施的混乱。

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我们得到如下更为一般的命题。

命题2:资源配置效率是社会选择集和经济主体价值偏好的函数。

德姆塞茨(1991)所给出的北美印第安人土地财产权变迁案例,所揭示的正是随着皮毛贸易的发生,印第安人的社会选择集和其价值偏好发生了变化。进而从客观上产生了改变资源配置方式和土地产权安排的内在需求,由此导致了土地私有权的建立。但是,这决不意味着“除私有产权以外的其他产权都降低了资源的使用与市场所反映的价值的一致性”(阿尔钦,1991),这显然是不符合推理逻辑的。

明确了产权的层级结构和不同层次产权的客观存在,自然就可以推导出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向,就是使其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独立的产权主体。这样一来,自然就可以明确国家和企业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界线。这也是全面理解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所在。这里的“产权明晰”更多的应当是指“产权合理明晰”和“产权完备”,以前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是不明晰,而是明晰得不合理(层次安排不合理)和产权不完备。

4 产权之间的关系

在产权客体为硬资源的情况下,统率相同层次和不同层次产权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所谓的归一化条件,即:

不同的产权主体不可以同时完全拥有同一产权对象的产权;不同产权主体同时拥有同一产权对象的产权比例满足归一化条件,即各不同产权主体同时拥有同一产权对象的产权比例之和为1。

在产权客体为软资源的情况下,上述归一化条件一般不会满足。

根据经济系统的层次性特征、产权与资源位的对应关系,我们不难得出经济系统、资源位与产权的层级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如图2所示。

从图2不难看出,产权之间的关系包括相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和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

图2 经济系统、资源位与产权的层级结构及其对应关系示意图

4.1 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

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源自于经济系统的层次性和资源位的层级结构(昝廷全,1995)。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序关系”和数量关系。根据资源位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产权的定义,我们规定,某一层次的产权等于该层次产权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直接拥有的产权,加上该产权主体所辖所有子系统和经济单元所拥有的产权之和。

设 g个人、g家庭、g企业、g区域、g国家、g全球分别表示个人产权、家庭产权、企业产权、区域产权、国家产权和全球产权,O个人、O家庭、O企业、O区域、O国家、O全球分别为产权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直接拥有的产权,则有:

公式(1)-(6)表明了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数量关系,同时公式(1)也表明了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基本“序关系”。当然,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序关系”主要是指不同层次产权安排的优先权和逻辑顺序。

4.2 相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

在产权客体为硬资源的情况下,相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关系,首先满足产权安排的归一化条件。对于同一产权对象来讲,其分布于各种产权主体的比例总和为1;从动态来讲,不论是产权稀释还是产权收缩都应满足归一化条件,即

其次,从数量角度来讲,同一层次不同产权之间的关系为

这里△g个人、△g家庭、△g企业、△g区域、△g国家分别表示不同个人、不同家庭、不同企业、不同区域和不同国家之间的产权差异;△O个人、△O家庭、△O企业、△O区域、△O国家分别表示由于个人、家庭、企业、区域、国家等自身因素所造成的产权差异。

把上述公式和描述资源位之间关系的公式(昝廷全,2001)相比较,不难发现,资源位公式和产权公式是“同构”的,但就组织水平而言刚好是对偶的。这也给产权研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5 最低层次原理

前面已经指出,把“明晰产权”看作是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关键的观点显然是不全面的(实际上,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非常清晰),并且进一步指出了其核心问题是产权安排的层次不合适和产权不完备以及没有充分考虑产权的5-栏因素。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经济实现了一次飞跃,其实质就是因为原先的产权安排不合理,在家庭经济系统的有效需求未被满足的情况下人为地将产权配置给了更高层次的经济系统,结果导致了经济运行的低效率。那么,产权安排究竟有没有一个普遍的经济学原则去遵守呢?回答是肯定的,它就是本节所要阐述的最低层次原理。

根据系统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昝廷全,1995,1997)和不同层次产权之间的“序关系”,我们提出产权安排的如下基本原则:在产权客体为硬资源的条件下,由于个人是构成经济系统的最小基本单元,只有当个人的有效产权需求被满足之后,才能考虑将产权向家庭经济系统层次安排;在家庭经济系统的产权需求被满足之后再向高一层次的企业经济系统安排(在个人和家庭经济系统的产权需求合一的情况下,在个人产权需求被满足之后可考虑直接将产权向企业经济系统安排);在企业经济系统的产权需求被满足之后再将产权向较高层次的区域经济系统和国家经济系统安排,其他层次的产权安排准则,依此类推。我们将这一思想整理成一个命题,称为产权安排的最低层次原理。

命题3:(产权安排的最低层次原理):在产权客体为硬资源的条件下,产权安排应当从层次尽可能低的产权主体(经济系统)开始;当较低层次经济系统的产权需求被满足之后,再将产权安排给高一层次的经济系统。

因此,我们有产权安排的如下基本顺序:

严格的理论分析可以证明,最低层次原理与系统经济学三大基本公理之一的世界最经济原理相吻合(昝廷全,1997)。这刚好证明了系统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自洽”的,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衡量一项产权安排,具有两个基本的指标:一是效率,二是可行。满足可行性要求的产权安排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反过来讲,有效率的产权安排一定是可行的。稍为细心的读者将发现,最低层次原理暗含了这样一个假定:存在这样一些产权,将其安排给不同层次的经济系统(产权主体)在技术上都是可行的,但不同的产权安排一般都会导致不同的效率。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把“集体”层次上的产权安排转到了在较低一级的家庭层次上进行产权安排。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正好反映了不同层次产权安排的效率的差异。最低层次原理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是产权的层级结构,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同层次的经济系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产权主体,即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的产权主体,这些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序关系”。因此,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不是“产权不清”,而是“过度国有化”和没有将企业看作一个独立的产权主体。

6 结论性讨论与开放性问题

本文在传统产权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产权的本质就是所谓的产权架构。分别提出了经典产权架构和系统产权架构/系统产权的5-栏模型。特别指出,根据系统产权的5-栏模型,产权客体(广义资源)的性质与使用特点对产权安排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并没有对产权客体为软资源,特别是为系统资源的情况进行深入讨论,而这方面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应用上无疑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1]斯韦托扎尔·佩杰威齐.产权经济学:一种关于比较体制的理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

[2]昝廷全.系统经济学研究:经济系统的基本特征[J]. 经济学动态,1996,(11).

[3]昝廷全.经济系统的认识和描述:认识相对性原理[J]. 经济学动态,1997,(2).

[4]昝廷全.产权安排的最低层次原理及其应用[J]. 中国工业经济,2001,(10).

[5]昝廷全.资源位定律及其应用[J].中国工业经济,2005,(11).

[6]昝廷全.产业经济系统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7]Zan Ting-quan,Wu Xue-mou.A pansystems clustering approach and hierarchical analysis of complex system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Kybernetes,1993,(5).

猜你喜欢
广义层级产权
科室层级护理质量控制网的实施与探讨
L-拓扑空间广义模糊半紧性
广义仿拓扑群的若干性质研究*
军工企业不同层级知识管理研究实践
基于军事力量层级划分的军力对比评估
职务职级并行后,科员可以努力到哪个层级
从广义心肾不交论治慢性心力衰竭
一类特别的广义积分
共有产权房吹响集结号
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