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猪·狗·猫

2014-01-20 14:02朱孟仪
西湖 2014年1期
关键词:大象汉字

朱孟仪

汉字中很大一部分象形字、会意字取象于动物。这些“闯进汉字的动物们”寄托了先民的妙思,比如其中的“闯(闖)”和“进(進)”两个字,就与动物相关,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古人造字的某些玄机。

先说闯。为什么“闯”字取象于“马”,而不是牛或其他动物?原来马起步前足先,是“前轮驱动”,而牛起步是后足先,属“后轮驱动”;马蹄圆整所以行动迅速,牛蹄坼裂所以行动迟缓;马通常站着睡觉,出门总是前蹄悬起,十分警觉;牛常常卧睡,出门时总是慢腾腾欲进不前,十分温顺。所以想表达“猛冲,勇猛向前”这个意思时,古人眼波流转,选择了马。

再说进。为何“進(进)”里是个“隹”字?古人把短尾的鸟叫做“隹”。它的造字原型是鸟类中最常见的“麻雀”。麻雀总是跃行,不会像其他动物那样一步步行走,故有“雀跃”一词。古人发现,所有陆生和水生的动物都可以倒行或倒游,只有鸟类不能倒飞。于是,他们取象于鸟,来表达“向前移动”的意思……这些地方,让我们感叹古人精微的观察力。

汉字犹如“生活的舞台或世界的镜子”(福柯),它是东方式的思维,表达东方式的话语。作为构字的元素,动物们秘藏在汉字中。每只动物都是哲学家,是人类的导师。它们可以作为我们解读汉字密码的钥匙,成为现代人游览中国文化迷宫的“阿莉阿德尼线”。

这个世界,原本是人与兽、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被莎士比亚感叹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本身也是人与兽的合体。我们从埃及吉萨高地那尊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身上,看到了人兽合一的神秘启示:由神创造的人,恰好是人性与兽性的统一,或者叫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

当下人口的增长给动物们留下的空间越来越少,人、兽分化对立,物、我恶化断链。人成为地球的主宰,动物成为人类的附庸。人的自然性或“兽性”正在恶性膨胀,而“人性”或人的社会性却日渐式微,甚至出现人与兽角色倒置,通“人性”的兽少了,肆“兽性”的人多了。“兽”与“人”不再是统一体的两面,而是正走向肉体与心灵分裂的极端。为此,“汉字动物园”通过那些闯进汉字的动物,试图将汉字的造字机理与现实世界对接,探索民族文化的“智慧根”,也试图从自然和传统文化中获得启发,寻求心灵的一方栖息地。

一条传说中的巴蛇,千万年来盘踞在国人心头,慵懒而精致地消化着一头被它生吞活剥的大象。

《山海经·海内南经》扼要地描述了这条生于南海、身长800尺、黑皮青脑壳的蛇。话说这条蛇像广州人生吞蛇胆一样,一口吞掉了最大的陆生动物大象,三年后才吐出象骨头来。专家们没能找到巴蛇吐出的象骨头,却找到了早已化为中华文化基因的“象思维”。

《系辞》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象是《周易》最神秘的符号。“惚兮恍兮,其中有象”,老子所说的象,不是“象形之象”,而是不可言说的“大道”的征象、“大象无形”。

学者王岳川认为,诗的创作是主体融意为象,凝象为言,以言传意象,以意象启无形大象的过程。作为中华文化基石的汉字,无“象”不成诗,无“象”不成字。汉字的造字流程,首先是从物象中取象,凝结为字象,字象在文学中形成更多的意象,并更进一步具有象征意义……恣肆汪洋的“象思维”,便泛滥成中华文化的“大象”。象中有象,象外有象,象又生象,一切皆象。这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象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又无所不包,难怪我们只能在近似盲人的抚摸中认识“大象”了。

动物学家把5400种哺乳动物根据其亲缘远近很吝啬地区分为29个目,其中大象就独占一目——长鼻目,现仅存三个物种:亚洲象、非洲丛林象和非洲森林象,没有别的现存物种与大象被划入同一个目。大象,天生就是孤独的哲学家。即使是在棋盘上,“象”也只是立于“将”、“帅”左右,运筹帷幄之中,决不越楚河汉界一步。在“汉字动物园”里,造字者出于怜悯,为孤独的大象( )攀上了一门近亲——豕( ),使得很少见到大象的国人一睹其尊容,也因此楷书的“象”字形中包含“豕”字。从外形上看,豕(猪)的大耳朵和小眼睛之间的巨大反差,果然很容易被误以为是婴儿期的大象。中国有句歇后语可以帮助我们在象与豕之间建立关联:猪鼻子里插大葱——装象。

