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因子 全方位”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

2013-10-21 05:18洪锦泉
海峡科学 2013年3期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洪锦泉

[摘要]该文通过从助困、扶智、励志、立心等四个方面进行量化测评与考核,构建“自强之星”评选因子;以“自强之星”为载体,按照“自强之星”的评比要求、评比方式及宣传等途径,全方位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引导。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自强之星 多因子 全方位引导

目前在高等教育阶段,已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大大减轻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已逐步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问题而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目标。但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发现,当前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更多侧重于物质与经济方面,而对于精神层面的引导较少,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自强意识等相对薄弱。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途径,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引导,真正实现高校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的目标,已成为当前引导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价值取向的当务之急。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助困、扶智、励志、立心等方面没有真正体现其应有的功效。

1.1助困方面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高校基本形成“奖、助、贷、补、减、免”等一体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切实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时,出现了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凭借着生源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而获得经济补助,而部分真正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心理因素,如自卑)没有办理贫困证明或者没有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助,没有获得相应的经济援助的现象;同时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懂得自食其力,在缓解经济压力方面不是靠自身努力为主,导致贫困现象一直存在。这些因素使得资助工作没有真正完全实现助困功效。

1.2扶智方面

一方面,一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各方面因素造成学习基础较差,加之无法适应高校学习生活,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导致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身纪律观念不强,对学习不感兴趣,经常逃学,造成学业荒废;还有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忙于各种兼职而忽视学习,经常在正常的上课时间里出去兼职,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可能造成虽然经济负担有所缓解,但学习成绩没跟上,最后不得不退学。这些都是资助工作没有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智力因素而导致扶智功效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3励志方面

由于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困”方面,往往只注重对贫困生经济的支持,而对贫困生精神方面的引导相对忽视,导致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信自尊、自强意识较弱。不愿通过自身努力来减轻经济压力,而是将希望寄托在救助与补助,甚至部分贫困生形成了“坐、等、靠、要”的不良习惯,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严重阻碍了独立自主能力的培养。同时由于没有人生规划与目标,缺乏理想与目标,使得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经济与思想等方面多重贫困。

1.4立心方面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部分来自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与家庭。南于客观环境限制影响着贫困生正确、客观地认识与对待自我,可能形成自卑与自闭心理;且由于自我调适能力较弱,造成潜能发挥受抑制。但当前资助工作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方面较少,缺乏较好的衡量体系或措施来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的对策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的研究已成为当前资助工作的热点。众多学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上作、救助上作、心理问题干预工作等方面进行研究,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这些研究大部分仅局限于某一研究方向,所得出来的结论也仅对某一领域起到指导作用。对如何从宏观上把握,通过构建一个良好载体,建立起科学、合理、量化的测评体系,通过这个载体或者体系就能较好地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学发展,真正实现资助工作助困、扶智、励志、立心等方面功能的研究相对较少。此前,笔者通过建立以德育(思想品德)、智育(学习表现)、文体(参与情况)、生活情况及心理状况五个方面的量化测评与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测评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引导,并在实践上取得一定效果。本文将通过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典型(“自强之星”)为载体,包括自强之星的评比细则、评比方式及宣传方式等渠道,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引导,努力实现助困、扶智、励志、立心之功效。

2.1“自强之星”评选依据

“自强之星”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产生方式由两部分组成:先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再由其他同学通过投票方式产生。而评选条件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与教育部出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相关规定,结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助困、扶智、励志、立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与考核。

2.2“自强之星”评选因子定性研究

2.2.1助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普通学生最大的区别是经济压力,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经济困难问题。而助困的首要因素是自助。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努力,解决部分学费与生活费,“自强之星”评选更注重贫困生实践助困,转化为评选指标,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勤工实践活动。勤工实践,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在校内外通过合法劳动取得合理报酬的实践活动。通过勤上实践,不仅能够减轻经济压力,而且能提早适应社会,获取社会经验。这里所指的勤工实践,主要侧重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并积极参与校内外提供的勤工岗位。

第二,创业实践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创业实践,不仅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更能够提升能力与实现自我价值,为将来就业积累经验。同时,由于成功的创业需要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应用知识能力,磨砺并增强心理素质,因此创业实践活动应该作为“自强之星”评选的因素之一。这里所指的创业实践活动,不仅指积极参与由学校资助部门在校园内外所搭建的创业实践平台,如淘宝街活动,更包括学生自主创业,如各类实体店及利用网络所建立的虚拟店等。

需要指出.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身心理因素没有申请贫困补助的,可以通过加强“自强之星”的宣传力度,让这部分贫困生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这一客观现象并不会受到他人“另眼相看”,只要通过自身努力自立自强,还是令人尊重与尊敬的。

