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
——史湘云人生命运考论

2014-02-12 05:31
铜仁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史湘云湘云宝钗

崔 邈

( 北京市第十中学,北京 丰台区 100072 )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
——史湘云人生命运考论

崔 邈

( 北京市第十中学,北京 丰台区 100072 )

史湘云最终的人生命运在《红楼梦》一直是一个谜。遍观《红楼梦》前八十回,其中对史湘云的描写并不算多,而对史湘云命运的暗示更是少之又少。文章在细读《红楼梦》庚辰本对史湘云的正面描写和侧面影射的基础上,结合诸多红学大家对于史湘云命运的不同推测,认为史湘云与贾宝玉在过尽千帆后终会执手,然而执手之后各自亦未能摆脱悲剧的人生命运。另外,还从史湘云命运的悲剧性及史湘云对命运的抗争方面做出了一些思考。

《红楼梦》; 史湘云; 贾宝玉; 命运; 悲剧; 结局

史湘云是《红楼梦》中重要的女性角色之一,她率性、活泼,自然、灵动,拥有着同时代女子所不具有的生命力。史湘云作为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女性角色,甚至可能是现实与虚幻之间的“联系纽带”,她的命运走向对整部小说情节的发展脉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独特的性格,使她成为《红楼梦》中独特的存在。同时,她也有她的缺点。例如她受世俗影响,思想中也有仕途经济的痕迹。周汝昌认为,湘云在全文中的地位十分特殊:她是联系现实与虚幻的媒介,是《红楼梦》中真正的女主角。刘心武也曾提到,“怀金悼玉”所怀之“金”不仅指薛宝钗,更是在指史湘云。从史湘云的角度出发去解读《红楼梦》,会使我们以一个更加细腻,也更加独特的角度去理解曹雪芹的内心世界,从而理解他笔下的其他人物和他所建构的悲剧社会。因此,研究史湘云的命运,为她的存在寻一个解释也成了很多红学研究者的执念。

一、史湘云人生命运的真相

学术界关于史湘云最终的人生命运,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婚后夭卒说。俞平伯在《八十回后底〈红楼梦〉》一文中提过:“我认为湘云虽不嫁宝玉,但她底婚姻须关合金麒麟(我不信回目是经篡改的),嫁后夭卒。”[1]顾颉刚也在与俞平伯的书信中提到,“再看史湘云,册子里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曲子里说‘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颇有他自己早死的样子”[2]。持此说者,大多依据史湘云的判词和曲子。但此种说法与第三十一回的回目下联“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相矛盾,并不圆通,并且在文本中支持这一观点的情节甚少。而俞平伯也在反复研究后提出过湘卫成婚的观点。

第二,湘卫成婚说。胡适、俞平伯坚信湘卫成婚说。红学研究者朱彤也认为,宝湘成婚断无可能。首先,宝湘成婚,必然宝钗早死,为之腾位。但从前八十回来看,曹雪芹并无让薛宝钗早死之意。反而要让她一直活着,让她在宝玉悬崖撒手后守活寡,成为封建主义的牺牲者,以此从侧面突出全书批判封建主义的主题。其次,从宝玉的思想性格来看,他是典型的封建主义叛逆者。像宝玉这样的人物,在经历了重大的人生变故后,对现实有了更为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必然会斩断情缘,遁入空门,绝不可能对现实还有留恋,选择与湘云成婚。最后,朱彤认为,湘云的思想性格与封建主义者薛宝钗是沆瀣一气的,是与贾宝玉和林黛玉针锋相对的,因此曹雪芹断不可能让两个世界观完全对立的人结为“患难夫妻”。对于湘卫,朱彤认为,他们才真正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所指二人,由第三十一回脂砚斋的批语“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所得。朱彤又提出,有关金麒麟“预谶式的提纲,分——合——分,正象征着史湘云与她的丈夫卫若兰的聚散关系”[3]。另外,吴戈也持此种观点[4]。持此说者,大多依据史湘云与贾宝玉在前八十回中所谓的“价值观”不同,以及脂砚斋在三十一回的批语“‘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所得。但史湘云是否真的奉仕途经济为金科玉律,以及宝玉所拾金麒麟的最终归属问题仍有待商榷,因此此说仍旧存疑。

