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形成与发展述评

2013-04-12 05:44蔡小菊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主客体教育学受教育者

蔡小菊

(西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715)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是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系统中的基本构成要素,二者的关系是该活动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一个由初步形成到不断发展的过程。对这一理论研究过程的回顾和梳理,能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脉络,从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不断完善与发展。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形成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形成阶段是1987年至1999年,依据是:1987年由金鉴康主编,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第一次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并对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

1.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形成阶段的背景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形成阶段从1987年开始,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的。1987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必须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研究就成为社会发展的要求。从有关文件中可以看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强调两方面内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问题;二是思想政治教育者的队伍建设问题。这表明,主客体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研究问题。

2.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形成阶段的代表作

20世纪80年代理论界的“主体热”特别是教育界的“主体”论证影响到新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部分思想政治学专著对主客体开始有所论述。

金鉴康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1987年),是笔者检索到的最早出版的有关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专著,是第一本分章论述主客体的学术著作,对主客体内容论述得较为详细,为后来主客体的系统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该书的研究特点与理论价值在于:该书用类型划分的外延方法解释主体和客体;有层次地论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进行一般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创新观点。从外延上看,该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教育者,客体是受教育者。[1]

王礼湛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1989年)第一次揭示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和组织者,同时也是一定社会意识、思想观念和道德准则的体现者”,“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影响、控制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形成”。[2]该书虽然并没有明确论述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什么,但是把“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体”这个论断提出来,也把教育主体“主导”的地位作用概括出来,具有进步性。

邹学荣的论文《略论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3](1994年)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决定因素。作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是相互作用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决定的因素,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起着决定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客体具有大的能动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作者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地位,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这个主体性是否就是“决定性”,还需商榷。

石宗仁的论文《也谈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与邹学荣同志讨论》(1994年)认为教育主体才是这个活动起决定作用的一方,主体决定着思想政治工作的性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向、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客体的作用与主体的相比总是次要的。[4]

笔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这对矛盾中,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主客体的关系既是相对的,也是统一的,不能笼统地认为哪一方决定另一方,它们的地位是随时相互转化的,主客体的位置是相对而非绝对的。

据以上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直到20世纪末,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理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专著中没有单独系统论述,相关的学术论文也较少,说明这一时期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讨论不论从理论准备、研究视域,还是探索思路和深度上,都还比较狭窄和表浅。这一状况在21世纪初得到了较大的改观。因此,笔者把1987年至1999年划分为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形成阶段,2000年至今是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发展阶段。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阶段是从2000年开始到现在。2000年起,思想政治教育学著作大多把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作为单独的章节来论述,且论述得较为系统。在中国知网上输入“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键词进行精确检索,2000年至2012年,论文有30篇,其中硕士论文3篇。这表明,自2000年起,主客体理论的研究得到了较大发展。

1.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发展阶段的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随着党的执政理念的转变,在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反思的前提下,以人为本的思想日益成熟。“到了21世纪,‘以人为本’的观念终于融入了中国共产党的主流意识形态,成为中国共产党改革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5]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受到关注,自身得到发展的。

主体性研究在21世纪初期开始走向系统化。从主体性的角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是对主客体理论的重大突破。主体性的彰显与人学研究分不开,人学研究兴起的意义表现在:一是对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深刻反思;二是人学的兴起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由培养和塑造“道德人”向培养和塑造“能力人”的转变。强调主客体间的平等互动,培育和发展人的主体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标,是真正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在交往实践中生成“人”的价值关怀。

2.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发展阶段的代表作

陈秉公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2001年)第一次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一对基本范畴提出来。该书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概念进行界定,并首次提出主体的“双主体属性”。[6]该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互为主客体,从施教过程方面来说,教育者是施教主体,受教育者是施教的客体;从受教方面来说,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主体,教育者则是接受教育的客体,双方的影响作用是双向的,分别构成互为主客体的两个认识活动循环圈。但这种观点“仅从一般认识论关于主客体关系的抽象规定出发对两个主体横向并列平行表述,不易抓住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的本质,即未能具体分析教育者主体和受教育者主体间的特殊性及其差异”[7]。

