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意识与现代民族精神书写
——论哈姆林·加兰小说的特点与价值

2014-01-21 22:36潘一禾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爱德华兹艾丽斯

潘一禾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杭州 310028)

关于美国乡土小说家哈姆林·加兰的创作及意义,我们已有的研究和教科书引介主要还是参照美国文学界的说法,比如将他称为中西部小说的一个重要代表,强调他如何开创了一种“写真主义”的西部叙事或突出地域特点的乡土小说;比如应用文学批评对他的小说进行文本分析、技巧欣赏和风格解释等。但若从其创作对21世纪初和中国当下的城乡现代化的参照价值看,其实能看出许多新的收益和启示。比如纵向的历史和社会发展相似性,横向的民族集体性格差异性,在急剧变革时代包括作家在内的社会精英的自觉意识,以及如何关注和助推“读者”大众的精神成长、如何借助民众心理变革和国家发展的共进历程来铸造健全的民族精神和良好品性等等。

一、 在大变革时代做自觉的本土作家

从哈姆林·加兰小说创作的背景来看,美国与中国的现代化都经历了一个乡村与城市的迅速变迁过程。美国在内战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到50年的时间里,边疆地区业已消失。乡村将人们从更偏远的地区和大海对面的土地上吸引过来,结果逐渐发展为城镇,然后几乎在一夜之间又发展成为城市。[1]就是在这个时期,拥有广阔且无人耕种的西部沃土、拥有独一无二的自由民主制度,曾经让美国遍地黄金、随处是机遇的想象和信息,被传播和加工得像一首首激动人心的“美国颂”和一个个适合任何人的“美国梦”,吸引了内部和外部的芸芸众生。19世纪中叶美国经历了一次外来移民狂潮,同时,南北战争之后美国内部也出现了罕见的民众自发大迁移现象。虽然这个自由迁移过程被史学家命名为“西进运动”,其实是美国民众与今天的中国人相似,是向西、向东、向一切能更好发展的地方前进和搬迁,去尝试、去奋斗、去发现实现自身家国梦的机会。

但不幸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美国久旱无雨,传统农业经济遭遇重创,加上管理制度和组织模式都未能及时更新,到20世纪末,原先“自由”拥有了西部土地的“拓荒者”们已经逐渐在残酷的商业化竞争中大多沦为佃户。当年众多的西部拓荒者(包括南部农庄劳动者),在原有的乐观自信化为灰烬、在年轻强健的身体变得虚弱不堪之后,被迫接受被市场经济迅猛而又巨大的浪潮无情“淘汰”或“边缘化”的历史命运。今天美国农业的从业人口仅为2%,但农业利益集团是参与政治博弈、影响公共政策的强力集团,这个现实除了20世纪30年代举世闻名的“罗斯福新政”,也就是对农业的国家管理方式变革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知识界和文艺界对美国西部开拓史和农业文明的“精神养分”的不断发掘、汲取和传承,将这个国家特殊历程中的精神财富带入到了城市化生活和新的便利条件之中,将之化为了整个国家和人民的文化遗产和精神命脉。而被当初芝加哥文学编辑寇克兰称为“美国小说中的第一个真正的农民”[2]370的哈姆林·加兰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代表。

加兰是一个亲身经历了向西拓荒运动和国内外人口急剧流动的作家。为了生存更是为了发展,他们全家曾几次向西迁移,加兰从11岁起,就开始帮助父亲干极其累人的麦田农活,他的姐姐和弟弟都在相似的年龄就开始繁重的农场劳作。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加兰尽管十分喜爱西部广袤的草原和清澈的蓝天,但随着年龄和心智的增长,他开始讨厌西部农场单调乏味、缺乏保障的生活。24岁那年他毅然告别了家乡和农村,只身前往更发达的东部名城波士顿谋求个人发展。他曾渴望去接受高等教育,但当时没有免费的高校,囊中羞涩的他是在波士顿的公共图书馆里通过苦读完成了自我提升,并成为了母亲一直希望他成为的教师。1887年,他前往南达科他州探望仍在辛苦经营农场的父母,并作为一个“城里人”再次亲历了一个堆垛工的艰辛劳作,也再次体验和思考了整个国家经历的“乡愁”。他对父母在家的困苦、西部赤贫的真相、许多农民的美国梦破灭、当时美国农业政策、相关法规和组织方式上的弊端和漏洞,对受尽商业剥削和自然灾害打击的民众之孤独无助,都深感痛心和满腔愤恨。