第三,宝湘成婚说。周汝昌始终坚持此说。他提出:“贾家事败……史家同样陷于败局。被抄家籍产的同时,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与贵家为奴,或发卖与人做婢……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湘云系因此而流落入卫若兰家。当她忽然看见若兰的麒麟,大惊,认准即是宝玉之旧物后,伤心落泪,事为若兰所怪异,追询之下,这才知道她是宝玉的表妹,不禁骇然!于是遂极力访求宝玉的下落……终于寻到……这时宝玉只身(因宝钗亦卒),并且经历了空门(并不能真正“空诸”一切)撒手的滋味,重会湘云,彼此无依,遂经卫、冯好意撮合,将他二人结为患难中的夫妻。”[5]刘心武与周汝昌在史湘云的问题上观点比较一致,同样认为史湘云的最终命运应是与贾宝玉在一起,两人结为患难夫妇,一起以乞讨为生,艰难度日。周汝昌得出“湘云即脂砚”这一结论,并为刘心武所接受[6]。红学研究者王新华在宝玉与湘云的情感基础上曾做过研究,他提出,宝玉与湘云自幼相伴长大,感情甚笃,而这份深切的感情甚至超过了宝黛的木石前盟。对于麒麟之缘只是蜻蜓点水地掠过,他的解释是,湘云与黛玉的身世本就有一定相似之处,为避免重复,对湘云的描写自然会少一些。但这并不代表黛湘一体,宝黛之情与宝湘之恋并不相同[7]。俞平伯提出过婚后早卒说,研究过湘卫成婚说,但针对宝湘成婚这一观点,他认为支持者依据为以下几点:“宝玉因湘云有麒麟,故取之”(第二十九回);“翠缕与湘云明辨阴阳配偶之理”(第三十一回);“宝玉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可见麒麟之事非偶然,非闲文”(第三十二回);“李婶娘说:‘怎么那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特意双提‘金玉’似非无意(第四十九回)”[1]。

笔者赞成宝湘成婚说。主要依据有五个方面:

