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选秀节目的发展实践

2013-05-14 13:03林朔辰
卷宗 2013年1期
关键词:创新发展

摘 要:电视选秀节目是从2003年开始在我国出现的一种新的电视节目形式,从开播伊始就获得了不错的收视率和经济效益。选秀节目无论从节目影响、节目数量、节目收视来看,都己成为了我们不可以忽视的一股电视文化传播力量。但是,国内的选秀节目由于缺乏创新,慢慢的出现了千台一面的现象,渐渐出现了疲乏的状态。

关键词:电视选秀;问题与局限;发展;创新

一、电视选秀节目存在的问题

电视选秀节目在经历了遍地开花之后,千台一面的现状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之上。打开电视我们会明显发现,这些节目在内容、环节、舞台设置、现场观众安排、嘉宾甚至主持人风格上都存在着强烈的模式化倾向。起初,观众们可能还会对这类节目产生新鲜感,但是在越来越多的重复和煽情后,人们就会渐渐地产生厌倦。选秀节目开始进入疲乏状态,节目没有新意,观众出现审美疲劳,选秀节目数量虽然依旧很多,但是往日的夺目光彩己不复存在。节目开始缺乏张力,真正可以重新点燃人们收视热情的节目已寥寥无几。

(一)节目同质化严重

所谓电视媒体的同质饱和化,就是指目前媒体所存在的、以大致相同的节目制作手段、制作流程、节目类型传递内容大致相同的各类信息的现象。很多节目无论是在内容结构上,或是在制作流程上都如出一辙,但看到选秀节目带来的多方利益,各个电视台又都卯足了劲开播此类节目,导致选秀节目同质饱和化严重。国内的表演类选秀节目借鉴于《流行偶像》、《美国偶像》。本世纪初,这种选秀节目在英国和美国己属常见,然而对中国观众而言,尚属新鲜事物。当首先制作的湖南卫视获得巨大成功后,其他卫视台迅速跟进是理所当然的。但这种迅速跟进没有任何创新,而是机械地复制。这样,必然让观众产生审美疲劳,难以长久的保持参与和观看节目的激情。

(二)节目格调过于单一

电视选秀节目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对于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拓展电视台的发展空间等方面,都有着相当的意义和价值。选秀节目的出现正是体现了大众文化的特征:通俗、娱乐,好玩。但是为了追求收视率,各家电视台容易盲目的跟风、模仿,这就致使节目制作不够精良、内容上表现得较肤浅,久而久之,在群众性娱乐狂欢中,电视选秀呈现出低俗化倾向。

实践告诉我们,借鉴和学习不等于抄袭和克隆。有思想、有品位的创造者对外来文化的态度应当是:在自身深厚的文化积淀基础上对其进行“国情化”和“本土化”改造,重视在开掘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外来文化,将娱乐性与民族性巧妙自然的熔为一炉,并赋予其一定的文化内涵,这样才能制作出真正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观众收视要求的电视娱乐节目。我们在为娱乐鼓与呼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味追求欢闹和搞笑,就会比例失调,失去观众,不适应多元社会的多层次需求。

(三)节目设计成分越来越浓

选秀节目进入疲乏状态之后,选秀带来的收视率奇迹已经慢慢远去。受众对于选秀节目的操作流程也逐渐熟悉,对选秀节目的好奇心逐渐减退。电视节目制作者为了更好的留住观众的眼球,一个本应该公平竞技的选秀赛场台上台下人为设计的成分己经越来越浓,为了真人秀而去设计真实的表演。选秀节目疲乏状态下这些设计不断增多,设计的花样也是层出不穷,设计已经有了向恶意炒作方向发展的趋势。选秀节目恶意炒作如果发展到剧组策划、恶意操纵的阶段,其性质就很严重了,恶意炒作负面新闻、用低俗吸引眼球的行为应该被制止。选秀节目并不是不按照规矩随意而为。

二、电视选秀节目的新框架

创新是节目生命的源泉,如果没有创新,任何曾经辉煌的节目都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走向衰退,最终被淘汰出局。社会环境的变化,观众价值取向和收视习惯的变化,节目竞争的加剧,都是促使节目走向衰退的重要原因。而我们如果能够顺应时代的变化,掌握并满足观众的需求,不断进行创新,将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任何电视节目都有一个生命周期,不同的周期我们需要分析受众的收视心里,从而对节目做出相应的整改和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受众。选秀节目也不例外,需要不断的创新,适应时代的气息,适时变化,才能不断延长自己的生命周期增添活力。

(一)文化创新—整合不同意识形态

文化是电视媒介研究之本,对电视选秀节目的创新首先必须搞清楚它的文化根基和导向。大众文化是电视选秀节目的文化根基,而后者又是前者的一种典型的表现形式。目前文化领域里三足鼎立的局面早已不复存在,大众文化凭着人多势众的优势逐渐吞食了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大片领土,成了新的文化霸主。这恰恰成为了电视选秀节目的创新点之—文化创新,创新的思维是:大众与精英的辩证统一。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在某种意义上是矛盾的对立面,要解决这一矛盾就要辩证统一的来看矛盾双方的关系。

总之电视选秀节目在文化上必须正确认识大众文化,真正的大众文化以及娱乐文化应该是一种物质和精神双重意义上的创造,是现代技术与艺术在当代社会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全新的、平民的艺术。

(二)审美标准——娱而不媚,乐而不俗

审美是另一个关于电视选秀节目内涵的关键词和争论点。审美是一个和社会与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概念,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就有什么样的审美标准。那末,电视选秀节目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是什么,其审美标准又是什么?前面已经分析了电视选秀节目所依托的文化背景,下面在分析社会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娱而不俗、避虚就实的审美标准。

娱乐节目就是要有“娱”有“乐”,娱怀取乐,其节目的宗旨就是要使受众寓教于乐,在欣赏节目中身心愉悦,达到一些人心情调节或休闲的目的。在这方面港台的娱乐风格是有其独到的长处,他们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但是,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在经验借鉴中不能采取拿来主义,不能照搬,应该有所取舍,“有所为,也有所不为”。总的来说,我认为电视选秀节目应该是娱而不媚,乐而不俗,尽情挥洒皆文章;真情动心,真意透理,有利身心尽善美。

(三)价值导向——立足社会、以人为本

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模式在许多方面都抑制了人的创造性行为。功利的态度制约了人们的生活态度,人们做每一件事都经过理性的考虑和仔细的计算,以最小的投入和最大的产出为目标,它已成为人们行为的内在动机,成为人与人相处的最大动力。技术越来越发展,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冷漠;朋友越来越多,知已越来越少;迅速地建立关系又迅速地解脱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冷漠”,使我们的日常生活变得越来越无趣,越来越孤独。

如果电视选秀节目能在节目过程中,运用社会营销观念,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价值观,通过娱乐的形式引导参赛者、观众积极向上,那么就能使电视选秀节目有文化内涵,使其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健康节目。

参考文献

[1] 梅琼林,谈大众传媒的娱乐化现象,新东方新领导2005年4月。

[2] 孔令华,费斯克的生产性受众观——一种受众研究的新思路,新闻与传播2005年6月。

[3] 孙旭培,电视娱乐节目“平民造星运动”对青少年心理的影响,山东枧听2OO5年9月。

[4] 时统宇,感到与担忧:当代电视批判的双重领域,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

[5] 金维一,电视观众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6] 石长顺,娱乐狂欢与电视拯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

作者简介

林朔辰(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10级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视文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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