在自传体小说《中部边地农家子》和短篇小说集《大路条条》[注]哈姆林·加兰的“成名”作是短篇小说集《大路条条》(1892年)。之后有些作品被评估为“衰退”之作,如《荷兰人山谷中的露斯》(1895年)、《灰骑军上尉》(1902年)等。他的自传体小说《中部边地农家子》(1917年)再获好评。《中部边地的女儿》(1921年)更是获得1922年的普利策奖。目前中译本仅有《大路条条》和《中部边地农家子》两本。中,加兰都强调这些探索性的作品完全基于自己的真实感受和亲身体验。虽然美国中西部农场的情况在不断好转和变得愈来愈“美好和平静”,但“在追溯农村流往城市的青春河流之前,还有许多可做之事。”其中之一,就是记录那段曾经的历史和那些男女老少的辛酸和痛苦,因为“正是他们奠定了现代农业黄金时代的根基。”[3]

与很多游历过四方、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作家一样,哈姆林·加兰是一个极有自觉意识的作家。他对艺术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自己想写什么和如何写,读者期待什么和渴求什么,有主动、清晰和深入持续的思考。他在文学评论集《破碎的偶像》一书中写道:“草草地浏览一下文学史的发展,我们不能不看到,它的一些特点正在死亡,而另一些特点在继续发展,这些发展着的特点,正是最主要的和最本质的。它们是艺术的脊梁,而不是肌肉组织的凸起或血液的奔流。每一种真正伟大的文学所固有的、主要的、说明它经久不变的力量的因素之一,是方法的真诚。方法的真诚决定于当代的生活。”[4]80哈姆林·加兰经历了文学思潮从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转向19世纪中期的现实主义的阶段,并且是完成这个转折的一个美国作家代表,他十分反感美国文学在欧洲文学面前的不自信和刻意“模仿”,反感美国作家放着身边的活生生现实不写,专门去写古老题材或异国风情。与之相反,他最重视的是美国的“当下”和每个人生活其中的“当地”。加兰深知同时代的美国读者是“头脑健全的”、生活在“户外”的、十分忙碌的,他们喜欢和习惯自己动手和自己做主。他们需要的不是被教育,而是有提醒作用和启发效果的平等对话,是让他们自己参与进来和亲自发现日常生活的价值与意义。所以他说:“未来的小说要较短、较简单,并且在手法上不那么平凡。读者从小说本身,而不是从个别的箴言里吸取教益。……小说,和一切严肃的文学一样,要教导读者,并对他发生影响,但是影响不能是面对面的;作家要像生活显示给他的那样,把生活描绘给读者。”[4]82

为了反抗古老欧洲文化可能对新美国文化施加的“专制”,也为了与欧洲已经成名的文学流派和主张区别,哈姆林·加兰提出了著名的“真实主义”(VERITIST)以区别欧洲的自然主义文学和心理现实主义走势。值得一提的是,哈姆林·加兰娶的是雕塑家的妹妹,所以他显然对当时影响很大的欧洲印象派绘画十分关注,他从中看出自己的文学道路应该如何走。他写道:“可以有信心地说,未来的文学其观点将变得更加民主化,而方法更加个性化。印象派在这个字眼最深刻的意义上,是表达了由于忠实于真实而引起的对生活和自然的感受。紧接着这一伟大的原则之后出现了规律,根据这一规律,每一个印象应当准确地表现在一个个画布上,而每一部艺术作品本身是完整的。”[4]82“他们(印象派画家)尽力用色彩表现大自然中光与影在瞬间的效果,常常需要在户外工作,密切关注的是那种氛围。他们追随的是大自然最壮丽迷人的时光,以超人的魔力抓住令他们自己也为之颤栗的喜悦印象。他们选择某一时刻、某种兴趣的焦点,总带有最简洁的特色。这些人可以被看作是地地道道的写真主义者,因为他们随时参照的是大自然。”[5]16比如加兰写的这一段西部开拓景象:

