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揭阳海外华人捐助活动探析
——以现存的题捐碑刻文献为中心

2014-03-23 03:15欧俊勇温建钦
关键词:海外华人揭阳碑刻

欧俊勇,温建钦

(1.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师范教育系,广东 揭阳 522000;2.华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1)

关于潮汕地区华侨与中外文化关系的研究,学术界已取得非常丰硕的成果,主要有:陈春声的《海外移民与地方社会的转型——论清末潮州社会向“侨乡”的转变》(《人类学与乡土中国——人类学高级论坛(2005卷)》)、《“八二风灾”所见之民国初年潮汕侨乡——以樟林为例》(《潮学研究》第6辑,汕头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吴榕青、黄挺的《1949年以前海外潮人在本土捐资兴学概述》(《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黄挺的《从沈氏〈家传〉和〈祠堂记〉看早期潮侨的文化心态》(《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等。不过,大多数的研究材料都来自纸质文献,而直接利用碑刻文献的研究成果比较少。笔者在揭阳地区长期的田野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不少涉及海外华人的碑刻文献,其主要内容集中在海外华人对地方公益事业的捐助活动上。笔者对其做了初步探索,成果包括:《现存揭阳海外华人题捐碑刻释读(一)》(《揭阳史志》2009年第4期);《现存揭阳海外华人题捐碑刻释读(二)》(《揭阳史志》2010年第1期);《揭阳现存题捐碑刻的货币单位浅析》(《揭阳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4期)。现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对这一类型的碑刻文献作更深一层分析。

一、民间行为与历史记忆

侨批是研究海外华人与中外关系的重要文献,2013年成为世界记忆遗产(Memory of the world)。侨批文献具有丰富的历史研究价值,但是,海外华人与中外关系的研究资料不应只局限于侨批文献。涉及海外华人活动的地方碑刻文献同样蕴含着重要的历史信息,值得学界进一步关注。不少专家已意识到碑刻文献所蕴含的历史价值,但由于碑刻材料的存放地往往较为隐秘和分散,加之碑体经受风雨洗刷而文字已模糊不清,给文献整理带来不便,因此,以往的研究者较少利用碑刻材料进行专题性研究。

就内容而言,侨批内容更多呈现对个人或者家庭行为的历史记录。而记录海外华人与地方社区互动关系的碑刻文献更侧重于群体性行为。从笔者所窥见之碑刻文献看,涉及海外华人活动的地方碑刻较为系统、真实地反映海外华人群体与地方社会关系的状况,而且较少受到官方的影响。从碑刻内容看,由海外华人捐助的揭阳公益事业没有出现官方的影子。碑刻当中的董事、首事、盖印人、监管人等都来自民间。这些活动的组织管理者还有部分来自海外,如存于揭西县棉湖镇永昌古庙的《旅暹棉人捐缘芳名碑记》中出现了“中华民国七年岁次戊年太簇之月望日,旅暹同人仝监”的信息,也就是说,记录永昌古庙周边环境修理整顿的碑刻中显示旅暹捐款人参与了工程监管工作。这个例子说明,碑刻文献能够反映民间层面华人与中外关系的密切度。又如黄岐山崇光岩《北极神庙题捐碑刻》:“为立石竖碑记念事。兹因崇光岩北极庙破坏,致屡年香烟失侍,近因陈氏顺德系欲重修已不力量。携带二女往叻、坤甸得诸位善信喜心捐题,并诸乡绅介绍印付与林玉英、古乔林宜春两人仝到夷邦,幸公果完全,即将绍印并诸善信姓名开列。”文中提及的组织者、介绍人、捐款者,跟政府没有渊源。这个例子更能说明海外华人与地方公益事业的互动关系,基本可归为民间属性。许云樵的研究表明:“中国与南洋之交通也,官民异趣:官方虽出政治作用,民间则受经济支配。”[1]13捐助行为属于经济层面的活动,经济活动成为民间公益事业维系海外华人与地方社会的纽带。

