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灌浆工程的计量方法及施工乱象的治理措施

2013-10-08 02:28夏可风
水力发电 2013年7期
关键词:计量法记录仪进尺

夏可风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天津 301700)

1 问题的再提出

当前,在我国水利水电建设的部分灌浆工程的招投标和施工中出现了一些乱象,这些乱象的出现固然与社会环境有关,但与水电行业管理,特别是灌浆工程量的计量规则不当也有很大关系.制度决定行为与结果,不合理的制度自然导致不轨的行为和荒唐的结果.

几年前,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 《关于灌浆工程量计量方法的研讨与建议》[1],该文以岩石地基帷幕灌浆为例,对灌浆工程计量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及各种计量方法的优缺点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后来我国一些工程改进了灌浆工程的计量方式,取得良好效果;但仍有大量工程采用不合理的计量方法,暴露出许多问题,给工程造成了很大的被动.本文以高压帷幕灌浆为例,针对由灌浆计量而引起的多种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研究和讨论.

2 我国水利水电灌浆工程采用的计量方式

当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灌浆的计量计价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1)水利行业.GB 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A.7.1钻孔和灌浆工程规定,岩石层帷幕灌浆、岩石层固结灌浆,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灌浆长度 (m)或直接用于灌浆的水泥及掺合料的净干耗量 (t)计量,计量单位为"m"或 "t".同时还规定,补强灌浆、浆液废弃、灌浆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岩石层帷幕灌浆、固结灌浆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水利部2002年发布的 《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七-4坝基岩石帷幕灌浆、七-5基础固结灌浆、七-6隧洞固结灌浆,计量单位均为 "100 m".

(2)电力 (水电)行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水电建设定额站发布的《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4版)7.10~7.13帷幕灌浆,7.15、7.16坝基岩石固结灌浆和隧洞固结灌浆,计量单位均为 "t";国家能源局颁布的 《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下册)技术条款2010年版,11.13.2灌浆中规定,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应按施工图纸所示,并经监理人验收确认的灌入岩体的干水泥重量以吨(t) (或以延米)为单位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灌浆项目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材料的供应,灌浆作业以及各种试验、观测、质量检查和验收等费用.同时也规定,灌浆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浆液损耗应包括在相应的灌浆作业单价中.

上述文件表明,我国水利水电行业灌浆工程量的计量主要采用2种方法,即按灌浆孔进尺长度(m)为单位的进尺计量法和按注入水泥质量 (t)为单位的灰量计量法.水利工程首推进尺法,水电工程首推灰量法,但文件中未排除另一种方法.

在灰量计量法中每t单价通常又按平均单位注入量的多少分为若干档次,比如当单位注入量在100 kg/m以下时为4 000元/t,100~200 kg/m为3 000元/t,200~300 kg/m为2000元/t等.统计平均单位注入量的工程单位有的为整个合同的该项灌浆工程,也有的以单元工程为单位,有的甚至以一孔、一段为单位.

表1 部分工程大坝帷幕灌浆单位注入量情况 (国内工程以完成年代为序)

3 采用灰量计量法出现的问题

在工程实践中,2种计量方式各有利弊[1].但是近10~20年来,许多采用灰量计量法的灌浆工程显现出许多突出问题.

(1)单位注入量畸大,灌浆数据失去技术价值.表1为上世纪80年代至最近完成的我国部分水电站、水库与伊泰普水电站灌浆工程的单位注灰量数据.从表1中可见,第6~11号中用 "*"示出的单位注入量比岩性条件基本相同的其他工程高出了若干倍,还有更高的未列入表中,这些工程都采用灰量计量法.而同时期采用进尺计量法的工程却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可见社会环境影响是次要因素.灰量计量法得出的资料明显不可信,无法根据其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失去了资料的技术价值.一些采用灰量计量法的工程,不仅注入量数据失真,岩体透水率也跟着作假,这是为了制造一个岩体 "可灌性好"的假象,编造出大量吸浆的理由.有的工程一序孔灌前平均透水率为几十吕荣,试想,地质专家会选择这样的地点建坝吗?

