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2014-02-21 08:47
人大研究 2014年2期
关键词:乡镇党委主席团人大代表

马昌华:注重“五个环节”提高审议质量 湖北省枝江市人大常委会马昌华撰文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也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中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本文结合当前人大工作实际,就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要“准”:抓住重点,选准议题。在常委会审议议题的选择上,要本着少而精、重质量的原则, 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审议重点,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焦点、政府工作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常委会首选议题,努力使确定的议题具有代表性。在议题选择的方式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尽可能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代表意愿;注重与“一府两院”沟通协商。定期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年末组织选题调研活动,与“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充分交换意见,使选定的议题与“一府两院”工作重心相互衔接。二要“查”: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必须建立在对客观情况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取得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发言权和主动权。因此,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调研前,要制订周密详细的调研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要求以及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调研中,既要听取汇报,察看面上的工作,又要将重点“下移”,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选点察看等方式,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及时召开调查组碰头会议,拟定调查报告撰写提纲,确定重点内容。调查报告概括成绩要精练,指出问题要准确,提出建议要切实可行。三要“议”:有的放矢,积极审议。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一至二个中心议题为宜。会前,将需会议审议的材料提前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让他们熟悉了解审议内容,作好审议发言准备。会中,要安排足够时间,让组成人员充分展开讨论,踊跃表明自己的观点。在审议形式上,可采取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相结合,组成人员询问与“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解答询问相结合,调查组作专题书面发言与主持人作总结发言相结合,以及建立中心发言人制度、发放审议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地集中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审议全面、深入、透彻。四要“实”:意见准确,切实可行。在审议意见的拟定上,要把握以下三个原则:合法性原则。审议意见要使用规范性语言、书面语言,切忌出现与法律相悖的字句。客观性原则。审议意见要充分体现常委会多数组成人员的意志,有实质性的内容,便于“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和常委会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可操作性原则。审议意见要抓住“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以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对那些确因客观条件办不了的意见,不得列入审议意见的内容。五要“办”:强化督办,跟踪问效。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后,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承办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不定期听取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汇报。必要时,可组织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提高审议意见落实率。要建立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测评制度。凡经测评为不满意的,由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再次向常委会报告,进行第二次测评。如果第二次测评仍不满意的,则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作出说明,常委会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其他监督程序。

翟 峰:乡镇人大主席团如何依法做好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 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翟峰撰文说,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具体做好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 “完善一制度”,即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具体做好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首先就有必要建立并完善一个“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的制度”。这个制度可作这样一些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要定期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每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都应至少联系3~5名乡镇人大代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与所联系代表的谈心活动,了解代表思想、工作和履职情况,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帮助。每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都应对代表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主席团报告,对代表在履职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每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都应至少指导3~5名乡镇人大代表填好履职记录和履职情况登记表,并帮助和指导其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坚持两勤政”,即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在依法履职加强与群众联系的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勤政于调研”“勤政于联系”。“勤政于调研”,就是说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要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乡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决策部署、乡镇人大会议的决议决定,以及本乡镇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通过座谈、走访、电话、书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勤于调查研究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因地制宜、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勤政于联系”,就是说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在乡镇人大会议闭会期间,要勤于参加乡镇党委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将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提交给乡镇党委、政府作相关工作参考;或在联系群众的过程中,根据群众意见所形成的书面建议,在不直接具体处理问题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及时交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理。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依法开展活动时,坚持把好“事前准备关、事中实施关、事后跟踪关”这三关。把好“事前准备关”,就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之前,要做到事前准备充分,即有必要按照代表法第二十八条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分工联系选民,依法组成代表小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的相关规定,从经济财政、社会事务、科教文卫、法制、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来划分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同时推选组织能力强、专业性强的代表当组长,为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做好事前的充分准备。把好“事中实施关”,就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通过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发言安排、意见反馈、活动记录,促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能够有序开展。把好“事后跟踪关”,就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做好活动中代表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特别是乡镇人大主席和专职副主席要根据代表小组活动报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代表小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能采纳的力争采纳,不能采纳的要向代表作出解释。四是“做好四件事”,即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切实做好“围绕乡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围绕本级人大会议决议决定及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要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围绕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落实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这四件大事。为此,即应做到: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围绕落实乡镇党委决策,通过开展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形式,加强监督,促进乡镇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围绕乡镇人大会议决议、决定及其人大的工作要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体察社情民意,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人大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在认真调查、视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顺民心、合民意的建议、议案和批评意见,从各个方面来维护基层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围绕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并通过深入调研,对议案、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正确并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使议案、建议办理达到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目的。endprint

刘建民:浅析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民撰文说,在新的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处于诸多困境之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现行体制不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由县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任免调配,乡镇政府对人大负责的制度缺乏实际保障,对上负责有余而对同级人大负责明显不足。大部分乡镇人大只有人大主席一个“光杆司令”,人员缺乏,力量不足,加之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于乡镇中心工作,无暇搞乡镇人大本职工作;乡镇人大工作所需经费要向政府打报告,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致使人大的活动经费、办公用品等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二是外部环境制约。人民群众对人大的认识存在一定偏差,社会上存在人大工作“工具论”“摆设论”“多余论”的看法,很多群众认为真正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或政府。乡镇政府也没有完全摆正位置,没有准确把握人大与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的甚至把监督工作看作是找麻烦、添乱子,对监督采取应付态度。三是代表素质偏低。乡镇人大农民代表比重较大,代表素质偏低;加上代表培训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致使代表的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欠缺,不知道如何行使管理乡镇事务的权力,更多地把代表职务看作是一种荣誉;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会期短、程序多,对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心中无数。闭会期间,除了少数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外,多数代表几乎处于不开会、不视察、不学习的状态。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乡镇人大工作实际,文章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要按照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的原则,建立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监督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学习培训等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联系代表、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述职和考核等代表工作制度,以及档案资料管理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二是调整乡镇人大人员编制和力量。县编制部门要积极衔接和争取,为每个乡镇人大增加1~2名专职或兼职副主席。各乡镇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力量,在现有人员编制中为乡镇人大调整1~2名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办理日常业务,努力改变乡镇人大工作由人大主席一人独挑的局面。三是改善乡镇人大和代表活动条件。各乡镇要设立人大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可在党委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与党委合署办公。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各种代表活动,使“代表之家”成为代表学习的重要基地、代表联系选民的重要渠道、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场所。要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代表,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要成立由乡镇人大主席任组长,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乡人大代表、在群众中有威望的村组干部,以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报告,并把财政收支情况、各类土地征地款使用、扶贫资金、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养老保险、民政救济、合作医疗等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形式,对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开展监督。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一次,讨论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落到实处。五是建立健全代表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代表培训的新方式、新途径,定期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培训会、报告会、讨论会等,为代表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创造条件,使代表进一步熟悉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同时,适时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增长见识,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基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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