当然,就题捐碑刻行文而言,也反映了民间海外华人与地方社区互动关系的民间属性。捐助碑刻往往在捐款姓名和款项之前会有一个简单叙事,对捐助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完成后的保障管理进行说明。如棉湖镇永昌古庙《旅暹棉人捐缘芳名碑记》序文:“永昌庙左,太平门边厕池贰所买断,为先却除垢秽,清洁雅观,庶免热卖,朝夕奉香。幸吾桑梓旅暹乐捐,筑城埕地,道路康庄,不准盖搭以乱规章。倘敢故违议,罚从严:重则禀官,轻则梨觞,官出法随,绝不宽焉。”这段序文对修永昌古庙周边环境缘由和整修结束的后续管理做了说明,文辞简陋,叙事简单,谈不上很好的文学性,却记录了海外华人与地方社会的民间互动。

涉及海外华人活动的碑刻具有民间性也具有真实性。诚如上文所言,这一类型碑刻原始地记录了海外华人对地方公益事业的资助活动。与民间社会主导的建设项目相比较,官方的活动更侧重于“政治作用”。[1]13海外华人的题捐资助大多数集中在群体性的民间工程建设上,直接关系民间群体。社会生活史的研究需要真实的具有历史现场意义的史料为依据。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碑刻中,还出现了大量的商号,如《暹京诸善翁喜捐造桥芳名碑》就包括了“新合顺”、“合盛茂”、“合兴利”、“陈悦记”等商号,商号及各种经济组织的出现可以反映华侨经济情况,是研究海外华人商业贸易结构的重要史料。显然,涉及海华华人捐助活动的碑刻具有丰富史料结构的重要意义,它既是探寻海外华人与地方社会互动关系的历史记忆,又是探索民国时期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史料。

二、类型与分布

揭阳地区碑刻按照其捐助的目的,主要涵盖四种社会公益活动:桥路修建、庙宇修建、祠堂修建、学校修建。捐款地来自坤甸、叻、文呀坡①、暹京等东南亚地区。

(一)桥路修建。路桥作为交通的重要载体和社会关系的地缘网络表征,直接关系到民间大众群体的切实利益。或许是因为接受了佛教因果报应的思想,路桥修建被视为积累阴德的一种表现。如榕城区仙滘村《筑路捐银勒石竖碑》记录民国十四年(1925)旅居坤甸、惹呀坡仙滘村林氏族亲捐助该村修建灰路题捐款项及道路情况的碑刻,同时写明了除修路费用以外的捐款“存则归公置物”的处理办法。如果说上述碑刻仅涉及到单一村落的话,那么存于榕城区蓝兜村的《暹京诸善翁喜捐造桥芳名碑》则体现了海外华人群体对更广泛性的公益事业的支持。该碑刻共两块,记录了暹京海外华人为修造蓝兜村附近的仙桥而捐款的情况,碑刻中的货币单位全部使用“未”(铢),从捐款人的姓氏看,其构成比较复杂,商号、女性都有涉及,尤其是女性姓名都直接镌刻于碑记之中。可以基本推断当时有大量的华人参与到该桥的修建工作中。

(二)庙宇修建。庙宇是普通民众沟通神灵、举行宗教仪式的重要场域。揭阳地区民间信仰具有多样性特征,拜神祈福活动成为民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郑振满教授的研究表明,在明清时期“由于里社制度与地方神庙系统的有机结合,导致了地方行政体制的‘仪式化’”[2]234。这种行政制度仪式化的演变过程,一方面使得庙宇组织趋于合法化,另一方面,更加深了普通民众思维空间的泛神信仰观念。通过拜祀神灵来获得神灵的佑护成为他们生活极为重要的部分,即使离开故土远居异邦,他们的观念中依然存在对神灵的敬畏,如在侨批的结束语中经常使用的“套语”就是“蒙神天保佑,两地平安”或“蒙神天庇佑,内外平安”。因此,一些庙宇的修建总能看到华人的努力。这些努力往往被视为“善缘”,捐助的海外华人被视为“善众”、“善信”或“善翁”。如崇光岩《北极神庙题捐碑刻》揭橥了民国十五年因“崇光岩北极庙破坏,致屡年香烟失侍”,来自顺德的妇女陈氏到叻、坤甸一带募捐,得到海外华人群体的捐助,“公果完全”,②使得北极庙得以修缮完成。而普宁市林惠山村三山国王庙的《题捐碑》也记录了暹罗一带海外华人捐资修庙的情况,乔林乡天后宫《坤甸西河众喜捐银碑记》记录了该村旅居坤甸侨民捐资修建天后宫的情况。颇有意思的是,揭阳篮兜村《祖师庙题捐碑》中除了收录郑姓坤甸侨胞已到款名单外,还把款额收支情况也收录进来,如“绳□支坤甸银九十元未还”、“……建后应银一万九千二百二十六元,前捐银一千四百□六元,支坤甸四千八百二十元”。