在这光秃秃、无边无际的大平原上竖立着一些未经油漆的小木屋,它们毫无遮盖地、赤裸裸地站在那里,烈日毫不留情地直射在它们身上,宛如暴晒热带海洋上的水手一样。仿佛停留在黄褐色海面上的小船,在令人恐怖的炎热中,每一间小棚屋都酷热难挡、裂痕斑斑、臭气熏天。起风了,但是没有一丝湿气在其中,没有任何凉意,如同火炉里吹出来的风一般。这种天气让陌生人胆寒,让那些经历过的人害怕,带给人们恐慌。人们站在地里靠在干草权上,用擦汗布抹了一把正在抽搐的脸,让自己稍微感觉舒服一点。[6]345

显然,这是一幅用印象派手法再现的劳作者生活图,是加兰“个人印象”中的西部农场生活,画面强烈地传达出一种独特的观感和氛围,那就是无处不在的孤独感、让人无法接受的贫困交加,浸透在空气中的困苦感、人的身体难以承受的劳作强度等等。

以真诚写真实,写出某一时刻的个人深刻印象,写出获得深刻理解的人物和他们的人生,让他们生活的这一个个重要时刻得到呈现,令人惊奇而又画面完整、内容严肃而又生动传神,这就是哈姆林·加兰追求的真实主义写作风格。正如他所说:“我从篱笆劳作的那一面观察生活,而不是从城市下来的小说家所乘坐的马车上观察生活。我在烈日下捆扎谷物,无暇顾及阳光照在金色麦粒上发出的闪光。那场面的确很美,但它的下面却是痛苦和悲惨。我要把那表面和下面的一切都放入我的图画里。金色的奶油和阳光并不是农场生活的一切。”[5]确实,《大路条条》的十余短篇小说,都从不同的“劳作的那一面”向我们展示了作者对西部农场生活的个人观察和细致觉察,作家通过逼真的细节描写和独特景色追随,记录着自己的亲身感受和深刻印象,但这不是在诉苦,也不是在歌颂,而是通过让人心灵颤动的画面氛围捕捉和印象展示,向我们再现西部严酷的自然环境和艰苦的农业劳动,让我们体会户外劳作者们的外在境遇和内在心境。

二、 向默默无闻的英雄表示崇敬和感恩

小说《贾森·爱德华兹》被认为是《大路条条》的所有故事的一个浓缩。这个短篇被分上下两部分,副标题是“—个凡人的故事”。主角贾森·爱德华兹在上半部中的身份是机修工,在下半部的身份是农场主。作者介绍他的第一句话是:“爱德华兹具有一种典型的新英格兰人的品质,对任何感情和友爱都有一种特殊的自我克制能力。”贾森先是携妻带女从东部小镇来到大城市波士顿打工,由于翻沙和机修的工作又苦又累、薪水极低还不断减少,城市里房租和物价却不断上涨,贾森一家在波士顿城里几度搬迁。进城12年之后,他们的房子越搬越破、家也越搬越不像个家,因为他们永远必须“让家庭开支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最后,感觉自己已经日益变老的贾森产生了去“西部”的想法。他在波士顿看到了很多有关“西部”的宣传广告,画面上是无边的沃土、农场主的房子、门前的草地、房后的河流、耕耘用的小马与林中的野鹿为伴、农场主头戴礼帽、身着洁白衬衣、摆弄着自制的小型收割机……那真是一片诱人的充满新希望的自由土地。当贾森下定决心变卖最后的家产、带着妻女来到西部时,现实与广告图像却相距甚远。可供免费开垦的沃土早已不复存在,新来者要么选择政府提供的廉价劣地、要么高价租种土地商人拥有的较好土地。贾森选择了后者。于是,在之后的五年里,他表面上是农场主,实际上是个佃户。无论他如何辛勤劳作和超负荷苦干,在持续干旱的灾害性年代,他在农场上的劳作几乎是毫无结余,是他学音乐的女儿艾丽斯在依靠教书维持家用。虽然贾森·爱德华兹拥有“一颗传统男人的心”,继承了家族“绝不妥协”的个性,但他还是在巨大的经济负担和过度的劳累之下,在六十岁那年突然倒下,经历了“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崩溃”“一个典型的美国悲剧”。最后,女儿艾丽斯和女婿里弗斯满足他的遗愿,将奄奄一息的他带回到老家——他出生的那个东部小镇。

