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汁”生发的灾祸(外一篇)

2013-04-22 06:14王晖
雨花 2013年4期
关键词:金圣叹红楼梦

王晖

在一个民主、法制的文明社会里,还有人会因为说错一句话,便遭遇牢狱之灾吗?可在标榜为“文化大革命”的岁月中,这样的牢狱之灾却司空见惯,不胜枚举。

中药取材之广泛,有时真匪夷所思。去年冬至后,许多媒体报道了福建泉州花桥宫埋藏38年的40罐“金汁”被发掘出土的新闻,所言之“金汁”,即是一味较为雷人的中药。

对中医稍微了解者,想必都知道,彼辈使用的药材,有一部分是以人的粪便制成,比如:人中黄、秋石、人中白等。而作为此系列之一味的“金汁”,则以专治高烧、体热等症状,可起退烧、泄肝火疗效,蜚声杏林。

据传,自晋代始,我国就有粪便入药的记载。关于“金汁”类药材的制法,《本草纲目》等中医典籍亦曾述及。中医用药推崇地道药材,坚持一百三十余年赠药义诊的福建泉州花桥宫,根据秘方制作的“金汁”饶富盛名。过去,每年冬至前后一月内,花桥宫的制药师傅便悉心收集男童粪便,倒入大木桶,按比例掺加优质井水、红土,搅拌均匀,经竹筛、纱布、绵纸数番过滤,将最后剩下的汁液装进陶瓮;以碗盖瓮口,再用拌盐黄土加封。然后,选择寺庙内的空旷地方,埋入深土中。因泉州盛产龙眼,此树根系比较吸水,土壤不会干裂,所以,龙眼树下常被埋“金汁”者视为上选。制药师傅们认为,“金汁”在地下最少得存放二三十年,越久越清,疗效也越好。这次在泉州承天寺内龙眼树周遭地下掘出的40罐“金汁”,开封后,瓮内液体颜色清亮、无臭无味。

花桥宫每批制作多少罐“金汁”、埋在哪里,都有文字记载。1973年埋下的是最后一批,此后再没做过。以前,从地下取出一批“金汁”后,就得再制作同等数量的一批埋进土中,如此,“金汁”使用方保源源不绝。至于现在为何不做了?花桥宫中医师说,一是原料不好收集;二是现代医学认为“金汁”作药弊大于利。

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无罪流放——66位知识分子五·七干校告白》中,也曾语及“金汁”。上海铁路分局有位工作人员写了一首诗,因为里面有一句:“毛泽东思想是金汁”,专案组要定他为“现行反革命”。理由简单明了,专案组人员说:“我们查过,‘金汁就是大便,诬蔑毛泽东思想是大便,还不是现行反革命?”在一个民主、法制的文明社会里,还有人会因为说错一句话,便遭遇牢狱之灾吗?可在标榜为“文化大革命”的岁月中,这样的牢狱之灾却司空见惯,不胜枚举。

曾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李玉臻,以“寓真”为笔名,写过一篇名为《聂绀弩刑事档案》的文章,在《中国作家》纪实版2009年第二期上刊载。

其中有段文字说道: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国进行了对冤假错案的全面复查,其中数量最大的一类案件就简称为“恶攻”案,全称应为“恶毒攻击毛主席和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案”。从相关资料可知,“恶攻”类案件涉及十余万人众。诸如写错一个字,说错一句话,唱错一句歌的“现行反革命”比比皆是。有的因为误将报纸上的毛主席像撕破了,有的拿报纸垫屁股坐时正好坐了毛主席像,这些都能定罪为“现反”案。

李玉臻于1966年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长期从事司法工作,有机会接触大量刑事档案,所言应当具备可信度。从他的笔述可知,仅具“相关资料”,便可得出有十余万人众涉及“恶攻”类案件。设想若详细统计全部资料,遭此“华盖运”者,数量岂不是更大?

