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和耶弗他杀子献祭的文化探析

2013-08-15 00:54胡文建
关键词:希伯来耶和华亚伯拉罕

胡文建

(陇南师专 中文系,甘肃 成县 742500)

自公元前,希伯来圣经就一直被西方人作为宗教文献不断研究阐释。“近一百年来,希伯来圣经及其外典被西方人当做绝妙的文学作品来研究,愈来愈发现其重要性。”⑴1国内也开始关注希伯来圣经研究。梁工先生认为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故事是希伯来文化的核心故事。⑵

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认为亚伯拉罕是为了信仰而情愿祭献儿子,称亚伯拉罕为笃信上帝者中“最伟大的”。⑶德国学者奥尔巴赫认为亚伯拉罕杀子献祭的故事为当之无愧的史诗,可与荷马史诗比肩。相对而言国内对亚伯拉罕的关注较少,知网收录文章12 篇⑷。从文学文化角度入手的有梁工先生和陆扬先生的两篇文章。梁工先生认为亚伯拉罕故事中蕴含了伦理道德因素:“父亲与儿子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因为亚伯拉罕知道,以撒没有取代他的动机;以撒也明白,亚伯拉罕的产业终将由他去继承。”⑵陆扬先生认为亚伯拉罕献祭以撒是“强调了信仰的绝对性”。⑸

圣经中还有一例杀子献祭,耶弗他许愿,如果能够战胜敌人,就把家里第一个迎接自己的人献做燔祭。后来耶弗他打胜了敌人,把出来迎接他的亲生女儿献祭了(士师记11:30-31)。陆扬先生认为“即便是无辜的少女,面对信仰,也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士师记的作者以非常简练的笔触,记叙了迄至是时、无条件信仰的盲目和惨烈。”⑸以上观点都有合理之处,但道德说不能解释为什么耶弗他会杀女献祭。因为耶弗他和女儿之间也没有利害冲突,他女儿没有取代他的动机,为什么她必须死去呢?这是不是圣经中要求的信仰呢?或许通过细读圣经文本可以找到答案。

一、耶弗他杀女献祭与民族间文化交流

(一)圣经中对待杀子燔祭的态度

细读圣经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圣经中多次提出不能以自己的子女做燔祭,比如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申命记18:9、10)。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利未记18:21)。

以下例子能看出先知们公开抨击杀子献祭的做法。因他们将一切头生的经火,我就任凭他们在这供献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们凄凉。(以西结书20:25、26)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巴力的邱坛,好使自己的儿女经火归摩洛。他们行这可憎的事,使犹大陷在罪里,这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利米书32:35)。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弥迦书6:7)?可以看到这些观点都是反对杀子献祭的。

圣经中不要求把子女作为牺牲献祭,而且看到这样做而不制止的人也要被处死。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人若佯为不见,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2-5)。

还有圣经中有的地方说上帝根本不喜欢燔祭。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阿摩司书5:21-22)。

可是我们也看到,圣经中有很多违反禁令的例子。除了亚伯拉罕和耶弗他,还有犹大王约坦的儿子亚哈斯登基。不像他祖大卫行耶和华他神眼中看为正的事,却效法以色列诸王所行的,又照着耶和华从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儿子经火(列王纪下16:1-3)。玛拿西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并使他的儿子经火,多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惹动他的怒气(列王纪下21:1、2、6)。所罗门为亚扪人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对面的山上建祭坛(列王纪上11:7)。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圣经中并没有规定要杀子献祭,那耶弗他为什么要杀子献祭?

(二)杀子献祭与文化交流

实际上把燔祭子女作为风俗的主要是迦南人,他们敬拜摩洛神,摩洛神与火祭儿童有关;⑹圣经中记载:摩押王见阵势甚大,难以对敌,就率领七百拿刀的兵,要冲过阵去到以东王那里,却是不能。便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华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于是三王离开摩押王,各回本国去了(列王纪下3:26-27)。

为什么摩洛神崇拜会表现在以色列人生活中呢,这与犹太教的耶和华崇拜不是矛盾的吗?或许因为它是一种异教祭祀仪式被希伯来人模仿引进的,这也体现了当时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以色列民族的形成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它的民族构成成分不是单一的希伯来人。”⑺152以色列民族的一神教信仰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对耶和华崇拜的发展中受到了迦南各民族文化的影响。“以色列人口的膨胀和民族构成的基本稳定发生在征服时期和得地定居后的士师时期,但较大规模地整合异族人的情形则一直延伸到以色列统一王国形成之后。”⑺150“士师时期的以色列人常有臣服于异族统治下的经历。”⑺150就是在以色列人与迦南各民族相互交往的过程中,“以色列的耶和华崇拜大量吸收了迦南宗教的内容。”⑻136