(2)先进的灌浆理念和技术无法应用.任何先进的技术都是要实现优质低耗.优秀的灌浆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应能做到用较少的水泥材料达到合格的灌浆效果,国际知名专家隆巴迪提出的GIN灌浆法第一要领就是在低压力灌浆时限制注入量[2].可是灌浆工程采用灰量计量法以后,承包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吸浆的孔段要让它吸浆,少吸浆的部位要让它大耗浆,实在灌不进去的地段要弄虚作假,编造大注入量数据.各种科学处理渗漏地层的卓有成效的技术措施和经验不能付诸应用.

(3)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基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灌浆记录仪的发明和推广应用本来可以比手工记录能较好地保证灌浆施工记录的真实性,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破坏和篡改灌浆记录仪的案例跟随发生.不少工程的灌浆记录仪成了虚假资料的伪劣打印机.近年来,数字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推广应用到一些大型的水电站灌浆工程上,即灌浆记录仪在施工现场监控采集的数据可通过无线或有线网络实时地传输到后方控制室,将灌浆过程置于更高层的监管之下.这本来是非常好的设施和技术,但是由于基础管理工作的缺失,有些工程从这些复杂精密仪器里得到的竟然也是一本假帐.

(4)恣意加大灌浆压力,造成过量灌浆,导致建筑物和岩体抬动破坏.为了获得更大的注入量,灌浆中故意加大灌浆压力.在注入量很大、岩层破碎、裂隙发育,甚至有抬动风险,应当使用较小压力灌浆时,也罔顾一切使用大压力注入,导致过量灌浆.其后果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而且造成建筑物抬动破坏.我国某重要工程坝基固结灌浆竟然将7.5 m厚盖重混凝土体大面积抬动超过60 cm,裂缝几十条.

(5)大量的损耗计入到注入量内.单位注入量是指每m钻孔长度内岩体注入的水泥质量,单位为kg/m.这其中不包括损耗的水泥,例如管路、钻孔内所占的浆液,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弃浆,大量的冒浆、串浆等[3](封孔所用的浆液和水泥量,可以计入该孔平均单位注入量中). 《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也要求 "灌浆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浆液损耗应包括在相应的灌浆作业单价中".我国经常使用的孔口封闭灌浆法损耗量较大,通常为总耗用水泥量的10%~80%(单位注入量越小,损耗越多).可是自从使用灰量计量法以后,这个数据被大大地缩小了,大量的损耗量被归入到注入量中计量,以加大工程量.

(6)监理工作难度加大.灌浆本来就是一项难于监理的隐蔽工程,进尺法所度量的每米灌浆量基本上算是一个有形的可测量的实体,但每吨灌浆量因其已注入地层中就变得不可捉摸.灰量计量法使灌浆施工过程变成了计量收费过程,时时刻刻的操作都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对于监理而言,监控每吨灌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比监控每米要难得多.

(7)施工进度控制与工程量完成情况不一致.一个水电站灌浆项目的工程量在图纸上都是以延长米 (进尺)来描述的,其施工进度的控制也是分阶段完成各个部位的灌浆进尺数,但是灰量计量法将灌浆工程量的描述变成了吨 (t),而且很有可能吨数完成了,进尺却差的很多,到头来还得用进尺数来控制,这样就将一个一元参数的过程管理变成了二元参数的问题,复杂化了.同时也导致生产部门对任务的分解下达不便.以往通常是根据各方面情况下达作业机组每月完成钻孔灌浆多少米,而现在完成进尺却没有产值,需要规定一个机组每月完成灌注量多少吨.可以说,这下达的就是一个作假的指标,因为注入量只有完成后才知道,怎么能预先规定呢?