要看金圣叹批的《红楼梦》之流

蓝翎因与李希凡合作《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两篇文章,引起“伟大领袖”关注及支持,瞬间成为“文化红人”,由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工农速成中学语文教师岗位调至人民日报社文艺组任编辑。岂料到了1957年,因一篇未发表杂文遭人检举观点反动,沦为“右派”,用蓝翎自己话说,变成了“黑人”,他又被发配到报社图书馆担任独立值夜班工作,随时准备解决各部门夜班人员提出的有关资料问题,每晚需等报纸开机付印后,方可熄灯睡觉。

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在回忆自己文坛沉浮的《龙卷风》中,蓝翎记载了夜班岁月遇到的一桩“奇事”:

一天夜里,电话急来。发话人显然是位要人的秘书,派头大,口气硬,一点不客气,“领导要看一部书。刚给总编室打电话,接电话的说让找图书馆,查到后立即派人送来。”我问:“什么书?”答:“金圣叹批本《红楼梦》。”我说:“不用找,没有这本书。”他生气了,以为是我不负责任,有意推脱,“怎么会没有?领导看过的,怎么会没有?”我也有点气,太不讲理了,以势压人嘛,“金圣叹没看见过《红楼梦》,他死的时候《红楼梦》尚未出世。他批的是《水浒》。”在他眼里,一个图书馆的值夜人员,怎么敢这样讲话?严厉地追问:“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我答:“值夜班的,名叫杨建中(蓝翎本名)。”他大概不甘罢休,又给总编室打电话。总编室值夜班的认识我,当即电话告诉了我:“已对他说清楚了,你说的没错。没事了。”

大约是为世间竟有人如此理直气壮地犯如此浅薄的错误而惊诧吧,蓝翎三十余年后在追记这段奇遇时,仍忿忿难平地说:“哎呀呀!这种人也配给要人当秘书?那位要人又凭什么非要看金圣叹批的《红楼梦》?要人,要人,若金圣叹地下有知,听了也会‘一笑,冒充什么风雅!”

其实,类似非要看“金圣叹批的《红楼梦》”这般冒牌风雅者,世间从未绝迹。著名话剧导演黄佐临卧居病榻口述编就的《往事点滴》中,有一则追述当年在上海创立“苦干”剧团时遭遇的事实,读来就令人瞠目:一天,一个满脸横肉、唾沫星子四射的“白相人”来访,非要请黄佐临去“白相”不可,他谢绝了,对方仍不走,定要他赏面子。后来随此人到一家扬州饭馆,却见早摆放一桌丰盛酒菜。那“白相人”把小妾叫出来,要求黄佐临“有机会让她上上台”。同时,“白相人”对小妾说:“我给你介绍介绍,这就是上海鼎鼎有名的佐临大道具!”

“孤岛”时期,生于富家的黄佐临为圆“戏剧梦”,舍弃收入丰厚职业,与黄宗江、石挥等组团演出,艰苦备尝——从不得不与这种连“导演”与“道具”都分不清的流氓周旋中,我们便可觑得一斑。当然,黄佐临遇到“白相人”,大不了不理睬他罢了;即使惹恼对方,被砸了场子,换个地方还能重新演戏。但像蓝翎这般率言违拗“要人”秘书意志,风险则大得多。因为在那“一言九鼎”的“一人为本”时代,违背“要人”秘书意志,极易被上升为违抗组织命令——这是当日惯用的思维逻辑,而“违抗组织命令”,可是彼时一桩不小的罪名呀!

斯大林的女儿斯维特兰娜在她的那本著名回忆录《仅仅一年》中,曾追忆晚年斯大林在宴请政治局委员的家宴上,喜欢重复讲一则“检察长”的老故事,来开贝利亚玩笑。这个故事足以佐证我说的违碍“要人”意旨后果严重,绝非危言耸听,而是言之有据。斯大林的“老故事”讲的是一个检察长和一位教授比邻而居。有次,被检察长的无知弄得极为生气的教授说:“咳,你们这些人呀!连《叶甫盖尼·奥涅金》是谁写的都不知道!”这名检察长尽管确实不知道《叶甫盖尼·奥涅金》的作者,还是从教授斥责中觉得受了污辱。不久,他就借故把这位邻居抓了起来,并对自己的朋友们吹嘘道:“教授已经对我承认了!他就是《叶甫盖尼·奥涅金》的作者!”

据斯维特兰娜回忆:“这故事显得阴森森的,平时听了以后谁也不笑……”是呀,当这则阴森森的故事变成了阴森森的现实,正以组织或制度的形式,彻底包围您时,您还能笑出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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