印度称大象为“象神”。泰国人认为“没有大象,泰国的历史要重写”,尤其是白象,是他们崇拜的偶像。据说,林语堂曾称鲁迅为白象,想必是受了泰国人的启发——通常所见的大多是灰色的大象,偶遇一只白色的,自然就很宝贵——鲁迅想必是乐颠颠地接受了这一叫法,所以,许广平称呼鲁迅的昵称“小白象”,就出现在他们的二人世界里。在中国,由于大象在传说中被蛇(龙)吞没,终于没有成为与蛇(龙)共舞的超级偶像,却独步智者的意象世界,成为中国人对混沌、模糊、恍惚之物做指称的代表。

大象在形体上最重要的外部特征,是它柔韧而肌肉发达、具有缠卷功能的长鼻,像人类的手一样灵活自如。它是大象觅食、劳作、自我保护的有力武器,也成为仓颉们最好的造字素材。我以为,甲骨文的“ (自)”有象牙、有象耳,而且突出了象鼻子,完全是参照大象的俯视图创制的,所以“自( )”的本义应该是“象鼻”,后来才被转注为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的“鼻子”,甚至是器物的“鼻子”。到了隶楷阶段,“自”由弯曲的三个手指和一个指着自己鼻子的食指组成。古人用手指鼻子来表示“我”的概念,用指示脸部中央鼻子(“自”)的方式来称本人,于是,“自”(即鼻子)渐渐演化成第一人称。当“自”的“鼻子”的本义消失后,篆文在“自”的下方加上了“畀”字,另造了一个字“鼻”来代替“自”,表达“鼻子”的意思。中国人下意识的以鼻自指的行为,被敏感的瑞典人林西莉女士发现,她在《汉字王国》一书中说,西方人自指时拍胸脯,中国人自呼是自指鼻子。同时,大象如人手一般灵活的鼻子能够“自给自足、丰衣足食”,先人在象( )鼻子旁加了一只小手( ),就是甲骨文的“為”( )字了。

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在先人以“大道”、“大象”指称的自然和宇宙的秘密面前,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寓言“盲人摸象”中的盲人呢?

人猪之间,曾经发生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对话”。

这场空前民主的对话,是围绕汉字“家”展开的。家是中国人最有温度的“信仰”(有人口总流量超过30亿的“春运潮”为证);尤其对于背井离乡、想起家就泪眼婆娑的游子来说,家有牵魂夺魄的力量。

汉字“家”最早见于甲骨文 ,是由“宀”、“豕”(猪)组成的会意字,描述的是“屋里豢养一头大腹便便的猪”。这就是说,猪( )在“家”中落地生根、安营扎寨至少有3300年历史了,这种长期心安理得、安逸快哉地“占我茅屋”的行径,引起文化精英们的强烈不满。于是,精英们力主引“人”入室,将“豕”“逐”出“家”门。

1977年12月20日,由“宀”下面加一个“人”字组合而成的新“家”,随同853个“瘦身处理”的汉字,被列入第二批简化字名单公之于众。但这个著名的“以人代猪”的简化方案立即遭到了各方面的抵制。1978年4月,教育部发出通知,停止使用“二简”;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废止“二简”。这次关于人猪的“对话”,“人”最终没有取代“豕(猪)”,猪获得了史上第一次胜利。

丛林时代,猪是刚烈剽悍、有血性的猛兽,古人会用“猪突豨勇”来形容它的刚性;古今人名中的高频字“毅”、“豪”、“蒙”等都取象于“豕”。豕(猪)的勇毅、刚强和坚忍,连老虎都不敢小瞧。先民在狩猎之余觉得最逗乐的事,就是观看老虎与野猪掐架。在没有影视剧的远古,当野猪遇上老虎,你可以想象一场不需要编剧(劇)和导演的好戏如何大快人心。先民们这种恶作剧式坐山观虎斗的心态,后来保留在汉字“劇(剧)”中。“编剧”、“剧本”、“剧烈”的“剧(劇)”字里,都少不了“豕”与“虎”两员斗士。