(8)常常出现 "劳而不得"或 "多劳少得"的反常现象.灰量计量法完全以灌浆注入量多少来计酬,但是岩体并不是处处吸浆,有的地段注入量很小,甚至为0(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承包商这次劳动所得就为0,其间消耗的机时、工料、管理全 "白费"!再则,有时候多灌也不多得,反而少得.比如本文2(2)举例的分档计价方案:灌注1 m的工程费用,当灌注量为100 kg时,工程费为400元 (适用计价标准为4 000元/t),当灌注量为101 kg时,工程费反而降为303元 (适用计价标准为 3 000元/t),直至灌注量为133 kg,方可重新达到400元.这导致承包商在灌注到某个档次边缘时,都会小心翼翼,唯恐越 "雷池"一步.如此怎能保证灌浆质量?

(9)工程投资增加,甚至导致合同纠纷.采用灰量计量法的灌浆工程多数大大超过设计工程量,在灌浆进尺数没有大的增加的情况下工程投资成倍增加,甚至变成无底洞.这种情况恶化了甲乙双方互信关系甚至导致合同纠纷.承包商抱怨业主不开明,业主憎恨承包商无诚信.灰量计量法的另一个不确定性就是统计单位注入量的工程单位大小不同而费用不同,甚至差别很大,导致争议发生.

(10)灌浆质量得不到保证.采用灰量计量法的初衷就是鼓励多灌,保证帷幕质量.有的业主和设计人员认为,多灌总比少灌好,只要帷幕质量好,多花点钱没关系.事实说明这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有多个采用灰量计量法的灌浆工程,质量并不理想,有的第三方检查时大量检测段不合格,有的蓄水后一再补灌,补灌工程量达数万米,补灌孔大量吸浆.这就是因为资料是虚假的,并没有灌到岩体内.

(11)潜规则盛行,恶化了社会和行业风气.由于灰量计量法中工程量的隐蔽性,作业人员容易作假,所以一些信誉不良的承包商采取了 "低价中标、作弊挣钱"的对策.不少业主缺乏经验盲目选择低价中标,排斥守信誉的优秀企业,造成劣币驱良币.更有甚者,个别建设、监理、施工、记录仪商家几方人员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分食社会财产.

4 出现种种乱象的原因

4.1 表面原因及各方的责任

(1)利益驱动,承包商诚信缺失.灌浆本是"良心活",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社会上良心泯灭,物欲横流现象随处可见,承包商在利益和诚信面前放弃了诚信而选择了利益.为了更容易地多挣钱,越来越多的承包商把承揽的工程以更低价转包给小企业或个体户施工;多年来用工制度 "改革"导致训练有素的专业技术工人越来越少,一线岗位上几乎全是农民工,他们素质参差不齐,讲诚信、负责任、技术高的技工少,有些人没有道德底线,许多人不懂得自己从事的工作事关大坝安危,他们只讲求现实利益,什么弄虚作假的事情都可以干得出来.矛盾的另一方面也不容忽视,承包商实际上是弱势群体,他们要生存,不可能白干.许多工程标价压得很低,循规蹈矩不能生存,就只好另辟蹊径,价格低了就在工程量上找齐.

(2)监理失职、失效.灌浆监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操守、经验、费用.职业操守包含多种品质,其中重要的是诚信,不说假话、不做假证.经验主要指技术水平,他们应当比承包商更高一筹.灌浆专家孙钊说,监理工程师应当有10~20年的灌浆工作经验,但是许多灌浆监理常常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费用即监理费,现在一般工程的监理费都不高,现场旁站监理的工资更低,于是有的人就主动或被动地寻租.在不合理的计量制度面前,监理面临两难选择:要么严管,管死,直到运行不下去,导致重谈合同,修改计量方法.如果这条路走不通 (笔者发现在很多情况下走不通),承包商就只有走为上策,再更换一个承包商,重复上面的过程……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管质量的眼睛睁开,把管工程量 (注入量)的眼睛闭上.只要工程安全不出问题也就罢了,这样虽然多花一点钱,灌浆数据没有意义,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勉强也过得去.

