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2014-02-04 02:14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3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国土违法

市县动态

杭州市余杭区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专题调研实践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十三届五次会议及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建立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分类梳理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重难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专题调研实践活动。调研实践活动分为七项调查,十六大课题,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关键领域。一是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成立十六个调研组,下设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分管领导牵头实施,全局上下共同参与,课题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二是摸清家底,掌握区情。通过已批未供土地调查、待征土地调查、工业用地低效利用调查等七大类调查,摸清我区土地资源基本情况,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三是科所联动,做好服务。要求科所加强联系,深入基层,调研与实际相结合,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切实做好服务;四是求真务实,保质保量。通过基层掌握全面、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有数据、有案例,研究分析形成符合区情、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改革创新成果。五是学以致用,勇于创新。将调研实践中获得的宝贵经验与工作相结合,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14年是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年,国土余杭分局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宗旨,以开展国土资源管理专题调研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基层国土所建设年”、“规范化建设年”为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国土资源工作的新突破。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俞洋阳

富阳市实行矿产资源综合防控联动处置机制

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矿产资源盗采盗挖行为,富阳市根据本区域的工作实际,并针对同一地点盗采盗挖的违法主体和作案时间变化大,具有不确定性,对违法主体的调查取证难度较大;且受法定职权限制,单个职能部门均无法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等问题,建立了由乡镇(街道)、国土、林业、公安、水利、运管等部门协同作战的矿产资源盗采盗挖综合防控联动机制,实现由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作战的打击网络体系。综合防控联动机制主要为:由乡镇(街道)作为本辖区内的打击盗采行为第一责任人,加强日常的监管,及时处置。乡镇(街道)或相关部门一经发现矿产资源盗采盗挖行为,应在第一时间报市公安110指挥中心或市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办公室,由市110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发布联动处置指令。对涉及山林矿产资源盗采盗挖的行为,由当地乡镇(街道)会同市森林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公安派出所到现场对机械设备进行暂扣;对涉及河(溪)道的盗采盗挖行为,由乡镇(街道)会同市水利水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公安派出所到现场对机械设备进行暂扣。暂扣机械设备由乡镇(街道)、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或市水利水电局)共同出具暂扣单,并装运到指定停车场,待案件调查结束后,根据违法情况对暂扣机械设备依法进行处置。对现场查扣的违法改装、超载车辆等,由公安交警、运管、路政、农机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依法查处。对已发现的山林盗采盗挖点,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对现状进行现场勘查、测绘,并会同乡镇(街道)设置警示牌、挡墙等。同时,对盗采盗挖情况严重的案件,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破坏山林情况严重的案件,由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处理;对党员干部涉嫌参与盗采挖行为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对涉案的党员干部严格实施问责。自该机制建立并实施一年来,全市共发布联动处置指令80多次,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当场扣押挖掘机33台、铲车1台,已设置警示牌、挡墙60多处,依法查处盗采盗挖案件16起,收缴罚没款62.5万元,不仅有力打击和遏制了矿产资源盗采盗挖违法行为,取得了“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而且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了有效监管,为防范矿产资源盗采盗挖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保障。

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李治钢

建德市切实加强土地登记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发证管理,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优化土地登记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德市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土地登记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建德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规范土地登记流程服务,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严格实行地籍调查及权属审核,严把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等环节;在地籍调查审查过程中,坚持“查资料、看实地、询周边”的工作方法,全面核实中介机构的调查结果。此外,该局明确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土地登记零差错,对经办、初审、审核、审批、注册打印各环节实行无缝对接。该局还结合工作实际,为“个转企”、直管公房划转等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抽调业务骨干全程跟踪服务,缩短登记发证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建德市国土资源局 周荣春 唐黎明

洞头县全面打响“无违建县”创建攻坚战

弘扬“干”的导向。继全县“无违建县”创建动员会后,迅速召开“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布置会,明确任务清单,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力争实现执法“零容忍”、违建“零增量”和无违公示“零盲区”。做实“查”的文章。开展既有存量违法用地、新增违法用地、—户多宅、建新拆旧等的调查、统计和甄别,建立“一村一册、一户一档”工作台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和处置方案,确保既有违法应拆尽拆、杜绝新增违法。加大“拆”的力度。出台“一户多宅”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在摸清、摸透、摸实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农村的清理整顿和“建新拆旧”任务。强化“用”的效果。强化拆后土地利用,做好开发建设、复垦种植等工作,实现拆后土地利用“全覆盖”。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土规修编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好“控”的机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和执法监管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全力构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完善土地批后监管机制,严控新违建发生。健全临时用地审批监管机制,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引导用地单位依法依规用地。做好“稳”的文章。坚持区别对待,积极争取指标,挖掘用地潜力,优先保障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农民的用地指标。实行依法拆违,坚持科学制定政策、统一政策执行、公开政策监督,确保工作平稳有效推进。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柯受志

