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学教育、构建法律文化

2013-04-01 10:39孙国华
朝阳法律评论 2013年1期
关键词:民主主义法学依法治国

孙国华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学教育、构建法律文化

孙国华*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等等一系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学习十八大文件,纪念朝阳大学诞辰一百周年,我以为我们应更加重视弘扬法治精神、改善法学教育、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高度的法律文化

法治和文化紧密联系。文化一般可理解为人类在科学、教育、艺术和社会其他精神领域获得成就的总和。法律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的一个特殊部分,是一个涵盖法律领域的多种现象和因素的、多方面的范畴。我认为高度的法律文化就是实行法治、依法治国的法律文化,即法治文化,这是文明时代,主要是近现代的人们对法和法律的一种有素养的态度,是认识到了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的法律文化。表现为人人学法、懂法,自觉守法、护法,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信仰甚至习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而且能进行法治思维,会运用法治方式来处理各种矛盾。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高度发达的法律文化、法治文化,必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法治文化的支持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法治文化?可否作这样表述:这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化为核心,吸收、借鉴本国传统的、西方的、前苏联和俄罗斯等的法律文化中的合理成分融合而成的,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文化;是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的法律文化;是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法律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需要考虑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的实际,也需要考虑我国的思想文化、精神领域的实际。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以为主要有四种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有影响、起作用。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渐形成的法律文化;一种是在建国初期全面学习、借鉴前苏联、东欧等国家形成的法律文化;一种是清末民初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的先进人士学习西方法律文化,并在实践中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融合而形成的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一种是改革开放以来获得广泛传播的西方现代、后现代法律文化。多年来我们不太重视法律文化的学习、研究。如果说有一些研究的话,也是对前两种法律文化比较重视,而后两种法律文化往往受到排斥。改革开放以来重视了西方法律文化,但往往又有生吞活剥、甚至简单照搬,而清末民初中国先进分子通过学习德国、日本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形成的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至今似乎仍不被重视,仍处于被蔑视甚至全盘抛弃的境地,这很不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对旧的、过时的法律文化,不可照抄、照搬,但也不可简单抛弃,必须分析,有扬、有弃。

三、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以清末民初先进人士为代表的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

关于这个问题,是否可考虑以下几点:

1.承认清末民初中国一些先进人士,也有忧国忧民、振兴中华、变法图强的良好愿望,不少人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

2.理想与现实矛盾,旧民主主义的道路走不通,也没有走通,但为后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积累了经验、教训,提供了可供参考、借鉴的法律文化。

3.中国共产党吸取旧民主主义的基本经验、教训,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经过艰苦的斗争,开辟了通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途径,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人类解放的道路。

4.不断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改进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并提高法学教育的水平,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克服重政治、轻法律,重意志、轻文化的倾向。重政治对,轻法律不对,轻法律,不是真正的重政治;文化包括意识、意志,但比意识、意志范围大得多,还包括许多难以察觉的因素,如心理、习性、情绪、态度,等等。

四、几点建议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重视法律文化、法治文化的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法治文化。因此,法学教育应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大力强化专门法律问题的教学与研究,加强对人类积累的一切合理、有益的法律文化的教学与研究。

2.为此必须重视并加强对世界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中国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的分析、批判,以便吸纳人类一切政治文明、法律文化的合理因素,在此基础上,自觉地努力构建以新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化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话语体系。

3.治国理政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倡法治思维,特别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是法律文化高度发达的表现。

4.在法学教育领域,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首先是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法律文化水平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水平的提高。

5.贯彻“双百”方针,推动正常的、健康的学术争论;鼓励、培养追求真理,相互切磋,朴实、踏实的学风。

6.改进选拔和培养人才的制度和机制,努力为年轻、优秀、杰出法学家、法律家的培养创造条件。

(初审编辑 陈国飞)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Deepening Legal Education,and Constructing Legal Culture

Sun Guohua

*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朝阳校友会会长。“百年会议”部分的发言和论文均出自2012年11月28日“朝阳百年:近代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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