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民生检察品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2014-02-03 12:19刘俊明
中国检察官 2014年13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检察民生

文◎刘俊明

打造民生检察品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文◎刘俊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近年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基层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频繁、最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具体、更复杂、更尖锐等特点,结合襄汾实际,立足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打造具有襄汾特色的民生检察品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质的飞跃,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和表彰,为基层院如何立足自身定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践行群众路线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转变作风,打牢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基础

人民群众是力量之源,是检察事业发展壮大的基石。县级检察院就是基层,干警同老百姓天然存在的联系十分紧密,“打断骨头连着筋”,但是,干警们大多是出家门进校门、出校门进机关,不会说群众语言,不会做群众工作,不了解乡村习俗,特别是很多情况下难以和基层群众真正做到情感融合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对此,我们从抓作风入手,破解了思想障碍,夯实了群众基础。

注重学习,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明白群众路线是做好检察工作所必须依靠的。我们要求全院干警转变学风,静下心来认真研读马列主义原著,学习中央及高检院最新文件精神,将学习作为一项院内制度固定下来,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院干警周五集体学习制度。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从张飚等先进检察英模的事迹中,深刻领会“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的深刻内涵,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使干警在“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依靠谁,为了谁”等问题上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所有这些为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供了思想保障。

深入基层,在联系群众中长智慧。光会背法律条文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让所办案件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需要我们检察人员的智慧。为了不断发现问题,及时了解诉求,校正工作思路,我们提出:到群众中去,向人民群众学习,接地气、听民意、寻智慧。我们开展了“一村一警”活动,选派60名骨干深入乡村,以“知民情,解民忧,护民安”为主题,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律的“宣讲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用心倾听“小诉求”,协调处理“小案件”,妥善处理“小纠纷”。这些活动,从心底里拉近了检察机关同基层群众的关系,帮助我们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了服务群众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开拓创新,健全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

人民群众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做到让群众满意,应当成为我们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制定政策、提供服务的重要考量依据。为此,我们深入乡村、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寻找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先后出台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十条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十六项意见》、《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十三条意见》等适应襄汾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经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民生检察工作在全院形成了共识,为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我们建立完善了六项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一是建立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于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严格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及时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矿区了解掌握治安动态和社会舆情,适时介入案情复杂、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强引导完善证据。突出办理有关食品药品、劳动生产、环境生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犯罪案件,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对民生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同时密切协同公安、法院,探索建立快速办案联动机制;对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的民生案件,指定主办、主诉检察官办理,成立强有力的专案组。2013年全年,重特大刑事案件办理时间在批捕环节平均缩短了1天,在公诉环节平均缩短3天。

二是强化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惩防机制建设。开展系统预防和定点预防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小麦种植补偿款”、“退耕还林直补款”、“畜牧养殖补助款”、“农田水利建设补助款”等专项款项预防检查,对于涉及民生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确保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严厉打击涉民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预防和打击相结合。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案件移交办法》。每季度召开情况通报会,运用《检察建议》等法律手段,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有关行政机关运用该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且全部予以立案。发出《检察建议》9份,查处一起卫生系统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纠正了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优化了市场发展环境。

四是完善民事行政案件发现调解机制。会同司法局成立民行检察联络点并挂牌,依托司法局民事调解中心平台,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成功办理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支持公益诉讼2起,及时督促国土部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追缴国有资金2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权益。

五是建立在押人员管理教育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出台了《在押人员家访亲友视频规劝实施办法》,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每周对社区矫正人员当面进行教育。创新管理手段,温情执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民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共对65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宣告教育,无一人再重新犯罪。

六是优化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实行检察长接待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学习“枫桥经验”,推动带案下访和多部门联合接访等措施,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两年来,成功化解两起十年以上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当事人均息诉罢访。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人员112人,处理涉检涉诉来访15件,化解苗头性公共危机事件2件,奖励举报人3名。

三、接受监督,始终以人民满意为评判标准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检察能否得到社会响应,产生良性互动,关乎着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评判我们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坚持重大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每年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通过赠送《检察日报》、《检察周刊》、《工作简报》等方式,让他们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提出宝贵意见,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

二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要求,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正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早退以及人浮于事,得过且过的现象。正人先正己,向社会公开检察干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对玷污检察机关形象、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坚决查处。加强干警8小时以外管理,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省院“六条禁令”。落实省院服务企业“六不准”规定。坚决查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三是打造“阳光检察”,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建立了检务公开电子触摸显示平台,装备了办案流程滚动公示屏,当事人可实时查询案件运行状态;依托各乡镇,发挥乡镇检察室一线作用,构建阳光检察服务网络,坚持每月在辖区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接访;每年开展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有机会了解检察院的的各项职能和办案流程,推进阳光检察;聘请了十名社会威望高,群众基础好,熟悉检察工作的人员,担任“阳光监督员”,夯实检察工作群众基础;增强宣传力度,扩大阳光检察覆盖面,开通了襄检QQ等社交媒体平台,面向公众发布检察新闻动态;编写并向社会发放《检务公开手册》和《阳光检察服务指南》,不断传播检察好声音,释放正能量。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我们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转作风、正检风、树新风,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山西省襄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0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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