如果把红山文化的“玉猪龙”、良渚文化的猪面神徽、双墩文化的双首连体猪、凌家滩文化的“中华第一玉猪龙”等出土文物连缀成一幅远古文化拼图,我们发现,“猪神崇拜”从史前文化经农业文明一直延续到了后工业时代。随着拼图徐徐打开,猪也渐行渐近,最后登堂入室走进中国人的家庭生活。一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养猪依然是中国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偏远农村至今还可见红军时期遗留下来的墙头标语:“少生孩子多养猪。”出身农家的大学生中,不少人的学业是靠卖猪的钱供养的。老子在《道德经》里说:“鄙人独异于人,而贵食母。”“母”即老子常说的“道”,源于太一。太一是混沌状态,在一天的12个时辰里相当于亥时,犹如百果孕生意于果核中。因此,有文化学者称“太一”或为猪神。同时,猪肉在中国人食用的肉类中一直占主要部分,它正是作为肉类之主,让中国人获得“天地父母”般的创造力。数千年来,猪不仅通过信仰的方式直接参与文化接力,还默默地奉献猪肉,施惠于人。猪以母亲般的胸怀养肥了大半个中国。

汉字是中国文化的活化石。据专家们考证,“家”这块化石里还封藏了一段有关“族外婚”的文化密码。它说的是远古时代,女生初潮后即可筑屋独处,以方便与外部族众多Fans幽会。纳西族的走婚制、安顺苗族的跳花节、柬埔寨克伦部落的“性爱小屋”等,即属这个时期的习俗遗存。参与走婚的外部族拥趸们常是黑天里来天明去,其行为方式类似发情的公野猪破墙而入又悄然而去,史称“寄豭”(后因影响士兵的战斗力,这一习俗被秦始皇取缔)。“‘家里有头公猪”说的就是这段“普那路亚式”的爱情。

人类学家詹姆斯·乔治·弗雷泽说,“一切文化都起源于祭祀”。古人祭祀社稷有严格的礼制,天子用太牢(猪羊牛),诸侯用少牢(猪羊),大夫用猪(豕),是规定好了的。天子、诸侯的统治领域称“国”,大夫的统治范围称“家”,这也是约定俗成的。由此,豕(猪)就成为“家”的专门logo,居于“干栏式”建筑(上面住人,下面养猪)的下面,非“人”所能替代。这是“‘家里有头公猪”造字来源的另一个版本。

总之,由豕(猪)而家,由家而国,由国而天下,猪(豕)与家的连锁反应,构成了中国“家天下”文化拼图的主脉,以及“修齐治平”的译码线索。“豕”、“家”、“国”三点一线,是走出传统文化“米诺斯迷宫”的“阿莉阿德尼线”。在传统中国,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家族内,家长地位至尊,权力至大;在一国之内,君王地位至尊,权力至大。这种以“家”为基本单位构成的“家本位”文化,辐射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就催生了一大批身份名片:公家、私家、大家、小家,人多了就分家;兵家、官家、商家本是一家;行家、玩家、洒家、浑家、野心家还有阴谋家;道家、儒家、法家、墨家、阴阳家自成一家……中国文化说到底是家文化。

从食不果腹的山野到不愁吃喝的猪圈,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引发了猪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革命。在这场由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的革命中,“猪头三位”处“猪栏”安享理想体制之优,失去的是獠牙和睾丸,得到的是安逸肥美的“幸福生活”。

每到戌时(晚7时—晚9时)值班守夜的狗发现,早已鼾声大作的猪,睡梦中还不忘摇晃着肥臀上卷曲的耐克标志。真是一头猪!明天就要上案板了还冒充时尚人士。打猎归来又加夜班的狗,真想扑上去咬它一口。

狗是这么想的,但没这么做。因为猪肉是为主人准备的,骨头才属于狗的红利。自古以来,啃骨不吃肉的立场让狗止住了邪念。狗曾认真研读过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吞骨不损肉”与“割肉不出血”一样困难,何况大家端的都是主人的饭碗呢。由刚毅、聪明、果敢的猛兽堕落为懒惰、肮脏、好色的代名词,真是时势弄人!狗想着想着就过了亥时(晚9时—晚11时),到了子时(晚11时—次日1时)。周扒皮家的鸡已在高玉宝编造的故事里打鸣,狗伸了一个懒腰,警觉地竖起了耳朵……

