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地农药监管

2013-03-29 05:40
山东农药信息 2013年1期
关键词:全市农药经营

威海市积极做好元旦春节前批发市场和超市农产品监管工作

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威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积极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节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近日,威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到全市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家家悦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于市场和超市内设立的检测机构及监测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批发市场和超市设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运作正常,在节日前农产品交易数量猛增的情况下,抽检的数量和频率也大大增加,市场内交易的农产品都能按照要求做到批批逢进必抽必检,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坚决按要求退市,检测记录完整、保存良好,做到了及时公示检测结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目前每天农产品交易量在500多吨,每天抽检农产品样本200多个。12月31日,山东家家悦集团超市仅在威海市区蔬菜水果的消费量在200多吨以上,超市内销售的蔬菜水果全部都是从家家悦的农超对接基地采购的,并由配送中心经严格的检测合格后配送的,做到了批批逢进必抽必检,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收购、不准进入超市。

下一步,威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做好对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抽样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凡进入全市两市(批发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必须做到逢进必检,确保安全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保证全市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新泰市实行农药经营监管责任制

近年来,新泰市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药经营市场存在的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不断强化制度、机构与体系建设,加大农药执法力度,加强市场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从2009年开始,坚持创新农药监管模式,率先实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

一是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对所有农药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统计,并登记造册。统计表中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执照号码、法人代表、业务电话、地址、经营范围等详细资料,切实做到掌握全面情况。

二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市农业局植保站负责监管全市农药批发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监管本辖区内的农药零售单位。通过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在全市构建起了市、乡镇、村三级农药经营监管责任网络。保证每个农药经营单位,包括农资综合门市和连锁点,都有2名监管责任人。

三是细化任务,明确目标。通过实行农药经营监管责任制,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做到了:不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并认真记好“两帐”;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实名销售在瓜果菜食用菌上禁用的农药,并做好销售记录。全市农药经营单位100%纳入档案登记,农药经营单位100%得到有效监控。

莱芜市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莱芜市以食品安全为核心,坚持抓宣传、打基础,建体系、强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蔬菜农残专项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9.4%,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荣誉称号。

——加强领导、营造氛围、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营造氛围。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册》和《农药安全使用200问》等书籍,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小册子和标准化种养技术资料20余种,结合科技下乡、农技培训、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企业和农户,解读法律知识,指导质量管理。截至目前,组织各类专题宣传和培训105期次,培训指导农民1.2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推介安全优质农产品,倡导绿色消费,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连续四年通过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层层签定监管责任状的形式来强化责任的落实,建立起了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制定标准、建设基地、优化服务,逐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一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编制涵盖生姜、大蒜、鸡腿葱等24种主导农产品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30余项,使主要农产品生产都实现了“有标可依、按标生产”。其中《生姜生产技术规范》(国标号GB/Z 26584-2011)成为最新国家标准。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市级标准化基地50个、省级标准化基地16个,全市标准化基地达到60万亩,逐步形成中西部平原的“三辣”主产区,北部山区的花椒、核桃等干杂果主产区,东部山区的中药材主产区,南部山区的黄金蜜桃主产区等一批规模大、质量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占优势农产品总面积的80%以上,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开发和认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达到104个,形成了万兴公司的“姜老大”牌生姜、“蒜农”牌大蒜,东兴源公司的“姜莱”牌生姜、“头道菜”牌生姜以及紫光科技的“白花丹参”、明利合作社的“鲁莱明利”芹菜、盛德泰“水果罐头”、顺香斋的“南肠”等一批农产品品牌。四是优化技术服务。在全市20个街道、镇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完善了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每个村都设立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结合百名农技人员联企业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开展,实行“零距离”农技服务和质量监督,帮助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实施,落实生产档案记录,规范农产品质量控制过程管理。

——严把源头、强化监测、严格执法,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坚持从源头治理入手,重点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主要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按照省委1号文件要求,制定推行了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监管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全市66家农药批发单位的747个产品完成备案,要求建立购销台账,对台帐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开展“回头看”,落实整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保证投入品安全。二是实施质量安全检测监控。整合市局原有技术装备和莱城区质检站项目资源,成立莱芜市农业监测中心和莱城区农产品检测站,实行两块牌子、市区两级共用,在各镇(街道)建立速测室,指导帮助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检测室,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分工明确、贯通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在配合好上级监测的同时,组织好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定量检测蔬菜样品150个,定性检测蔬菜样品456个,监测合格率99.4%。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成立专门的市级农业执法支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监督,努力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户)1270个次,处理农资街头游商15个,抽检肥料样品12个,农药样品11个,种子样品15个,查处违法案件77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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