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民众: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的出发点

2014-02-26 06:14曹春荣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4年1期
关键词:刘少奇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

曹春荣

[摘 要]认识民众作为理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是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的一个显著特色,同时,也是他对群众路线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刘少奇认为,只有知道民众是什么,才能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从而切实维护和保障党的正确领导。当前,在全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重温刘少奇认识民众的思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刘少奇;群众路线

[中图分类号] D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1-0018-03

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基本内涵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根本组织路线。刘少奇在为这条路线的确立、坚持和发展的斗争中,作出了卓越的理论贡献。把认识民众,作为理解、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就是他独具慧眼的一个思想成果。

群众路线的实质,是党处理同群众关系问题的根本态度,是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问题。相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共产党员始终处于少数地位。处于少数地位的共产党员组成的先进政党,要以马克思主义去带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进行革命,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样认识和处理好党同群众的关系问题;以及党以怎样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去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武装群众,使群众心甘情愿地服从、拥护党的领导。这不仅是一个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存在认识差异的思想问题。

刘少奇是从“认识民众是什么”开始,破解上述问题的。1939年5月,在抗日战争转入战略相持阶段不久,刘少奇发表了《论组织民众的几个基本原则》一文。他从抗战以来动员民众、组织民众、武装民众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现实却大不如人意的事实入手,提出“暂时抛开政治上的民主自由与民众运动的关系不谈”,重视“在一般情况下(不问当时的政治环境如何),怎样使大多数民众组织起来的问题”。[1]

刘少奇认为,要去组织民众,首先就要认识民众。不知道民众是什么,不了解民众是否要组织,怎么有可能引导民众组织起来呢?这里所说的“民众”,跟“群众路线”中的“群众”,是一个意思,都是泛指人民大众,又可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在涉及人们的政治面貌时,还可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的人。

关于民众是什么,刘少奇的解释既非褒誉性的,如“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也不是讥讽式的,如“群众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群众就是群氓”。他用的是中性的,也就是最接近事物本质的说法。他说:“民众是人群,是有思想、有要求、能动的人群。民众不是木头或机器。”[2]这个说法包含了多层意思。

第一,民众是人群。多个人聚在一起就成人群。因产业、职业、地域、年龄、性别、阶级、信仰、兴趣、志向等的同异,人群就有不同的类型。因而,民众可以是全体人民,也可以是某些局部的人群。

第二,民众是有思想的人群。“思想”即观念,是相对于感觉、印象的一种认识成果,属于理性认识。民众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思想。长年置身于现实社会,并且受到传统文化影响的民众,其感性认识自是丰富的、深切的,有时又是粗糙的、变动的。由此积淀而成的思想,也就具有多样化、反复性等特点。

第三,民众是有要求的人群。“要求”,是民众对自身或自身以外的机关、团体、领导者、一般工作者等,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民众的要求,或因生存、发展需要,或因追求公平、正义,或因渲泄情绪、表现自我等。一般而言,在一定时空背景下,一定人群的政治诉求和经济诉求大致相同或相近。而一定人群的不同个人,不同的人群之间,生活上、文化上、情感上的要求则差别很大,甚至大相径庭。

第四,民众是能动的人群。就是说,民众是能自觉努力、积极活动的人群,并且通过自觉努力、积极活动,改变自身处境、自身形象,改变社会的利益格局,以至改造社会。

基于以上四条,所以说“民众不是木头或机器”,不是可以任人随意裁量、打造、驱使、修理、以至废弃的。民众是活生生的人,他们需要得到尊重、信任、爱护、帮助,也需要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只有这样,民众才会形成力量,才会有力量,才会成为“真正的英雄”和“真正的铜墙铁壁”。

由此显而易见,相对于刘少奇对民众的认识,“英雄”、“铜墙铁壁”说,在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在实际运用中容易偏重于第四条的意思。而“乌合之众”、“群氓”说,则放大了前三条的负面,忽视了前三条的正面,根本无视第四条的存在。刘少奇对民众的认识,显然更全面、更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现实。在用于指导实践时,在考虑和处理涉群问题时,就会更清醒、更周全、更细致,从而避免或减少工作上的过失,避免或减少党群干群关系的损害。

弄清楚了民众是什么,再来确立党对民众的根本看法和态度,选择群众工作中比较适当而有效的领导方式与工作方法,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之事。所以,从认识民众开始,去理解、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是条很好的思路。

党的历史证明,只有正确认识群众,才能正确把握、运用、落实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首先,只有知道“民众是什么”,才有“坚固的明确的群众观点”,才有正确的党群关系。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对于人民群众的根本看法,以及采取的态度。面对有思想、有要求、能动的群众,党要在各方面、首先在政治上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因而,党逐渐形成了这样的群众观点:第一,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第二,就是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第三,就是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第四,就是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3]

贯穿这些观点的,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尊重、相信和负责。“有了坚固的明确的这些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4]群众才会把党组织和党员视同自己人,而给予充分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党才有可能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前进,不断夺取一个又一个新胜利。