(一)青梅竹马之谊

第四回中的护官符提到史家,暗写贾史薛王四大家族权势之盛,联系之密,而史湘云正是贾母娘家——金陵贵族史侯家族的小姐。史湘云自幼父母双亡,由叔叔婶婶抚养,处境尴尬,因此得到贾母的分外怜爱,时时接去贾府小住,与宝玉相识得比林黛玉还要更早,因此,二人可说是有青梅竹马之谊的。第十九回中,袭人与宝玉闲话时提到,“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了你几年”。袭人是贾母十分信任的大丫头,从贾母将她派去服侍宝玉就可看出。但在袭人服侍宝玉之前就已服侍过湘云,说明湘云在贾母心中是十分重要的。在第二十回中史湘云正式出场,庚辰本中这样写道:“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此处庚辰双行夹批,“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洩漏文章之精华也。”说明钗黛湘三人在宝玉生命中均是十分重要的存在。湘云在第二十回首次出场时只有一句“史大姑娘来了”,而宝钗、黛玉出场时都有极为仔细的外貌描写,这难道是曹雪芹对湘云的“怠慢”吗?从下面行文中,我们可以判定,史湘云这一角色在整部小说中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因此“怠慢”她自然是不可能的。那么湘云这般出场就只有一种可能,制造熟悉感,给新出场的角色以一种十分特殊的熟悉感。湘云到来,宝玉赶忙去见,宝钗紧随其后,说明湘云是一名他们都十分熟悉的女子。而宝玉赶去见湘云的迫切之情也从黛玉的“亏在那里绊住,不然早就飞了来了”足以明辨。对于湘云的到来黛玉冷语不断,这也恰好说明了宝玉与湘云的亲密关系令黛玉感到了“威胁”。曹雪芹以一处看似闲笔来描写湘云的出场,通过宝黛钗三人不同的反应反而点出了宝湘关系的不同寻常。王新华在研究中提到,宝玉在儿女感情方面有自己的原则,即“亲不间疏,先不僭后”,这是黛玉因二宝关系过于亲密而生气时宝玉安慰黛玉所言,但若将宝钗换做湘云,宝玉的话就有些自欺欺人了。因为宝湘相识显然早于宝黛[7]。在第二十一回中,次日,宝玉大清早的就赶去找黛玉和湘云,看到湘云不拘睡相后,为湘云轻轻盖被,还用湘云用过的洗脸水洗脸,央求湘云为他梳头。这一举一动,都能说明二人关系是亲密无间的。这一回中还提到,湘云原本就经常为宝玉梳头,并且在两人分别一段时间后仍能看出宝玉的红绦换了一颗颜色不一样的珠子,以湘云的直爽却能如小女儿一般记住宝玉所佩之物,更说明了宝玉在湘云心中有着非比寻常的地位。在宝玉心中,湘云同样是特殊而重要的存在,否则,为什么不在湘云未到时清晨造访黛玉处,不让黛玉为他梳头?而对于宝玉吃胭脂这一行为,湘云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打落,而就算亲近如黛玉,也只能婉言规劝。正是由于宝湘二人心中均没有将对方当做外人,才会使喜怒爱憎之情溢于言表,话语之间少了几分顾忌,多了几分坦率。这与第三十二回中,湘云劝宝玉行仕途经济之道,宝玉就直说“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而在宝钗劝说同样的话时,宝玉即使再不悦,也只是抬腿走人是一个道理。宝钗圆滑,黛玉敏感,与她们在一起时宝玉终不能真正地自由快活,唯有与湘云在一起时,宝玉才是真正不拘。另外,在第二十二回中,湘云和黛玉因戏产生不快时,宝玉选择先去安慰湘云,再去安慰黛玉;第五十七回中,湘云与黛玉同时生病,宝玉先去探视湘云,再去看望黛玉;从这两处中,宝玉心中孰轻孰重便明辨无疑了。而通读文本,湘云也只在第二十二回中唯一生了一次气,因为宝钗生日在贾府摆宴,众人看戏时均看出唱戏的龄官与黛玉形似却忌讳不言,只有湘云直言指出二人相似,宝湘二人不快。宝玉有心调和,反落两处贬谤。黛玉的心情好解,因寄人篱下而十分敏感刻薄,又遭遇这等讥讽,心中自然忿忿不平。而湘云对宝玉的好意“不领情”就十分令人玩味了,说明湘云心中也是敏感的。她认为自己只是开了一个玩笑就被这样对待,难道是自己不配与黛玉玩笑吗?宝玉的态度就更令她受伤了,自幼一起长大的“爱哥哥”偏帮他人,怎能不令湘云心寒?此处充分说明湘云已对宝玉产生恋慕之情。而湘云对宝玉的依恋之情在其他回目也是清晰可见。第三十六回中,湘云家人来接湘云回家,湘云宝玉依依不舍,湘云还暗自对宝玉叮嘱道,“便是老太太想不起我来,你时常提着打发人接我去”,二人感情之深可见一斑。此处便会令人产生疑惑了,若宝玉和湘云真是情深意笃,为何书中对湘云宝玉情缘的描写少之又少?笔者认为,首先,为人物安排情节要充分考虑到人物的性格以及人物所处的大环境。湘云生性率真爽朗,“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因此她定不可能如黛玉一般向宝玉反复求证感情,也不可能像宝钗一样善于审时度势,知道怎样才能达成与宝玉成婚的目的。湘云是天真的,懵懂的,她对宝玉的别样心思也许连她自己都不曾发现;即使发现,她也不知应怎样处理,怎样对待。而史湘云又生就一副傲骨,从她所作《对菊》:

别圃移来贵比金,一丛浅淡一丛深。

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

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

以及《供菊》:

