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佛手瓜

2013-04-25 05:53云无心
读者·原创版 2013年8期
关键词:佛手莴笋房顶

文 _ 云无心

闲谈佛手瓜

文 _ 云无心

《西游记》里,镇元大仙的果园里种着各种奇珍异果,最著名的当然是人参果。在杨洁版的电视剧里,这些奇珍异果中有一种现实里的蔬菜—佛手瓜。不知道是因为形状如双掌相合,还是因为“佛手”这个名字,它被导演看中,进了五庄观—想来是因为前者,毕竟镇元大仙是道教仙人,喜欢“佛手”有点说不过去。

关于这种植物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墨西哥,后来它传播到中美洲,再扩散到世界各地。直到100年前,才来到中国,在南方落地生根。

在各种蔬菜水果中,佛手瓜的形状的确算是很有特色。我的家乡把它叫“土耳瓜”,失去了那份禅味,多了几分乡土气息。它既不像鲁迅的龙舌兰那样因为远道而来就高傲娇贵起来,也不像它的名字那样不近人间烟火,相反,它很快入乡随俗,与普通人家打成一片。在我的家乡,几乎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都有一两窝。用“窝”来描述这种植物实在很生动—它只需要一个窝那么大的地方,长出来的藤就可以爬满一棵大树、一片房顶,或者更高级一些,一片佛手瓜架。易种与高产,使得它的价格很便宜,在当令的时节,价格往往还不如萝卜白菜。

佛手瓜之所以坠落凡尘,与萝卜白菜为伍,大概是因为太过平易近人。人们常说“给点阳光就灿烂”,它甚至连阳光都自己去寻找。春天一到,只要有根,就会发芽生长,自己朝着有阳光的地方爬藤。一路长去,多边形的叶子嫩绿嫩绿的,煞是可爱。有的人割掉一些喂猪,它也不急不恼,继续生长。如果根的地方施了一些肥料,或者烂了一堆杂草,就会长得极其茂盛。小时候家里有一座简陋的房子,是用来作为猪圈、鸡圈和存放杂物的地方,后面的一窝佛手长满了整个房顶。等到佛手长大的时候,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爬到房顶上去。在那一片片绿叶之中找些可以摘的佛手,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嫩的佛手,表皮摸起来像麻面相纸。这时的佛手适合切丝清炒,原汁原味。切片炒肉也很不错,容易入味,口感和风味要比黄瓜好很多。红烧、清烧大抵类似于莴笋,比莴笋更容易入味,但质感不如莴笋细腻。做泡菜则口感清脆,酸味纯正,颜色也很诱人,我以为比黄瓜和萝卜要好得多。

如果佛手变得更老一点,表皮就开始泛光,要稍微使点劲才能掐进去—当然,买佛手的时候不能这么挑选,作为有修养的人应该只动眼不动手。这个时候的佛手大概是最难吃的。如果老到练成了铁布衫,绿色几乎完全退去,把指甲弄折了都掐不进去,倒是另一种感觉。那时候皮已经嚼不动了,不过里面的部分变得很“面”,炖在肉汤里或者红烧,口感都不错,与土豆相比不遑多让。

如果成熟的佛手一直不摘,最后两只手会张开,就像张开的嘴,里面会长出“舌头”来。如果让“舌头”一直长,就会长成一棵幼苗,种到地里,就又能长成一片。不过多数佛手不是这么种的,都是在别人家佛手长出新苗的时候,分一棵去种下。

除了果实,这种植物还有一处更好吃的地方—根部。长了多年的佛手,根能长成红薯那样的形状,在我的家乡叫“土耳苕”(相应的,把红薯叫“红苕”)。味道有点像山药,没有那么黏,更老到一些。不过,挖“土耳苕”有点像杀鸡取卵,挖过之后,第二年的佛手苗就很难长得好了。所以,除非那一处佛手不要了,人们一般是不会去挖的。

我的家乡是只吃佛手瓜和苕的。据说还有些地方,比如台湾,会吃嫩的茎和叶子,叫“龙须菜”。想想也是,这种植物没有什么苦涩的味道,“龙须菜”应该是很鲜嫩可口的。如此看来,这种植物还真有“全身饲人”的精神—小的时候贡献“龙须菜”,长大了贡献佛手瓜,老了如果被主人遗弃还会贡献“土耳苕”。

虽然佛手瓜是固体,但是它的含水量极高,100克中大约只有6克固体,其他的都是水。而我们看到的液体食物,比如牛奶和橘子汁,通常都含有10%以上的固体。在那6克左右的固体中,还有近30%是膳食纤维。这使得佛手瓜热量很低,如果用它来饱腹的话,可以减少热量的摄入—对于减肥爱好者来说,这甚至算得上一种“减肥食品”。不过饱腹的主要是水,吃饱了饿得也快,所以真要靠它减肥,还是需要很大的毅力坚持到下一顿的。

云无心,清华大学生化学硕士,美国普度大学食品工程学博士,“科学松鼠会”作者。2009年出版了科普文集《吃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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