(3)记录仪厂商弄虚作假.灌浆记录仪本是一种计量器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器具分为工作计量器具和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前者提供的测量数据只供工作过程控制使用,后者提供的数据用于结算付费.由于结算付费涉及经济利益,所以有些人就喜欢在此做损人利己的文章,如市场上的电子秤、加油站的油量表等经常遭到不法商人的私改.正因为如此,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要受到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工商管理的强制和严厉监管.灌浆工程采用灰量计量法时,灌浆记录仪就兼备了工作计量器具和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功能.可是,它受到的监管实质上却处于缺失状态.一个懂点计算机知识的人就可以开一家记录仪装配公司,销售关系到几千万元甚至更多工程款的灌浆记录仪,他们自说自话,搞不正当竞争,生产出各方都 "满意"的劣质记录仪.

(4)业主不开明.业主的开明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灌浆工程尤其是这样.有些工程的业主低价选择承包商,又制定了许多苛刻的条款,堵死了可能发生 "变更"的每一个口子,自以为得计,实则也堵死了自己的路.开明的业主在灌浆项目开始时就要制定正确政策或中途调整政策,科学地管理灌浆工程,努力协调各方和谐地工作,工程建设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但不明智者也非个别,笔者曾与一位管理者讨论,告诫他灌浆计量的结果应是使承包商的诚实劳动能获得合理的收入,维持运转并有所余.不料答曰:不能听承包商的,他们贪得无厌.这是一种偏执和错误的认识.按劳付酬是一个基本原则,是雇主的责任,支付劳动报酬是业主的责任.严格地说,计量、交换、分配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如果按劳付酬得不到正确执行导致诚实劳动者入不敷出,那么 "巧取"甚至 "豪夺"就成为了必然.业主在工程建设和各方关系中,具有组织者的主导地位.笔者考察过许多灌浆工程,搞得好和搞不好的,其功过都首推组织者.

4.2 计量方式不合理是制度原因

水电行业灌浆工程量采用灰量计量法,其不合理之处主要有如下方面:

(1)指标模糊,背离计量规律.计量是对一个事物的量的描述,它应当最接近有形化和直观化,应当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有些抽象或带有隐蔽特征的事物 (如灌浆)如果一个特征难以完全描述的话,也可以用2个特征来描述,但其第一特征,或基本特征应当是较直观的、便于测量的.灌浆长度(进尺)和灌浆注入量相比,前者更具备基本特征的条件.灰量计量法以 "注入量"作为计量单位,第三方无法测量,既不唯一,又不确定,以这个数据作为支付的凭据,其结果必然导致混乱.关于灌浆单位注入量,我国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上规定 "计量误差应小于5%",欧美灌浆水泥常常以 "袋" (1立方英尺,合94磅,42.7 kg)来计量.同样的地点由不同的人来进行灌浆,达到同样的防渗效果,注入的水泥量不会一样.灌浆施工中废弃的水泥很多时候比注入岩体或孔中的水泥还多.以这样一个缺乏确定性的物理量来作为灌浆工程量计量和计价的载体,必然要带来许多不确定的问题.

(2)鼓励浪费.灰量计量法是鼓励浪费的一种计量方法,灌浆量越多收入越多;然而通过技术改进,运用经验和技术措施保证了质量,减少了注入量,收入反而少.这是明显的奖劣汰优.

(3)价格变化幅度大,各方风险大.由于岩体的吸浆量不同,注入一吨水泥的实际价格差别巨大.表2为设定几种单位注入量条件下,进尺计量法和灰量计量法对应的粗略估价.表2中序号1、2项的单位注入量和每m单价大致是我国两个重要工程灌注细水泥的实际数.从表中可见,如果要较准确地反映实际,灰量计量法的单价应为1 000~80 000元/t.如此大幅度的单价变化对于招标和投标都是很难把握好的,极易失误.而目前灰量计量法的市场常见价是1 000~5 000元/t,由此得到的结果就是许多工程的单位注入量变成100~500 kg/m.