奉化市“四机制”联动打击偷挖盗采矿产犯罪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共享资源信息,建立四项联动机制,重拳出击,铁腕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联查线索机制。奉化市局开展全面排查、滚动排查、拉网排查发现偷挖盗采矿产资源案件线索;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核查,并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来访来信等方式,获取线索和信息。公安部门动员全警特别是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农村走访,发现偷挖盗采矿产资源情况及时通报国土部门进行核查侦测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细化分解任务,逐级、逐项落实责任,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做好案件移交工作。国土部门发现偷挖盗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情况的,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评估破话价值,对偷采或破坏资源明显超出定罪标准的,商请公安局提前介入开展侦查。对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责令停止开采,拒不停止开采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以非法采矿开展侦查打击。三是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交流通报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重大问题,商讨打击偷挖盗采矿产犯罪的措施。国土部门坚持惩防并举,公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总结案件规律,推动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从源头上减少偷挖盗采矿产犯罪的发生。四是联合执法机制。依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采取取缔关停、责令停止开采、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措施,坚决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联合开展巡查和抽查。国土部门接到公安机关有采集固定证据、破坏价值评估等案件侦办协助需要时,及时指派人员、落实措施做好配合工作;在执法时遇有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情况,及时报告110指挥中心,由110指挥中心依照应急联动规范,指令辖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维护秩序、保障安全和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开展。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吴慧

余姚市以“两个尽”为要求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灾毁耕地复垦工作

为早日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余姚市局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再接再厉,以“两个尽”为要求,继续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灾毁耕地复垦工作。一是治理和复垦项目尽快推进。在对灾害点的居民落实好过渡安置措施,每月给予每户家庭一定的资金安置补助的同时,对90处急需应急排险的地质灾害点,抓紧实施应急排险,目前应急排险工作已基本完成。对确需工程治理的16处地质灾害点,加快项目进度,目前绝大部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施工阶段。梨洲、陆埠两个地质灾害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已启动,进入用地报批阶段。组织、指导乡镇尽快实施灾毁耕地复垦工作,保障春耕工作正常开展;对不可复垦耕地,及时退耕;对遭到损毁的垦造耕地项目积极做好修复和表土再覆盖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资金及用地指标尽力争取。资金方面,用于地质灾害点应急排险的520万元专项资金已下达到各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部已戴帽下达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宁波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余姚的灾毁耕地复垦工作,占全宁波总量的80%,资金也将于近期下达。用地指标方面,余姚正积极推进受灾房屋重建、迁建,地质灾害集中安置点项目和其他灾毁重建项目所需用地指标争取和用地报批工作;同时积极用好省厅关于省级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的新政策,做好各类抢险救灾具体建设项目的省级规划预留指标争取工作,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开工。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海盐县“五步法”促两网化建设初见成效

