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说文解字·女部》看中国女性文化

2013-10-26 03:42张晶晶
参花(下) 2013年3期
关键词:男子

◎张晶晶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许慎根据文字的形体,创立540个部首,将9353字分别归入540部。其中,女部收入238字(不包括重文),是《说文》中最为庞大的部类之一,蕴含着丰富的女性文化。本文便试将女性文化作为视角,结合《说文》《段注》等多部文字学著作,挖掘女部字义中蕴含的有关姓氏、婚俗、女性社会地位等的丰富内容及文化信息。

一、反映出古代姓氏的起源。

《说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从女生。”姓,人出生的那个家族的姓氏,其右边是一个描画草木生长的生字,因为人皆女性所生,为标明其出身,就有了从“女生”的“姓”。古代神圣的母亲,感应上天而生育子女,所以叫作天子,例如,《段注》:“刘媪,是汉大上皇之妻,感赤龙而生高祖”“尧母庆都感赤龙而生尧”。而令我们颇为不解的是,现代社会中跟随父亲代代相传的姓,竟因女而得来?这大概与古代先民的生活状态有一定关系,远古时代的人类男女杂居,过着一种原始婚姻生活。《白虎通》曰:“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这种婚姻状态下,人们知母不知父,因而所生子女皆从母,由母方氏族得其姓氏。其后的“姜,姬,姚”这些由居住地得来的姓,均以“女”为义符,这一方面透露出早期女性群体在氏族曾有的辉煌,也反映出古代姓氏和出身主要由女方来决定。

二、反映了古代的婚姻制度。

1.抢婚习俗。《说文》:“娶,取妇也。”取与娶为古今字,取在古代即为娶,后来随着语言的发展,假借为拿取义,而为取添加义符“女”作“娶”。《说文解字.又部》:“取,捕取也。从又,从耳。”所谓“取左耳”,是指古代打仗时,抓住了俘虏或者杀死了敌人,便以割下其左耳的数量作为记功的标志,显然,这种取是用武力方式获得的,以“取”释“娶”,一定程度上透露出古代婚俗中存在着掠夺婚,即抢婚这一事实。

另外,抢婚这一习俗在“婚”字中也可窥见一些端倪,婚与昏亦为古今字,其在先秦文献中常写作“昏”。《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段注》:“〈郊特牲〉曰: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昏礼为何不用乐呢?其来源应该与抢婚习俗有关。《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灭烛,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女家三夜不熄烛,大概是因族内女子被抢而彻夜忧伤,男家三夜不举乐,因是害怕女族来犯。父权制度下,女性一旦嫁人,便沦为男人的附庸,地位低下甚至丧失人格,于是女性在婚姻上反抗导致男性只有采取武力手段,这就是“抢婚”的根本原因。现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仍遗留着抢婚习俗,不过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抢婚习俗在现代民间已经从以前的“强抢”演变为现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婚礼必经形式。例如彝族抢婚,一般由新娘姐妹们出面在迎亲路上伏击迎亲队伍,表达自己对闺蜜不舍的心情,而新郎团也不甘示弱,一方阻挡女方姐妹袭击,一方绕道偷袭,当女方姐妹还在跟正面的迎亲队伍苦战时,另一路已经成功“抱得美人归”了。

2.媵婚制。媵婚制也发生在父系氏族时代,主要在女部“娣”、“姪”中有所体现。《说文·女部》:“娣,同夫之女也。”即女子共事一夫也。《段注》:“女子谓女兄弟曰姊妹,与男子同。而惟媵己之妹则谓之娣,盖别于在母家之称,以明同心事一君之义也。”可见,古代有妹随姊嫁与一夫相侍的习俗。另外,还有姪随姑嫁的媵制在上古也曾存在过,例如,《说文·女部》:“姪,女子谓兄弟之子也。”《段注》:“公羊传曰:二国往媵,以姪娣从,谓妇人也。”“娣”“姪”的存在是上古社会家族为壮大势力所采取的一种联姻手段,后渐趋消亡。

