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的法治困局

2013-08-15 00:43幽谷
浙江人大 2013年7期
关键词:社会秩序困局人情

/幽谷

在我们生活中,存在大量求人的事。求人者求人,被求者也求人,交织成一幅“中国式求人”图卷。然而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绝不是“求”来的,而是所有成员共同创造和维护的。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新生在政协大会发言时讲的一个故事,引起很多代表、委员和民众的共鸣。他说:一位司局级老领导说女儿在他极力反对下,仍入外籍并嫁给外国人,女儿劝他的一句话最终让他接受了女儿的做法。这句话是,“爸爸,您将来再不用为您的外孙在国内上幼儿园、小学、中学求人了”。

在生活中,存在大量求人的事,上好学要求人,找工作要求人,调动工作要求人……生老病死几乎都要求人。求人的主体上至各级官员下至布衣百姓,大有无人不求人之势。求人的客体是在各个涉及公共利益岗位上掌握着大大小小权力和资源的官员或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求人者求人,被求者也求人,求人者也是被求者,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幅壮观的中国式求人图卷。

其实这种中国式求人,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下的产物。据说,一外国人到中国学的第一个词,便是“关系”。从历史上看,在人情伦理为主的传统文化长期影响下,加之家族亲情和宗法政治根深蒂固,很多原本理应由法律制度裁断的问题,变成了人际关系的比拼。当法律规章不能对社会秩序起到足够的调节与控制作用,公权力得不到监督,这便给“关系”的滋生提供了土壤,给权力寻租开辟了市场,人们遇到什么事时,更多的时候想到的是“找关系”、“求人”,而非靠正规透明的途径。这是对制度的无视,也是制度无力的表现。“找关系”超越了法律法规,进而成为左右社会秩序的“潜规则”。

当然,“求人”的客观原因在于公共资源的稀缺。设想,如果当优质幼儿园、优质中小学资源丰富的时候,恐怕为此求人的人会少许多。在公共资源本来就稀缺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的权力得不到监督,在分配资源时,“关系”便成了重要砝码。

“求人”困局一方面是削弱了法治权威;而另一方面则大大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在寻找“关系”的过程中,在“求人”的实践中,人们不知花费了多少的精力和财力,消费了多少的面子和人情。

可以想见,当办事流程足够透明,对破坏规则者有足够的监督和惩罚,被求者自然容易拒绝诱惑;当被求者严守底线、只讲制度,求人者自然没有优势和市场;当资源配置更合理,遇事诉诸正常途径能被一视同仁,“不得不去”的求人者自然少了很多。

当然,求人者也需反躬自省:你是否一边骂一边默许纵容并适应着这潜规则?“求人”的困局并不全然是法律制度的不足。现实中的一些“求人”,本身就是希望“不走寻常路”,希望通过熟人关系来占得先机、法外得利。因而,在政府职能转变之外,公民也要自我抵制“求人”思维、拥抱法治。只有社会上每个人都有所意识并行动起来,我们才不会在集体吐槽之后,继续在各种“求人”中焦虑不安。

因此,人人遵法,这不仅于官员适用,于公民亦然。面对着可能的刁难,公民除了“求”之外,以法捍卫权利,不失为更好的选择。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绝不是“求”来的,而是所有成员共争共创的。

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注定要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从身份到契约过渡。这意味着社会治理要依靠法治,不能依靠人治,不能靠人情。为此,告别“求人”的困局需要彰显法律和规则的尊严,需要让法律成为共同信仰,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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