表2 灰量计量法和进尺计量法灌浆单价对比

(4)许多灌浆工艺的差别未反映到单价中.灌浆施工工艺参数中,灌浆压力值、灌浆段长度、灌浆方式 (循环式与纯压式等)、裂隙冲洗与压水试验的方式和时间长短、灌浆结束条件,以及待凝、复灌特殊情况处理等,都对施工成本有影响,但在灰量计量法中都未被考虑.当然,进尺计量法对这些因素也没有考虑或考虑得不全面.

4.3 其他不合理条款

灌浆工程的计量和支付规定中还有其他不合理的地方,试举几例:

(1)水泥浆液外加剂包含在水泥单价中.有些灌浆工程,特别是岩溶地区的灌浆工程水泥耗量很大,需要添加水玻璃等速凝剂,以防止浆液流失过远造成浪费.在灰量法计量制度下,这本来是对业主有利的事,可是有些商务条款却规定外加剂不另支付费用,这样使得工程质量和造价都得不到保证,得不偿失.

(2)检查孔工程量包含在灌浆总工程量中.检查孔包含在灌浆总价中不另支付既不合理,也极不便于操作.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帷幕灌浆工程的检查孔按灌浆孔总数的10%左右布置.这里有几层含义:①10%非准数.差一个孔费用可能就相差几万元,工程计量不能如此粗放.②检查孔既有检查的作用,也有寻找薄弱环节补强的作用.特别在地质条件复杂的情况下,检查孔的比例很可能要超过10%,有的单元工程可能达到或超过20%,这都并非个案.但这种情况加量不加钱,实施起来非常困难.③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工程后期灌浆工程已经完成,进度款也已结算,但剩下检查孔却没有资金支持.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保证检查孔施工质量,常常需要将检查孔部分或全部委托第三方施工,但因为检查孔有量没有钱,施工很难开展.

(3)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增补孔施工费用.有的灌浆工程合同写上 "质量检查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增补孔施工费用".这是一个霸王条款.因为灌浆工程完成后不满足设计要求,可能有地质、设计、施工,甚至管理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承包商.

一些商务合同中还有更霸王的条款,如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索赔.这极不符合灌浆工程的规律,因为地质条件不可能全部搞清,灌浆工程又是一个勘探、试验与施工平行作业同时完成的过程,所以灌浆工程合同必须要有一个 "活口",并对其严加控制.美国灌浆专家Ken Weaver说: "确定一个合理的索赔裁决标准,使承包商由于'条件变更'所增加的事先预计不到的费用得到合理补偿十分重要.若没有制定这方面的规定,就会造成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恶化,承包商就会设法抄近路,工程则会因此遭殃."[4]如此看来,国内外情况大同小异.

5 施工乱象治理措施初探

5.1 技术措施

5.1.1 严格记录仪管理

许多业主对灌浆记录仪的管理进行了探索,目前主要的措施是业主集中采购,再卖给承包商使用.这一方法初期还是起到了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后来的工程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原因是记录仪厂商出了问题,或是有高手破解和修改了记录仪的程序,使这台 "公平秤"不再公平.

灌浆作业人员也可能对记录仪进行干扰,某工程总结了下述篡改和编造虚假灌浆记录的技术手段:①使用物体干扰记录仪密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流量计的正常工作;②在灌浆记录仪的接口加接电阻或其他电器元件改变传感器的输出数值;③在灌浆记录仪上安装模拟程序,从而使记录仪不进行灌浆也可以打印出 "灌浆记录";④在灌浆记录仪内安装修改程序,对灌浆记录、压水试验记录进行修改和编造;⑤改变灌浆管路连接方式,将经过计量的浆液排放掉,或予以重复计量;⑥使用清水代替浆液 "灌注"等.

