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集装箱堆场行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

2014-03-07 14:45卢山戴东生
交通企业管理 2014年10期
关键词:堆场港区集装箱

□卢山 戴东生

宁波市集装箱堆场行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

□卢山 戴东生

集装箱堆场;转型升级;信息化;综合整治;宁波市

加快集装箱堆场行业的转型升级,是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附加值的现实要求,是扩大政府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宁波市委市政府“双驱动、四治理”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

一、宁波市集装箱堆场行业发展现状

1.企业数量

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主要集中在北仑区域,具备集装箱堆场经营资质的企业共有35家,实际在经营集装箱堆存业务的有32家,其中只经营仓储业务的有3家,将场地租赁给其他企业经营或未经营堆场业务的企业有5家。

2.区域分布

32家实际经营的堆场企业经营场所共有41处,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区域:一是分布在进港路、珠江路等路段的有13处;二是分布在保税区的有10处;三是分布在霞浦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的有5处;四是还有13处堆场零星分布于柴桥后所、临港一路、大港工业区、渤海路等区块(见表1所列)。

表1 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分布明细

3.用地规模和性质

(1)总体占地规模。32家实际经营的堆场企业占地总面积为3 684亩,其中堆场、仓储占地总面积分别为2 656亩和393亩。

(2)主要区域占地规模。珠江路与进港路区块占地总面积581亩,其中堆场、仓储占地总面积分别为479亩、42亩;进港西(中)路区块占地总面积546亩,其中堆场、仓储占地总面积分别为239亩和121亩(见表2所列)。

表2 宁波市集装箱堆场面积分布明细/亩

(3)企业占地规模。北仑区41处堆场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少于49.5亩的有12处,占29.3%,面积最小的仅为15亩,面积最大的为420亩。

(4)用地性质。仓储用地的有33处,占地面积为2 828亩;工业用地的有5处,占地面积为512亩;农村用地有3处,占地面积为140亩。

4.经营业务类型

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企业经营模式主要有3种:一是纯堆场模式的有11家,占总量的比例为34.4%。二是纯仓储模式的有3家,占总量的比例为9.4%。三是“堆场+仓储”模式的有18家,占堆场企业比例达56.2%。

5.税收贡献度

据统计,2013年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企业(共30家,不包括珉钧和常丰)集装箱进出量共计563.3万标准箱,共缴纳税收7 461万元,平均单位亩产税收2.1万元。其中,纯堆场企业平均单位亩产税收1.5万元,兼营车队、仓储等业务的堆场企业平均单位亩产税收3.5万元。

二、宁波市集装箱堆场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堆场布局与港区发展不匹配

(1)港区外堆场位置分布不均衡。目前,北仑区集装箱堆场经营场所主要位于北仑港区(二三期码头)后方,达27处,占堆场总量的70%左右,而穿山港区、大榭港区后方堆场相对较少,梅山港区后方甚至尚未设置堆场。

(2)港区外堆场面积与港区吞吐量不匹配。如2013年北仑港区吞吐量为587.59万标准箱,占四大港区的比例为36.4%;但北仑港区的后方堆场面积则相对过剩,为2487亩,占总量的比例为63.1%,供需不平衡的矛盾较为明显。

(3)港区外堆场布局未考虑到港区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2—2)》,随着梅山港区10个10万~15万吨级的集装箱泊位建成和大榭港区原D段通用码头区西侧的1个5 030万吨级泊位调整为集装箱专业化泊位,远期两个港区的吞吐量将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而目前梅山港区后方尚未设立堆场,大榭港区后方堆场面积也相对不足。

2.堆场运作与城市发展不协调

(1)堆场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影响较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北仑区功能空间布局的调整,布局在中心城区的堆场与城市居民生活之间的矛盾凸显:主要表现为堆场企业在晚间进行吊箱、运箱和堆箱作业时,产生的噪音、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附近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2)集装箱卡车运输对城区交通组织影响较大。在船期相对集中的进提箱高峰时段,进港路、骆霞线、329国道等主要交通道路被大量的集装箱卡车占用,部分堆场门口拥堵现象频发,加之集装箱卡车的违规停放,日常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此外,北仑区自2013年7月份开始分阶段实施“禁货管制”,随着中心城区和区域主干道路禁货及客货分离措施的不断推进,处于限行区域内及附近的堆场集装箱卡车进出将对城区交通产生更大的影响。

(3)堆场企业对城市形象提升影响较大。堆场布局的不合理导致企业存在驳箱距离增加和重复运输等问题,如布局在二三期码头后方的堆场企业去穿山、梅山码头提箱一个来回的距离超过40公里,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输成本和监管、查验难度,而且对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带来负面影响。

3.堆场企业服务功能较为单一

(1)堆场企业以提供传统服务为主。部分集装箱堆场,尤其是早期建成的集装箱堆场,设施设备简陋,场地布局简单,企业规模较小,只具备提供单一的空箱堆存及相关配套服务。

(2)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较少。虽然部分堆场在提供堆存服务的基础上,还提供仓储、货代、拆拼箱、报关报检等增值服务,但呈现出服务规模小、服务水平低的状况,而诸如冷箱、危险品、超大件堆存等多样化的业态及流通加工、物流信息服务、保税物流、查验熏蒸处理等高附加值的服务却开展较少。