2013年,海盐县通过“建、重、明、强、抓”五步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成“两网化”共管机制,并形成了具有海盐特色的“两网化”管理模式,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特别是从2013年度已下发的国家卫片遥感图斑看,2013年度卫片工矿违法用地图斑数量和面积明显减少,“两网化”监管体系已初见成效。建队伍,搭建两网平台。目前,海盐县9个镇(街道)已全面建成两网化机构。明确镇(街道)两网办领导人员,拥有两网办工作人员90人,落实办公场所9个,配备巡查汽车9台,摩托车17辆和GPS巡查设备9台。同时,因地制宜地设置了国土所主导工作和镇(街道)主导工作两种模式。重培训,提升工作质量。一是组织镇(街道)两网办领导参加两网化现场会,加强各镇(街道)领导对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组织两网办工作人员参加理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两网巡查系统开发公司到各镇(街道)进行点对点指导,加强工作人员实地操作经验。明职责,推动工作进度。通过签订责任状,指定网格责任人的形式,明确分管镇长和工作人员职责,达到有序推进工作的目的。海盐县2013年遥感监测中工矿违法用地图斑数量为41个(其中很多还是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重新改扩建),面积为89亩,其中耕地面积为54.4亩,图斑数量比去年减少114.6%,面积比去年减少157.5%,耕地面积比去年减少77.2%。强考核,激励团队士气。一是分数考核,将每项工作成绩细化成分数,根据总分排名;二是资金考核,考核资金分配中以三级阶梯状充分拉大差距,达到工作到位,奖励到位的效果;三是指标考核,拟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违法用地发生数量挂勾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用地的管理。抓落实,提高执行力度。落实人员问题,组成由国土2人、监察中队6-10人、城管1人的融合性队伍,发挥综合执法的合力。落实上下沟通问题,通过每月简报,刊登各镇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不足,交流经验。落实日常工作问题,通过巡查系统终端加强监督力度,全年巡查人次达到3272次/10302人,上传巡查轨迹463条。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钱婴芝

嘉兴市秀洲区开年采取土地“两网化”新措施

今年开年,嘉兴市秀洲分局仔细梳理、研究以往工作,采取了一些新措施,探索出了一些新方法,逐渐将“两网化”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的轨道。具体做法是:一是完善“两网化”台账。以信息和技术为依托,建立“两网化”监测台账,区“两网化”监控中心每天对乡镇GPS等设备操作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督促巡查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监测日志的建立,既能使大队及时了解中队工作情况,保持实时信息互通,及时对违建进行处置,也便于大队对中队进行指导和考核,协调开展联合执法。二是探索遏制违建“三步法”。针对违法当事人在短时间内建成违建的情况,巡查队员在日常巡查中,不断总结违法占地建房的规律,探索出了一些应对办法,共分三步。第一步是以快制快。一旦发现有苗头,镇、村两级快速执法队伍,第一时间制止。第二步是跟踪巡查。发现“新违”抢建、偷建的,实行重点巡查和跟踪执法。根据运材、放样、砌基等建房规律和特点,我们的队员密切关注违法现场的变化,来判断违法者的下一步动作,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同时,贴近百姓宣传,做好劝导教育和群众工作。第三步是抄报强拆。根据嘉政发〔2011〕58号“两网化”文件,将违法用地情况及时抄报至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仍制止无效的,由镇政府(街道、工业区)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强制拆除。三是借鉴“莆田经验”。福建省莆田市采用短信方式作为违法用地预警手段,我们也学好用好“他山之石”,运用区政府短信平台,对乡镇和部门责任人进行土地巡查“两网化”通报,施加压力、督促整改。目前,已对王江泾镇田乐村一起违法用地使用短信平台。具体做法分为四步:第一步是区国土监察大队发现苗头性违法用地行为时,短信告知国土所长、副所长、中队长,由国土所作为责任主体将苗头性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二步是发现7天后苗头性违法用地没有遏制住或者甚至继续扩大起高的,短信告知区政府办副主任、镇(街道)分管国土的领导、分局副局长,由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第三步是再过10天后(累计发现后17天)仍没有及时整改,或者虽有整改但没有拆尽复耕的,短信告知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分局局长,由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由乡镇一把手亲自抓。第四步是再过15天后(累计发现后32天)乡镇整改不力或是违法当事人仍然顶风抢建的,短信告知副区长,由区政府督促乡镇进行整改。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秀洲分局 韩超

湖州市举办“学身边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

3月5日,湖州市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举办“学身边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邀请“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宣讲员”代表——吴兴区织里镇宣传员王金法,全市“十佳国土员”代表——吴兴区道场乡国土所所长薛文奇,市级机关“先锋之星党员”代表——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高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十大青年标兵”代表——市局办公室副主任沈健等四位同志为大家作先进事迹报告。通过向先进典型学习,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查找自身差距,努力做到“边学边查,边学边改”,力争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促进自己能力素质有新提高,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项江鸿

青田县获青田县“三改一拆”行动工作先进

自“三改一拆”启动工作以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十先拆、违必拆”要求,强势推进青田县99.7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其中涉及土地违法类85.4万平方米,占全县拆违总面积的86%。3月10日,在该县举行的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转型升级大会上,青田县国土资源局被授予“2013年度青田县‘三改一拆’行动先进单位”称号。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程必强

