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要把持五关

2013-08-15 00:44陈丽雁
中国科技信息 2013年3期
关键词:签订合同经济合同履行合同

陈丽雁

江苏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处,江苏 扬州 22526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是效益性和风险性统一的市场交易方式,怎样避免和减少其风险性,保证和提高其效益性,是每一个企业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都必须认真考虑的事情。所以,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就更重要了。企业要管理好经济合同,必须强化全面、效率意识,对经济合同实施全过程管理。下面对企业怎样管理好经济合同作些探讨,谈点自己的看法。

总的来说,企业在强化合同意识,配备高素质人员,进行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把持好五关。

第一关:调查了解关

就是说,在签订合同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做到心里有数。而这种调查了解,包括对对方的调查了解和对自己的调查了解两方面。

在这方面,一些企业做得是不够的。有的不做签订合同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对方一无所知;有的也是走马观花,做做表面文章,走走过场;有的对了解到的情况不进行分析研究,利用得不好;有的只知道要了解对方的情况,对自己一方的情况不调查了解等等。这就使合同在签订前就建立在风险较大的基础上,合同签订后能否按照约定履行就只能碰运气了。

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对于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避免和减少经济合同的风险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进行调查了解,又是需要相应成本的。所以,调查了解要有重点,要抓住关键。

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调查了解的重点、关键也是不同的。

对于工程建设合同,如对方是施工方,主要是要调查了解其工程质量的保证能力。这种调查了解,是为了了解其实际的工程质量保证能力。所以,除了要看其施工资质、施工力量外,重点应该调查了解其施工过的相应工程的质量状况。最好方法是要到其施工过的相应工程的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看看其施工过的工程质量究竟如何?了解其质量保证的真实能力。如对方是建设单位,重点要了解其资金履行能力及辅助工程施工的能力,要了解一下其以前的工程款履行情况。

对于商品销售合同,如对方是供货方,主要调查了解其供应商品的质量状况和按期供应能力,当然还要了解其价格。这也可以到其以前供应过相应商品的用户去看看问问。如对方是买方,要了解其按约履行付款能力及情况。

对于技术服务合同,如对方是技术服务提供者,应该了解其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质量如何?如对方是技术服务接受者,要了解其付款能力及情况。

在调查了解对方的时候,对自己一方的相应情况也必须进行调查了解。对于这一点,好多企业都做得不够,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更不会去做。

为什么要调查了解自己一方的情况呢?因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合同双方的事情,是互负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对于企业来说,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条件和履行能力,首先自己要保证自己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要考虑在签订合同时怎样约定的问题。所以,对自己的调查了解,做到对自己的情况心里有数,也是调查了解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关:签订合同关

在签订合同方面,有的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不重视;二是只是在价格上做文章,重视价格的高低,总是喜欢与最低价格的一方拍板成交,或者抬高自己的价格或者搞内部价格战;三是没有自己的预算或者自己的预算做得不精确;四是合同内容不齐全;五是喜欢把对方的责任定得严严的,高高的,而对自己一方的责任尽可能减少,或者定得低低的;六是重视关系等等。这就使签订的合同的质量不高,合同一成立就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为了提高合同的签订质量,尽可能减少合同成立时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到:

一是企业领导一定要重视。对于一些重大合同,企业领导一定要配备高素质人员,组成相应小组,专门研究合同签订事项。同时,企业领导自己要重视研究相关事项,要有自己的主意,不要只是听下属的意见,只是在下属的意见中做决定。作为领导,是应该多听取下属的意见,但是,下属和自己在不同的层次,考虑问题的思路还是有差别的。如果一个领导只是在下属意见中做决定,就不是一个高明的领导。所以,对于重大合同,企业主管领导应该有自己的高见。

二是要科学看待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不是合同签订的唯一决定因素。合同能否履行好,合同的最终目的能否很好实现,还取决于其他好多因素。以最低价格成立的合同,不一定能取得最好的效益。现行的招投标规定,是以最低价格为中标的条件。但如果是以最低价格为中标的唯一条件,那是不科学的。因为,最低价格与合同项目的质量、效益不是同一概念。

一个合同与谁签订,不光要看谁出的价格高低,而且要看谁能够很好履行合同,要看合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状况。有的可能合同价格是最低的,好像企业花了最低的成本完成了合同项目,但是,合同项目的收益却不是最好的或者较好的。

所以,在与谁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起码要把合同价格、合同履行和合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统一起来考虑。有时,也许选择最低出价者签订合同是有利有益的,而有时选择与出价较高的一方签订合同也许是有利有益的。在这方面,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大智大勇。

如果是企业自己出价,也不是选择最低价就是一个上上策略。价格的选择应该是对综合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后的决策。

三是企业一定要有一份自己编制的精确的预算书。

这方面有的企业做得不好。其实,企业自己能够编制一份精确的预算书,对于签订合同是十分有好处的。起码这是选择与谁签订合同最有力量的依据,尤其是在价格的选择方面,就使自己站在主动的地位了。

