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水土保持工作的机遇与挑战

2014-01-30 14:37崔瑞萍
中国水土保持 2014年5期
关键词:梯田甘肃省水土保持

崔瑞萍

(甘肃省水利厅 水土保持局,甘肃 兰州 730000)

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目前,甘肃省正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总结甘肃省近年来水土保持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今后的发展方向、战略与措施,对于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抢抓机遇、跨越发展,推动水土保持事业向更新理念、更高层次、更好水平迈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必要。

1 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步入了依法防治轨道,有效地构建了预防、保护、监督、治理和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工程、生物和农业三大措施优化配置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总体来看,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大幅下降,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公众保护生态的意识普遍增强,水土保持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1.1 梯田建设实现新跨越

2009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这一核心任务,认真研究,科学决策,提出并启动实施了33.33万hm2梯田建设工程计划,力争用4年时间,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在全省旱作农业区8个市(州)的38个县(区)新修梯田33.33万hm2。工程实施以来,各地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的原则,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不断显现。据统计,截至2012年5月31日,全省38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区)共建成标准梯田33.67万hm2,占计划任务的101%。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全省梯田建设管理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梯田建设工程取得的可喜成绩。为全面总结梯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现场会议,对工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6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区给予了表彰。

1.2 新一轮梯田建设工程取得新进展

2012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梯田建设工程,再次拉开了大规模梯田建设的序幕。全省上下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梯田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省水利厅积极跟进,在充分征求省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甘肃省梯田建设工程2012—2016年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落实项目和资金,全力以赴推进梯田建设。项目区各级党委政府把梯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建成了通渭县涧滩、秦州区马莲山、静宁三合、西和崆峒山等一批规模大、标准高、质量优、效益好的梯田建设精品示范工程,实现了新一轮梯田建设的开门红。截至2012年底,甘肃省累计兴修梯田224.4万hm2,占全省宜修梯田坡耕地面积367.7万hm2的61%。

1.3 综合治理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甘肃省先后启动实施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等,截至2012年底,全省完成综合治理小流域1 500多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9万km2。各地抢抓发展机遇,从改善生产条件、打造产业基地、拓宽增收渠道入手,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旱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各项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并开展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安定区、庄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区)。各地通过实施梯田、林草、沟道工程等措施,积极发展全膜玉米、马铃薯、经济林果等产业,实现了从综合治理到综合开发的新突破,极大地提升了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和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涌现出了陇西宏齐和华池土坪流域综合治理精品示范点、临潭县冶力关项目区造林精品示范点、积石山县铧尖沟流域花椒经济林示范点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治理示范工程。

1.4 水土保持地方配套法规迈上新台阶

水土保持法颁布后,甘肃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强化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实践中开拓探索,攻坚克难,通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在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水土流失防治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12年,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加快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修订步伐,积极组织开展立法调研,颁布实施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水土保持地方配套法规。该条例针对全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艰巨的实际,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土保持责任,提出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了甘肃水土保持特色和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

1.5 基础性工作有了新提升

甘肃省始终把加强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作为保障水土保持科学发展的前提,大力提升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了覆盖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和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扎实推进各级各类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以旱作农业区为重点,在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突出以梯田工程建设为主,整合口粮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扶贫梯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捆绑集成甘肃省梯田建设工程。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为重点,统筹谋划重点支流和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甘肃省实施规划》,为争取国家支持、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 水土保持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2.1 党的十八大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带来了新机遇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2.2 甘肃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3341”项目工程,要打造以国家生态屏障建设保护与补偿试验区为重点的生态战略平台,具体就是通过在河西地区打造祁连山生态建设与保护区,在中部和陇东地区打造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区,在南部地区打造江河水源涵养保护与建设功能区,实施一批与生态环保关联度高的产业项目,积极探索走出一条恢复和优化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之路。同时,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启动“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草原畜牧业三个国家级示范区,壮大和提升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大支撑。这些重要战略平台,为我们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 面临的新挑战

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制约发展的瓶颈依然凸显,生态环境脆弱、生产条件差的软肋和短板依然存在。截至2012年底,全省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9万km2,仅占水土流失总面积38万多km2的21%,还有143万hm2坡耕地需要整治、47万hm2低标准梯田需要改造,治理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全省有病险淤地坝169座,黄土高原长度在1 km以上的沟道达5万多条,泾河上游1.1万km2的多沙粗沙区综合治理程度普遍较低,产生的大量泥沙依然是黄河下游防洪的心腹之患。长江流域地质灾害大量存在,有1.2万处滑坡体和6 000多条泥石流沟道直接威胁着400多万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河西地区有21.33万hm2的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风沙危害,有151座水库每年因风力侵蚀入库泥沙高达1 160万m3,影响了1 333 hm2农田的灌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能源、矿山等行业开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引发了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全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4 工作设想

按照甘肃省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2011—201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万km2。为此,近期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把水土保持与富民兴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造产业基地、拓宽增收渠道入手,着力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构建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打牢基础。

4.1 建设高标准梯田

继续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这一核心任务,把梯田建设作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措施,继续整合发改、扶贫、国土、农发、水利、财政等部门的梯田建设任务,到2016年,在全省47个梯田建设重点县新修梯田46.7万hm2以上,使实施区域人均梯田达到0.13 hm2以上。根据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调整梯田建设布局,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相对集中,高效开发,推进标准梯田建设工程。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梯田的基础性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打造以梯田为载体的特色农业示范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土地合理流转,为实现农村经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服务。

4.2 打造精品示范流域

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完成综合治理小流域1 500多条,涌现出了定西花岔、平凉田家沟等许多流域治理的典型和秦安、静宁规模化产业开发的典型,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促进了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为群众增收致富创造了条件。今后一段时期,甘肃应依托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启动一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流域,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每个市(州)都有大示范区,每个县(区)都有精品示范流域的目标。构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建立助农增效的循环经济模式,探索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可持续发展路子,打造不同特色的综合治理示范流域,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平。

4.3 加大重点流域治理

按照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以构筑西北乃至全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黑河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和保护中游生态。加强甘南黄河源区、祁连山区、渭河源区、“两江一水”区域等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加快黄土高原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坡改梯、淤地坝、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项目建设步伐,打造山青、水净、河畅的生态环境。

4.4 深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认真履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争取出台《甘肃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办法》,拓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资金渠道,加快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注重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建设效益评估等工作,为全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5 强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

以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社会公众意识,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做到“进政府、进厂矿、进学校、进乡村”。大力宣传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生产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先进典型,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增强全民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内外各种媒介作用,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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