景宁县乡镇城镇土地1:500数字地籍调查项目顺利验收

3月4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景宁县东坑、沙湾等21个乡镇所在地1:500数字地籍调查成果进行验收,并予以通过。过去的两年,景宁县国土资源局为满足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开展了21个乡镇所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采用的技术路线、作业方法均符合省厅规范要求,程序到位,成果材料齐全、数据准确、图表合理,符合相关技术规定与要求。为保持成果的现势性,更好地为景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景宁县国土局下一步将根据专家给出的切实建议,建立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做好日常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

景宁县国土资源局 王建营

龙泉市三措并举高效推进耕地保护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龙泉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在全面调查龙泉基本农田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和资金保障能力等因素,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从发展思路、总体布局、方法步骤、资金筹措、责任要求等方面,对龙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制定实施方案。选取了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区块,同时项目所在地村干部和农户有建设意愿,积极配合项目工程的区块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合理布局,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区地形地貌、水系、村庄等内外部条件,进行项目区灌排、交通等工程的合理布局。二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宣传工作,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支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前进行疏通排解,使项目建设尽可能满足群众意愿,并取得群众支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强化监管、抓好质量。建立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把工程质量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环节和相关责任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期管护,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健全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与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确保了龙泉市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完成。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谢丹华

松阳县计划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工作

松阳县作为全省首批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工作试点县之一。3月7日上午,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专家在松阳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工作培训会。全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通过此次培训,旨在更加全面掌握本松阳县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的质量等级以及通过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得到的新增耕地的质量等级。本次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共涉及40个固监测定点、76个动态监测点和73个新垦造耕地项目。该项工作计划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周定德 项柳洲

临海市主动为企业解难题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口,下基层接地气,进企业解难题,这是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为解决基层所需所盼而实施的有力举措。3月11日,该局一名副局长带领局用地科、地籍科相关人员,走访了桃渚镇的“台州星湖置业有限公司”、“临海市龙湾海滨旅游有限公司”、“临海市腾维紧固件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重点对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规划、征地拆迁和执法监察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座谈中,企业老总对国土部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也提出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要求。其中有几个共性的难题,一是企业无法确权,涉及到个别村民拆迁难;二是企业需要小范围“扩容”,涉及用地难。局领导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并适时为企业老板当起了“参谋”。对两个疑难问题,局领导果断拍板:我们下基层目的就是为企业排忧解难,企业土地确权,更是国土部门的份内事,涉及村民拆迁虽然棘手,但我们将牵头与镇政府、企业所在村两委磋商,争取尽快落实;由于用地需要走“招拍挂”程序,目前企业已初具规模,不可能另辟蹊径,只能对企业内部格局作适当调整。“龙湾海滨旅游有限公司”老总对这一金点子表示十分满意,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停车难这一问题立马有了新思路。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陈相法

开化县“严打”非法矿产开采 “助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一是立案查处、严惩不贷。2012年,开化县全年立案调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2起,扣押挖机、运煤货车,行政处罚36人次,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2013年,全年立案查处非法盗采石煤案件11件,当场查获、制止盗采石煤挖掘机36台次、运煤车辆77辆;移送司法部门6起11人,另移送工商部门、运管部门、林业公安11起20人,已有8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人免于起诉,4人被判处8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多人被上网通缉。二是强力打击、精准研判。2013年10月29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对戴某、郑某等人涉嫌非法开采一案进行审理,多家媒体现场直播庭审情况,经控辩双方质证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戴某、郑某、郑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依法判处被告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郑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该典型案例被浙外江省政府网站、浙江省国土厅网站乃至省外多家网站转载。2014年正月初四、初八,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中村乡原严坑煤矿、马金镇花园村树椿坞土地开发项目、音坑乡泗洲村余田坑均有采挖迹象,开化县相关执法部门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将根据调查情况予以精准打击,防止非法开采违法行为反弹;同月,又一犯罪嫌疑人丰某也因涉嫌非法开采罪被提送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法律严肃而公正的审判。此外,县委县政府对于针对开化县范围内经公开招标的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和个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涉及石煤外运事宜也给予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资深专家进行分析研判,要求各相关执法部门各司其职,查人员结构、查上路车辆、查招标围标、查后台保护,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以助力开化县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伟刚亲自听取关于开化县矿产资源保护专题汇报,明确要求以持续高压姿态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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