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视角的河南省农产品流通问题若干思考

2014-01-12 08:59周俊颖
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 2014年9期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

周俊颖

【摘 要】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与实现农产品高效流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前提,也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从农产品生产视角来思考农产品流通问题,以期从根本上突破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解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剖析农业经营模式影响制约着农产品流通,最后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视角对我省农产品流通提出合理化建议,给政府、企业、农民朋友一些启发和借鉴。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解读;农产品流通;合理化建议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40-02

一、引言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日益凸显,“谁来种”的问题越来越紧迫;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种什么”的问题亟需回答;经验种地效率低、分散经营规模不经济、小农户与大流通不能有效衔接,“怎么种”等问题非常迫切,这些共性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我省的农业发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与之适应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解决我省农业发展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和根本选择。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解读

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是“分”有余而“统”不足,传统家庭经营规模小而分散不适应现代生产技术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经营体系进行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在坚持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为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四个鲜明特点即集约化、專业化、组织化、社会化。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核心在于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个方面的创新。第一,要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工商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第二,要继续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开展如“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市场”等经营形式。第三,要加强多元化多类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资农机农技服务、农产品市场流通组织等服务型组织。

三、我省农业经营方式与农产品流通模式调研分析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年底,农业人口7466万人,占总人口70%。其中从事农业人口2541万人,从业人员6387万人,占40%。可见,农业生产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规模种粮已成为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据统计,2013年年底,全省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种植已超过1.1万户。调查结果显示,约一半种粮大户是兼业经营,占49.3%的种粮大户除种粮之外还从事其他行业,只有50.7%的种粮大户才是专业种粮。这类群体是未来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来源。

(2)截至2013年10月,全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4000余家;大多数经营者具有比较明显的学历优势,参加过相关培训和具有非农工作的经历。96.6%的被调查者具有非农工作经历,其中,务工的有29.5%、个体经商的有40.4%、开办企业的有16.8%、担任干部的有13.3%。注册类型多样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占到一大半以上,注册为公司制的比例稍低。经营内容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种养结合、种养植兼休闲比例较低,占到18%左右。

(3)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了很大进展。截至2013年10月,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49万个,出资总额1588.33亿元,涉及成员总数43.73万个;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2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9%。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涵盖了农、工、商、种、养、加、流等业务内容,有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一批以双汇、思念、雏鹰农牧集团等为代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据统计,2014年我省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的龙头企业8418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600余家,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60多家。

(二)我省农产品流通基本情况

农产品流通主要是指农产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本文基于流通体系主体、客体和载体这三个方面对我省农产品流通情况考查。

(1)农产品流通主体方面。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我省农产品流通主体呈多元化格局,流通形式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农贸市场为主要渠道,所以流通中介组织仍然是流通主体的重要构成。但随着流通形式的创新如“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发展,出现了专业化合作社、大型零售超市、龙头企业等新型流通主体。但流通主体与流通需求不相适应,规模化不够、组织化程度不高。我省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量占农户总数的比重偏低,据统计,成员数超过500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846家,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9.44% ,参加合作社成员数占总成员数的3.75%。

(2)农产品流通客体方面。2013年,我省粮食总产量5713.69万吨,其中小麦产量3226.44万吨;油料作物总产量589.08万吨,其中花生产量471.37万吨、油菜籽产量89.80万吨、芝麻产量26.86万吨;棉花总产量18.97万吨;水果总产量888.30万吨;蔬菜总产量7112.51万吨。我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2013年我省肉类总产量699.05万吨,禽蛋产量410.23万吨,奶产品产量328.77万吨,水产品产量116.65万吨。我省农民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蔬菜和花生,2013年的比重分别为37.5%、22.4%、12.2%和7.2%。所以我省农产品流通主要是以粮油、畜产品等大宗农作物为主的流通需求。

(3)农产品流通载体方面。农产品包装难、要求保鲜、易腐等特殊性,对流通载体要求较高。我省初步形成了如郑州水产、众荣物流、双汇物流等一批现代流通企业,其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齐全,基本适应我省农产品物流需求。专业合作社也投资建设了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但我省80%以上生鲜产品还是在没有冷链保证的情况下流通的,腐烂变质比例高达30%左右,远高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因此,在农产品流通载体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三)我省农产品流通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1)我省农业经营方式影响制约着农产品流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解决“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是解决“农产品价值如何快速实现”的问题,二者是一脉相承的,对实现农民增收有重要作用。因此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势必会影响到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主要表现在:农业经营的规模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效率,我省农业生产仍以农户传统分散承包经营,由于农户产量小,需要流通中介组织参与带来流通环节多、流通成本高、效率低;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带来流通分散、没有合理安排好流通加工等致使流通过程不合理;农户规模小、实力弱,对流通设施设备等投入不足,导致我省农产品“先天不足”,直接制约着农产品流通,是解决农产品问题的根源所在。

(2)新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有所发展,但组织化程度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大型零售超市、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出现,极大地优化了流通主体。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在流通中发挥应有作用,仍然存在组织化程度低、管理不规范、规模不经济等问题,农民普遍缺少具有独立产权的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以分散化的状态进入市场,无法充分掌握物流信息和市场信息,受制于中间商,农民利益无法保证。缺乏现代化的有组织的流通企业。

(3)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农业经营仍然以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主,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比较突出,较完善的市场体系更为必要。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跟集贸市场趋同,批发市场总量不足、分布不合理。交易方式和流通方式缺乏创新,中间环节多。农产品期货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流通量占农产品总量比重较低。我省郑州商品交易所作为全国首家期货试点单位。截至2014年6月底,郑商所共有会员202家,目前上市交易期货品种16种,其中农产品10种,占62.5%。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快,但还处于初级阶段。我省农产品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需要冷链运作的交通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设备仍然落后,不能满足冷链运作的需求;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平台数量不够,流通主体和农民参与程度低。导致农产品流通成本高。

四、河南省农产品流通合理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根据我省农产品流通存在主要问题,从新型农业经营视角对农产品流通提出以下合理化建议:

(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流通主体。 农业经营体系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着农产品流通。加快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高其自身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大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等模式;发展农业相关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配套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充当着新型流通主体的角色,加强其管理规范化与规模化,发挥新型流通主体的优势和功能。

(2)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前提条件,是“商流”与“物流”之间的关系,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来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除持续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外,加大农产品市场模式创新,如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发挥其优势。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解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问题。

(3)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要明确产权,激发农业经营主体、流通主体、相关政府部门等投资建设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我省交通基础设施较好,需要重点改造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仓储、冷链配送车辆和农产品信息网络化设施建设。加强物流信息技术如条码扫描、电子数据监控系统、现代化立体仓库、卫星定位系统等在农产品流通中的运用。

五、结束语

本文在解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调研我省农业经营方式和流通模式的基础上,分析我省农产品流通存在主要问题,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流通主体、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

[1] 鞠红.河南省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报告[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2(01):35-37.

[2] 宋洪远,赵海. 构建新型農业经济体系,推进经营体制创新[J].团结,2013(01):31-34.

[3] 李彦普.基于供应链管理的河南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研究[J].商业经济,2012(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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