3.近亲婚制。姑舅二字,今天分别指父亲的姊妹和母亲的兄弟。但在远古,姑舅却有两种含义,一是丈夫的母亲和父亲,二是妻子的母亲和父亲。词义是从何引申?《说文》:“姑,父母也。”《释亲》曰:“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姑舅在则曰君姑君舅,没则曰先舅先姑”,不难猜测,中国古代有这样一种常见的亲属关系:对丈夫而言,岳父是自己的舅舅,岳母是自己的姑姑;对妻子而言,公公是自己的舅舅,婆婆是自己的姑姑,古代崇尚亲上加亲的“姑舅表婚”,每每作为皇族贵族高门之间相互勾结利用、扩充政治势力的手段。这一习俗在《红楼梦》中也有所体现,贾宝玉父亲贾政与林黛玉母亲贾敏为亲兄妹,贾宝玉母亲王夫人与薛宝钗母亲薛姨妈为亲姊妹,因此贾宝玉与林黛玉和薛宝钗应分别为姑表妹和姨表妹的关系,而贾宝玉却理所当然成为同一家族林黛玉、薛宝钗考虑婚姻的对象,这样一种婚姻关系也是古代近亲婚制遗留下来的产物。

三、反映了妇女社会地位从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过程中的演变

在母系氏族社会,妇女处于领导地位,因为氏族部落人口增多,男子以简单的狩猎工具打猎,捕获物不能保证部族人的生活,而妇女经营的原始农业和畜牧业较狩猎有保障,妇女在部落中自然就有着首领地位。姜女之姜,从女从羊,正象征着女性管理羊群之意。因此,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的地位受到极大的尊崇,除在上述列举的“姓,姜,姚,姬”中能有所体现以外,还能从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说文》:“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万物皆为女娲所造,当然也包括人类在内,这种对女性超能力的设想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远古先民对女性的崇拜以至神化。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大批赞美女性的字眼中领略女性的温馨和魅力,例如“妩、媚、姝,好、媄、嫷、姣、娧、婠”等,这些赞美的字眼无不透露着男性对女性美好品德发自本能的爱慕和追求。

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社会进入农耕社会,男子由于体力的原因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说文.力部》:“男,丈夫也。从田力,言男子力于田也”。这就决定了男子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此相反,女子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无法胜任繁重的农事劳作,只得退出生产领域以操持家务为要。因此“女”在甲骨文中描绘的是环臂而坐跪之状,正是强调女性以操持家务为职的特点。而女子一旦退出生产领域,就不得不依附男子为生,被打上“精神奴隶”的烙印,其社会地位一落千丈。主要体现在以下文字中:

1.嫁。《说文·女部》:“嫁,女适人也。”《白虎通》曰:“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可见在古代社会,女子出嫁,以男方为家,为自己人生的最终归宿。王力先生认为古人以妇女出嫁才算有家,故“嫁”“家”同源。《段注》:“自自家出曰嫁,至夫之家曰归。”女性只有嫁到了丈夫家,才算是回到了家,由此可见女性在封建社会地位的依附性和卑微性。

2.妇。《说文·女部》:“妇,服也,从女持帚打扫也。”《释名·释亲属》:“妇,服也。”这里以“服”训“妇”,也显示出妇女在家庭中完全依从男人,无任何自主权,也足见妇女在家庭中地位的低下。

3.妾。《说文.女部》:“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有罪女子即受刑的女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女奴,或者是侍候主人的丫头、女佣。《广雅·释亲》:“妾,接也。”以“接”来训“妾”,可见古人观念里,妾只是妻的某种续补:一方面续补妻在生育上的不足,另一方面续补妻子因晚年年老色衰而对男子失去吸引力的缺陷。这里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和奴役已经到了极致,女子作为“妾”只是男子传宗接代的工具,失去了独立的人格,随时可以被男子抛弃,可见女性的社会地位已经当时已是卑微之至。

《说文解字》女部字中能反映古代文化现象的字还有很多,这里只选取了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汉字作为透视点,虽不能窥览全貌,但仍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姓氏起源于女性,由于其生育能力的独有性,曾在母系氏族社会辉煌一时。

2.由于远古社会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原始的群居野处生活方式,古时候的人们曾经历过抢婚、媵婚以及近亲婚制等婚姻方式,而后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而逐渐消失。

3.原始社会经历了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力主要承担者角色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从过去的倍受推崇逐渐转变为卑微之至。

[1](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12。

[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2。

[3]白利利.《说文解字》“女”部字文化蕴含.载于和田师范专科学 校学报,2007 年第五期。

[4]赵爱武.从《说文解字》女部字看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载于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5]陈志云.《说文解字》女部声训与汉代妇女地位.载于东华理工学院学报,2006年第四期。

[6]曹雪芹、高鹗著,启功等整理《红楼梦》.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

猜你喜欢
男子
男子发寻人启事引纠纷
2019年下半年男子棋手等级分
从男子力保卫战开始
年轻男子
男子买执照骗47万拆迁款
满脸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