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霍小玉传》与《紫钗记》的不同——以叙事结构为主

2013-12-12 22:47詹进涛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3年2期
关键词:太尉霍小玉李益

詹进涛

中国古代戏曲、小说关系密切,很多流传久远的故事,既有戏曲文本又有小说文本,由小说改编成的戏曲作品比比皆是。 “研究戏曲、小说的叙事,大而言之有两个思路,一个是研究戏曲、小说叙事的共通性,一个是研究戏曲、小说叙事各自因文体的制约而产生的特殊性。”(董上德,《古代戏曲小说叙事研究》)。今天我们就从第二个思路来分析《霍小玉传》与《紫钗记》这两种不同写作形式的作品。从人物设置、情节设置、叙事设置、脚色制等四个方面探讨戏曲文学作品《紫钗记》与传奇小说《霍小玉传》的不同。

《霍小玉传》是唐代蒋防的传奇小说,写的是陇西才子李益与妓女霍小玉的爱情悲剧。李益初与霍小玉相恋,同居多日。得官后,聘表妹卢氏,与小玉断绝。小玉日夜思念成疾,后得知李益负约,愤恨欲绝。忽有豪士黄衫客挟持李益至小玉家中,小玉誓言死后必为厉鬼报复。李益娶卢氏后,因猜忌休妻,“至于三娶,率皆如初焉”。作者同情霍小玉的悲惨命运,谴责李益的负心,爱憎分明。汤显祖的《紫钗记》依据《霍小玉传》改编,作了极大的改动,由一篇三千字的唐传奇,改编成一套五十三出的剧本,故事内容必然更加丰富,相比《霍小玉传》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较大的改进。

首先,在人物设置上,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有13个,而戏曲中的人物有31个,增加了很多小说中原本没有的人物。增加了反面人物卢太尉,卢太尉在第十五出<权夸选士>上场自报家门:自家卢太尉是也、卢杞丞相是我家兄。卢中贵公公,是我舍弟。一门贵盛,霸掌朝纲,可见其家族权倾天下。因李益得罪了卢太尉,欲招其为婿,被派往玉门关外任参军。李益与小玉灞桥伤别。后卢太尉又改李益任孟门参军,更在还朝后将李益软禁在卢府,派人监视李益,使其不能与妻子相聚。主人公李益不再是无情负心的人,他的不归是因为卢太尉的阻挠。同时戏曲中把霍小玉改写成良家女子,并更加突出了她对李益的痴情。《霍小玉传》中的卢氏女是一个有名无姓的角色。她是李益的表妹,后来成了他妻子。汤显祖在《紫钗记》中把这个身份换为卢太尉的女儿。《霍小玉传》中的鲍十一娘在汤显祖的戏曲中换成了鲍四娘,但仍然是霍小玉与李益的媒婆。另外,小说中只有男女主要人物的刻画是饱满的,其他人物的形象都很模糊,大都是一笔带过。而戏曲中,不仅主要人物的形象更加饱满,更加鲜明,有活力。在戏曲中黄衫客这个人物有了更深入的刻画,可以说神通广大、义盖云天,对霍李的命运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次,在情节设置上,戏曲增加了很多小说中没有的情节。春日言怀、插钗新赏、许放观灯、堕钗灯影等等这些霍小玉与李益因为紫钗而喜结良缘的情节是小说中没有的,戏曲还以大量的篇幅叙述李益在塞外的情况,增加了李益在玉门关外收复小河西、大河西二国的情节,一方面丰富了故事内容,另一方面增加了武打场面,使舞台表演艺术更加多姿多彩。增加了卢太尉如何阻挠李益与霍小玉相聚的情节,假信事件让霍小玉误会李益负心。为了不娶太尉的女儿李益婉言拒婚,这与小说写李益娶卢氏的负心是不同的。另外删减了一些细节,小说中小玉誓言死后必为厉鬼报复。李益娶卢氏后,因猜忌休妻,“至于三娶,率皆如初焉”。这些在戏曲中是没有的。结局上,因为豪侠黄衫客的帮助,使李益功成名就,并与小玉喜结良缘。剑合钗圆的圆满结局又与小说霍小玉悲惨的命运结局不同。正如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密针线》中说的:“编剧有如缝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汤显祖在把小说改编为戏曲时充分考虑到了这点。

第三,在叙事设置上,传奇小说中写的前半部分主要是以李益为主线讲述故事,讲他“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每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名求妓”,在媒婆的安排下主动与霍小玉相见,而后相爱同居;后半部则以霍小玉为主,讲她的痴情千方百计寻求李益的消息,甚至不惜卖掉心爱的紫钗,当得知李益负心,与卢氏女订婚时,“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而戏剧中李益与霍小玉在元宵夜赏灯因为紫钗偶遇,此后两人感情甚笃。但这不是一条线,在戏剧叙事中还穿插了李益与卢太尉的矛盾,及其他的情节线。最后有一个剑合钗圆的完满结局。

第四,脚色制的存在是戏曲文学作品与小说在叙事结构上最大的不同。戏曲文学作品与小说在叙事结构上最大的区别是戏曲文学有明显的角色性,生活中千千万万形形色色的人,在戏曲文学中高度概括化、类型化,只分为生、旦、净、末、丑几种角色。这些角色以男女老少性格职业分类,无论何人写戏,都必须先把剧中人确定其角色,作者点点滴滴、一切爱憎及其他情感意旨,都只能通过角色来表达。但角色不是作者的传声筒,它一旦被创造出来,就具有它的独立性,就必须符合在剧中的情节事件中所应有的个性。所以,角色是舞台的中心——脚色行当的分工合作。

