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地区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现状及策略

2014-03-21 15:36张丽萍李雪松
大理大学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白族大理文化遗产

张丽萍,李雪松

(1.大理学院图书馆,云南大理 671003;2.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大理地区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现状及策略

张丽萍1,李雪松2

(1.大理学院图书馆,云南大理 671003;2.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大理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之地,也是一个多元文化交汇的十字路口,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外来文化的盲目追捧及对本土文化认同感的减弱,极大地威胁着大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基于对大理地区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调查分析,对大理地区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进行探讨。

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与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1〕。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和动作方式相传,与各民族的生活生产方式紧密相关,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民遗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也是民族生存、认同、发展的重要标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形式〔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不仅是一种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一种民族古老生命记忆的延续,同时,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知过程,是一个更具人性发现和理性精神的民族文化整合过程〔3〕。

一、大理地区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必要性

大理位于云南省西部,是一个以白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居住有白族、彝族、回族、苗族、傈僳族等2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州人口总数的49.1%。受历史、文化、民族等因素影响,大理又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地,享有“亚洲文化十字路口的古都”“多元文化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精神家园”“文献名邦”等盛誉,是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到目前为止,大理已拥有8个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州共拥有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44项,其中国家级12项,省级21项,州级58项,县级153项。近年来,由于受现代文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等因素的影响,大理地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被破坏或消亡的威胁,特别是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感和保护意识的减弱,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4〕。许多新生代的少数民族青年以追捧外来文化为荣,而对本民族的文化则视为太土、太落后,不愿意继承,甚至排斥。目前,大理地区新一代的少数民族青少年,基本上都不愿意再穿着民族服饰,在靠近城区或与外界接触较多的地区,许多少数民族青年已基本不会说本民族语言,或者所说的民族语言已经越来越汉语化,这些民族特色和民族认同感的逐渐消亡,威胁着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大理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都具有较强的民族特色,如白族绕三灵、彝族跳菜、彝族打歌、白族山歌、白族大本曲、白剧等等,无论从服饰、语言、文化上,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这些民族特色缺一不可,而这些民族特色的保持,则与大理新生代从小的文化教育与熏陶密不可分。可以说,一旦一个民族的特色消亡,这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终将因缺少灵魂的支撑而消亡,因此,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要从孩子抓起。

中小学是青少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青少年学生各方面素质发展和全面提高的重要阶段,在中小学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不仅有利于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和技能的培养,更可以从小培养青少年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自觉自愿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去。因此,在中小学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应作为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措施来抓。

二、大理地区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一)取得的成效

近些年来,大理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少年中的传承教育逐步重视起来,在州内中小学中推行“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许多非遗地区的中小学也响应号召,开始非遗文化进校园的努力和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南涧县在小学课程中安排了地方教材《七彩云南》,着重介绍南涧民族文化,在音乐课上还给学生进行一些南涧跳菜、打歌、对山歌的练习,并把南涧彝族跳菜、打歌、对山歌等作为学校文艺活动中的必演节目,而中学中除了采取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以及组织文艺晚会等形式进行教育外,还通过音乐探讨的形式进行有关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对本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更深层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更主动积极地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弥渡县教育局和县文化体育事业局积极编制、印刷和发放了弥渡县中小学乡土教材《花灯民歌音乐》,并在教育局、文化馆、花灯团等相关部门的辅导下对中小学进行花灯排练,在学校中推广了花灯健身操、小河淌水歌舞、四景天歌舞等一批展现弥渡非遗文化的优秀项目,一些学校还配置了非遗教育的专职教师、音乐器材、电脑网络等用于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许多学生不仅能进行花灯表演,还学会了自制灯具。总的来说,大理地区的许多中小学校都已逐步开展了非遗教育进校园活动,并已初步形成多样化的非遗教育形式,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

1.各地中小学校对非遗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一

通过调查发现,虽然许多中小学校对非遗文化进校园都持肯定态度,但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却还是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一些县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表现出了积极肯定态度,并积极采取了行动,如弥渡县、南涧县、云龙县等等,都是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得较好的县,而一些县却对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还没有足够重视,或虽然也支持,但实际行动不够。究其原因,最主要是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2.教育经费不足

教育经费不足是目前大理地区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各地对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尚未有固定、专项的投入,一些条件稍好的县也只能为少数非遗地区的中小学校提供一些资金上的帮助,用于配备和购置非遗传承教育所需的相关设备和道具,而大多数学校则只能靠学校和学生自己准备相关物品和道具,或者根本就无非遗传承需要的相关物品和道具,使学校对教育传承非遗文化心有余而力不足。

3.教育时间投入不够

虽然近几年来国家一再提出为中小学生减负,强调素质教育,反对片面的因应试教育而增加学生负担,并作了一些相关规定和限制,但应试教育的局面在短期内还是很难改变,为了能在考试中考出好成绩,学生的学习时间基本都已排满,学校很难挤出多余的时间来专门安排非遗传承教育,因此,大理地区中小学校目前均尚未安排专门的非遗教育课程。

4.师资力量短缺

大理地区中小学校目前均尚未配备非遗传承教育的专任教师,基本上由文体教师兼任。一些条件稍好点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比较重视的学校,也专门安排一些教师去进行了非遗教育培训,有的学校还邀请一些非遗传承人来对学生进行授课。但总的来说,绝大部分中小学校既没有配备专职教师,也没有对校内教师进行过专门培训,非遗传承教育的质量很难保证。

