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公布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千,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同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函》,要求公告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矿山企业,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试鼎足之势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内容和发展模式,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尽快全面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阶段性目标分为3年近期目标、5年中期目标和10年发展展望,对照绿色矿山9个基本条件进行阐述。
各试点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矿山所在地(含中央企业推荐的试点矿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0月底前统一报国土资源部备案,未按要求编制完成规划的矿山将取沮试点资格。
摘自《煤炭信息》周刊20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