脚色制作为中国戏剧的结构体制特征,对中国戏剧的场上表演、演员扮饰、道具使用、排场结构、班社组织等方面皆有根本性的制约。正如李渔在《闲情偶寄》卷三中所说:“取材维何?优人所谓‘配脚色’是已。喉音清越而气长者,正生、小生之料也;喉音娇婉而气足者,正旦、贴旦之料也,稍次充老旦;喉音清亮而稍带质朴者,外、末之料也;喉音悲壮而略近焦杀者,大净之料也。至于丑与副净,则不论喉音,只取性情之活泼、口齿之便捷而已。然此等脚色,似易实难。”

脚色是中国戏曲文学创作与舞台表演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构架,每一种脚色的表演体系就形成一种独特的行当,可分为生、旦、净、末、丑五类。到明传奇脚色增多,旦有正旦、老旦、贴旦、小旦,生有老生、正生(小生),外有老外、小外。各门脚色台上的相互搭配表演,是中国戏剧的呈现形态,也直接决定了观众看什么。戏剧的本质为扮演,这与西戏剧大有不同。西方剧作家是按照剧情需要设计不同的戏剧人物,演员直接化身为剧中人去表演。而中国戏剧所有的戏剧人物都首先是以生、旦、净、末、丑某门脚色的面目出现,演员都是按照其所属家门的一套表演规范去扮演人物。

《紫钗记》共使用了小生、老生、旦、老旦、净、末、丑、外、贴等九门脚色,这部作品中共涉及了三十多个人物都是以某门脚色的面目出现,不论是主要人物霍小玉、李益,还是其他的人物都被归入了某门脚色。生、旦两中脚色兼扮其他人物较少,而其他脚色兼扮较多。整部戏文从根本来看,实际上就是生、旦、净、末、丑各色的穿插调配使用。《紫钗记》共五十三出,所以不像是小说《霍小玉传》这样剧情一目了然。小说大都有主要人物及主要情节,只要找到这个主要人物及情节,按照时间先后依次叙述就可以,《霍小玉传》讲的是李益与霍小玉之间的爱情故事;而在《紫钗记》中就不仅仅只是这两个主要人物了,就像次要人物卢太尉、崔允明、黄衫客等常常有独立的行动,情节有多条线索。

小说《霍小玉传》中最重要的两位人物霍小玉、李益分别归为旦、小生,稍次要的人物卢太尉、黄衫客、韦夏卿等《紫钗记》所增出的人物,如卢太尉、刘节镇、伪鲍三娘、通报等“老生”、“净”、“丑”、“末”四类脚色。这是因为“生”、“净”、“丑”、“末”四门脚色对戏剧表现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而小说中却没有可以相对应的人物,故不得不为之增添。再来看“减”的情况。汤显祖将小说《霍小玉传》将里面的次要人物卢氏女、李大夫人(李益母亲)、延先公主、樱桃(小玉侍女)等都减省了。

生、旦、外、老旦、贴、末、净、丑等各门脚色在整部戏文中并非完全均等的,生、旦两门脚色的地位较为突出、戏份较重,生、旦二脚的离合一般为戏文结构的中心。李益与霍小玉经历了相遇、相爱、相离、相聚又分离又重聚的感情波折,恰好表现为生、旦二脚的几度“离”“合”,而其他脚色或依附生、旦二脚而行动(如外、老旦、贴旦、丑),或间隔、穿插于生、旦二脚之间(如净、末)。《紫钗记》第二出“言怀”为生脚戏,有“头出生”、“次出旦”的规矩。第三出“新赏”是老旦、贴旦等脚色皆随因旦脚而出场,第四出主要是生脚和丑脚的戏。第五出“观灯”第六出“堕钗”李益与霍小玉相遇。到第十二出,为生、旦最终结为夫妻。而后第十七出“赴洛”生、旦处于“离”的状态,到第二十三处“荣归”二人团聚。但二十五出“折柳阳关”生旦又分离。这其中受到卢太尉的重重阻挠,直到最后“花前遇侠”才“剑合钗圆”,生旦又重新相聚。生旦始离终合慢慢地就成为了一种程式。这也就决定了戏曲在创作上与小说的不同,小说可以写男女主人公的结局是悲剧性的,但是因为戏曲生旦始离终合程式,不允许写男女主人公分离。《戏曲文学》说:“中国戏曲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它要给民众以娱乐,表达民众的愿望,所以它的结尾往往是大团圆的结局,富有喜剧色彩。”但其实,戏曲总是大团圆的结局与戏曲的脚色制也是分不开的。

总之,脚色制是中国戏剧的根本,背离了脚色制的规范,戏剧也就不成为戏剧了,汤显祖的《紫钗记》与蒋防的唐传奇小说《霍小玉传》在叙事上最大的不同就是脚色制的存在。

[1]汤显祖.紫钗记[M].胡士莹,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2]俞为民,伏涤修.戏曲小说[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解玉峰.戏文之结构及其变迁[J].

[4]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东方出版社,1996.

[5]门岿.戏曲文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6]董上德.古代戏曲小说叙事研究[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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