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医疗护工权益保障实证研究

2013-04-12 22:06任兰兰王慧任淑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5期
关键词:工资收入护工中介机构

□文/任兰兰王 慧任淑芹

(1.河北联合大学文法学院 河北·唐山;2.山东兖州煤业集团公司 山东·济宁)

在医疗纠纷问题广受关注的今天,作为医院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农民工护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本文以河北省唐山市为例,沿着“什么人、怎么找、发多少、干多久”的研究思路,深刻揭示农民工护工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来源地分布等人口学特征,并对农民工护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周期等劳动权益状况进行实证调查。

一、数据来源与方法

护工在本文中指的是医疗护工,即在医院里受雇担任病人生活护理的人员。本文数据来源于笔者主持的“农民工护工的法律权益保障研究”数据。根据唐山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外来人口的务工特点,本次调查的地点为唐山市市区的6所三级甲等医院。调查对象为在医院内从事护理工作、且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护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就业与培训情况、劳动保护情况及法律保障情况等。2012年6~8月,本课题组对唐山市6大医院进行问卷调查,共获得15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49份,回收率98%。下面分别对农民工护工的人口学特征及劳动权益保障状况进行深入分析。

二、农民工护工的人口学特征

了解农民工护工的人口学特征是认识和解决农民工护工权益保障问题的首要问题。什么人在从事这项工作?他们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以及户籍来源地状况如何?回答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分析护工的劳动保障状况及原因,对把握新时期流动人口的职业选择趋势也有重大意义。

(一)以中年女性居多。在农民工护工群体中,中年女性护工较多,占护工群体的81.6%。分性别看,女性护工占护工总数的85.7%,男性护工的同一比例仅为14.3%。分年龄看,护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40~59岁,这一年龄段的护工人数占调查对象的93.9%。结合年龄和性别两项指标来看,中年女性是护工群体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中年女性从事的护工工作是以其在家庭中的角色缺失为代价的,长期从事护工工作对其家庭影响较大。对一个家庭来讲,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家庭成员承担的责任不同,中年人是家庭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尤其是中年女性,“上有老,下有小”,在家庭中担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子女养育、老人照料以及日常家务工作的承担,都离不开中年女性。但是,由于24小时在医院工作,与家庭成员分离,造成女性护工在家庭中的角色长期缺失,相应的责任无法承担。不仅如此,作为即将步入老年人行列的中年女性,他们的老年保障形势也不容乐观,应尽早寻求解决其养老、医疗保障等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民工护工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不仅对于农民工的就业选择范围、工资收入、专业知识的接受有很大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可以反映出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的高低及处理纠纷、意外伤害等问题的能力。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发现,护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从受教育水平看,护工的受教育水平以小学为主,占调查对象的42.9%,与全国总人口的平均水平、劳动人口的平均水平及女性人口的平均水平相比,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根据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数据显示,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占农民工总体的61.1%。与之对比,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护工所占的比例仅为32.7%,比农民工平均水平低了28.4个百分点。

护工群体受教育程度低,对其自身来讲,一方面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对相关的劳动保护及社会福利政策不够关注。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资拖欠、意外伤害、疾病传染等情况,缺乏相应的处理能力和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护工回答的是“默默忍受”或“不了解法律援助的途径”。因此,如何在既定条件下,寻求保障护工群体合法劳动权益的有效措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三)来源地相对集中。本次调查的149名护工中,来源地主要集中在河北、吉林和河南三省,分别占全部调查对象的51.0%、22.4%和12.2%。由于调查地点的原因,来自河北省的护工人数较多,且多数集中于唐山市周边县区的农村。他们熟悉唐山市的人文环境,方便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能较快地适应工作环境。

在唐山市农民工护工群体中,除了唐山本地人之外,来自吉林省榆树市的也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地农民土地较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多,通过外出打工谋求生存。而且,从找工作的途径看,他们大多通过老乡介绍进入这一工作领域。迁移者网络理论提出,迁移者与迁入地已有移民的联系构成的网络成为一种社会资本。在迁移过程中,迁入地与迁出地之间的关系网络一旦形成就会引发更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护工来源地主要在河北省唐山市和吉林省榆树市的集中状况反映出,农民工在进入护工工作领域时,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较大,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网络。特别是来自吉林省榆林市的护工,他们在没有进入护工行业前就已经存在一种网状的人际关系。正是这个关系网,成为榆林市农民工最初进入护工行业的媒介。

