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打造现代民政升级版

2014-02-04 02:43李永根
中国民政 2014年9期
关键词:民政苏州市全市

李永根

苏州:打造现代民政升级版

李永根

江苏省苏州市紧紧围绕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局,努力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中推进民政工作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现代民政升级版,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主要标志:

——“托底救急、公平诚信”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苏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点高、种类多、覆盖广、并轨早,在全省创新建立低保边缘制度(低保标准两倍内的大病患者,病种从4类扩至15类),建立了全国首家以党员命名的公募型基金会——“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会”。2011年,苏州城乡低保率先并轨,基本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支出型”贫困为重点,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多元投入与多重保障相结合,生活救助与教育、医疗、就业和临时救助政策相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确保“兜住”民生底线,织牢最后一道“安全网”。重视发挥公益慈善、福彩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全市慈善募集量和福利彩票销量持续保持全省和全国地级市第一。

——“政社互动、多元善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取得突破。太仓市“政社互动”创新实践是苏州基层民主建设的最新成果,也是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有益尝试。“政社互动”核心是简政放权、强化自治、依法行政,通过厘清“两份清单”、建立“双方契约”、实施“双向评估”,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目前,“政社互动”已在全市推广,覆盖率达86%,力争年底全覆盖,基本形成纵向“政社互动”、横向“三社联动”、主体“多元善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857家,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9.35家,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增至40余家,累计4863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占全省近三分之一。

——“适度普惠、同质均等”的民政公共服务布局基本建成。苏州在重点做好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兜底保障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同质均等、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虚拟养老院”已在全市并向全省、全国推广,率先建立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政府养老服务补助对象扩大至84周岁以上老年人,提前实现省定养老床位现代化指标(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4.3张);积极开展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工作,基本建立婚姻收养登记、殡仪服务、特定群体养护、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进市、县、镇三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率先推行全民普惠的绿色殡葬服务政策,年均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近6000万元。

——“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特色鲜明。苏州是全国地级市中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最多的城市,今年全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城评比实现“满堂红”,创造了双拥创建“苏州现象”。通过挖掘和丰富双拥内涵,深化政策、科技、法律、文化、实事拥军,探索建立政府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双拥工作机制。近3年,全市累计投入8.5亿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坚持普惠加优待原则,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等各项保障政策,抚恤补助和义务兵优待奖励标准实现自然增长和城乡一体,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实行免费参保。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认真落实社会保障、继续教育、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太仓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三中心三基地”被誉为“苏南模式”。

苏州现代民政建设着眼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瞄准全国民政事业发展最前沿,通过坚持“四个创新”,推进现代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第一,创新理念思路,明晰“大民生、大统筹”的现代民政建设方向。民政全部是民生。市委、市政府将民政事业纳入到全市总体发展规划、纳入到城乡一体化整体布局、纳入到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以“大民生、大统筹”理念,统筹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2013年,全市用于民生方面支出673.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5.8%,其中,民政事业经费38.7亿元,同比增长12.8%。突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帮困、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并重,通过率先推进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持续实施党员关爱基金、春节走访慰问和结对扶贫帮困,以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收入核对平台,基本实现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化、服务均等化和管理信息化。为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苏州市加快建立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启动“救急难”试点。

第二,创新发展方式,依托市场和社会资源推动民政工作转型升级。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如何转”“往哪转”“怎样转”,每年开展现代民政转型升级大讨论,形成现代民政的全新定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是在顶层设计上,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意见》,并由市编办、财政、民政、法制办分别牵头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三份目录,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加快推进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二是在工作举措上,加大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扶持力度。着眼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功能,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公益创投,8000万元用于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孵化基地29个,形成四级孵化集群,培育社会组织300家,累计资助社区服务项目348个,受益人群33.7万人次。各地通过大幅度提高养老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有效激发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由“十一五”末的56家增至目前87家,床位由7169张增至19392张,分别增长55%和170%。三是在管理模式上,实现多元化投入、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转变。将民政公共服务整体纳入苏州服务业总体布局,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载体搭建等有效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民政公共服务;将“智慧民政”纳入“智慧苏州”建设规划布局,依托覆盖全市的“一网三库”,构建全市社区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地名服务、虚拟养老、慈善微信等综合信息平台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实现了民生民政信息互联互通;持续加大专业社工人才培养、教育和岗位开发力度,启动社工督导3年培养计划,社会工作人才列入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11类重点人才,为创新社会治理集聚人才。

第三,创新政策机制,在克难攻坚中推进民政事业长效发展。坚持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加快政策创制、填漏补缺,建立健全现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长效运行。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和分布不均衡带有普遍性的难题,由市政府牵头,民政、规划、财政、国土等部门联合编制《苏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对养老机构、社区照料、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科学合理布局。针对社区工作多、创建多、台账多、牌子多、盖章多等“五多”现象,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促进社区减负增效和规范工作事项准入两份政策文件,取消所有市级部门设置的社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推动社区工作、人员、经费、信息、考核五大整合。据统计,2010年以来,苏州市制定民政政策法规53份,其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就有30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四,创新服务品牌,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品牌是竞争力,更是生命力。实践中,苏州市始终把提升民政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努力在创新服务品牌中放大效应。近年来,苏州市着力打造以“政社互动”“公益创投”“民生保险”“虚拟养老”“惠民殡葬”“吴文化地名保护”“智慧民政”“慈善公益”等为代表的现代民政服务品牌,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注重发掘推广各地创新特色服务品牌,如张家港市新市民救助基金,太仓市居家养老服务整体外包,相城区“社情民意在线数据平台”等创新做法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广应用。去年,市民政局在国家统计局开展的“苏州市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满意度”民意调查中,综合测评位列37个部门第一。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民政局局长)

猜你喜欢
民政苏州市全市
带着“民政题”与总书记面对面
冬奥会中的“民政身影”
苏州市纤维检验院
苏州市“从前慢”书吧室内设计
救助寻亲,民政做了什么
2016年1—9月全市经济运行简况
2016年1—9月全市经济运行简况
2016年1—9月全市经济运行简况
2016年1—11月全市经济运行简况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实践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