如果我们将这个短篇仅仅看成是描写了“美国梦”的破灭、普通人在进军西部和转战东部过程中所做的牺牲,可能还没有准确解读哈姆林·加兰试图给予我们的信息,因为这个故事的讲述过程不是单一的视角。在小说中,有时是作者以全知全能的视角在讲述贾森·爱德华兹的故事,有时是作者忍不住发表自己的议论,但更多情况下,小说是通过一对年轻人在观看和理解贾森的一生。如上所述,哈姆林·加兰追求的“真实主义”写法,让这种他者的旁观和参与“观看”总是带着强烈的现场感、带着满腔的热忱和真诚的关怀,从而最终很好地展示了作者(也带动了读者)对类似贾森·爱德华兹一家的经历,充满了同情、理解、关切和尊敬。

这种“理解式观看”,首先是记录了他们的奋斗历程,强调开拓美国荒漠土地的辛勤劳动,实际像战场一样残酷和艰辛;它们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生死之战,是与饥饿和寒冷、与风暴和干旱的殊死搏斗,我们善良而又坚强的父亲和母亲们为之付出了所有的人生。贾森·爱德华兹曾这样自叹:这又是一个劳作到精疲力竭的日子,“我不知道来世能不能得到休息”。他的这番话让爱德华兹太太听得心惊胆战,但她的第一反应是不要让孩子们听见,免得她们害怕。其次,这样的“理解式观看”也深情地歌颂了父母一辈人的勇敢、善良和高度克己的自尊精神。贾森·爱德华兹在决定五十多岁再赴西部从零打拼的时候,曾经在家中唯一可谓是财产的钢琴前,与家人唱起一首老歌,歌唱自由、梦想和为之奋斗的力量。最后他的新家因为刚好处在风暴中心,5年的全部辛苦都被一场大冰雹击为灰烬。这时,女婿里弗斯很想安慰满脸绝望的他,但他却也发现:“他跨掉了,但是他不会屈服。他身上的骄傲还在——那是一种只要活着就不会出卖自己自由的美国人的骄傲。”贾森不愿意让女儿和女婿“救济”,“不愿意去医院或承认被打败”,他只希望女儿跟着里弗斯离开他和这个毫无希望的农场。贾森是一个在精神上始终是不可能被打败的人。再次,“理解式观看”也让书中的观看者、被观看者和我们读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潜对话”。多数加兰的短篇小说都有一个可信的、开放的“光明的尾巴”,在这篇小说中,是贾森最后以耐心和平静接受了一切,同意拖着病体回到老家去、也就让自己葬到故土去,他耐心和平静地接受了家人的爱,无言地望着列车窗外自己最熟悉的故乡景色。通过丰富的“观看”和“潜对话”,读者逐渐明白了这里发生的“美国式悲剧”,原因不在于自然灾害和西部荒芜,而主要是让人义愤的人为过错和无法原谅的国家管理缺失。