三、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为了更深入了解农民工护工的劳动保障情况,本课题组还对农民工护工找工作的形式、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收入及支付周期、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找工作的形式。从实际调查结果看,农民工寻找护工工作的方式共有三种,分别是亲朋好友/老乡介绍、中介机构介绍和自己找。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亲朋好友/老乡介绍和中介机构介绍,分别占调查对象的43.0%和51.0%。调查中发现,在护工找寻工作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两种互动模式:第一种模式是雇主、护工、中介机构三方互动。在这种互动模式下,中介机构成为联系护工和雇主的重要纽带,其在介绍工作、安排工作、收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第二种模式是雇主、护工双方互动。由于医院病房空间的相对狭小和护工的稀缺性,病人及家属获得护工的信息渠道较为开放。除了通过中介机构联系到护工以外,雇主也可以通过病友、护士相互打听,直接雇佣护工。与第一种模式不同的是,护工的工资收入无须经过中介机构的再分配,直接从病人家属那里领取工资。但是,不论是哪种模式,护工都没有与中介机构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收入水平和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收入是反映护工经济生活水平和是否继续从事护工工作的关键指标,也间接影响着护工群体的消费水平。根据调查结果发现,农民工护工的工资收入低,月工资的最大值是4,200元,最小值是1,200元,平均为2,711.3元。与2011年河北省月平均工资水平相比,低了303元。对于护工来说,一方面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得不到充分的休息;另一方面长时间工作,工资收入低,没有加班费。

调查结果发现,护工的工资支付周期集中在按天和按月,分别占调查对象的42.5%和57.5%。其中,按天支付的情况并不单单指一天结算一次工资,还包括每3天或者5天结算一次。按月支付也有部分是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工资。除了上述两种支付周期以外,也有护工是按每护理一个病人结算一次。

与前面互动模式相对应的是,按月结算工资的一般是有中介机构的护工,护工、中介机构和雇主三方互动,护工与雇主没有工资方面的直接联系,其工资是由中介机构支付的。按天支付工资的护工一般是自己寻找或者老乡介绍的工作,工资收入的多少和发放都是护工和雇主双方口头约定并实施的。同时,按天支付工资也是护工为了避免雇主拖欠工资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

(三)工作时间。本文中所指的工作时间主要包括每日/每月的平均工作时间和从事护工工作时间两项内容。调查结果发现,护工每日工作时间的平均值是23.01小时,众数是24小时,几乎是全天工作。几乎“连轴转”的护理工作不仅打乱了护工的正常生活,而且长时间从事较为单调的重复工作势必产生厌烦情绪,影响其所护理病人的服务质量。

从事护工工作时间的长短,不仅可以反映出护工劳务市场的总体需求状况,也可以反映出农民工从事护工工作的稳定状况。从本次调查结果看,从事护工工作时间最短的只有3~4天,最长的达19年。本文根据农民工从事护工职业的时间,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工作时间3年以下的定为短期,3年及以上为长期。统计数据结果发现:第一,长期从事护工工作的人数占了一半,工作3年以上的护工人数占总人数的42.8%,且主要集中在3~7年;第二,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从事护工工作,都要每天工作24小时,每月平均工作25天。

短期从事护工工作的农民工,工作不稳定,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从其提供的护工服务质量角度来说,短期护工的专业性差,服务质量低。这类护工大多有寻找其他工作的想法,从事护理工作只是替代性的无奈之举。长期从事护工工作的农民工,由于全天不间断的、长时间的生活在医院中,无法与家人共同生活,对其正常的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老人照料、夫妻感情交流、家务工作等方面造成了严重影响。

四、结论和讨论

农民工护工以中年女性为主,这是由护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中年女性在城市中就业范围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中年女性从事的护工工作是以其在家庭中的角色缺失为代价的,子女养育、老人照料以及日常家务工作等相应的家庭责任均无法承担。同时,作为即将步入老年人行列的中年女性,他们的老年保障形势也不容乐观,应尽早寻求解决其养老、医疗保障等问题的有效措施。

农民工在进入护工工作领域时,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较大,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网络。从找寻工作的三种形式上看,亲朋好友/老乡介绍、中介机构介绍是最主要的途径,这一点与护工来源地相对集中的结论也是一致的。

农民工在寻找工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种互动模式,分别是雇主、护工、中介机构三方互动模式和雇主、护工双方互动模式。第一种模式下,护工中介机构在工作前期的引入、工作过程中的收入分配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功能。第二种模式下,护理时间、护理内容及劳动报酬由雇主和护工双方直接协商决定。在最初进入护工领域工作的农民工一般采用第一种互动模式。当工作时间较长、对医院及周围环境熟悉后,也有部分护工采用第二种互动模式。

根据每一个病人的病情、病种不同,护理病人的时间不确定,因此护工工作也不稳定。在结束手头护理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等待期或找寻下一份的工作中,而这期间是没有任何收入的。采用三方互动模式的护工对中介机构的依赖程度高,频繁与护工中介机构互动。但是,作为事实上的劳务派遣单位,护工中介机构仅仅是形式上的存在,并没有为护工提供应有的劳动保障。应当强化中介结构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相关责任,加快对中介机构管理和规范的制度化建设。

在从事护工工作的时间上,有长期和短期两种。短期从事该工作的农民工,工作不稳定,生活得不到保障;服务质量低,不能为病患提供专业的服务。长期从事该工作的农民工,其在子女教育、老人照料、日常家务工作等方面的责任长期缺失,家庭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不论是长期还是短期从事护工工作,均存在休息不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收入低、工作时间长、没有加班费等问题,其作为劳动者的多项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1] 江立华,符平.断裂与弥补——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法与政府角色 [J].社会科学研究,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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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蒋小燕.加强ICU护工培训与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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