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与舆论裂变

2013-05-14 16:53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27期
关键词:冀中危害性强奸

冀中星与舆论裂变

7月20日傍晚,首都机场T3航站楼传出爆炸声,幸未伤及过往旅客。

制造爆炸的残疾人名叫冀中星,小学文化,八年前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他在最后一篇博客写道,“东莞新塘治安队一群穿灰色制服治安队员,把我从摩托车上打下来后,七八个人仍然不放松我,举着钢管、钢筋朝我腿、脚、腰部猛打,我昏死过去……我们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有冤无处申情况下,只得含泪从东莞回山东,老家所有亲戚钱都借了,现在下身溃烂、瘫痪不说,还欠了10多万元外债。”直到事发,回应这个帖子的只有9人。

冀中星危害了公共安全,显然是不合法的,但腾讯网搞了一个民调,5万多投票的网民中,同情的竟然占96%。

网民将自爆受伤的冀中星与不久前制造了厦门公交惨案的陈水总作比较。虽然两人都选择了公共场合作为事发地,但他们又有本质的区别。陈水总报复社会,四十多位无辜者“陪绑”殒命;而冀中星则将伤害留给了自己,甚至在自爆前不停挥手,示警,以疏散群众。

相对于死,冀中星更想引起关注。这种“自杀式维权”与所谓“跳楼秀”“开胸验肺”差不多,只是用了更无奈和残酷的方式。起诉、上访、诉诸媒体、甚至自爆的前一刻还在散发传单,但能让人们正视他和他的不幸的,只有残疾之躯。

事实证明,这的确有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调出冀中星的案卷,组织法官进行核查。东莞市委市政府证实,冀中星确曾3次上访,并决定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全面核查。连记者都站出来证实,媒体曾经介入,但稿件因种种原因未能发表。不过,直到现在,仍不能确认冀中星是被治安队殴打致残的,所以不能肯定地说冀中星有冤情。

如同广州市海珠桥曾在短短50天里上演12次“跳桥秀”,冀中星这一爆,注定引来诸多的效仿者。7月20日晚,北京警方就先后接到两起扬言要携带爆炸物制造事端的报警。7月21日,又有一名广东籍男子因在机场内抛撒传单而被机场警方行政拘留。

效仿效应,引发媒体分裂。“谴责派”认为,人们不应该说出同情,过多报道也不应该,这样会使航站楼更不安全。但“同情派”则认为,谴责也是不应该的,因为谴责有可能让维权者感到心灰意冷,做出更极端的举动。

当传媒人纠结于媒介伦理之时,网上的转发却说明,人们无法对冀中星的不幸视而不见。正如@假装在纽约在微博中说的,“我们为什么关心他们的命运?因为关心他们就是关心我们自己,多一次公正的对待,这个国家就少一颗地雷。”

何兵律师认为,在对政府门前“堡垒战”失望后,访民开始“游击战”。从“向政府诉求”转为“向国民诉说”,今后维稳将更难。

让人跳出维稳思维之外的,是香港文化人许骥的帖子。在《香港为什么没有冀中星?》一文中,他说,“香港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没有北欧那样的高福利,但香港社会给人起码的尊严。亲戚今天收到来自社会福利署一封豁免医疗费用的信。在香港,没有工作,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人,可凭借这张纸免费看病。你有什么理由报复社会?”

只有变堵为疏,消除隐患,良民才不会变成暴民。“如果这个社会不给他光明,他就自己制造光明,哪怕只是一瞬间。”“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但你可以炸醒一个装睡的人”,当些非理性的气话流行起来的时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你支持政府发文禁止群租吗?

一套80平方米的公寓里竟挤住 25 个人,这就是传说中的“群租房”。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就“群租”发布通知,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不能超过2 人。

1.你对群租现象反感吗?

2.应该由政府规章来禁止群租吗?

3.一纸通知管得了群租现象吗?

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

1.你同意“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观点吗?

2.量刑时应该考虑被强奸者的品格身份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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