弹琴酌酒喜堪俦,几案婷婷点缀幽。

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

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

便显露得淋漓尽致了。这样一个傲气的女子,她是不愿也不屑于将自己的满腹心思都寄托于儿女情长之上的,因此她没有如宝钗黛玉一般去争取宝玉。于宝玉而言,遇到了林黛玉这样一个令他惊为天人的女子,又发现这名女子的志趣与他十分相投,自己又怎能不被她吸引。更何况宝玉本就是一个具有博爱倾向的男子,身边又围绕着那么多的姐姐妹妹,在这种情境下,难以看清自己的心,对湘云有所忽视也是合情合理的。其次,湘云黛玉出身相似,湘黛二人性格中自然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宝玉对黛玉的怜惜信赖也是能影射到湘云身上的。既然宝湘之间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基础,那在二人经历过家族剧变后,结为患难夫妻,就更是情理之中了。在第五十回中,众人借风雪联句,史湘云独抢得多。后小辈们讨贾母的喜,纷纷作下灯谜。其中,湘云作下一首《点绛唇》:“溪壑分离,红尘游戏,真何趣?名利犹虚,后事终难继。”湘云作下灯谜后,众人不解,有猜是和尚的,也有是猜道士的,也有猜是偶戏人的,猜的都不对。独独宝玉猜到了,是耍的猴儿。笔者认为,此处应是一处重要的暗示,谜语这般刁钻,众人不解,只让贾宝玉猜中,正说明了这则灯谜与宝玉自身命运有着极大联系。宝玉由赤瑕宫神瑛侍者所化,不正是“溪壑分离,红尘游戏”吗?宝玉又最是厌恶仕途经济,正好暗合了那句“名利犹虚”。“后事终难继”与“终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意境十分相符,正好应和贾府“树倒猢狲散”的结局。而这般对宝玉的命运具有预示性的灯谜偏偏由湘云作出,进一步说明了两人的命运紧紧相连,不可分离。

(二)金麒麟姻缘——白首双星

对于“白首双星”,向来也有多种解释。有的研究者认为,此处“双星”意指隔银河相对的牛郎织女星,取其聚少离多,终究难以共同生活之意。但若曹雪芹原意如此,他又何必在双星前加上“白首”二字,“白首”意指共度一生,与聚少离多显然十分矛盾。这正充分说明了“双星”所指并非牛郎织女星。笔者认为,此处“白首双星”应为专有名词,特指度过一生的夫妻,不可拆开理解。刘心武提出宝湘二人在历经磨难后少年白头,因此称“白首双星”[6]。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断章取义,难以令人信服。“白首”所指是夫妻二人相守到生命尽头,并不是片面地指白了头发。若宝玉陪伴湘云直到生命尽头,宝湘也算是相守一生了,与“白首”之意相合。无可争议的是,湘云的命运发展是与金麒麟有极大关系的,但雄麒麟的真正主人是谁,却是红学研究者们最大的分歧所在。回归原著,若雄麒麟的真正主人是卫若兰,那曹雪芹何苦让宝玉先拾到金麒麟,再千辛万苦、费尽周折地转赠给卫若兰,而不是让卫若兰一出场便携着金麒麟?显得他与湘云是姻缘天定,多么地令人信服!另外,朱彤曾提出有关金麒麟“预谶式的提纲,分——合——分,正象征着史湘云与她的丈夫卫若兰的聚散关系”[3]。那金麒麟又为何一定要经宝玉之手,为何不是卫若兰在别的机缘巧合下得到?这样同样符合“分——合——分”的聚散关系。因此,笔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再看宝玉在机缘巧合下得到金麒麟,不是更暗示了宝玉才是金麒麟的真正主人吗?并且宝玉在一丢金麒麟后万分着急,找到后欣喜异常,又说丢了麒麟就是“该死了”,这样的话语岂是虚设?若真只是为了在未来将金麒麟赠送给卫若兰,宝玉又岂需以命相托?若说宝玉一丢金麒麟这是假丢,那他二丢麒麟就是真丢了,卫若兰应该也是在这时得到了金麒麟。但他既然能够得到金麒麟,那他与湘云应该还是有一段牵扯的——曹雪芹总不会让一个无谓的人白白地得到金麒麟。但宝玉才是麒麟的真正主人,那湘卫的婚姻自然是不长久的。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卫若兰应是早逝了。湘云的曲子中提到,“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说明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应该还是幸福而愉悦的。而卫若兰的早逝,为宝湘在一起创造了可能,也为湘云的悲剧命运拉开了序幕。湘云在卫若兰去世后,生活颠沛流离。在这样可悲可叹的境遇下,她与宝玉重逢,而宝玉此时也刚刚受到家变的打击,孤苦无依。这样的两人本就感情深厚,此时的结合便是自然而然的了。但二人结合后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求生之艰,宝湘二人均是富贵子弟,自然不懂怎样在尘世生存;二人均被抄家,难免不敢公然投靠何人,二人性格又是那般要强,追求自在随意的生活,自然也不愿与旁人更多牵扯;因此,二人最终也唯有乞讨为生了。宝湘本性质朴,并不追求奢靡的物质生活,即使乞讨度日,也是自在逍遥。但即便二人心向如此,“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和宝玉最终的悬崖撒手的结局共同向我们暗示,宝湘二人终究无法逃脱“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诚然,二人经历过如此人生剧变后,逐渐地走向超脱了。但是在这一系列的打击下,湘云的身体早已虚弱不堪,哪里还经得起乞讨之苦。因此,在贫病交加中,湘云最终早卒了。湘云过世后,宝玉最终悬崖撒手。