比如圣经中记载: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烧儿女,献给西法瓦音的神亚得米勒和亚拿米勒,这些神随西瓦法音人迁到了撒玛利亚。有犹太人的祭司指教他们如何敬畏耶和华,他们就又敬拜和华,又事奉自己的神,从何邦迁移,就随何邦的风俗(王下17:33)。可能希伯来人在进入迦南定居下来后,由于在政治文化上处于劣势,慢慢接受了迦南人的宗教信仰。“在君王统治时期,希伯来国内有供奉各种异教神祇的圣所98 个,南疆荒漠地区还有十来处。这种对地方神灵的崇拜久盛不衰,与对亚卫上帝的崇拜长期并存,到公元前6 世纪末还未绝迹。”⑼61

而耶弗他并不是以色列人的宗教领袖,只是军事领导,他的出身比较低,是妓女的儿子,本来是连继承权都没有的,但他能打仗(士师记11:1-3)。可能因为自己的出身不好,又跟匪徒们呆在一起,在民众中威信不高,为了能取得胜利,成为领袖,就按照当时迦南人的风俗发了誓。因为在“士师时代,以色列人不仅在经济政治上处于从属地位,在文化上也难以抗拒迦南的影响。以色列人观念的更新调整表现为追随当地风俗,祭拜迦南的神祇和偶像。甚至将耶和华混同于迦南人的主神巴力。”⑽233

在士师记中多次提到侍奉其他民族的神是不合上帝心意的。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侍奉诸巴力和亚斯她录,并亚兰的神,西顿的神,摩押的神,亚扪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离弃耶和华,不侍奉他(士师记10:6、7;提到以色列人信奉异教神还有士师记2:11、2:19、3:7、3:12、4:1、6:1、10:6、13:1)。耶弗他的做法也与律法书相违背,但“五部律法书的最早本子,大约于公元前950 年成稿。”⑾55“律法书至耶弗他时代尚未形成,那时以子女祭祀之风在以色列中还相当流行。”⑽240或许这就是耶弗他以女儿献祭的主要原因。并且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可以说“士师时代是一个在道德上神学上不断螺旋堕落的时代”。⑻122

所以说对待耶弗他的杀女献祭,即使认为是忠于信仰,也只是忠于当时的信仰,或者说是以色列人与迦南人混居过程中接受的迦南人异教信仰,体现的是以色列民族信仰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对其他民族信仰崇拜的吸收与融合和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流。

二、亚伯拉罕祭献以撒与替罪羊

(一)旧约叙述的可考性

关于亚伯拉罕的献祭陆扬先生认为年代太久远,是虚构⑸。但有很多学者认为圣经中的记述有一定的可考性。比如“起码可以断定,创世记里的叙事,的确反映了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的许多律法、习俗和道德取向。”⑾25“旧约里的故事有不少神奇色彩,但故事牵涉到的地点和城镇却有据可查。比如亚伯拉罕受到上帝的召唤,最终迁移到迦南定居,他在幔利的橡树旁搭了帐篷;以撒在别是巴找到水源……这些城市都有考古资料证实曾经存在,在它们的遗址上竖立了一些为纪念神显现或家族大事而立的柱子和石头堆。”⑾24“创世记中涉及的风俗、制度在一个较为宽广的古代近东文化背景下完全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对这些久远年代的故事,首先不是承认不承认其历史真实性的问题,而是如何透过古人在叙述上为今人造成的障碍,尽可能合理解读的问题。”⑺127

为什么耶弗他用亲生女儿献祭,亚伯拉罕却可以用公羊代替以撒呢,或许用公羊代替以撒有结束杀子祭神的习俗的象征意义。⑴100本着圣经中的记叙能做合理解释的观点出发,并且认为《金枝》的观点有合理之处,最起码《金枝》中的例子与圣经中的例子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如现在原始部落思维中认为用从已经结果的香蕉树上砍枝子打香蕉树苗能使之丰产,与圣经中雅各把杨树、杏树、枫树的嫩枝插在饮羊的水沟边,羊对着枝子交配,生下的羊就是有点有斑的(创30:37-40);认为“自己的有生力量在头发中,如剃去头发,力量也就消失了”⑿633与士师记中的参孙的故事。或许可以用人类学的观点来看亚伯拉罕献祭以撒与用替罪羊代替人献祭之间的关系。