明确的群众观点,为建立正确的党群关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在刘少奇看来,正确的党群关系应当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党是群众的领袖,群众的先锋队。”但我们在群众中的党员是否成为群众的领袖,不是由他自封,不是靠法律规定或党的任命。而是“由于我们的党员能够了解群众,能够牺牲自己,最忠实地为群众的利益而斗争,能够说服群众,能够在长期的斗争中证明我们同志的主张是正确的”。我们“要使群众自愿地接受党的政治主张”,而不是以强迫命令的方式使之服从。在要求群众接受党的政治主张的同时,“要尊重群众团体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见”。当党的主张只有少数人赞成时,“我们在行动上要服从群众的多数,在主张上则保留我们的意见”。直到我们是多数时,“方能要求反对我们的少数服从我们的意见”。在这些时候、这些场合,共产党员要牢牢记住:“我们是以群众中一员的资格,在群众中出现,提出主张和办法”,“而不是以共产党员或者自命为领袖的资格去命令和指挥群众。”[5]这样,党员就不会在群众中表现任何优越感,就会先做群众的学生,再做群众的先生,就会时时刻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我们的党员、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果真这样看待、处理同群众的关系,何愁群众不信服党的政治主张,进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其次,只有知道“民众是什么”,党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党的正确领导不仅要决定正确的方针政策,还要制定正确的工作方法。在大政方针已然明确之后,领导方式、工作方法正确与否,就显得特别要紧。因为群众是有思想、有要求、能动的人群,而其思想状况总免不了有先进、中间、落后几种状态(并且随时可能转变);不同人群、同一人群的不同个体,其要求千差万别,其能动程度也不一致。所以,面向群众的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就不应该是“一刀切”、一成不变的。刘少奇提出要正确处理几种关系,就是告诉我们党应当怎样对群众实行正确的领导。

一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我们说为人民服务,显然是说为全体人民群众服务。然而把“我们”分解成一个个具体的人,我们就只能在各自岗位上,直接为部分的、具体的人群(有时甚至是个别人)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同时具备部分观点和全局观点,既照顾部分,又照顾全体。事情很明显,没有部分的集合,便没有全体;而没有全体的利益,部分利益也难以保障。要把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直接为部分的、具体的人群的服务,“汇合于为全中国人民服务的一个共同目标上”。[6]这也就是俗话所说的“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的道理。

二是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一般而言,群众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一致的,但在一些时候、一些地方、一些特定情境下,两者间也会发生冲突,主要表现为部分人群的暂时利益不符合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碰到这种情况,除了肯定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小原则服从大原则以外,重要的是面对复杂的问题,要“善于思想,善于在一切具体情况下,正确地区别与配合人民群众的部分利益与根本利益”,“才能有彻底的群众路线。否则,就可能自觉与不自觉地只站在部分人民的暂时利益上,反对多数人民的长远利益,而从多数人民的长远利益上脱离人民群众”。[7]

也有群众对暂时利益的追求,可能妨害他们的长远利益的实现这种情况。例如,刘少奇在中央苏区担任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劳动部副部长时,遇上各地工会改订集体合同。他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工会组织跟资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时,不愿按修改后的《劳动法》,减低劳方条件,像过高的工资福利,过多的开会补贴,机械的八小时工作制等。这势必影响到资方办厂开业的积极性和现实可能性,进而影响到工人就业和工人生活,以及工人今后的革命事业。刘少奇对此的态度是:在两条战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一方面要纠正工人中某些过高的要求、狭隘的习惯和行会的偏见”,“同时要反对牺牲工人利益的右倾机会主义,最大限度地来保护和增进工人群众的利益。”[8]在具体工作中,刘少奇认为,当工人还不明白减低过高条件的意义时,是不能用命令去机械的减低的。要说服工人,使工人明白减低这些条件,不是为着可怜资本家,而是为着巩固工农联合与苏维埃政权,为着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使工人自愿减低这些条件。假如经过说服工作,还是不能取得群众的赞成,群众还是坚持其要求,那就应该考虑暂时执行这些要求的影响。如果不是直接妨害红军的行动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对群众某些过高要求的暂时容许与让步,以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更多的力量去说服工人,就还是必要的。实践证明,这种以退求进的策略,对于保护群众积极性,提高群众觉悟程度,最终改变群众的当初想法而进步,是行之有效的。

三是注重积极分子与照顾多数的关系。在一切人群中,通常是在最初时期,积极分子总是占少数,中间与落后状态的人总是占多数。注重积极分子是应该的,因为没有他们的探索先行,没有他们的带头示范,没有他们的坚持不懈,一些群众的观望等待、畏首畏尾、患得患失、心有余力不足等心理及实际问题,不容易疏通解决,工作便不能顺利开展。但是绝对不能因为注重积极分子,而使他们从中间与落后状态的群众中孤立起来。恰恰相反,是“要经过积极分子去吸引与推动中间状态与落后状态的群众,即是为了最广大的群众而去组织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如果多数群众还未觉悟,就要善于启发、等待他们;否则,就会脱离群众大多数,就会失败。换言之,“我们在群众中提出的行动口号以及斗争形式、组织形式等,都必须是中间状态与落后状态的群众能够接受的”。[9]这就是照顾多数的原则。

四是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的关系。一方面,为了尽可能在更广的时空范围内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党往往运用发布文件、召开会议、出版书报等手段,对党内党外群众作一般号召;另一方面,考虑到多数群众的政治、文化水平,未必能及时跟上一般的宣传和口号的要求,还会采取个别指导的方法,以求突破一点,推动全局。“因为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总是从亲自看到的、亲自体验到的事情上去理解问题,而不是从我们一般的宣传和口号上去理解问题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突破一点,做出模范,让群众亲自看到、体验到,给群众以典型示范,才能鼓励群众特别是给中间状态与落后状态的群众以理解问题的可能与方便,给他们以信心和勇气,在我们党的口号之下行动起来,成为群众的热潮”。[10]

参考文献:

[1][2][3][4][5][6][7][9][10]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6.77.434-438.440.441.441-442.442.443.31-32.

[8]刘少奇.在两条路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N].苏区工人,1933-6-30.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瑞金市党史办原副主任

责任编辑:姚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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