(三)金玉姻缘——对比湘云、宝钗

对于宝玉的情感归宿,历来争论不休的就是“金玉姻缘”和“木石前盟”。此处笔者对周汝昌的观点存疑。若“金玉姻缘”和“木石前盟”均指宝湘,那曹雪芹又何苦费尽心思描写两段姻缘,难道让史湘云自己与自己争不成?那么,“木石前盟”应是指宝黛无疑。但是“金玉姻缘”的所指并不明确。薛宝钗和史湘云均配有金饰,断不可武断地认为“金玉姻缘”必指金锁与通灵宝玉。脂砚斋曾在第三十一回中批注道“‘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但此处间色法所用何意?间色法指在原文中的调和与穿插,必然是要推动故事情节的,否则写它无意。笔者认为,这句脂评说明宝玉最终的成婚对象是“金玉姻缘”所指,再写金麒麟是为与金锁并驾齐驱。而“金玉姻缘”应暗指两段姻缘,即二宝与宝湘。二者没有孰真孰假,孰重孰轻,只是在宝玉生命中的不同阶段上出现的两段姻缘。当贾史两家都经历剧变后,宝湘二人成婚的障碍就不存在了。首先贾家树倒猢狲散,众人自顾不暇,怎还会有闲心插手宝玉的婚姻。而宝玉与宝钗的志趣不合,此刻也被进一步激化,宝玉逃离出家,水到渠成。对于湘云,卫若兰早逝,家人同样无法顾及她,这才成就了第二段“金玉姻缘”。于宝玉而言,宝钗是富贵之“贤妻”,湘云则是贫贱之佳侣。朱彤认为湘云的思想和宝钗沆瀣一气,与宝黛针锋相对。湘云坚守封建思想,而宝玉对封建礼教嗤之以鼻,二人世界观完全不同[3]。笔者对此持不同观点。史湘云自幼父母双亡,由叔叔婶婶抚养长大,而湘云有时甚至还需要做女红来换取零用钱。叔叔婶婶对她这样苛刻,又怎会与她进行深切的思想交流呢?因此,湘云难以真正形成封建思想,只是受到了史家的一定影响,在她心中埋下了“仕途经济”的种子。而薛宝钗则不同,她出身望族,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受封建正统思想影响极深,封建思想在她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对于湘云,有人认为她与宝钗思想十分相近,所以二人关系才会如此密切。但笔者认为,史湘云在贾府时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自然会与和善可亲的宝姐姐有更多的接触。而宝钗在湘云做东邀社时,对湘云的贴心关怀,又怎能不让自幼缺少亲情的湘云感动?二人关系密切,因此湘云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与宝钗相似也是合理的。薛宝钗出身封建贵族家庭,奉仕途经济为金科玉律,并且不遗余力地劝说宝玉行仕途经济之道。但受薛宝钗影响的史湘云对仕途经济的理解却并不如宝钗一般完全而透彻,她对仕途经济的态度也是懵懂的。与宝钗相比,湘云劝说宝玉行仕途经济之道的话语则更像鹦鹉学舌,完全是受到宝钗耳濡目染后的结果,这一点从她在受宝玉呵斥后便不再提及,而不是如宝钗一般喋喋不休便可看出。由此可见,以第三十二回中湘云劝宝玉行仕途经济之道就说他们的价值观不同是不成立的。

