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的成效与做法

2014-01-30 14:37赵金华王敦民高志龙
中国水土保持 2014年5期
关键词:坡耕地项目区梯田

赵金华,李 斐,王敦民,高志龙

(1.定西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甘肃 定西 743000;2.西南大学 资源环境学院,重庆 400716;3.定西市水土保持局,甘肃 定西 743000; 4.渭源县水土保持局,甘肃 渭源 748200)

坡耕地是我国耕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山丘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2009年8月,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带领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人,专程赴甘肃省渭源县,对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中央呈送了《关于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建议》(简称《建议》)。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分别在《建议》上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作为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规划和实施。

2009年9月,时任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鄂竟平会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建国率领联合调研组,专程赴渭源县,考察调研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并在平凉市庄浪县召开座谈会,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

2009年10月,在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决定启动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组织甘肃、陕西、宁夏3省(区)32个县开展了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甘肃省500万亩(15亩=1 hm2)梯田建设规划(2009—2012年)》,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渭源县确定为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的16个县区之一。

1 项目区概况

白马峡项目区位于定西市渭源县北部,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第五副区。总面积145.31 km2,水土流失面积143.65 km2,占98.9%;辖秦祁、新寨2个乡镇的16个行政村,共3 289户16 320人(全部为农业人口),劳动力7 800个。地理位置东经104°03′19″—104°28′29″、北纬35°03′49″—35°25′55″,海拔2 190—2 541 m,多年平均气温5.2 ℃,≥10 ℃的有效积温1 880 ℃,年均日照时数2 437 h,无霜期132 d。多年平均降水量450 mm,年蒸发量高达1 694 mm;土壤侵蚀模数7 000 t/(km2·a),径流模数3.0万m3/(km2·a)。流域内地形破碎,沟壑纵横,雨水稀少,水土流失严重,干旱、冰雹、霜冻、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

2 计划审批及任务完成情况

2010年1月,水利部批复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甘肃省渭源县白马峡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水保〔2010〕17号文)。批复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8.25 km2,其中新修梯田1 740 hm2,营造水保林53.55 hm2,种草31.45 hm2,修建田间道路39.15 km。批复项目建设总投资2 70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 04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17.60万元,群众自筹148.59万元,投劳折资1 092.31 万元。

2010—2012年,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累计下达项目区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4.04 km2,其中新修梯田1 333.3 hm2,营造水保林45.5 hm2,种草25.0 hm2,配套田间道路30 km。累计下达项目建设投资1 937.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324.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36.0万元,群众自筹90.0万元,投劳折资587.17万元。

2010—2012年,项目区累计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4.07 km2,占计划的102%,其中新修梯田1 336.0 hm2,占计划的100%;营造水保林45.5 hm2,占计划的102%;种草25.5 hm2,占计划的102%;配套田间道路30.0 km,占计划的100%。项目建设共投入施工机械6 200台班,投工56.59万工日,移动土方428.16万m3;栽植沙棘苗18.2万株,播种草籽1 530 kg。在县级全面自验的基础上,2013年7月,顺利通过了省级竣工验收。

3 项目建设成效

3.1 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新增综合治理面积14.07 km2。新增措施每年可保土9.34万t,可增加蓄水量36.66万m3;土壤侵蚀模数由7 000 t/(km2·a)下降为6 350 t/(km2·a),年土壤侵蚀总量由100.56万t下降为91.22万t;径流模数由3.0万m3/(km2·a)下降为2.74万m3/(km2·a),年径流总量由430.95万m3下降为394.29万m3。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2 有效保护了水土资源,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新修梯田1 336.0 hm2,梯田面积累计达到3 674.17 hm2,人均梯田达到0.23 hm2。坡地修成梯田后,使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有效调控了地表径流,减少了土壤水肥流失[2]。随着微地形的改变和土壤水肥状况的改善,土地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据测算,在相同条件下,坡耕地修成梯田后,常规种植小麦可增产900 kg/hm2以上[3]。以此推算,新修梯田每年可增产粮食120万kg以上。梯田工程已成为实现粮食自给、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