在娱乐生活极其贫乏的中国广大乡村,狗上演的情爱闹剧,广泛地引发村童们的性趣。

田间地头、场院道旁,所有的公共场所是现成的剧场。众目睽睽之下,母狗一改平日的驯服温良,豕突狼奔嗷嗷地叫,而骄傲的公狗则泪光涟涟气度非凡。一群半大小子一边围着发情的狗转圈起哄,一边呐喊助威:go-go-go(勾-勾-勾)!这旷日持久的狗日的场景,与球迷看球并无二致。

有好事的专家研究发现,“狗”与“苟”、“勾”、“媾”音同、意通。我甚至认为,“苟!勾!媾!呕嘞哦嘞噢嘞”所具有的全球普适性,源于人类最早驯养的狗。兴许,“狗”的造型来自“苟”(甲骨文中有“苟 ”,无“狗”),禀赋来自“媾”(公开做爱),而读音来自“勾”(难分难解的胶着状态)。许多年以后,偶读唐汉以关中土话训读甲骨文的作品,方知果然。

50年代出生的莫言,以看球事的心态把狗的这桩 事称为“对狗”。莫言说:“村里文化活动很少,碰上打‘对狗就像过年一样。往往是看到两个狗在一起转起圈子来了,我们就开始兴奋。”后来,莫言还把关于狗趣的这份童年记忆在《生死疲劳》中总结成“狗精神”交给了诺奖评委会,成为继高行健之后第二位获奖的华语作家。

70年代出生的熊培云,把逑事当糗事描述:“老家人把狗的交媾称做‘狗连花。一对公母狗发情时,会头朝两端,将屁股连在一块。……狗们耽于欢乐的放肆,很快便引来了院子里小孩们的追打。它们连着屁股,兀自享受,怎肯轻言放弃,于是侧身仄行,像两个粘在一起的‘π。”

我老家苏北鲁南地区将此事直白地叫做“狗吊秧”。我猜测,“秧”的含义大约有两层:一是两狗勾连,如南瓜“秧”子爬到大蒜地里,扯不断理还乱,贪恋的是那点荦味儿;二是人狗同乐,如扭“秧”歌,舞者起劲看者过瘾,坚挺不疲快乐无央。

狗如此不避人耳目,在大庭广众下浑如在后宫中无碍,说来确是比猫大方得多。虚伪矜持的猫连排泄的废物都不肯示众,更遑论现场直播、与民同乐了。玩惯了“猫腻”,猫只会蹑手蹑脚飞檐走壁贡献靡靡之音,充其量不过是色情电台的夜间主持。正如熊培云所说:“狗们不爱偷欢,却和大小姐一般,喜欢跑到人多的院子里来。”此情此景,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一点奉献精神。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是人对狗的认同,不见得代表狗的意思,但人狗相处的历史的确十分悠久。在以色列北部的埃因·马拉哈——已知最早的人类定居点之一,考古学家找到了一块化石:一个人和一条狗相互拥抱着被埋葬在一起。这一考古发现暗示着人类有“拥狗而眠”的习俗,为我们解读汉字“伏”提供了可贵的线索。徐钦琦在《古代气候学》中说,古人御寒能力低,人们有拥狗而眠的习惯,那时候谈论天气就以“一狗天”、“二狗天”、“三狗天”作区分。民间学者苏三在《锁定红海》一书中引用了徐钦琦的观点,认为伏天是指像拥抱着许多狗一样的热天。我以为,“伏”不应是用于电压量度的“伏特”的简称,而应当用作热量指标,正如马(马力)表示力度,蜡(支光)表示亮度一样。英文专业出身的苏三,还将英文中称“大热天”为“dogdays”作为东西方文化比较的例子,捎带着揭示了“伏天”的由来。中国民间认为狗不畏寒,狗肉亦为热性,窃以为苏三的观点可信。这是狗除开作为村童性启蒙导师之外的另一层贡献。