特别是在招投标中,可以使自己明确自己的进退,明确退的底线,进得适度。

四是要注意合同内容的齐全。

在合同内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考虑得不细,条款是粗线条的,意义不明确,歧义多,而且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方法容易忽略。

在这方面,1)要注意条款的细化。就是要重视履约行为的具体化。如付款问题,要约定付款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如风险承担问题,要明确。

2)条款文字的歧义要尽可能减少。

一个合同,要一点歧义都没有,是做不到的。但尽可能减少条款文字的歧义,是应该努力的。这方面,要对条款文字反复再三斟酌,使条款文字的意义明确化。对于涉外合同,可以使用中文把条款意思进行解释,并约定以中文解释为准。

3)要细化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在签订合同时,要尽可能把可能违约的情况想仔细一些,把可能发生违约的情况都约定在合同中,一条一条约定明确。

4)明确约定争议处理方法。

合同争议处理方法,基本上有三种:即双方协商;仲裁和诉讼。

一般来说,我主张选择双方协商和诉讼,不要选择仲裁。对于涉外合同,我更不主张选择仲裁。当然,涉外合同,还要注意选择适用法律和选择法院及仲裁机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有可能的话,中方企业要力主尽可能选择适用中国法律和选择中国法院,这对中方企业是有利的。

五是不要把自己一方的责任定得低低的。

合同责任不是自己定得低,就是低的问题。在合同责任中,存在着一个公平的问题,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要公平,要相等化。如果一方的责任过重,一方的责任过轻,那么,这就是存在着责任的显失公平,这种显失公平的责任条款,往往是无效的。所以,企业应该在履行 合同约定上下工夫,而在合同责任条款上要订得公平。

六是要重视关系,但不要把关系神圣化。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各种关系也在影响着现实生活。在市场经济的合同行为中,各种关系也在发生着作用。但是,企业不应该把签订合同建立在关系的基础上。

第三关:履行合同关

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企业不重视履行合同,有的没有诚心履行合同;有的不重视对方履行合同的情况;有的不重视收集整理合同履行的资料等。为了保证合同履行或者使合同履行有利于自己,企业应该做的是:

1)对于重大合同,要配备专人跟踪、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是把合同付之实现的重要一环,对于能否实现合同目的十分重要。有人跟踪、监督合同履行情况,才能了解掌握合同履行情况,才能在合同履行中处于主动地位。

2)自己要重视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合同。

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合同履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努力的事情,自己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是合同实现的重要保证之一。再说,自己不履行好合同,自己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对自己不利,也不是自己签订合同的愿望。所以,按照合同全面履行好合同是企业自己的重要合同义务。

3)要监督对方履行合同情况,及时发现对方履行合同能力的变化情况。

这对于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对方履行能力的变化。有的变化是市场情况、生产情况、管理层变换、政治形势等主客观因素在起作用。这些变化,导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向好或者向坏的方面转化,。向好的方面转化是有利的,但向坏的方面转化是不利的。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要利用好这三种抗辩权力,必须建立在对对方和自己两方面在履行合同情况及履行能力的掌握了解上。

有的企业等对方不履行合同了或者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了,才大梦初醒,但往往已经晚了。所以,要很好地保护好自己的合同利益,就必须好好及时掌握了解对方履行情况和履行能力的变化,好针对其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自己合同利益的损失,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4)要重视合同履行资料的收集、整理。

如果合同履行很顺利,也许对于合同履行资料的收集整理的意义就不大。但是,如果对于合同履行不顺利,甚至发生了合同纠纷,那么,收集整理好合同履行的资料,就十分有意义。因为,在合同纠纷处理中,是要凭证据说话的。只有平时注意收集整理好合同履行的资料,到时候才能提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为了维护自己一方的合同利益而争取到主动。

第四关:合同纠纷关

企业应该抛掉幻想,要立足于合同纠纷可能发生,从而在处理合同纠纷上早作准备。

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企业忽视合同纠纷的处理,出现了合同纠纷,不及时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往往被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而败诉;有的企业不请律师,自己去打官司,往往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及对诉讼关键把握不到位而败诉;有的企业只是凭关系委托律师,委托的律师素质不高,也导致败诉等。

所以,企业要增强诉讼时效意识,发生了合同纠纷,及时起诉。有了合同纠纷,还是请个律师比较好一些,当然,一定要在选择律师上下工夫,尽可能委托素质高一些的律师,使胜诉的可能性高一些。

第五关:总结关

就是说企业应该对每一个合同,尤其是重大合同,在履行完毕后进行必要的总结,回顾整个过程,总结一些经验教训,为以后提供一些成败得失的东西供参考。这对于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能力是十分有益的。

以上一些看法,只是自己对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能力的一点想法,也许不一定对,只是提出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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