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舞蹈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2014-03-21 06:36杨倩
艺术教育 2014年2期
关键词:先秦天人合一舞蹈

杨倩

【内容摘要】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观念之一。先秦是中华文明形成的重要奠基阶段,在这一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广泛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先秦时期的乐舞思想既与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观念自相融洽,又显示出“天”“人”“和”等思想理念,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先民的生态智慧和生态发展观,对今天的舞蹈发展具有积极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先秦 舞蹈 天人合一

先秦舞蹈的内容有四类:一是对某种生产过程模拟重现;二是表现生殖崇拜和种族繁衍的愿望;三是表现战争及与之相关的内容、仪式的舞蹈;四是表现对神灵的崇拜及祈祷。在上述舞蹈中,原始舞蹈是先秦舞蹈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舞蹈以自然舞蹈为主,它是“保留着原初功能与形态,未脱离其生成发展环境,与民俗民风相伴并自然传衍着的舞蹈”①其虽以模仿和操练为主,但“表现出后来舞台艺术舞蹈的一切本质特征,甚至更具舞蹈本质意义”。②先秦舞蹈经历了娱神、乐治和娱人三个阶段,不同的时期有不同侧重却并非泾渭分明。原始舞蹈经夏、商到周代逐渐分化成两大类,一类是体现国家政治、礼法并用于贵族教育的乐舞,一类是见于民间节庆活动中的表演舞蹈。至西周,舞蹈成为“礼乐治国”的重要环节,其被赋予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内容上强调纪功德、成教化、助人伦,形式上的本体意义要服从于政治意蕴。需要强调的是,在对先秦舞蹈进行美学研究的时候要坚持两个一体化:一是舞者的肢体运动与舞者的精神意识的统一。舞蹈中的人不是主客二分世界中的人,而是主客一体的审美意蕴中的人;二是舞蹈本体与其社会环境的统一,“舞蹈审美的研究,如果仅仅关注舞蹈成品而忽视它们产生的社会环境和现实生活,则无疑会使有血有肉、充满生机的舞蹈文化被抽象成一些空洞的概念或哲思”。③在对先秦舞蹈进行美学研究的时候,这尤为重要。

一、“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思维基础

“天人合一”中的“天”涵盖了“自然之天”“鬼神之天”“人格之天”“道德之天”,其关注人类在生存方式上与自然契合交融,更强调两者在形而上层面的和谐共通。这在先秦舞蹈中有明显的反映。一方面,先秦乐舞直观地反映了“自然之天”。《吕氏春秋·古乐》载:“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承云》是模仿风声所创作的乐曲,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等“天籁”“地籁”来制乐。先民还从自然界中选取不同的材质制造乐器,他们对石制的乐器尤为喜爱,《益稷》载“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禹贡》中多次提到磬,“泗滨浮磬”“锡贡磬错”。此外,竹、丝、木以及铁器,如“厥贡繆铁银镂砮磬”也被应用到乐器的制造上。另一方面,乐舞作为一种媒介与“天”有一种呼应关系,人可以通过音乐与上天交流。如“今凤凰翔于东郊而乐之,其鸣音中夷则,与天相副。以是观之,天有言教以赐帝,帝勿犯也”,就是先民通过音乐解读自然现象的记载。在这里,音乐作为天与人互动的介质的概念去认识和解释自然现象,反映政治的得失和协调国家之间关系。

二、先秦舞蹈中万物平等的生态理念

天人合一主张万物平等,但这种平等不是生态中心主义的“绝对平等论”,其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主体间性”关系,即主体间平等对话的关系。这种“生物环链之中的平等”将人与自然万物视为共处于环环相扣的链接中,却又因其拥有各自不同的价值而得以存在,且拥有生存发展权利的独立主体,这种观念在图腾崇拜的舞蹈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图腾舞蹈是对以族群所崇拜的物类为对象而编制的舞蹈的统称。“图腾”源于北美印第安人的方言,其原意为“他的亲属”。图腾不仅是原始氏族和部落群体的标记和象征,也是一个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结构的原始积淀层。图腾舞蹈是先秦舞蹈的重要组成,其着重表现的是人类与图腾的同源性和相似性。世界各民族几乎都有自己的图腾舞蹈。人类相信自身与图腾具有先天血缘上的联系,而图腾舞蹈首先是对动物外形、行为进行体态上的模仿。原始社会时期,图腾舞蹈的主旨在于分享图腾以增强自己与群体的认同性,如黄帝氏族以云为图腾,乐舞《云门大卷》就用以祭祀黄帝。在图腾舞蹈中,舞者化装成各种鸟兽来舞蹈。人与物“民吾同胞,物吾与”,具有同等的生命意义,

三、先秦舞蹈中的生态存在论的观念

“天地之大德曰生”,“生”是一切生命形式存在的前提。人类的性爱行为不仅是生命繁衍的基础,还具有社会和文化的意义,这在先秦舞蹈中有着具体的表现。表现爱恋是先秦舞蹈的内容之一。一方面,人类的繁衍交配以爱恋为前提,突出性别特征的舞蹈带有明显的炫耀和诱惑色彩。在一些舞蹈中,男女标志性的性别器官和性别特征在舞蹈中重复出现,如乌兰察布的崖画上的男女连臂舞,其生殖器官明显凸显。人口的兴旺是一个部落、氏族乃至国家兴盛与否的重要指标,对生殖的反映也是先秦舞蹈的重中之重。《大雅·生民》载姜源履帝迹而生子,闻一多在《姜源履大人迹考》中认为履大人迹似为一种象征性舞蹈。而春秋时期的“万舞”本是生殖祟拜舞蹈,万舞于日中(正午)之前开始,日中时刻是“生”,是肆夏而男女交媾之时刻,这可与《邶风·简兮》:“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去”互证。

《乐记》载:“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在这一体系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宇宙的生生不息的和谐运动中,乐舞的和谐体现的是天地的大美,正是“乐者,天地之和也”。正是在舞蹈这种充满愉悦的审美体验过程,舞者与自然、他人和社会,达到关系融洽、和谐的理想状态。

注释:

①资华筠,王宁.舞蹈生态学[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2:192.

②吕艺生.舞蹈美学[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35.

③袁禾.中国古代舞蹈审美历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

作者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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