这篇小说中主要承担“理解式观看”的人,是贾森的大女儿艾丽斯和他的女婿里弗斯。故事开篇,其实是写大学毕业生里弗斯只身一人来到波士顿谋职。他是出生山民之家的高才生,一直渴望着做报社的工作,而且很早就将目光投向了《时事报》。到达波士顿该报社时,主编和人事负责人达戈特先生一挥手就赶走了他,体现的是城里人对陌生人的普遍歧视和冷落。但里弗斯不受打击、一脸微笑地走出报社。他明白自己的钱包是瘪的,所以入住了波士顿市中心最简陋的路边小旅社。凭借着无人可比的信心、勇气和热情,他立即开始了对这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和每一种人群的探索,他像一个真正的记者那样深入基层、观察和理解人们的生活和追求。在坚持每天自己采访、写作、一天投出一稿之后,他的文章很快就让《时事报》和达戈特们无法拒绝。而在文章得到录用和发表后,里弗斯也被低薪录用了。达戈特对其他同事说:“我们好好地重用他。”他们确实“重用”了他,众人把各种各样的工作都推给他。但他还是二话没说,因为这是一个证明自己才能的机会,也正是他自己最想要的。二十元的工作他只要十元,而且还非常卖力。他主动要求做不同的工作,一会儿去听讲座和戏曲,一会儿去听个人音乐剧,一会儿又去参加辩论会;简言之,他做了一些政治采访。他努力工作,不断学习来充实自己,让自己彻底了解这个城市的生活。他的房间成了新闻界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的聚会点。他的生活过得出奇顺利。在波士顿的第五年,他便成了《时事报》“赫赫有名的主编”,薪酬颇为丰厚。

就在这时,他的一个艺术家朋友杰罗姆·奥斯汀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学音乐的女孩艾丽斯,也就是贾森学音乐的大女儿。艾丽斯美丽的脸庞和特有的神情曾经在街上就震动过他的心。为了接近艾丽斯,里弗斯更仔细地观察了她居住的“欢乐大道”(实为城市贫民区),也认识了故事的主人公:她的父亲贾森·爱德华兹。通过里弗斯的记者之眼和追踪报道式的专业观察,我们看到贾森·爱德华兹的一生就是“没完没了的劳作”的一生。无论是在城市打工还是到农场务农,都是无法脱离的劳作苦海和经济拮据的磨难。当修理工时,他的手上长满了老茧,皱裂的双手染满了污秽。当农场主时,“他的粗布衬衣领子敞开着,大部分已经花白的胡须被汗水浸湿。他的脸红得让有经验的人看见一定会大吃一惊。他的手因为过度疲劳而颤抖着;汗水将他那可怜和慈祥的双眼变得模糊”。他在波士顿的工作环境是黑糊糊、摇摇欲坠的工棚,同事们完全不像是工匠,而像是毫无乐趣地走在路上的囚犯,那些阴沉昏暗、死气沉沉的翻砂厂,谁看了都会有一股绝望的灼热袭上心头。他日常生活的街区也一样,房屋单调沉闷、破旧拥挤,杂物堆积、空间逼仄,整个街区的空气中充斥着可怕的恶臭、每个生活其中的人的耳边,永远回响着震耳欲聋的各种杂音,“简直就像是住在一个精神病院”。而他在西部农场的家是“光秃秃、无边无际的大平原上竖立的一些未经油漆的小木屋。”其实在这样的环境中,是不允许有梦、有轻松、有爱情的。所以艾丽斯一直觉得自己无法简单接受里弗斯的爱情。

