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新党章为镜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2013-03-17 12:24
观察与思考 2013年9期
关键词:章程人民出版社党章

□ 姚 东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处理党群关系所持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胜利都源于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忠实践行群众路线,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党立党之根基、管党之依据、治党之法宝,是中国共产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党的建设的根本性、纲领性的大法和最高规范。

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与党章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党章蕴含有十分丰富的与“群众”相关的内容,它通过载明的价值理念、制度规范、党员干部标准和奋斗目标,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保障着群众利益的实现,从而显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坚持和对群众路线的贯彻。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石。中国共产党历来具有重视党章的优良传统,一贯把学习、维护和贯彻党章,作为推动群众工作的有力抓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其中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在现阶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就是要以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为指导,联系作风实际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以先锋战士的风貌展现在群众面前,不断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一、党章鲜明地提出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明确了对待群众的根本立场,这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党章是“党组织的形式和准则的总的决议”①《列宁全集》(第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5页。。党章作为党的立党之本、根本大法,集中反映了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我们党在群众观上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②《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并且再一次地强调“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③《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不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④《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页。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在党章中,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表述是:“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⑤《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党章中有关党的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的第三项指出:“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⑥《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党性的本质属性表现是人民性,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共产党人的最本质表现。党章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深刻指出:“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⑦《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

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就是从根本上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近平同志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朝气蓬勃地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⑧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因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指导,不断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广大党员要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执政活动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通过加强对党章的学习与贯彻,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服务群众的坚强信心与决心,始终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

二、党章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深刻阐述,对党的群众纪律进行了严格要求,这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列宁认为:“章程的精神实质就是彻底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⑨《列宁全集》(第十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83页。党章在总纲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⑩《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坚持民主集中制,可以使各项决策体现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造成了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因此只有坚持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才能体现和符合党章规定的要求,才能保证党的各项决策符合群众要求。

党章在第二章规定:“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⑪《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9、19、19、19、20、31页。因此,对党的组织来说,通过民主集中制,可以使领导干部增强民主意识,树立民主作风,充分相信群众,大胆依靠群众,做出正确决策。对广大群众来说,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使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序地、负责任地监督,使党的各项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坚实的群众基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增强群众意识,倾听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3页。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无不以触犯党的群众纪律为特征。如果能够认真地贯彻党章关于群众纪律的规定,就不至于出现腐败和不正之风。当前,要加强党在群众方面的纪律,通过严明的纪律约束党员,使其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党章第一章要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还要求党员,“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②《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25、50、19页。,这些都体现了党章对于党的群众纪律的要求。党员应该是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接受党的群众纪律约束的模范。与此同时,“党本身必须对它的负责人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监督’也不单单是在口头上加以责备,而是要在行动上加以纠正。”③《列宁专题文集 论无产阶级政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7页。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群众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群众纪律的约束。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党的建设也面临新的课题。只有把维护党的群众纪律作为学习党章的重要内容,才能使贯彻群众路线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党章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因此,学习贯彻党章,尤其需要强调遵守和维护党的群众纪律,把遵守和维护党的群众纪律的自觉性、强制性落在实处。

三、党章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干部的条件,明确了党员、干部应具备的素质,这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衡量标准

党员是党的细胞,人民群众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识,大多是从身边党员的实际工作中去感受的。相对于一般党员来说,干部肩负的责任更为重大。干部的为民意识如何、服务群众情况怎样,会对一般党员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整体形象。党章对于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都做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言行的规范和约束,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准则、行为规范和工作指南。一些党员不学习党章,甚至对党章的规定一点也不清楚,更不要说十八大修改的新党章了。实践一再证明,一个党员、一个干部真正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就会成为一个服务群众的模范,成为一面带领群众的旗帜。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提高自身素质和提高党性修养的根本衡量标准。

党章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干部必须遵守的规范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进入新时期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十八大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第一章第三条和第四条里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必须遵守的八项义务,这为党员发挥自身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尤其强调: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对于党的干部,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干部除了遵守一般党员的权利义务外,还要具有比一般党员更高的标准和追求。第三十四条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④《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25、50、19页。

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义务以及干部内容的规定,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衡量的客观标准,是党员、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更好的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章明确指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⑤《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25、50、19页。党章中关于党员必须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学习十八大党章,不仅要熟知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义务和干部内容的各项具体规定,还要领会具体条文中的时代内涵。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党章要求党员干部忠实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以合格党员标准加强自身修养, 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就意味着党员干部要切实牢记党的宗旨,真正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扎实奋斗。因此,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必须强化党员、干部意识,铭记党员、干部标准,树立党员、干部形象,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业绩,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党章承载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奋斗目标,将“群众梦”融入伟大“中国梦”之中,这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有效载体

党章是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充分顺应了历史潮流,反映了时代要求。党章在总纲指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①《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页。,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强调“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理想和梦想。党章将我们的奋斗目标表述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新修改的党章将全党智慧结晶写进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习近平同志在2012年年底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提出了“中国梦”,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②《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强调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 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人民日报》2012年11月30日。他称,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实现。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始终高举人民的旗帜,能够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正像党章指出的那样:“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③《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页。

在当前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努力。不断为群众造福则是党执政为民的根本目的。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④《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讲话—中国梦必须靠人民实现 必须为人民造福》,《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03月18日。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平台与载体,党员干部可以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反映群众诉求,进一步为实现群众“个人梦”提供强大动力。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就是通过全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逐步解决群众的诉求,全面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实现“中国梦”和“群众梦”而努力。党员干部作为实现中国梦的领路人,能否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对实现“中国梦”和“群众梦”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党章关于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为指导,与人民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一切为了群众。全党团结起来,围绕“中国梦”,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推进改革,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民幸福安康而共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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