(二)杀子献祭

弗雷泽的研究缘起于一个古老习俗:在罗马内米湖畔的丛林中,有一座狄安娜神庙,神庙的祭祀由被称为“森林之王”的逃奴担任,其他逃奴如能杀死他就可成为新的“森林之王”。弗雷泽结合多地现存风俗研究认为这实际上表明了原始思维中的杀死衰老的或不能履行神职的王。后来这种风俗慢慢演变为杀死后代来代替自己。“有时候国王要给神当祭品,但他们设法把这致命的责任推给子孙,通常都是以长子献祭。”⑿282斐洛也指出,有一个古老习俗,在大难临头时,一座城池或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得把心爱的独生子交出来献祭给报仇的魔鬼,为全民赎身。这个献出的孩子在神秘的仪式中被杀死。如克罗纳斯(腓尼基人称之为以色列)是腓尼基的王,只有一个独生子,在一次战争中,国家受到了敌人极大危害,人们给他穿上王袍,把他献上祭坛。⑿281-282福楼拜在他的历史小说《萨朗波》中也描写过祭摩洛神的场面:在被雇佣军包围的迦太基城中,市民们决定祭摩洛神来壮胆,选了包括执政官儿子在内的二十名贵族家庭的男孩火祭献给摩洛,并且喊着“这是牛,不是人”,以便把迦太基人的罪加到他们头上。给城外的敌人造成了不小的震撼。

(三)以动物代替人献祭

或许因为把人燔祭太残忍,圣经中记载人们以牛为燔祭,献祭者要宰牛、剥皮、把肉切块,祭司把肉、油等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利未记1:3-10)。把人献为燔祭也是如此,陆扬先生就具体写了亚伯拉罕要杀死自己的孩子、把他烤熟了献给上帝⑸。后来有些地方发展到可以一头公羊代替王室子孙作祭品,条件是国王不得进入那个祭祀大厅。如果他很鲁莽进入了这个致命的地方,国王必须一死。⑿281亚伯拉罕作为族长,可能有时要为他们民族的收成或当时的一些自然灾害负责,“国王要对气候或年成负责,他要为天气失调或庄稼歉收而付出他的生命。亚洲西部的闪米特人中,国王在国家危难的时候,有时让自己的独生子为全体人民献祭而死去。”⑿281当时亚伯拉罕到迦南地时间还不是特别长,可能他们还没有也不想融入当地文化,后来以撒娶亲的故事也能说明这一点。圣经中说亚伯拉罕看到有一只公羊,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创世记22:13)。燔祭牛或羊是为了替献祭者赎罪(利未记1:4)。或许可以理解为以撒代替的是亚伯拉罕,羊又代替了以撒,隐含了替罪羊的意思。亚伯拉罕本来生活的地方是没有杀子献祭的。亚伯拉罕“在巴比伦尼亚和美索不达米亚没有这样的习俗”⒀,而圣经中写到的杀子献祭都是在士师时代。圣经的各卷不是一个作者,成书也不在同一时期。所以可以认为亚伯拉罕用一头公羊代以撒作为牺牲“为人们废止人祭而以动物为祭品提供了一个解释。”⑻46

综上所述,从圣经角度来看亚伯拉罕与耶弗他杀子献祭体现忠于信仰的同时,还体现了希伯来民族一神信仰与其他民族多神崇拜的冲突与融合,特别是希伯来人从进入迦南到沦为巴比伦之囚期间,以色列民族大量吸收其他民族对各种神的崇拜,耶和华实际上受到了本族人的冷落,甚至有时被遗忘。而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这也是文化发展过程中十分自然的现象。希伯来文化既对其他各民族的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通过后来的基督教,也对他们的文化特点有一定的融合吸收。而对圣经中某一具体事件的解释如果不从特定文化语境来把握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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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中基督教刊物天风6 篇,多从亚伯拉罕对上帝的信心展开,可以认为是对克尔凯郭尔观点的延续;从宗教神学入手4 篇:濮荣健.亚伯拉罕的神观和因信称义.圣经文学研究.2013-03.孟昭臣.论亚伯拉罕对犹太民族的贡献.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09 彼得·奥克斯.亚伯拉罕宗教的神学政治学:一个犹太教的视角.弗吉尼亚大学.民族论坛.2012-03.

[5]陆扬.两希文学中的亲子献祭叙述[J].中国比较文学,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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