虽然存在如此多问题,但应该说现代技术是可以管理好灌浆记录仪的.问题是要使记录仪好管、易管、低成本管,最好的办法就是分离记录仪担负的两项功能---工作计量器具和贸易结算工具.如医生使用的血压计、锅炉上的压力表一样,使其只作为工作计量器具.灌浆记录仪提供的测量数据只作为技术分析资料,在一定范围内与结算无关,无论单位注入量是5 kg/m,还是50 kg/m,操作者得到的报酬都相同.实际上,采用进尺计量法就基本解决了这一问题.

其实,国际承包商对灌浆记录仪的要求都比较简单,只要能记录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即可.我国多采用循环式灌浆,仪器会要复杂一点,但也应是越简单越好.可是在一些记录仪厂商的炒作下,我国的记录仪越搞越复杂,作假手段却越来越离奇.

5.1.2 采用网络等数字传输技术

如前所述,这项技术已在有的工程中试行.它基本上可以保证从记录仪输出来的数据及时进入数据库,而不被修改.但是输出来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还要有其他的保证措施.另外,这项技术对于小型分散工程可能不适宜.

5.1.3 对灌浆记录仪成果的可信性进行技术分析

对灌浆记录仪提供的各项灌浆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对其与地质勘探成果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其与其他相同地质条件的灌浆工程进行类比分析,从多方分析的结果判断灌浆记录仪成果的可信性.

要正确认识灌浆记录仪的作用,记录仪不是"电子警察",它只不过是一个复杂一点的压力表、流量计而已,它可以减轻操作者、监管者的劳动,但不能代替人的管理.如果对它寄予过高的期望,它出的问题就会越多.

5.2 改进和完善计量制度

计量计价制度是施工行为的总指挥棒,因此应研究和改进灌浆计量制度.灰量计量法缺点太多,需要探寻一种合理的计量方法,笔者提出以下参考建议.

(1)以灌浆孔长度进尺 (m)为计量单位.我国水利行业至今主要采用这种计量方法,水电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也主要采用这种方法.进尺计量法也有缺点,但相对灰量计量法缺点没有那么严重,其主要控制目标是要防止 "灌浆不足",为此可以将灌浆质量检查交由第三方施工.另外,由于材料费在直接费中所占比重很低,少灌水泥利益不大风险大,一般承包商作弊的冲动不大.从我国水利水电行业长期的实践看,采用进尺计量法的工程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大面积失控的案例很少.

(2)学习国外承包商的综合计量法.20世纪90年代,国内一批引入外资的工程,如二滩水电站、小浪底水利枢纽等,其外资部分的灌浆工程采用了包括水泥注入量 (以t为计量单位)、灌浆塞安装 (以 "次"为计量单位)、压水试验 (以试验时间为计量单位)、灌浆孔的扫孔复钻 (以延米为计量单位)的综合计量法.这种方法由于考虑了注入量以外的其他因素,因而比单纯的灰量计量法公平,在注入量很小的情况下,确保了实施各道工序的报酬.

(3)工料分离计量法.这种方法为,灌浆单价=灌浆基价+水泥浆液费.灌浆基价包括灌浆各工序所需的人工、机械和除水泥以外的材料费、间接费;水泥浆液费包括水泥、水,搅拌制浆输浆,损耗等费用.例如灌浆基价为300元/m,水泥浆液费为500元/t,如果单位注入量为50 kg/m,则灌浆单价为325元/m.这是一种类似 "医药分开"的模式,灌浆基价的确定十分重要,它应该是工程平均纯灌时间条件下的施工成本价.

(4)改进灰量计量法.灰量计量法来源于西方,简化于中国.但从实践的结果看,太过简化应予修正.笔者建议在原来每t单价的基础上,增加每m的保底价,例如在一定的注入量范围内 (0~100 kg/m或0~80 kg/m等)应支付300~400元/m.这笔费用保证了在注入量很低的情况下,实施各道灌浆工序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和间接费.如果注入量大于100 kg/m,再增补超灌浆液工料费1 000~1 200元/t.这个保底价和超灌浆液工料费数目的确定非常敏感,要恰当得使承包商劳有所得而无需作弊.

