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

2013-08-15 00:51刘媛媛
山西建筑 2013年28期
关键词:建筑工地消防车消防设施

刘媛媛

(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桥区大队,山东济南 250033)

0 引言

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划翻新改建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正朝着风格个性化,形式多样化,规模大型化,功能复杂化的方向发展。一些建筑行业为了抢进度、减少施工期,违章操作,建筑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极大,并随时可能爆发,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如:北京央视大楼火灾、上海“11·15”高层居民住宅楼火灾等。

1 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留于形式。

许多建设施工单位为赶超工程进度,往往忽视消防安全,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主体确立不明确。即使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公布,但落实不严,安全生产管理松懈,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思想麻木,侥幸心理严重,对工人的一些违章现象视而不见。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分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留下火灾隐患。建筑施工工地人员组成复杂,建筑工人多为临时雇用的民工,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差,一旦发生火灾,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自防自救能力差。

2)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施工现场用电点多,电线乱拉乱扯现象严重,随时都会出现超负荷运行的情况。有的电线由于频繁拉动,致使绝缘层破损;有的将配电箱安装在可燃木板上,有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电线接头裸露,随时可能发生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其次,进行电焊、气割的工作人员有的无证上岗,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电焊火花飞溅、散落,很容易引燃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堆放不规范,占用防火间距。

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木板、塑料防护网和墙体泡沫保温层、油漆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分布范围广,稍有火源,极易酿成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不易扑救。

4)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情况差。

员工宿舍等临时建筑仍然存在采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作为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建筑,室内人员密集,存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充电器长时间待机,随手乱扔烟头等现象,火灾隐患严重。

5)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占用,影响灭火救援。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泥泞不平,且被大量堆放的建筑施工材料占用,无法保证消防车在应急情况下通行和停放。

6)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擅自关停建筑消防设施。

一般建筑施工现场,仅有少量的灭火器或沙子和生活水源,未设置比较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灭火器数量不足,部分灭火器长期露天暴露,筒体磨损严重,部分工地灭火器超期未维修或气压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较大难以遏制。消火栓箱内消火栓栓口、水带、水枪经常丢失,多数单位通常是申报消防验收手续时才配置到位。还有一些装修公司对消防设施不了解,擅自将火灾报警探头电路切断,关闭消防供水阀门,使消防设施无法正常工作,或将消防安全通道变窄甚至封闭,严重影响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2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对策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绝对安全,可采取以下对策: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各建设工地应明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自查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不漏管,失管,保证各项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务工人员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应建立志愿消防组织,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全面开展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务工人员进行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知识的教育,真正让消防知识延伸到工地的每一个角落,制定建筑工地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适时组织灭火和疏散演练,从而有效地增强建筑人员的防火意识,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

3)合理划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分区。施工现场应在满足防火分区和防火间距的前提下,划分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临时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严格管理,要重点加强外墙保温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的用火、用电管理。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管理。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工人在现场吸烟,若确需明火作业,应当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确认施工现场安全;电、气焊等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设备加强经常性检查,发现短路、线路绝缘老化等情况要及时更换维修,禁止在用电线路上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

5)强化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工宿舍等临时建设采用彩钢板等建设材料的,内部填充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不得采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作为夹芯材料。员工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6)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 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确保消防车在应急情况下通行和停放。

7)加强建筑工地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以备不测之需。要首先加强消防水源设施的建设工作,如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源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同时要制订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地开展灭火演练工作,让建筑工人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

8)积极应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根据不同的建筑形态,采用不同的先进装备,如超高层密集区域设置特勤和航空消防合用站,配置消防直升飞机和扑救超高层建筑的登高消防车;大型石油库灭火救援时采用远程供水系统,使用超大流量消防水炮;公路特长隧道配置消防摩托车和排烟消防车等便于初期火灾扑救的装备。同时,要加强先进技术在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中的运用,如在地铁、隧道中加强高压细水雾系统的应用;在地铁、隧道和大型油库中加强光纤感温火灾报警检测系统运用;在超长高速公路隧道采用特殊灯光带分成若干个短隧道,缓解视觉疲劳,保证行车安全;在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中推广新型防火材料的应用;在大型商业建筑的“中庭”“内天井”等区域推广自动可开启天窗。推广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的使用,弥补传统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存在短路限流保护时间长,受短路后冲击大等缺陷,提高监控电气火灾效率。

9)开展性能化评估和性能化设计技术应用。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能够为设计人员提供一个创新的平台,能够使大型化、复杂化、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消防设计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从长远来看,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无论是在应对现代建筑的纷繁复杂、现代工程技术的日新月异,还是在其实践过程中显现出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的拓展空间,都是传统消防设计无法比拟的,是解决复杂的建筑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必然趋势。

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单靠某一部门或单位都难以管理到位,这就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共同努力,通过严格、合理、有序的管理,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

[1] 吴朝晖.在建工地与消防安全管理[J].上海消防,2001(12):46-47.

[2] 任丽娟.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J].山西建筑,2012,38(2):275-276.

[3] 王 鉴,周 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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