(三)祠堂修建。祠堂建筑是宗族组织建筑的视觉表现,[3]对于明代以后潮汕地区形成的宗族而言,祠堂是族人祭祀祖先或处理宗族公共事务的场所。祠堂建筑的形成,既是宗族内化合力的象征,也是显示宗族在地方社会空间地位的权利象征,具有强烈的族群标签意义。[4]这种宗族理念自明以降,一直延伸到当代。[5]通过对侨批的考察可以发现,海外华人总是试图和家乡宗族保持着互动关系,其捐助行为的文化动机就在于在宗族公共事务之中保持着身份存在的意义。侨批显示,华侨除了资助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属外,还对旁系血缘关系亲属进行资助,甚至对血缘关系以外的亲属进行资助,如1955年《泰国许镇藩寄章籍老乞老姆》一批,讲述了老乞老姆“儿时在家乡”对许镇藩“何等爱惜”,令许镇藩“永远不忘”。[6]该批强调的是“家乡”概念的存在意义。1981年《谢仁荡寄丰邑汤坑埔寨采芝楼谢仁衬》则对家乡祖坟风水事务表示强烈的牵挂:“风水事,福荫后代子孙。”谢仁荡同时嘱咐弟弟谢仁衬“选择地师,择吉进行茔同葬”。[7]这说明,即使空间的阻隔也未能降低他们对家乡事务的参与热情度。在祠堂修建方面,较侨批文献而言,碑刻文献更加注重宗族群体内部的团结,比如强调宗族事务是每个宗族成员“份内”的责任。如民国廿九年(1940)榕城篮兜村《潜默公派孙旅坤题捐碑刻》记录了96位旅居坤甸潜默公派孙为修建潜默公祠进行的捐助,就很好地展示了海外华人在祠堂修建时体现的“份内”群体团结意识。

(四)学校修建。学校是教育的载体,关系到知识的传播与民众素质的提高,也关乎国家未来,因此,“迫于生存竞争之大势,不能不兴学”[8]。海外华人在海外受教育的机会较少,不少华人认为“自己的教育不及人,以致被人轻视,因而相信教育一发达,即刻可提高地位”[8]“教育不振则实业不兴,国民之生计日绌”,[9]教育在华人的经验中被赋予了特别的意义,他们试图通过振兴教育来达到国富民强的目的。从大量的史料可以看出,揭阳地区的华侨捐资助学有比较久的传统。如抗战复员后,为了重修被毁坏的揭阳县立第一中学,《揭阳青年日报》刊登的相关评论就提到了解决办法:“一向省港京沪南洋各地的侨商劝捐……亦热烈函请当地侨商募捐”。[10]而在乡村社会中,学校修建更是得到海外华人的热心资助,如民国三十年(1941),揭阳棉浦村建筑校舍就得到了坤甸侨胞的捐助,捐助人全部是该村张姓侨胞,今存题捐碑刻1通、“坤甸教室”石匾2通。

从揭阳碑刻可以看出,其中涉及内容都是公益事业,这一点与侨批有较大的不同。侨批更多的是涉及到资助款项的分配问题。这些公益事业中,庙宇修建类型是主要类型,共6通碑刻,桥路修建类型共3通碑刻,祠堂修建共1通碑刻,学校修建碑记1通、石匾2通,详见下表:

表一:揭阳地区现存民国时期海外华人捐助碑刻文献

从时间看,从1918年延伸到1941年,这说明捐助的延续性特点;从空间看,以坤甸一带华人群体居多,共计8通碑刻;从捐助形式看,基本以直接的货币捐助为主,出现了盾和铢的海外货币单位,也出现直接捐助实物的情况,如捐助杉木。