分档计价的方式不好,前文3(8)和4.2(3)已作分析.如在基岩透水性大、注入量可能普遍很大的工程一定要用此法时,也要有保底价,因为末序孔总是会注入量很小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合格的灌浆工程了.其计算方法应采用 "分档累计制",如3(8)例灌注量为101 kg/m,完成101 kg灌浆工程量的费用应为403元 (1 000 kg/m以内按4 000元/t计算,超出部分按3 000元/t计算),以此类推.这样可避免酬劳倒挂的尴尬局面和可能由此导致灌浆不足的后果.

(5)平均单位注入量统计计算单位不应太小.采用灰量计量法或多因素计量法时,平均单位注入量的统计计算单位不应太小,宜为一个工程部位(由多个单元工程组成,如一条廊道)或一个分部工程 (如坝基帷幕、厂房帷幕等)等.地质情况分明的单元或部位可单独计列.

还有其他计量方法,如在文献1中笔者介绍过国外有建议采用按灌浆作业时间 (小时,h)来计量计价的,可惜用的不多.还有建议以灌注浆液体积(立方米,m3)为计量单位的,但这与灰量计量法并无二致,且只适合单一水灰比浆液灌浆.笔者均认为实用性不大.

5.3 其他管理措施

计量制度非常重要,但无论采取何种制度都会有各自的问题,配套的管理措施不可缺失.

(1)优选有信誉、有技术的承包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灌浆工程和灌浆记录仪的招标采购不能搞低价中标,必须合理价格中标,否则无论选了什么承包商,施工成果都可能是一片混乱.要禁止或规范灌浆工程的分包、转包施工.灌浆工程比一般建筑工程更有其特殊性,施工队伍中的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要训练有素.对承担灌浆工程的承包商或分包商,一旦发现其施工能力、管理和技术水平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时,要及早采取果断措施,中止其施工,另换合格单位.

(2)加强水泥管理.水泥是灌浆施工中的大宗消耗物资,无论采取何种计量方式,都要对水泥的进出库和灌浆消耗按月对账,减少和杜绝漏洞.

(3)强化第三方检查.在工程实践中,尽管有监理的旁站,许多灌浆工程都发现了承包商自行进行的质量检查结果不真实的现象,因此应尽量多安排第三方检查.第三方检查单位应是信誉好、技术精、负责任,与承包商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并对其有相应的检查监督.对于帷幕灌浆来说,第三方检查主要是帷幕透水率检查,即检查孔压水试验,其他物探没有大的意义.

(4)聘请咨询专家组.对于缺少经验的业主或承包商,有必要聘请一个咨询专家组进行复杂和难处理地基的灌浆工程咨询.我国有不少工程先例,有的工程则聘请一个有丰富经验的灌浆专家担任灌浆施工质量总监,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5)制订好灌浆工程施工合同.任何大型的施工合同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更何况受到地质认识缺陷影响的灌浆工程更具有不可预见性.因此,灌浆工程合同应当留有可能 "变更"的谈判机制以避免各方承担过大的风险,本文4.3(3)已经作了阐述."变更"谈判机制的钥匙掌握在业主的手中,业主根本不必担心管理失控,也应当向一些不懂灌浆的审计们解释清楚,这个机制不仅不是贪污的渠道,相反却有利于更透明管理和公平交易.

(6)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灌浆是 "良心活".施工、监理、业主都要讲良心,彼此忠诚相对.承包商要对工程负责,业主要让承包商劳有所得.如果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也不能削足适履,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的业主帮助施工单位寻找一个 "盈亏平衡点",使承包商收支有余.如果做到这样,灌浆工程还愁搞不好吗?有的业主担心这样做要多花钱,灌浆投资要加大.其实不然,正常的工价是必须要给的、可控的、透明的.如果硬把标价压下去,承包商再从旁门左道骗钱,投资增加反而不可控.主雇双方尔虞我诈、关系紧张,不利于工程建设.