(四)蕉棠并植——对比湘云、黛玉

张宜平在推断宝玉与湘云后来的关系时提到,“怡红院里蕉棠两植,宝玉将清客题‘崇光泛彩’改为‘红香绿玉’,红香指海棠,绿玉指芭蕉,实际上暗喻湘云和黛玉。这正与以娥皇、女英喻黛玉、湘云同意。”[8]周汝昌对此也有同样观点。但周汝昌在芭蕉喻黛玉处没有详说,而海棠喻湘云处却解释详细[9]。海棠有“睡美人”之称,与第六十二回中的湘云醉卧相映成趣。而在第六十三回中,史湘云又抽到海棠签,说明在《红楼梦》中,海棠实际暗喻湘云。若周汝昌的推论成立,那么说明黛玉与湘云就是宝玉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位女性,一个与他精神相合,另一个陪他经历磨难。提及黛湘,很多人就会认为她们的思想是对立的,一个是封建坚守者,一个是封建反叛者。其实不然。二人身世遭遇相近,并且在第三十八回中,林黛玉极赞史湘云所作的《供菊》,说明二人在思想上是有共通之处的。而《供菊》所体现出的傲骨与自矜正是林黛玉的真实写照,说明湘云的本质也是傲然的,并不贪图名利地位。黛玉、湘云二人出身相似,境遇相似,连思想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因此在黛玉去世后,宝玉是因为怀念黛玉而移情湘云也好,是终于正视了自己对湘云的感情也罢,他都会在家破人亡后与湘云相守。

(五)宝玉的悬崖撒手与湘云的寻找自由

宝玉究竟何时才真正悬崖撒手在学术界历来争论不休。刘心武提出,宝湘二人听说城外有海棠错季开花便欣然前往,二人在农居借宿时宝玉一梦超脱,选择撇下湘云悬崖撒手,并且让湘云去寻找《石头记》[6]。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是不可信的。史湘云是贾宝玉在俗世的最后牵绊,在湘云过世之前,宝玉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悬崖撒手的。因为家族衰落后宝玉的第一次出家代表了他对尘世的失望与厌倦,但由于牵绊尚多,红尘未断,他难以真正了断,所以这一次的出家只是一种逃避,宝玉最终还是回到了尘世中去。当他回来后,他又一次经历了人间冷暖,世事严寒,所亲所爱之人的逐渐离去。最后,在狼狈窘境中与湘云重逢、结合。但是当史湘云也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了之后,贾宝玉的尘世情缘就此斩断,之后大彻大悟,悬崖撒手。对宝玉而言,黛玉是精神伴侣,宝钗是世俗“贤妻”。但她们二人却都不可能陪伴宝玉经历磨难,忍受乞讨之苦。这既出于二人之前所成长的环境,也取决于二人在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教育。宝钗被封建礼教所束缚,不可能做出乞讨这样失去“尊严”的事。而黛玉又敏感娇弱,在初入贾府时“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这样的黛玉就更不可能陪伴宝玉在街头行乞了。但她们做不到的事,湘云可以做到。二人内心深处同样对自由的向往决定了二人可以不顾忌世俗眼光,随心而为,即使寥落,心中依旧快乐。与宝玉在人生最后阶段的相守于湘云而言是一个寻找自由的过程,她在前半生中尽管尽己所能地选择随性恣意的生活,但她终究还是在家族的阴影中辗转生存。史家、贾府都不能令她有归属感。从第三十六回中湘云在离开贾府时暗自叮嘱宝玉“便是老太太想不起我来,你时常提着打发人接我去”,就说明湘云并不喜欢在史家生活,那里的环境令她感到压抑。从她对宝玉的叮嘱中我们又可以看出,湘云固然喜欢贾府,但她对这里的人仍旧是不信任的,对这里也并没有归属感,否则她也不会担心自己被贾母所遗忘。因此,她在出嫁前的生活并不幸福。嫁给卫若兰后,湘云拥有了短暂的幸福,与卫若兰琴瑟和鸣。但卫若兰去世后,她重新陷入悲苦境地。在那时她遇到了同样家破人亡的宝玉,二人虽然生活困苦,可心灵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尽管湘云在饥寒交迫中逝去,但她却得到了真正的自由,所以她的人生从某种角度而言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悲剧。