艾丽斯是加兰笔下的“新女性”系列形象之一。她作为现代女性的思想特质,一是体现在坚定的“自食其力”精神,二是表现为强烈的道德责任感,三是展示为成熟的思考能力。她说过“多么希望自己配得上诗歌和音乐”,但这并不仅指在天赋或学习能力上能掌握诗歌和音乐,而是说“在未来的某一天,我想要钱,完全属于自己的钱,学习就是为了这个,不能让别人养活。”所以她会在最艰难困苦的时刻也追问里弗斯:“你希望我像一个无助的小东西,还是像一个女人?”她坚持要在自己真正准备好的情况下,才能从自由的恋爱走进神圣的承担责任的婚姻。与此同时,出身底层的艾丽斯对家人抱有强烈的道德责任感,“我必须帮助我的家人”。从美国式个人主义文化而言,当父亲准备举家西迁的时候,也是里弗斯希望与艾丽斯确定恋爱关系的时候,已经从大学音乐系毕业的艾丽斯完全可以选择单独留下,但她说:“我知道自己的选择对父母和妹妹意味着什么。”当她与父母妹妹一起,在受骗上当的西部农场毫无意义地辛苦劳作时,她也在认识这整个过程的含义中能够看出:“老天爷是善良的,而人是罪恶的。我们在这里谋生不是老天让我们来的,而是人把我们逼到这里来的。”所以里弗斯才会说:“我离开她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正是通过里弗斯和艾丽斯这样真正优秀的现代年轻人的眼睛,读者才能比较完整地阅读出类似贾森·爱德华兹夫妇这样的“我们的父亲和母亲”的人生价值和启示意义。加兰写了不少类似贾森·爱德华兹的西部拓荒者,他们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经历了“功夫常负有心人”的时代困境。他们本来是拥有信心、勇气和才华的人,但是过于艰辛的拓荒谋生过程、人欺人的惨痛经历,加上尚待真正认识的西部大自然真相,都使得他们中间的许多人惨遭破产和失意、梦碎西部后无声地离去。加兰在这篇小说的“题词”中写道:“我发誓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抬高设计者而贬低建设者,而且光荣、奖赏和生活都应该属于这个普通人。”确实,贾森·爱德华兹这类普通建设者的“有心”和“用心”是价值连城、感人至深的,是不能用个人利害得失来衡量的,他们的精神和意志、他们的勇于探索和拓荒经历,是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美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形成和集体道德观念的提升。

正因此,加兰在小说“光明”的结尾安排里弗斯和艾丽斯这一对新人,精心护送已经临近生命最后时光的父亲,乘坐火车回归东部老家,也是在结构上意喻后人应该始终对这些国家基础建设的贡献者表示崇敬和感恩。

三、 关注新的底层、赞美乡村新人

很多评论都谈到了加兰小说的新意,在于打破了原来的西部浪漫、神话、幻想,让西部拓荒经历变成现实主义的场景。而这之间的一种全新呈现,就是加兰注意到西部的荒蛮不只指它的自然条件,而是说那种社会环境是极不适合孩子成长和教育的世界。在自传体小说《中部边地农家子》中他写道:收割的季节到来时,每个农场都随处可见许多临时雇工,“他们对女人全都抱着最可怕而且恶劣的浪漫观念。”他们苦苦工作但同时又“欲望旺盛、做事不后悔”,每逢周末就到镇上去狂饮滥醉、打架斗殴,当着孩子们的面也都毫无顾忌地用下流的语言谈论着下流的事情,听得“我”和弟弟“感觉震惊可怕,我们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残忍卑鄙的事。”[2]178不过加兰的小说是从不直接写出那些“下流话”的,不仅如此,在《贾森·爱德华兹》中,加兰还记录了类似的可怕的“城中村”、城市贫民区情况,强调了城市化进程中触目惊心的城乡“新底层”现象:

在快乐大道上。这条街的名字如今看起来非常富有讽刺意味,就像波士顿许多其他的老名称一样。喧闹的孩子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脏兮兮地半裸身子,在火炉一般的街道上跑来跑去。他们扯着嗓门,用动物一般的声音咒骂尖叫,完全失去了稚嫩的音符。拖着小孩快步行走的年轻女人,都徘徊在人行道上;堆满东西的人行道窄得可怜,地面上扔满了食物。……假使一位来自宁静的郊区或者农村的年轻人走到这样的地方,置身于这样的人群中,他一定会吓得发抖。他肯定会以为自己进入了一个可怕的地狱梦境中。只有邮递员带着见怪不怪的愉快笑容,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亲切地骂着那些兴奋地堵住他的孩子。