3.3 有效调整了经济结构,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以梯田工程为平台,坚持“修梯田—保水土—调结构—兴产业—增收入”的思路,大力推广各种农业适用技术,发展高产稳产、高效优质的生态农业,使具有地方特色的白条党参、良种马铃薯繁育和畜牧养殖业得到提升和发展,有效实现了经济结构的优化配置,促进了项目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项目区种植结构和增产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新修梯田中71.71%种植了马铃薯,8.55%种植了全膜双垄沟播玉米,2.96%种植了中药材,16.78%种植了其他作物;马铃薯增产9 000 kg/hm2,地膜玉米增产2 250 kg/hm2,中药材增产900 kg/hm2,其他作物增产750 kg/hm2。按2012年底市场价格计算,项目区每年可增加直接经济效益1 031万元,人均纯收入提高632元,人均产粮增加到412 kg,有1 502人实现稳定脱贫,占贫困人口的35.3%。

4 主要做法

4.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项目建设合力

渭源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把项目实施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硬性指标,纳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审计、水保、农发、水务、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以及项目建设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渭源县白马峡农业综合开发梯田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工作。项目所属乡镇把项目建设摆在农业基础产业的突出地位,把项目建设作为年度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建设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包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头上,强化行政推动,细化工作措施,从上到下形成了项目建设合力,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4.2 完善建管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作为项目建设的切入点,调整思路、研究对策、完善机制、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工程规划中,既考虑工程建设布局,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工程施工中,既组织农户投工投劳,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工程竣工后,既组织农户亲自参与梯田面积验收核实,又对项目建设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3 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4.3.1 规范管理程序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文)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水保〔2012〕358号文)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合同制、资金报账制。县水土保持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策划、方案编制、资金筹措、工程招标以及施工规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全程配套技术服务。通过开展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建设中的责权义务和约束条款。项目开工前和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区以公告牌等形式,对项目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工期、质量标准以及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投劳、管护责任等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从而规范了工程管理,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4.3.2 及早组织施工

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气候特点、农业生产实际、坡耕地治理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各项措施的施工期限,早定点、早规划、早组织、早实施。县水土保持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项目建设乡镇,开展科学、合理的选片定点和施工规划,发放梯田建设通知单,与农户协商确定种植结构,制定种植计划,预留土地,合理倒茬。按照批复的年度初步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依据签订的合同,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从春季土壤解冻开始,全力配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广大群众通过“一事一议”,进行民主决策,积极投工投劳,配合开展田面平整、地埂培护等工作,有效保证了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4.3.3 注重建设效益

把改善民生作为项目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建设效益始终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坚持梯田、造林、种草、田间道路合理配套,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在梯田施工过程中,坚持边施工、边整修、边深翻、边打耱、边施肥、边播种,春季新修梯田90%以上能够在当年适时种植中药材、马铃薯等,保证当年发挥效益。工程竣工后,及时与项目所属乡镇签订《工程建后管护移交合同》,明确责任,确定专人,加强工程后续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建立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5 发展设想

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水利水保发〔2013〕168号文)精神,渭源县被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2014—2019年)实施重点县,规划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 000万元左右,省级规划已经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查批复。同时,《甘肃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已于2013年9月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发改农经2013〔1886〕号文),规划总投资64亿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2亿元。

渭源县是黄河一级支流——渭河的发源地,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酷劣,农业基础脆弱,经济发展滞后。在今后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县委、县政府及全县上下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甘肃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的历史机遇,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改善生产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助推农民增收、加快扶贫开发的战略措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开拓创新、科学谋划、全力争取、精心实施,为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陈雷.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扎实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J].中国水土保持,2011(9):1-4.

[2] 汪永刚,李志忠,王敦民,等.坚持不懈兴修梯田 改善生态开发产业[J].中国水土保持,2009(8):35-36.

[3] 王勇.甘肃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水土保持,20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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