5.4 促进灌浆施工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升级

灌浆工程虽不像煤矿井下作业那么危险,但总体来说还是一项重体力劳动,灌浆工既需要一定的技能、技术和经验,又需要有道德的自制能力.灌浆施工的这种特点使得今天越来越难于招募到合格的基层技术工人和干部.工人和干部没有较高的素质,就难有使人放心的道德底线,灌浆行业就始终如混沌的泥浆.

从长远看,要摆脱这种局面,笔者认为灌浆行业要进行 "技术升级",提高钻孔灌浆作业的机械化程度,提高技术含量和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工人和干部的工资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目前我国水电行业灌浆施工普遍使用孔口封闭法.该法自20世纪80年代首创以来,与古老的分段卡塞灌浆法相比,显著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保证了施工质量,建立了巨大的功绩.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30多年,我国各行各业的机械化程度都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与发达国家当今的灌浆施工技术水平相比,我国仍旧明显落后.以伊泰普水电站帷幕灌浆为例,该工程大坝帷幕灌浆于1978年~1982年施工,灌浆孔钻进主要采用潜孔钻机,灌浆泵主要采用液力变矩泵,灌浆浆液采用稳定性浆液,灌浆方法采用自下而上纯压式灌浆,这些设备工效都很高,施工质量可达到欧洲的标准.与之相比,我国孔口封闭灌浆法的一般工效仅为伊泰普工程的1/4或更低,而且施工劳动强度大,重复劳动多,浆液浪费多,单位工程量能耗大,技术含量低,随意性大 (作弊的机会多),监理难度大,十分有必要逐步淘汰.该法的最大优点是灌浆质量的保证率较高,只要认真施工帷幕防渗标准达到1 Lu不困难,但由于上述的多方面原因,这一优点也正在丧失.

灌浆技术的全面升级是一个大题目,涉及我国相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重要修改.但笔者认为这总是一个方向.做到了这一点,也许灌浆施工的种种乱象可以大大减少或根除.

6 结 语

(1)当前灌浆工程施工中出现了许多乱象,主要有:灌浆资料严重大面积失真、灌浆记录仪等监控设施形同虚设、工程量和工程费计算不合理、灌浆质量及工程投资失控.分析其直接原因是承包商失信、监理失察、业主压价,其根本原因则是计量制度不合理.

(2)水电行业灌浆工程量计量主要采用的灰量计量法具有计量指标模糊、鼓励浪费、容易作弊、价格波动范围大的严重缺陷,必须改进或废止.

(3)灌浆工程量计量建议研究采用进尺计量法、综合计量法、工料分离计量法,或者对灰量计量法改进,增加单位进尺的基价.

(4)要剥离灌浆记录仪的 "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功能,使记录仪记录的数据只作为技术分析资料,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从而使记录仪摆脱利益的干扰,如实地记录灌浆信息.

(5)消除灌浆乱象还要加强管理,优选承包商,禁止或规范工程分包,加强水泥材料管理,强化第三方检查,聘请咨询专家团,建立参建各方和谐的工作关系.

(6)从长远看,灌浆行业的发展要靠技术和理念创新,进一步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技术含量和劳动生产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技术升级.

(7)灌浆工程量的计量计价非常复杂和困难,世界上至今没有最好的解决方式.改变和改进现行的灰量计量法,一定会对改观我国当前的灌浆工程市场乱象发挥重大作用,但探索和创新应当是长期的.

[1] 夏可风.关于灌浆工程量计量方法的研讨与建议[J].水力发电,2006,32(10):56-59.

[2] G.隆巴迪,等,灌浆设计和控制的GIN法[J].张志良,译.水力发电与坝工建设,1993(6):15-22.

[3] 夏可风,主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手册:第1卷 地基与基础工程[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4]KEN Weaver.大坝基础灌浆[M].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科技办、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科研所,译.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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