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近3年来全省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46万份,覆盖企业22.46万家,覆盖职工约949.6万人。
在近日召开的宣传贯彻 《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强调,要加大《办法》宣传力度,宣传其立法的宗旨、重要内容和具体规定;要加大培训力度,培训工资集体协商骨干;要整合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办法》有效实施。省法制办等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查找、解决贯彻实施《办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有所作为,用《办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过去,由于没有强制性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在推进过程中陷入职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的困境。省政府法制办、省人社厅等部门在座谈会上,直面问题,提出建议。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很多国企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民营企业更是基本由企业主说了算,因此,提高劳动者在工资协商中的地位和话语权至关重要。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家联合会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尤其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中小企业减轻负担,并给予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则建议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共同创造、共同分享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