2.2.2扶智

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资助政策《意见》及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方面进行相关规定,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规定,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以此为依据,在“自强之星”的评选中,智力因素(即贫困生的学习情况)应作为一重要指标作为参考。这里所指的“扶智”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专业知识水平,即专业学习情况。专业学习是指学生在本专业所要求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以专业排名为参考,这是重要的评价指标。学生以学为主,学习是第一要务。通过专业学习情况的引导,能够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对专业的学习态度与重视程度。

第二,技能实践能力水平,即非专业的学习情况。有些学生学有余力,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情况下又能进行其他方面的学习;也有些同学对自己的专业兴趣不高,在完成专业学习的情况下,能对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进行研究,获取其他方向学习的认证。技能实践能力水平包括各种国家、省级认可的职业资格认证及专业技能认证。

必须指出的是,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受到从小学习环境的限制、原有专业基础、学习能力等诸多方面影响,因此在“扶智”指标考核上不应该太过于单一。“扶智”方面的考核,最重要的是要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同时要督促学生夯实基础,引导他们掌握方法,善于学习;同时也要关注那些注重学习并在专业学习上有进步的贫困生。

2.2.3励志

“扶贫先扶人,扶人先扶志”。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问题,关键在自救。在开展资助工作中。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断自我激励、追求进步,真正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非常重要。转化为“励志”这一指标进行考核,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遵纪守法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较少,可能涉及到的违纪情况就是因盗窃、诈骗受到的处分。贫困生可能产生的违纪现象主要表现为考试违纪、考试舞弊及替考等行为。需要特别指出,有部分贫困生对替考行为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深刻。所以,遵纪守法情况应该作为一票否决因素。

第二,考试不合格情况。参加“自强之星”评选的贫困生,应该要能做出积极表率作用,更何况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考试有无不合格情况也应作为一票否决因素,即小管该学生平均成绩如何优秀,只要出现考试挂科,就没有参加评选的资格。

第三,参与学术、文体活动情况。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在活动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同时有助于打破自闭自封的局面,充分融入集体活动。学术活动既包括各类专业实践活动,也包括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第四,参与公益文化活动情况。乌鸦有反哺之义,羊羔知跪乳之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国家与社会资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应该要具有感恩的情怀。从行为的转化上来看,表现为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多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多少,也就是对社会认可度的多少。因此,这一因素也应该作为“自强之星”评选的重要衡量因子。

2.2.4立心

资助工作中对心理方面的测评,主要是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看待自己,形成健全的人格;同时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注重人际交流,构建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由于心理工作涉及到个人隐私,要遵循保密原则,因此当前有关心理测评量化考核的研究较少。对“立心”这一指标进行考核,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自述自评。自述,主要是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全面地看待自身的表现,同时能够主动地将自己就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得体会给予分享。在考核体系中直接表现为自荐信的书写。

第二,他述测评。他述测评,既是考核参选“自强之星”的贫困生在其他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也是考查其他同学对贫困生日常表现的了解情况及认可程度。主要是引导其他同学客观地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日常表现以及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通过他述测评,能够让贫困生更全面地认识自己,明白自身存在的优缺点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在考核体系中直接表现为评选过程中其他同学投票支持的票数。

2.3“自强之星”评选因子定量分析

根据上述内容,对所提各项因子进行定量测评考核,其结果如下表1所示。

表1中的各项指标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但由于“助困”与“扶智”两项指标当前研究较为成熟,而且易于量化,而“励志”与“立心”采用量化测评可能考虑到的因素还不够全面;同时,由于表1中的各项指标可能未能全面地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面貌与整体状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项中给予酌情测评加分,但应该说明加分理由,因此“助困”、“扶智”、“励志”、“立心”与“其他”各方面比重采用3:3:2:1:1进行,在今后测评考核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正与调整。

2.4“自强之星”评选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用自荐、班级推荐以网络投票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自荐。参与评选的贫困生需要按照表1中各因子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同时要特别注重自述自评的书写。

第二,班级推荐。经过自荐后,采用班级推荐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各班级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主人翁作用;而且可以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有效。

第三,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是缘于当前网络平台的兴起与发达,既可以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又能够让投票者了解贫困生的典型事迹。

2.5“自强之星”宣传形式

“自强之星”的宣传,既要考虑采用传统的宣传形式,又要结合当前新兴宣传渠道进行。除了采用宣传栏宣传外,还可采用微博、博客、BBS论坛等网络平台。当然,有条件时也可借鉴心理学领域的情景剧模式,将“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搬上舞台,让其他同学更直观地受到激励与鼓舞。

3.结束语

资助工作是一项细致、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根据资助工作内容多样性与复杂性的特点,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引导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更客观、全面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考核、跟踪管理与服务,才能提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水平,促进其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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