热量过剩的狗,是因其即兴表演而成了人类的朋友,还是因为投靠人类以后,才被开发出成为娱乐节目、取暖材料的资质,适应、唤醒乃至于培育了人类的欲望,即使是“狗仔队”恐也摸不着头绪。但是,仓颉们凭着对狗的敏锐观察制造了一大批汉字,却是字典里可以查证的。比如,因狗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的100万倍,而造了“臭”(“嗅”的本字)字;因狗善于奔跑而造了“飙”字;因狗能辅助狩猎而造了“猎”字;因狗是人类的“鹰犬”,又惯于“狗眼看人低”,常常集狂妄和谦卑于一体,连“狂狷”二字都从了“犬”。再比如,以取象于羊的合群之“群”为参照,仓颉们创造了孤独的“獨(独)”字。研究者认为,狗与狗之间相互撕咬(狗咬狗)而不是彼此厮守(发情期除外),表明他们的对内不合作态度,是同类中的“孤独者”,“独”字从犬大概就是这个缘由。

狗们倘为了一根骨头,或摆出人模狗样,或装出一副可怜相、奴性十足地匍匐于人类的脚下或裙下,大多数情况下会被鄙视为“狗腿子”。一半是厌恶的火焰,一半是欢喜的海水,中国人希望所有的动物都像威猛又听话的“犬”一样满足人的多重欲望,所以犬成了大多数有关动物的汉字的偏旁,甚至连奖状的“状”字都颁给了犬。

据说美洲有5000万条狗,而狼只有1万头,从繁殖的数量看,这说明狗至少比自己那野性的祖先狼要成功许多。有学者称,在狗得到进化后的最近一万年的时间里,它们了解了对象——人类的欲望、情感和价值观念,所有这些融入了狗的基因,形成它们聪明的生存策略,具有了核心竞争力。我想,这个数据未得到国家统计局的官方认可,未必可信,但对提倡“狼性”原则的企业伦理无疑是个反动。这一万年中,究竟是人驯化了狗,还是狗驯服了人,只有留待后人研究。今天我们思考的问题是,狗通过对人的效忠取得了人的信任,种族无限繁衍,造成狗比狼多的事实,是否说明狗的智慧超过了乃祖乃至人类呢?

话说回来,与狗相比,人也有甘拜下风的时候。正如熊培云先生感叹,“对狗”之间屁股相连式的爱情,对人类来说,并非靠力量和勇气即可达到,而小公狗们轻易地做到了;尤其是狗的即兴表演一要大胆二要不要脸三要技术过关,更是让大多数狗男女们汗颜。

猫(貓)把她对世界的全部看法,都秘藏于迷离的眼神。

俗话说“猫是奸臣,狗是忠臣”,忠臣把全世界都看成是忠臣,奸臣把全世界都看成奸臣。所以,猫眼似乎是专门用来看坏人的,偶尔兼职用来看来访的亲友。如今城里的坏人多,于是人们借鉴猫眼创造了“猫眼”。自此,诗人们半掩的柴扉再也没人叩开过。孩子们的世界里,也只剩下“狼外婆”迷幻而性感的声音。

《本草纲目》上说,猫的眼睛“子、午、卯、酉如一线,寅、申、巳、亥如满月,辰、戌、丑、未如枣核也”。没有钟表的时代,猫眼可以定时。童话缺失的年代,“猫眼”可以防盗。

猫是奸臣中的潜伏者一类。文字学家说,“猫”与“埋”同音,这与猫盖屎有关。我们可以认为,猫比狗讲卫生,但岂不知猫因此就有了“藏猫猫”的名声,蹑手蹑脚偷鱼吃的贼态早被眼尖的漫画家丰子恺识破,与狗“皇皇如也,好像去赶公事”相比,猫“偷偷摸摸,好像去干暗杀”。大奸的猫经常玩点“猫腻”,做无间道的游戏;表面上又装小可爱,绕着毛线团打转,没有毛线团就拿自己的尾巴尖作追逐嬉闹的玩物。可是猫自己并不这样看,她认为自己还是很坦诚的——“喵喵”自呼其名,并无冒名顶替之嫌,爸爸是李刚就不说是王刚。当然,猫也坦承,自鸣得意地整天“喵了个咪”,的确是自恋了一点。