里弗斯在欢乐大道上与艾丽斯散步时,感觉自己也很快就像邮递员那样,“习惯”地看着大街上的穿着破烂、兴奋乱叫的孩子们,但他也是那个在城市的硬件建设日新月异之中,发现城市中的贫穷人群和他们的孩子只能在屋顶上和大路上玩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的人,他清醒地想到:“这样避开人行道上的这些婴儿,让我想起以前在农村,大雨过后走在路上,很多癞蛤蟆,我们必须绕开它们。在城市数以千计的人当中,这些小孩子就跟乡下那些癞蛤蟆一样,毫无价值。他们躺在这儿,蹲在路上,没有人看顾,而且还讨人生厌。这样是怎样的童年啊!”[6]286- 287

只有在这样的思考背景中,我们才会明白《大路条条》的第一个故事《岔道》的深刻含义,才会明白加兰为何喜好营造小说“光明的结局”,赞美那些稀少但确实可能的乡村新人。《岔道》故事的开头是西部农村的高中生威尔在放暑假的时候,爱上了邻居丁家活泼漂亮的艾格尼丝。虽然身处整日劳作、生活单调的农村,但爱好读书和深陷情网的威尔,却因为人生第一吻而极自然地对未来生活萌发了美好的想象,其中也包括对“属于自己的恋人”的“应有德性”的一些自以为是的想象。但是农村社会的习俗风气是简单而又粗糙的,美丽活泼的艾格尼丝必须帮助母亲去好好招待相互上门帮忙的各家大伯和兄弟们。众人在丁家晚餐的席上随便地相互打趣和嬉闹,让威尔感觉那些男人之间关于女人的粗俗玩笑太过刺耳,玷污了自己生命中刚刚过去的那个神圣、美妙的晚上,他希望看到艾格尼丝能“掩饰”她的柔情,不与他人分享她的美貌,尤其是不与那些与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含笑搭讪。而美丽单纯、神采奕奕的艾格尼丝尚未能读懂威尔的心思,反为他的沉默和愤怒感到难过而又迷惑不解。在一次误了时间的约会中,威尔因发现她竟与另一帅气青年埃德一同离开而震怒不已,随手写下绝情信后就单独一人出走西部。

整整七年后,在他乡拼搏小有成就、心智也变得真正成熟的威尔回到故土,发现往日让他无法接受的生活基调一点未变,人们依然贫穷落后、庸俗低级、心胸狭窄,当年的情人艾格尼丝早已为人妻母,因操劳过度和被丈夫和公婆漠视而面容憔悴,不仅提前衰老变形,而且显然拖着一个病体在苟活和被“慢慢地谋杀”。在严酷的现实和痛心疾首之中,威尔决定为自己“曾经干下的蠢事”担起责任、带上艾格尼丝和她的孩子,立即逃离这个毁灭青春和消耗生命的地狱般的地方。这篇小说的重点不仅在于揭示“不发达地区”人们的愚昧无知和人生毫无意义,而且强调这种生活在贫困线上的普通人为了减轻自己的辛苦和绝望,要么无意识地相互歧视和漠不关心,要么有意识地彼此无情伤害和互施精神凌辱,所以这篇小说的“光明尾巴”并不是勇敢的威尔“救出”了谁,相反,威尔很清楚他们一起逃离的行为可能是无法完成的,因为中间有国家法律的高墙在阻挡着他们,有变得更加愚昧落后的乡村舆论在嘲讽着他们,艾格尼丝极其虚弱和疲倦的身体也充满了变数;但是加兰写出了像威尔一样的农村新人,他们所天然具有的优良品性和在生活磨难中也日益强大的责任心,他们在社会不平面前的愤慨不平与正义追求,他们在受害的亲人和友人面前会涌起的强烈怜悯和体恤之心。