4.堆场行业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较低。多数堆场企业尚未建立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进出堆场检查制度,对集装箱堆场的业务流程缺乏优化管理意识,内部管理水平低下直接导致堆场集装箱场位不清、箱况信息不明和频繁倒箱等现象频发。

(2)企业信息化推进缓慢。部分堆场企业信息化投入力度较小,尚未实现企业内部作业和管理的信息化、可视化和自动化,使得单个集装箱在起吊、堆存和提取等一系列环节中作业时间较长,服务效率较低。

(3)集装箱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后。四方物流平台未能发挥信息共享的作用,堆场企业与港区口岸、集卡运输企业未能实现一体化、集约化的信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在船期集中的时期,集装箱卡车同时涌入港口提箱、还箱,排队时间长达几个小时,既影响了提箱效率,又造成城市交通拥堵,与现代集装箱运输供应链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5.堆场行业地位弱、利润低

(1)堆场行业处于物流链的末端地位。由于堆场行业处于“船公司——港口——货代——堆场——车队”集装箱运输服务链的底端,使得堆场企业在服务链上游的船公司、港口、货代等主体面前处于弱势地位,鲜有话语权。

(2)堆场企业规模较小。由于集装箱堆场企业数量较多,资本和规模较小,实力偏弱,管理不规范,加之缺少引导行业发展的龙头示范企业,使得企业在面临竞争时各自为阵,企业之间难以建立联盟关系,恶性竞争现象较为普遍。

(3)堆场企业收入来源单一。虽然30%左右的堆场企业能收取一定的空箱堆存费,但由于存在7~10天的免堆期和堆存费率较低(小箱1~5元/天,大箱2~10元/天),收入有限;70%左右的企业主要收入为集装箱吊机费(小箱50+10,大箱75+15),且与青岛港、天津港等其他堆场的吊机费有不少的差距。

三、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行业转型升级的总体思路

1.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宁波市港口发展、促进港城互动为目标,以促进集装箱堆场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主线,坚持以集装箱物流链综合运营的核心理念,立足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的定位和北仑城市经济的发展变化,构筑与城市交通组织协调发展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能力充分、运转高效”的集装箱堆场服务中心,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港口集装箱物流发展的需求。

2.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要根据集装箱中转、堆存的需求,制订堆场行业发展规划,加快在北仑港区、穿山港区、大榭港区、梅山港区等主要港区后方统筹规划、集中布局几大集装箱物流中心,合理安排集装箱堆场、停车场、仓储、信息、结算和公共服务等集装箱物流链服务功能。

(2)坚持综合整治、规范经营的原则。针对北仑堆场行业布局散乱、经营落后的现状,重新核查堆场企业土地性质、规划选址、交通影响、环境影响和经营资质等方面的内容,加强政府各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多重手段,在堆场行业做到取缔淘汰一批、倒逼转型一批、迁移转产一批,促进堆场行业的合法、合规及有序经营,提高堆场行业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进港城联动的和谐发展。

(3)坚持长效监管、动态跟踪原则。参照深圳、上海等城市做法,出台堆场、仓储行业经营技术标准或规范,明确相关准入要求,充分考虑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和交通组织的合理性,重点加强闲置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动态的监管机制,促进堆场、仓储行业规范经营。

(4)坚持政策引导、推动转型的原则。强化集装箱堆场行业的基础性作用,出台土地、财政、税收、产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一批具备一定规模且合法经营的堆场企业向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引导服务创新、项目转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益。

3.主要目标

力争到2030年末,宁波市集装箱堆场行业服务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达到基本现代化的水平,堆场服务能力能有效满足北仑港口物流发展,提高堆场行业贡献度和统筹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和城市生态环境的要求。具体奋斗目标分为3个阶段实现。

(1)近期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综合分析和全面比对,确定重点取缔淘汰、迁移转产和扶持转型的对象,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予以具体实施。到2014年底,完成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行业规划布局及整合提升发展规划,完成对部分违法违规堆场企业的取缔和淘汰。

(2)中期目标。到2020年,完成中心城区对交通组织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堆场的迁建;在主要港区后方新建、扩建6个与吞吐量相匹配的过渡性集装箱堆场;初步形成供需平衡的集装箱堆场布局主框架,减少区内交通通行和扰民扰城的压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3)远期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用地集约、运转高效”的集装箱堆场服务中心。促进堆场企业的优胜劣汰,实现与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的有机衔接,跻身国内发展先进行列,使堆场行业成为推动港口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四、宁波市港外集装箱堆场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对策

推进集装箱堆场行业转型升级,要从“吊上吊下”的粗放式运作模式向“细嚼慢咽”的精细化运作模式转变,重点抓住“堆场布局”、“堆场服务”两个牛鼻子,处理好港口发展与堆场用地、堆场用地与城市扩张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鼓励堆场企业创新发展,搭建市场交易、信息和合作平台。