春天来临的时候,猫会像孩子一样哭。孩子的哭是为了进口奶粉,而猫则是为了爱情。猫的哭声撕心裂肺,比她锋利的瓜子还令人抓狂,尤其不能让单身的游子听到。

我认为,猫不仅仅是为孤独、为爱情而哭,我们从她的哭声里感受到猫对命运的担忧。自从鼠辈被灭或转入地下,依然留在防盗门之内的猫,与鼠构成的生态链訇然中断,于是猫想起了“狡兔死,走狗烹”的前车之鉴——这一点,写作者张远山看到了,他写道:“尽管狗是猫的死敌,但幸灾乐祸的猫立刻憬悟:鼠患一除,猫亡无日。只要老鼠存在,她的地位就不可动摇。因此,猫决定对鼠辈实行姑息政策,把昔日的主食鼠肉,仅仅当成了‘精神食粮。”

据考证,猫的自恋还与“血统论”有关。“狸身而虎面”——原来,猫是聪明的狸与勇猛的虎的金刚合体。说实话,出身名门的猫,受过古埃及文明的熏陶,在古印度又得到九条命的佛法。作为家畜,虽说猫在中国出现得比较晚,没赶上仓颉造字运动,与《说文》也失之交臂,错过了春秋时期的“十二生肖”英雄排座次……为守护佛经免遭鼠害作出巨大贡献的猫,甚至无缘在《西游记》中挣得一个小角色。但猫毕竟长得像虎,那副尊容至今不减虎威,况且民间传说中,猫还是十二生肖中坐第三把交椅的老虎的老师。动物中倚老卖老的并不多见,仅有的几个又都与猫相关——一位就是学生辈的老虎,另一位是她从前的对头老鼠(我老家苏北鲁南地区把猫称作“老猫”,表现出极大的尊重)。

按诗人流沙河的说法,在家猫当汉代以后(也有说是唐代)、由埃及经印度二传手来到中国之前,《诗经》里已有了猫。但遗憾的是,《诗经》里的猫指的不是家猫,而是一种叫山猫的浅毛虎,属于猛兽。鲁迅文中所说“虫豸”的豸,估计就是《诗经》里的山猫。但是,有一点值得安慰,《说文》里无猫而有狸,狸的繁体字“貍”就是《诗经》里的猫,这是关于猫的“身段似狸”的来历。

在“汉字动物园”里,“状貌”之“状”从犬,肖像之“像”从象,形态之“態(态)”从熊,那么相貌之“貌”从哪种动物呢?由于猫的迟到和缺席,以仓颉为首的造字先哲们没怎么选择她作为造字的材料。与“猫”貌似有关的许多汉字,都由貍和豹代表了,比如据认为,相貌的“貌”是因“豹”而得声、取象。从字音上看,貌与豹、暴的确有亲缘关系:豹从“豸”,形态似猫(浅毛虎),身段上的斑纹像艾叶状(拜金者看到的是金钱状),还有点暴脾气。由此窥一斑而见全豹,“貌”与“豹”相关似乎是锚定的了。坦率地说,我不认为汉字“貌”是由动物“豹”而产生的,更趋向于它取象于猫;因为面、貌(从“豸”,从“皃”)二字,撇开发音与“猫”相近不说,我想到的是独特的虎面与小儿夜哭似的猫叫春,眼前再次出现猫眼的幽光,那样子简直可以通神。

萨特说“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喜欢猫的人和不喜欢猫的人”,女人大体上属于前者,可爱女生喜欢被称为“小野猫”。据说,莎士比亚、勃拉姆斯、雪莱等人都不喜欢猫,属于后者。鲁迅先生也不喜欢猫,他认为猫貌似公允实则凶残,这让我们不得不提防因“面貌”而产生的“剧场假象”(培根)。说实话,我对猫说不上有什么太好印象,但绝没有不好的印象,属于中间派(我也像猫一样“骑墙”一回吧)。因为,从她与鼠的关系看,历史上取象拟音于“苗”的猫是硕鼠的天敌,护苗捕鼠的名声是她的标签;比起狗来,猫没那么势利——不会见着穷人就狂吠,见着富人就摇尾。猫与人类始终保持着距离,而且与所有的人都坚持“等距离外交”的原则。

这样看来,从西方猫着腰来到中土的猫,与本土驯化、豢养的狗相比,还是有那么一点小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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