就这样,加兰作为美国文学史上的“第一个真正的农民”,充分地展示美国在西部拓荒运动中形成的新一代人的素养,比如他们的吃苦耐劳和无所畏惧、他们的自主意识和经济头脑、他们的守法习惯和自尊自重,他们的文艺才华和人文情怀等等。这些素质与中国的情况相比,总会有许多新意和惊奇之处。比如短篇《在玉米林间》中的女主角朱莉娅是个挪威移民后代,家里拥有一块“偶露的富土地”。她身体健壮、手脚麻利,常年帮助父母辛苦劳作、从不抱怨。但她的心里是觉得父母之所以不雇用其他劳力,其实是因为自己比“雇工”更便宜也更听话,换言之,自己其实受到了父母的“剥削”,而且父母根本不再操心她的婚事。故事的男主人公罗布是个德国移民后代,中等身材、乐观积极、灵活机敏。他最近为自己物色到一块可以经营农场的无主土地,于是就开始在村子里寻找未来的家庭主妇和劳作帮手。罗布自己是一个非常勤劳能干的人,他什么事情都会做,而且做得很好。他曾说:“喏,就这样我来到了西部,我喜欢这里,正如我说过的,在这里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要保持这样的状况,哪怕因此不得不吃饼干和小麦茶来维持生命。我就是这样的怪脾气。”由于这一对年轻人都特别讨厌封建和不满特权,都向往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和自己的家园,所以他们俩的“恋爱”经历既是一种天然的性别吸引和性格相近,也是出于各自对未来自主生活的向往,出于各自在经济上的谨慎考虑和仔细盘算。在小说结尾时,他们俩不顾一切地私奔了。他们逃离父母和家乡,要去做自己生活的主人。正因为这样,他们所代表的未来一代的梦想,是值得向往的美国梦。

美国学者沃伦·弗兰奇曾这样概括加兰的贡献:“加兰是一个坚守自己早先获得的、有限但肯定具有传统文学价值成就的人,而不是一个竭力用自己的眼光去重新发现世界的人。他不是一个新世纪的预言家,而是旧时代的最后一位坚守者……加兰的重要性不在于他的个性,而在于他的代表性……他最需要被强调的,与其说是对后代意义重大的理论价值,不如说是他曾经提供的意味深长的观察与事实。”[7]确实,加兰最好的乡土小说真切地记录了参与西部拓荒农民的艰辛与困苦,真诚地描绘了这个伟大历程中的各式新旧农民形象,也重点呼唤人们对农业拓荒者的应有尊敬、同情与感激。他的创作不仅激发了人们对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愁和乡土精神的全新理解,也写出他和那个时代的优秀作家对现代性前景的困惑与不解、警醒和反省。由于加兰小说自觉而又生动地描写美国城乡现代化运动中不断形成和强化的新型道德观和优秀乡村人的特征,所以他也参与塑造了那些日益成熟和坚定起来的健全的现代美国民族精神。

[1]美国新闻署.美国历史概况(上)[M].杨俊峰,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297-303.

[2]哈姆林 ·加兰.中部边地农家子[M].杨万,侯恐,译.上海:新文艺出版社,1958.

[3]哈姆林 ·加兰.作者序[M]哈姆林 ·加兰.大路条条.邹文华,译.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7.

[4]惠特曼,杰克伦敦,托马斯 ·沃尔夫,等.美国作家论文学[M].刘保端,译.上海:三联书店,1984.

[5]罗小云.美国早期文学中的艰难探索:加兰的《大路》与写真主义实践[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6(6):14-18.

[6]哈姆林 ·加兰.贾森 ·爱德华兹[M]哈姆林 ·加兰.大路条条.邹文华,译.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

[7]WARREN FRENCH.What Shall We Do about Hamlin Garland? 1870-1910[J].American Literary Realism,1970,3(4):28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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