三、动机与社会结构

黄挺教授在对潮安县彩塘镇华美村以成公祠内的两块石碑所记录清同治、光绪年间新加坡潮侨沈以成父子的事迹进行研究时认为,海外潮商在传统儒家文化的熏陶下,怀有极其强烈的乡土宗亲观念,情系家乡父老,热心公益事业。同时,黄挺借用余英时先生关于近世商业伦理精神及费孝通关于血缘和地缘社会理论进行分析,很好地诠释了海外华人对地区社会的捐助行为。[11]黄挺对于揭阳地区海外华人题捐碑的分析亦然。一方面,儒家伦理精神的熏陶,促使海外华人将捐助行为视为善举和义举;另一方面,典型血缘社会特征所培育出来的“归本孝思”的文化心态,则是他们维系家乡、乐捐好施的心理动机。

在笔者看来,对于揭阳地区海外华人题捐碑刻文献的解读,不仅仅是复活捐助活动的历史记忆,更可以了解到海外华人与地区社会的互动关系,以及社会结构变迁。

陈春声先生对樟林神庙系统的研究表明,神明和庙宇的信仰空间并不是“信仰圈”、“祭祀圈”理论框架下的“比较确定的、可满足共时性研究需要的人群地域范畴”那么简单,实际情况要“复杂许多”。[12]诚如陈春生所言,揭阳地区海外华人题捐碑刻也体现了“动态的演变过程”。崇光岩《北极神庙题捐碑刻》颇为值得关注:

为立石竖碑记念事。兹因崇光岩北极庙破坏,致屡年香烟失侍,近因陈氏顺德系欲重修已不力量。携带二女往叻、坤甸得诸位善信喜心捐题,并诸乡绅介绍印付与林玉英、古乔林宜春两人仝到夷邦,幸公果完全,即将绍印并诸善信姓名开列。盖印人:林维发、林时拔、林炳贤、罗顺记。叻潮州栈谢福长已易门三十二元众善信捐艮二百元。坤甸东茸文呀坡众善信捐艮一百二十元郭刚合捐艮廿元。

口实叻:热心代捐艮二百元,黄静捐艮四十元,曾裕两捐艮一百元,潮州栈捐艮廿元,刘荣□捐艮七十元,林炳贤捐艮十元,伟丰、卢氏捐艮五十二元,柯瑞莲捐艮十元。

坤甸:罗秀清捐艮七十元,林益成捐艮廿元,林时财捐艮五十元,黄和丰捐艮十元,老兴合捐艮三十元,林时轻捐艮十元,罗和英捐艮三十五元,罗氏捐重修□杉。

民国十五年岁次丙寅冬月吉立

崇光岩北极庙修建时间不详,最早可见雍正版陈树芝《揭阳县志》:“松冈岩即崇光岩也,在黄岐山西边石上有榕树。其岩二洞,有石门,内有佛像,左右有禅室,有元帝庙。”③至迟在雍正年间,崇光岩的北极神庙就已经存在,而且具有较大规模。庙宇历经风雨,在民国年间已经遭破坏,“致屡年香烟失侍”。因此,陈氏试图对该庙进行重修。庙宇的修建是一项极大的工程,陈氏“重修已不力量”,才在地方诸乡绅的介绍下携二女前往夷邦坤甸、东茸、文呀坡一带募捐,从碑刻文献看,陈氏应该受到当地的华人的大力支持和认同。首先,尽管陈氏籍贯身份无从考据,但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女性,陈氏起到了发起者和组织者的作用。尽管在揭阳地区庙宇碑刻可以看到女性捐款人的身影,如乔林乡双忠庙碑刻、洪阳昆冈天后宫、榕城屯埔三山国王庙等等,但是女性作为发起人参与到庙宇修建的碑刻文献却较少看到。这似乎也在说明,在民国时期,女性在公益事业建设中地位得到很好的提升,有别于封建王朝只有男性才是大型建设的主导者。其二,碑刻所记录的捐款人除了直接出现姓名之外,出现了“老兴合”、“叻潮州栈”等商号或商铺名称,这说明海外华人商团在民国时期有了更为详细的分工。而另一通碑刻《暹京诸善翁喜捐造桥芳名碑》所记录的商号情况更能说明这个问题,涉及商号至少有58个,其中以“号”为商号的计7个,以“记”为商号的计12个,以“堂”为商号的计3个。其三,碑刻中提到“罗氏捐重修□杉”,这种以实物捐助的形式显然说明华人对地方公益事业的热情度。

