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劳动成因分析

2013-04-12 19:05郭玉辉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4期
关键词:过度社会保障职场

□文/郭玉辉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

一、过度劳动的概念

近年来,过度劳动在我国呈快速上升趋势,但相关研究较少,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本文基于其他学者对过度劳动的定义,得出本文的定义。

牛珍对过度劳动的定义为:“过劳”是指因工作时间过长或工作压力过大而呈现出的一种生理和心理状态。通常情况下,过劳者不仅会伴有失眠、健忘、头痛、胸闷等生理症状,而且还会伴有情绪低落、工作热情丧失等心理症状,更为严重者甚至会精神崩溃或者猝死。

王艾青对过度劳动的定义为:人力资源在较长时期的过度使用,即就业者在较长时期处于一种超出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和强度的就业状态。狭义的过度劳动,指劳动者在较长时期劳动时间超过社会平均水平,广义的过度劳动还包括较长时期的工作强度超过该行业的社会平均工作强度。

综合上述定义,本文认为过度劳动是指就业者较长时期处于一种超出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和强度的工作状态,致使劳动者无法得到必要的休息,从而严重影响其健康的情形。

二、过度劳动的成因

造成过度劳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即个人层面、用人单位层面和社会环境层面。

(一)个人原因

1、个人偏好。工作是历练自己心智、激发精神、提高生活适应力和发挥自己才智的最好方法。工作除了能得到生活的报酬外,还能带给我们生活的意义,让我们充实,使我们感受到活着的价值。对那些喜欢自己工作并认为它很有价值的人来说,工作是生活中一个令人十分愉快的部分。为享受工作带来的乐趣,他们拼命工作,成为同事眼中的“工作狂”,以致过劳。

2、个人面临的生活压力。人之所以劳动,就是为了维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宜的生活水准。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中无意义的强制性支出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如庞大的行政支出、惊人的政绩工程支出、不敢见光的腐败收入等等,会以种种形式,如沉重税负,如以“严格保护”、市场化等种种名义提高公共产品价格或将真正的公益支出加倍转嫁给公众额外负担等等,2010年5月中下旬,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当前房价水平,72.5%的居民认为“过高,难以接受”。此外,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教育消费支出仍是沉重负担。比之与维持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宜的生活水准所需,劳动者单位时间劳动所得相对越来越少,既然单位时间劳动所得不足以维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生活所需,劳动者只好更低贱地出卖劳动,接受低工资标准,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弥补不足。

(二)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缺失。经济的高速发展,竞争的不断加剧,促使用人单位为了谋取更大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工作量,同时为缩减人力资源成本而减少员工的数量,使得某些工作岗位任务繁重,员工必须加班才能完成工作任务,忽视了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迫使职工超时劳动。

(三)社会环境层面

1、制度环境

(1)法律执行不到位、且惩罚力度小。一方面“过劳”现象增多是《劳动法》尚未充分贯彻执行的体现。为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劳动法》规定了工时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定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对“过劳”做出明确规定,“过劳”侵权成本低,职工维权难,国家监督难,这些都变相鼓励了企业对员工的“透支”行为。

(2)错位的工会制度导致缺位的集体协商制度。现行工会根本没有代表职工的利益,而是用人单位的所有人在操纵,这样职工根本没有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更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渠道,劳动者作为单个的弱势群体,根本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默默接受强势群体即用人单位的安排,默默接受压榨。

(3)社会保障不足。以农民工为例,农民工群体是过度劳动的主要群体,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本身正处于探索和不断完善的阶段,现在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具有明显的身份局限,加之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识差距等因素,绝大多数农民工事实上被排除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之外,甚至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缺乏保障也是过度劳动的重大诱因。

2、职场环境

(1)人力资源供不应求。这种情况是指,当该类人力资源的供给大大低于需求时,没有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进入该行业领域,从而造成业内人员的过度劳动。如IT业、软件业的从业人员,某些高新技术领域(如制药、新材料)的研发人员,他们长期处于过度劳动的就业状态。

(2)人力资源供过于求。当该类人力资源出现供大于求时,就业竞争加剧,用人单位在使用所雇佣的劳动者时,常采用

32长期加班的形式,使这些劳动者长期处于过度劳动的就业状态。它的内在机制为:中国处在城乡二元结构转制期,农民工的大量涌入,直至超过实际需求时,就有相当数量的人力资源溢出,该类溢出人员对在岗人员形成巨大的降低工资报酬的压力,这种压力迫使在岗职工接受大大低于其应得工资水平的报酬。低报酬的长期持续,迫使该类人员不得不进行长期加班,从事超负荷的劳动。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便形成了该类人员的过度劳动。

