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第3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

2014-03-25 16:46本刊编辑部
电机与控制应用 2014年4期
关键词:高耗能通信业工信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与3月6日发布了2014年第16号《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公告。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共2大类337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300项、风机37项。本目录所列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工信部要求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抓紧落实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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