5.学校和家长的积极性不高

调查发现,学校和家长对中小学开展非遗教育普遍积极性不高,其根本原因还是与教育体制有关。一些家长也表示,非遗教育能让孩子了解并继承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从内心里他们也很赞成,但现在孩子的升学看的主要还是文化成绩,他们担心过多的非遗教育活动会占用孩子学习时间,影响孩子前途。

三、大理地区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

(一)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是当地政府的责任和义务。首先,大理的一大支柱产业是旅游业,而大理的旅游与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密不可分。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白族绕三灵”第一站崇圣寺三塔被评为国家5A级景区,每年游客达170多万人次,经济收入连续5年突破1亿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白族扎染技艺”的产品远销日本、英国、美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均产值超过1亿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下关沱茶”的产品远销省内外及欧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年销售额达1.92亿元等等〔5〕。因此,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不仅是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需要,还关乎大理经济社会的未来与发展,大理一旦失去民族特色和民族文化,其旅游价值将会大打折扣,大理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其次,2013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6〕。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当地政府应给予足够重视,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足够支持。

(二)多渠道解决师资问题

中小学校非遗教育传承师资问题的解决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相结合。“送出去”指从本校教师中选取部分适合从事非遗传承教育的老师,送到相关的学校、单位或部门进行培训和学习,以保证在不能增加非遗传承教育教师编制的情况下,保证学校非遗传承教育的顺利进行。“请进来”则指从校外邀请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老师到学校对学生进行非遗传承教育,邀请对象包括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从事非遗传承保护的相关部门的专家和学者、当地高等学校的相关专家学者等等。

(三)开展多样化教育传承形式

中小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实践教育等。而许多教育内容是可以与一些现有课程相结合或穿插在一些现有课程当中的。可在音乐课中融入民族歌舞、器乐等的学习,如弥渡花灯、白族歌舞、彝族跳菜、彝族打歌、白族吹吹腔等;在手工课中融入民族手工技艺的学习,如白族扎染、刺绣、剪纸和非遗传承需要的各种道具的制作等;在体育课中融入民族体育项目的学习等等。非遗教育还可以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中,如在学校中推广以民族舞蹈改编的课间操、健身操;在学校文艺活动中鼓励民族歌舞表演;在学校图书馆(室)以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录音资料、实物展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展示〔7〕。

(四)以传承弘扬当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

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且分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与民族性,各县(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有不同,各地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遗文化时,应以传承、弘扬当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如南涧县中小学校可以“彝族跳菜”作为主要传承对象;巍山县中小学校可以“彝族打歌”作为主要传承对象;弥渡县中小学校可以“弥渡花灯”“弥渡民歌”作为主要传承对象;云龙县中小学校可以“吹吹腔”作为主要传承对象;大理市中小学校可以“白族扎染”“白族歌舞”作为主要传承对象。各县(市)的教育局、文化局等相关部门也应结合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积极进行乡土教材的编写和推广。

(五)制定相关地方政策和法规,保障学校非遗教育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我国对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越来越重视,并在相继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中予以体现。2002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正式通过并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其中第二条就提出: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应根据宪法的依据,制定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法,传承保护本民族代表性的文化资源和社区文化象征。政府与公民应自觉、自主地去保护、传承、发展本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尤其在国家9年义务教育的推广中应当加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认知〔3〕。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8〕。2011年2月25日正式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9〕。《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类学校可以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内容的课程,组织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能,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6〕。教育部和中宣部已启动的“保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确定每年9月份为“传承月”,目的就是在中小学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普及工作〔10〕。大理作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在中小学校中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当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针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需要,尽快制定出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地方政策和法规,保障和推进大理地区中小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1〕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EB∕OL〕.(2005-03-26)〔2013-06-10〕.http:∕wenku. baidu.com∕view∕688 cad 1355270722192ef 78b.html.

〔2〕普丽春.学校教育中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研究:基于对云南省的调查〔J〕.民族教育研究,2010,21(2):35-42.

〔3〕文化部网站.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EB∕OL〕.(2006-04-04)〔2013-06-10〕.http:∕culture.people.com.cn∕GB∕22226∕58917∕61080∕4269424.html.

〔4〕张丽萍.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析〔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1):81-82.

〔5〕庄俊华.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云南大理托起亿元产业〔N〕.云南日报,2011-07-29(2).

〔6〕云南省政府.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EB∕OL〕.(2013-03-28)〔2013-06-10〕.http:∕∕wenku.baidu.com∕view∕f4c75b1abb68a98271fefa49.html.

〔7〕张丽萍,李雪松.民族地区高校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大理学院学报,2012,11(5):73-76.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05-03-26)〔2013-06-10〕.http:∕wenku. baidu.com∕view∕f5a29030b90d6c85ec3ac6b0.html.

〔9〕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EB∕OL〕.(2011-02-25)〔2013-06-10〕.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1-05∕10∕content-1664868.htm.

〔10〕普丽春.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构想〔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7(1):46-50.

(责任编辑 党红梅)

Education Status of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s in Dali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nd its Strategy

ZHANG Liping1,LI Xuesong2
(1.Library of Dali University,Dali,Yunnan 671003,China;2.College of Politics,Law,Economy and Management,Dali University, Dali,Yunnan 671003,China)

A region rich for resources of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s,Dali is on the crossroad of diverse cultures and under the impact of foreign culture.The identity for indigenous culture is undermined as the younger generations blindly run after the exotic one, therefore,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in Dali area is intimidated.Basing on the survey of the education status of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s of the area,the study discusses and proposes some strategies.

ethnic area;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s;educational inheritance

G122

A

1672-2345(2014)01-0058-04

10.3969∕j.issn.1672-2345.2014.01.013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GQ 11007)

2013-06-23

2013-10-05

张丽萍,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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