1.完善堆场行业政策,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建立堆场行业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由市政府统筹协调,区政府牵头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等参与的集装箱堆场行业转型升级协调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并明确各成员的主要职责。

(2)探索建立堆场行业准入机制。借鉴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建立完善的堆场开业技术条件和经营资质审批机制,出台行业审批实施细则,明确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并建立由各部门负责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3)制定堆场行业扶持政策。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避免“撒胡椒面”式的普惠制。重点扶持规模较大、创新服务能力强、财政贡献度高的堆场企业,研究制定包括税收优惠、财税扶持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成本投入,拓展服务功能,实施联盟化的经营,提高服务水平。

2.优化堆场空间布局,提高用地利用效率

(1)要加快调整原有用地规划。依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2—2030)》,科学合理地测算各大港区后方集装箱堆场用地需求规模,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划,做好规划衔接协调,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原有规划,及时将集装箱堆场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堆场布局的变更提供法律依据。

(2)要合理配置各区块用地规模。通过土地置换、货币补贴等方式尽可能地减少北仑港区二三期码头后方堆场用地;要以国家和省部级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为抓手,尽可能地增加穿山港区、梅山港区和大榭港区外堆场用地指标,远期在四大港区后方规划布局六大集装箱堆场中心,解决上述港区用地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3)要加快推进过渡堆场用地建设。针对部分港区后方土地暂时闲置的现状,要加快推进柴桥区块(原协和用地)和梅山区块(原易斯达船厂)用地的平整和扩建工作;加快推进白峰仰岛湾、谢家岙、半塘、大涂塘等4个区块的废弃土地转堆场用地的步伐。将上述几个区块作为近中期堆场过渡性用地,解决穿山港区四五期、梅山港区集装箱码头后方堆场严重不足的问题。

3.加强堆场综合治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以北仑区“三改一拆”、“禁货管制”为契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多重手段,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方式,加强堆场综合治理。

(1)取缔及淘汰一批堆场。对于未经许可的集装箱堆场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综合手段予以取缔;对用地性质为农村三产用地且不符合未来规划用地性质的堆场企业,要以不符合用地性质为依据,促使其关停淘汰;对于占地面积小、税收贡献低、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堆场企业,要尽快出台堆场开业技术条件的规定,促使其淘汰。

(2)倒逼转型一批堆场。对于土地所有为租赁性质、土地使用非仓储用地且亩产税收较低的堆场企业,要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加大行政执法的查处力度和管制力度,并采取取消“减免土地使用税”、取消“121”工程重点企业等政策手段,倒逼其转型升级。

(3)迁建和转产一批堆场。对于处在“禁货管制”范围内或周边的且不符合北仑城市化建设整体要求的堆场,要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促进堆场企业外迁,实现经营场地转产经营。对于愿意迁建的堆场企业,可以通过迁建安置、政府补偿建设费用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实施;对于愿意就地转产的企业,政府给予政策引导。

4.扩展堆场服务功能,增加企业收入来源

(1)加大集装箱服务的投入力度。通过为集装箱配备保温保湿仓库、冷库等,扩展服务范围;通过建立多层仓库的方式,提高货物单位面积的堆存量和有效堆存面积的比例,尽可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采取措施引入码头预录入和国检、海关部门进驻堆场,缩短堆场工作时间,提高物流运作效益。

(2)加快推进物流服务外包。积极与制造等相关产业进行服务对接,利用堆场企业现有的运输、仓储等服务和生产制造型企业的物流业务进行有机衔接,实现部分或全部物流服务外包。如提供门到门运输服务、拆拼箱等增值服务,为特定进出口行业进行专门的对口的服务创新,如将普通集装箱改装成能装载高档服装的“挂衣箱”。

(3)提供集装箱运输链综合服务。对集装箱运输链资源进行整合,努力改变集装箱堆场行业单一堆存服务的现状,争取供货、船、储、运一条龙的综合物流服务,形成仓储管理、集装拼箱、运输配送、流通加工、分拨报关、查验熏蒸、无船承运、保税物流、物流信息服务、物流咨询服务、海事技术服务等一整条集装箱运输链,全面提高集装箱堆场行业服务的附加值。

5.加强堆场信息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1)加大企业内部信息技术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利用自动识别、标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货物快速分拣等多种信息技术,对集装箱堆场业务流程进行优化。

(2)提高堆场行业的信息管理水平。打造自动化堆场,通过RFID、OCR等自动识别技术,实现堆场作业中央控制室、集卡车辆、堆场数据管理系统、任务协调控制系统等信息的高度共享,提高集装箱在起吊、堆存、提取等环节的效率。

(3)加快建立集装箱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四方物流平台的作用,建立集堆存、海运、陆运、查验、修箱、租赁、交易及咨询等为一体的信息服务系统,形成实时共享的港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优化港口、货代、堆场、运输企业之间的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实现集装箱物流无纸化运作,推进港区、堆场间双重运输,促进集装箱物流链单证、票据、结算便利。

(作者单位: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10.3963/j.issn.1006-8864.201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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