在这些海外华人题捐碑刻中,除了开列了华人钱款和物品的资助,更透露出他们参与到公益事业管理工作的信息。榕城仙滘村《筑路捐银勒石竖碑》后文落款“中华民国十四年葭月初二日竣工坤坡集捐董事等仝立识”,并且对捐款余额的处理也做了说明:“除建筑费外,存则归公置物,以垂永远。”就是说,修建该村灰路存在着一个“坤坡集捐董事会”的协调组织,它享有对捐助财务的监管权和支配权,明确规定修路以外款项用于宗族购置公共物品。又永昌古庙《旅暹棉人捐缘芳名碑记》落款“中华民国七年岁次戊年太簇之月望日,旅暹同人仝监”的记录也明显提出了旅居暹罗捐款人享有监管权。权力的细化说明,海外华人深度介入了地区公共事务建设中,成为公共事务的重要主导力量。

尽管同一时期的公共事务,揭阳地方政府态度还是颇为重视的,④但就上述海外华人题捐碑刻而言,我们没有发现民国地方政府力量的介入。这说明,海外华人在捐助活动受到地方政府的默许或肯定,也充分体现了民间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在研究清帝国晚期华北乡村社会时有一个观点值得我们关注,在20世纪以来的国家建设中,传统的宗族力量不断被削弱。[13]诚然,在民国这样一个背景下,社会流动性强、社会秩序的剧烈变迁的形势下,海外华人和地区社会的互动关系,体现了地方权力结构的变化——区域权力中心逐渐下移至普通百姓。从笔者所搜集到的涉及海外华人捐助活动的题捐碑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揭阳最晚至民国时期,海外华人群体在家乡慈善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一股影响地方公益事业建设进程的重要力量,⑤并且可能在建构一个新的“权力的文化网络”。[13]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海外华人的公益活动对地区的发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海外华人的慈善活动和同一时期揭阳地区其它的捐助活动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提醒我们在研究地方社会的建构时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注意到这些慈善活动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恰恰与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具有很强的对话空间。

注释:

①崇光岩《北极神庙题捐碑刻》原文作“文呀坡”,通常译为“惹呀坡”,来自马来文“Johor Bahru”,即今马来半岛最南端新山一带。

②如崇光岩《北极神庙题捐碑刻》。

③见陈树芝纂修《揭阳县志》卷之一《山川》“松冈岩”条。

④如存于崇光岩的《民国揭阳县知事兼警察事务所所长王栋布告》(1913年)、《揭阳县政府布告重新崇光岩碑记》(1924年),双峰寺的《广东财政厅为给照管业事案查官产清理事务碑》(1928年)、紫峰寺的《重修檀越堂记名碑》等等。

⑤有学者从械斗的角度研究了民国时期福建晋江地区海外华侨所起的作用,并指出海外华侨成为了地方社会的一股重要力量(陈金亮:《民国时期的晋江华侨与乡族械斗》,《社会科学家》2010年第2期)。其实,本文的研究与该文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参考文献:

[1]许云樵.南洋史:上卷[M].北京:星洲世界书局有限公司,1961.

[2]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与社会变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34.

[3]科大卫.皇帝与祖先:华南的国家与宗族[M].卜永坚,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162.

[4]横田浩一.潮汕地区村落的族群标签与其历史演变——以潮州市饶平县X村的宗族与移居传说为例[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33(1):8-14.

[5]黄挺.近十年来潮汕的宗族重建[C]//饶宗颐.潮学研究(第八期),广州:花城出版社,2000:184.

[6]泰国许镇藩寄章籍老乞老姆[G]//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潮汕侨批萃编(第二辑).香港:公元出版有限公司,2004:10.

[7]谢仁荡寄丰邑汤坑埔寨采芝楼谢仁衬[G]//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潮汕侨批萃编(第一辑),香港:公元出版有限公司,2004:181.

[8]杨群熙,吴坤祥.海外潮人对潮汕教育事业贡献资料[M].汕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5:10.

[9]陈嘉庚,王增炳,等.陈嘉庚教育文集[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 :448.

[10]完建一种校舍[N].揭阳青年日报,1947-04-09(1).

[11]黄挺.从沈氏《家传》和《祠堂记》看早期潮侨的文化心态[J].汕头大学学报,1995,11(4):89-94.

[12]陈春声.信仰空间与社区历史的演变——以樟林的神庙系统为例[J].清史研究,1999(2):1-13.

[13]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M].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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