二、对史湘云人生命运的认识

《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在于它制造了一个封建矛盾的漩涡,将那个时代所有的矛盾集中在一个大家族中,去放大它,引燃它,最终使它被时代裹挟着走向灭亡,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史湘云身处在那个漩涡之中,却始终对未知的生活持有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并追求生命的美好。而当这样的一个女子也在命运的压迫下走向悲剧时,这种将美好逐渐毁灭的过程才显得更加可怕,更加触及读者的灵魂深处。曾有人说,晴雯撕扇、黛玉葬花、宝钗扑蝶和湘云醉卧是《红楼梦》中最美的四幅画面。的确,醉卧时的湘云更加憨态可掬。相较而言,晴雯撕扇、黛玉葬花、宝钗扑蝶都太过女儿娇态,而湘云醉卧却多了一层洒脱与豪爽。酒醉时仍喃喃念着诗词,颇有一番魏晋风流态度。湘云的性格正如她的曲子所写道的,“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正是这样的率真性格才使她和宝玉最初错过,但也正是这样的朗直自然才使她和宝玉最终走到了一起。家族巨变,沦落街头,饥寒交迫,乞讨为生,这样的生活是宝钗和黛玉所无法接受的。而湘云则不同,她的本性是向往自由的。贾府中的其他人对旧日的生活有所眷恋或因名利,或因情感。而湘云在史家的羁绊很少,在贾府的牵绊也就只有贾母和那些姐妹了。贾母在剧变后过世,姐妹们一个个走向悲剧,与她恩爱的丈夫也过世了,于她而言,旧日的繁华再没什么可留恋的了。名利再好,于她而言也只是一个华美的金丝笼了,无法令她留恋。因此,树倒猢狲散的结局于湘云是可以接受的,她依旧可以怀着对未知的希望,选择与宝玉相守。在第七十回中,“时值暮春,史湘云见天边柳絮,偶得柳絮词,调寄《如梦令》,因其中人填写柳絮词。”《如梦令》写到,“岂是绣绒残吐,卷起半帘香雾,纤手自拈来,空使鹃啼燕妒。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众人面对无根柳絮皆起寂寥之感,唯独湘云从中看出春光烂漫,更显其青春少女的活力风采。这篇柳絮词也是史湘云自身命运的预见:史湘云自幼父母双亡,由叔叔婶婶抚养长大,自然关心她终身大事的人就少些。由“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可看出,湘云是拥有过一段幸福婚姻的,但《红楼梦》的整体基调是悲剧性的,这就注定了史湘云不可能撇开众人而得到幸福。此处情景正好与“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相符,说明即使史湘云有惜春留春之意,却仍是难以抵抗命运的洪流,最终还是会走向既定的悲剧。

《红楼梦》的悲剧性不仅在于掩卷后令人心有戚戚焉,更在于引发读者内心深处对人性的思索,对美好的探寻。从未存在过的虚无不会令人悲哀,最令人悲哀的是曾经真实存在的美好逐渐毁灭。然而史湘云的命运从某种角度来看又不完全是一个悲剧,至少她在生命的尽头得到了她所向往的自由,并且坚守住了自己的本心,不曾动摇。她对自己的命运进行了抗争,她穿男装,扑雪人,大吃大嚼鹿肉,不向封建礼教低头,不与黑暗的现实同流合污,尽管她最终结局凄惨,但她至少为自己赢得了尊严。史湘云经历了一场美好的毁灭:尽管努力,却仍旧无法挣脱命运的枷锁,最终仍然要接受命运的安排。湘云对美好越是向往,美好被毁灭后带给她的打击就越是残酷。但以史湘云的性格而言,她宁死也不会与黑暗现实同流合污,这就是她的傲气。于读者而言,眼睁睁地看着这样的美好被残酷的现实碾压,最终被黑暗吞噬而无能为力,这才是真正的悲哀。悲剧的意义就在于此,引导我们思考究竟是怎样的现实才会容不下美好的存在。