三、过度劳动的危害

(一)个人层面。过度劳动直接表现为劳动者出现亚健康、慢性疲劳综合症等身心失谐状况,极端情况下会出现“过劳死”。更专业的定义指劳动过程中过重的身心负荷、疲劳的不断累积,造成既有的高血压或动脉硬化等疾病恶化,进而破坏劳工正常的工作和生命节奏,最终导致死亡。

(二)用人单位层面。过度劳动使劳动者身心俱疲,工作热情下降,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进而影响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比如,现今医疗事故频发,与医生的过度劳动不无关系,医生的过度劳动相当于疲劳驾驶,不单是影响单位形象,更是会酿成大祸,害别人丢掉性命。此外,高压环境下,员工忠诚度较低,流动率高,会使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进而影响收益。

(三)社会环境层面

1、对经济的危害。以我国为例,人力资源专家批评我国经济在发展中过度消费了劳动力,享用了由劳动生产率快速提高与低劳动力成本、低人力资本投资的强烈反差而构成的劳动力红利,陷于“低劳动力成本依赖症”中而难以可持续发展。

2、过度劳动导致就业挤出效应。目前,国内有很多企业的劳动力小时工资水平大大低于标准工资水平,过低的小时工资水平迫使劳动者为提高收入水平而延长劳动时间,从而出现过度劳动,而过度劳动导致以日计量的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当日工资达到较高水平时,企业所雇用的劳动者就会减少,从而过度劳动导致就业挤占,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四、解决过度劳动问题的建议

(一)个人层面

1、劳动者应立足长远,定期检查。劳动者应该立足长远,做好成本收益分析,明确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形成正确的爱好,不应只为工作带来的短期成就感而忽视长久的健康,应该注意保护自己,养成定期检查的习惯。

2、劳动者要注重自我调节。面对人际、晋升、批评甚至下岗等各种职场压力和住房、医疗、教育等各种生活压力,职场人士要改变以往的价值评价标准,注重自我调节。第一,要有良好的健康意识和行为导向。人和汽车一样,如果不注意保养很容易老化。因此,职场人士应按生物钟规律作息,绝对不能违反、干扰自身的生理规律;第二,强化三餐营养。足量且平衡的营养是职场人士保持旺盛精力、抵抗疲劳的“秘密武器”。职场人士在安排一日三餐时,一要品种多样化,二要各品种之间的比例均衡,偏废不得;第三,坚持合理运动。适量运动也是预防“过劳”的关键。运动医学专家认为,要想保持持久旺盛的精力,需要经常运动,以增加体能储存,每周散步4次~5次,每次30分钟~45分钟,或一星期进行3次~4次温和的户外活动,每次30分钟,都是必要的;第四,保持心情舒畅。烦闷、焦虑、忧伤是产生疲劳的内在因素,因此要防止疲劳,保持充沛的精力,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经常保持愉快的心情,并培养坚强、乐观、开朗、幽默的性格,具有广泛的爱好和兴趣,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3、劳动者应加强防护意识。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实际执行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考勤、加班记录、工作时间的规律性、出差情况等可以证明用人单位违法的证据材料,为日后进行诉讼做必要准备。

(二)用人单位层面。用人单位应该建立科学的用工制度,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重视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持劳动者一如既往的工作热情,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妥善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对员工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它可以使大家集中精力,投入生产,把更好的智慧、更多的精力运用到生产中,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三)社会环境层面

1、改善制度环境

(1)完善相关法律,同时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把遏止“过劳”现象写入法律,将“过劳”列入职业病范围,规定并严格执行最高工作时间、最低休息时间、强制带薪休假和定时对员工体检等,使劳动者的休息权通过立法得以明确,防止高强度的劳动对人造成伤害。另外,一旦“过劳死”现象发生,应提高赔偿额,让用人单位即使从利益考虑,也不再以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作为代价。让违法行为需要付出的成本远远大于其可能得到的利益。

(2)工会回归本能,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应当做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真正地表达职工利益。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立法,明确工会维权的具体实施方式、代表维权范围、工会保障手段等内容,让工会组织做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权利,获得合理的社会保障是基本人权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个劳动者生存与发展的保证。我国应该在着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使每个劳动者得到应有的保障,不用再为了明天的各种保障而牺牲今天的健康。

2、改善职场环境。建立供需对应的人才培养机制,缓解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的现状,做好人力资源的合理分流,使每个人可以学有所用,适度劳动。

[1]牛珍.职场人士“过劳”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人才资源开发,2010.10.

[2]王艾青.过度劳动及其就业挤出效应分析[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NO.4.2006.

[3]孙国平.“过劳死”的比较法思考[J].当代法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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