张耀灿、徐志远著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论》(2003年)首次明确了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中心范畴[8],继承和发展了陈秉公的观点。该书提出,把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确定为逻辑基项和中心范畴,是由它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系统中占有的奠基石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骆郁廷等著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2006年)从主体性层面来系统论述主客体。从主体性的层面来考察主客体,对比2001年版本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论”,在理念上存在根本的区别,这反映了社会越来越弘扬主体性之风。与2001年版本对比,其理论特点与学术价值在于:

(1)提出“双主体说” 2006年和2001年两个版本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本书对主体的界定不同。2001年版认为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2006年版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具有主体性的人,都是教育、教学的主体”[9]。2006年版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章目改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是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反思和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受教育者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的批判。对比2001年版本,这是最大的超越。

(2)首次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性 该书概括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的三个方面,并首次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是由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性、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性有机构成的复杂整体。”[10]

(3)从主体性的角度来阐述主体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由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性、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性有机构成,是不是就可以理解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活动?该书没有说明。另外,该书没有对客体进行相关论述,笔者认为这是欠缺的方面。

罗洪铁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题研究》(2007年)从评述入手,系统论述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该书的理论价值在于:

(1)分别从纵向和横向的角度来梳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形成发展理论 通过梳理,分析揭示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学者们是如何探索这个理论并使其发展的。这是第一本从综述入手来研究主客体理论的专著,通过对历史材料的梳理,有利于我们把握主客体理论发展的脉络,从而发现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为后面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2)论述了“主导性主体”和“主体性客体” 该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教育者,教育客体是受教育者,在论述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的辩证关系时提出了“主导性主体”和“主体性客体”。“在现实思想政治教育方案的制定上,我们可以认为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共同‘合作’的结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活动方案的‘最终’决定者和主导者只能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1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实际上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设计者和发动者,其地位和作用是主导性的。”[12]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作为教育主体的教育对象,是不同于一般物的客体的,它是一个充满思想,具有理性的活生生的人,它不是纯粹消极地接受教育主体的信息传输,也不是纯粹被动地接受教育主体的引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客体,它是具有极大‘主体性’的客体”[13]。

“主导性主体”和“主体性客体”把主体和客体的双重属性概括出来,巧妙解决了一直以来的主客体之争。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一直没能明晰,是因为主客体具有双重属性,随着条件的转换而变化,容易混淆。该书明确指出,教育主体就是教育者,教育客体就是受教育者,同时承认两者的双重属性,教育主体成为主体是因为其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性,教育客体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性特征,这就科学地明确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2010年),该书归纳了学术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几种观点:“单主体说”、“双主体说”、“多主体说”和“相对主体说”。并对这几种观点进行分析、评价。该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既不能简单地说教育者是主体,也不能简单地说受教育者是主体,更不能把教育者或受教育者一成不变地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而应该根据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实际履行职能的情况来判定他们是否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只有真正履行了承担、发动、组织和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职能者,才可以称之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14]。

罗洪铁教授在其发表的论文《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必要性及二者的关系》中提出:用“主客体”的概念并没有否定客体的主观能动性;用“主客体”的概念并没有否定主客体的平等性;教育学不用主客体概念不代表思想政治教育学就不能应用主客体概念,并阐述了主客体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15]

[1]金鉴康.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

[2]王礼湛.思想政治教育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89.

[3]邹学荣.略论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1994(2):55-56.

[4]石宗仁.也谈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与邹学荣同志讨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1994(5):28-30.

[5]俞可平.思想解放与政治进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6]陈秉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

[7]张耀灿,徐志远.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3(4):15-17.

[8]张耀灿,徐志远.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9][10]张耀灿,郑永廷,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1][12][13]罗洪铁.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题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1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15]罗洪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必要性及二者的关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2(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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