也许无论史湘云是否选择反抗她的结局都不会有所不同,她仍旧要被黑暗毁灭,也无法逃脱家破人亡的命运。正如同一滴清水堕入泥潭之中,无论她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现实。但她的反抗同样是有意义的。由于她的反抗,她至少保留下了自己的自由,也保留下了自己对未知的希望。若她不曾反抗,那她对未知的希望也终将被现实消耗殆尽,最终变得对生活麻木不仁,沦为行尸走肉。她的反抗于她而言是对本心的坚持,于读者而言便是看到了在黑暗中仍要努力绽放的鲜艳的希望。世界上最悲哀的是美好的毁灭,最可怕的是希望的消亡。史湘云的反抗更会引发读者对人性的思考。总有一种人,他们无论在怎样的境遇下都不会对现实低头,本心便是他们的坚守,哪怕为了本心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人性深处的傲气。而如同史湘云一般对希望的信仰更会使读者对人性多了一份信赖。这是一种正能量的传递,也是史湘云抗争的意义。湘云命曲中“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预示结局注定悲哀,但即使最终到达同一终点,过程如何,仍是十分重要。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的思想不应是静止不变的。或许他也曾反复思量,或许对于湘云的命运他也曾踯躅过,但我们应相信,在全书之终,他一定会给湘云安排一个最合理、也最残酷的结局。时光的匆匆流逝为《红楼梦》蒙上一层神秘面纱,我们所能做的,或许就是揭下这一层面纱,哪怕只能掀起一角,我们也能看得更加清晰些。或许面纱下的不仅是一部伟大的古典巨著,更是一段真实的、压抑的封建历史。而湘云,也只是那灰色背景下,一朵鲜艳而注定要枯萎的花。

[1] 俞平伯.红楼梦辨[M].上海: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

[2] 俞平伯,顾颉刚.俞平伯和顾颉刚讨论红楼梦的通信[J].红楼梦学刊,1981,(3).

[3] 朱彤.释“白首双星”——关于史湘云的结局[J].红楼梦学刊,1979,(1).

[4] 吴戈.史湘云论[J].延河,1957,(8).

[5]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6] 刘心武.刘心武续红楼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7] 王新华.宝湘之恋——情深意笃[J].长江文艺,2004,(7).

[8] 张宜平.湘江水逝楚云飞——从判词和曲子及脂批推断贾宝玉与史湘云的后来关系结局[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9] 周汝昌.周汝昌点评红楼梦[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

Nobody But You Look Down Upon the World, and Nobody but I Am Your Bosom Friend——A textual research into the life destiny of Shi Xiangyun

CUI Miao
( Beijing Tenth Middle School, Beijing, 100072, China )

In A Dream in Red Masions, the life destiny of Shi Xiangyun is a mystery. In the earlier 80 chapters,there are not a lot of descriptions about Shi Xiangyun and even little is hinted about her fate. Based on a scrutiny of the direct descriptions and indirect hints of Shi Xiangyun in the novel, with a reference to the various speculations of her fate by many other scholars, this author argues that Shi Xianyun and Jia Baoyu would have come hand in hand after twists and turns and then they would have not prevent their own tragic fates. This paper also makes some thinking about the tragic fate of Shi Xiangyun and her contention against it.

A Dream in Red Masions, Shi Xianyun, Jia Baoyu, fate, tragedy, end

(责任编辑 白俊骞)

(责任校对 郭玲珍)

I207.411

A

1673-9639 (2014) 05-0021-07

2014-06-30

崔 邈(1997-),女,河南人。现为北京市第十中学高二(一)班学生。曾获得2008年“放飞理想”全国青少年才艺大赛汉语表演一等奖,2010年“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河北省二等奖。作者系北京市“翱翔计划”第六批人文与社会科学学员,本文属于该计划之研究成果。本文的高校指导教师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侯玮红,基地校指导教师为北京市一零一中学高建民,生源校指导教师为北京市第十中学霍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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