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养老方式转变研究

2013-05-30 04:52靳宝石张力杰
科技致富向导 2013年8期
关键词:转变农村

靳宝石 张力杰

【摘 要】我国农村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家庭养老,这种过于单一的养老方式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转变农村养老方式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我国当前需要建立家庭、社区、社会共同发挥作用的新型农村养老方式。

【关键词】农村;养老方式;转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很大,农村的老年人口自然也就较多。据统计,2011年中国农村65656万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9.1%。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农村的老人还将进一步增加,这将会给农村的养老问题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农村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关系到广大农村老人的晚年幸福。然而,当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逐步转变农村的养老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1.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

目前,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家庭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方式。所谓家庭养老,就是家庭中年轻子女赡养老人或老人通过年轻时的积蓄自我养老的养老方式。也就是说家庭养老包括子女养老和老人自我养老两种方式,其中前者更为普遍。家庭养老方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很早的时候就有“养儿防老”的观念。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开始出现其他的一些养老方式,这些养老方式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始终没能取代家庭养老的地位,家庭养老始终是我国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

1.2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小,水平低

社会养老方式是指依靠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来进行养老的保障方式。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方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后不断发展。近年我国还进行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全国列入“新农保”试点地区参保人数有32643万人。社会养老在农村养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覆盖面小,水平低等。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主要是针对家庭特别困难或无子女的老人,其他的老人覆盖的还不多,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养老的实际需要。另外,社会养老的保障水平也比较低,多数地区的养老保险金每月只有几十元钱甚至几元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1.3社区养老方式发展缓慢

社区养老是指农村社区为本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养老方式。社区养老是我国独特的一种养老方式,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但这种养老方式却发展缓慢,其作用远不如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方式只是在少数发达地区才有的,例如江苏,广东等省份。此外,社区养老常常会遇到资金吃紧的情况。总之,社区养老方式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发展十分缓慢。

2.我国农村养老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2.1我国农村经济十分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也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然没有摆脱贫穷落后的总体面貌,经济还相当的落后、单一,与同期城市的发展相比,其发展就显得比较逊色。落后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必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农村经济落后,当地的财政就比较吃紧,无法拿出那么多钱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即便是有,水平也相当低下。而社区养老方式则需要乡镇企业的极大发展,然而在一些落后的农村,乡镇企业几乎为零,社区自然也拿不出经费来搞养老事业,因此社区养老方式在农村发展十分缓慢。

2.2传统文化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注重孝道的国家,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受传统文化的有益影响,家庭养老的养老方式让无数的老人安度了晚年。但同时这对国家和社会探索新的养老保障方式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对养老方式转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知不觉中导致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严重滞后。

2.3人口结构的特殊性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具有特殊性,这就加重了养老负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总人口的8.87%。而且我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要明显高于城市,而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这种情况将变得更为严重。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基本集中在城市,从而使农村的养老方式出现诸多问题。

3.建立“三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方式

由于当前农村养老方式存在诸多问题,建立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从目前我国的实际出发,建立“三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方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所谓“三位一体”的养老方式是指家庭、社区、社会在农村养老中共同发挥作用,各尽其责,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发挥整体养老功能。之所以建立这样一种综合的养老方式是由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以我国目前的水平还不能建立起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养老方式。

家庭、社区和社会在新型养老方式中的责任是不同的,在不同的阶段它们地位也是不同的。

3.1家庭在新型养老方式中的责任和地位

在新型养老方式建立的初期,家庭仍然要尽主要的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在初期,社会的保障资金还是不够充裕,缺口部分仍然要让子女来补,以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在保障老人生活的同时,子女要尽到在精神上慰藉老人的义务,要让老人感到家庭的温暖,享受天伦之乐,而不是在孤独中度过晚年。而在新型养老方式的完善阶段,社会保障资金比较充裕,完全可以满足农村老人的需要,家庭的经济负担就下降了,此时,社会在农村养老中就发挥了主体的作用。但是,在精神上慰藉老人依旧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

3.2社区在新型养老方式中的责任和地位

社区将在新型养老方式中发挥重要的补充功能,负责保障那些家庭和社会不能保障或保障不足的困难老人。在农村存在很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法定的赡养义务人不在身边的孤寡老人,社区要对这些老人予以照顾和物质帮助。农村社区要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社区老人提供优质的餐饮,医疗,文化娱乐服务。随着新型养老方式的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可以逐步扩大到全体农村老人,让所有的老人都享受完善的养老保障。

3.3社会在新型养老方式中的责任和地位

社会在新型养老方式中的主要责任就是筹集资金,为老人安度晚年提供资金支持。这种责任在新型养老方式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是不断增加的,最终社会将在农村养老中发挥主体作用。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主要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从农村的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建立了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新农保”。“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改变了以往的农民自己缴费,本质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障。当然现在的“新农保”水平还比较低,还需要不断的发展,完善。

4.建立新型养老方式应采取的若干措施

4.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我国农村养老方式不符合现实需要,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我国农村的经济比较落后。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能实现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局面。发展农村的经济一方面要振兴农业,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国家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同时提升农业的科技水平,实现稳产,增产;国家也要鼓励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巩固其农村经济支柱的地位。

4.2政府要增加养老投入

政府要在农村养老上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农村养老基本设施。农村的养老设施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如敬老院。第二种是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农村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第三种是老年人活动室,是用来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这些基本设施是建立新型农村养老方式的物质基础。

4.3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新型养老方式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必须要发展好,完善好。为了完善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要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提高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章群安.农村养老保障:现状、困境及出路[D].华中师范大学,2012.

[2]钱海龙.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与前瞻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2(8):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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