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土司制度及其文化价值考察

2014-03-28 14:56苏晓红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土司文化

苏晓红

(1.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系,甘肃 合作 747000;2.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卓尼土司制度及其文化价值考察

苏晓红1,2

(1.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系,甘肃 合作 747000;2.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土司制度是明清政府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土司就是中央政府实施土司制度时任用的各族上层人物进行 “因俗而治”的官职。卓尼土司在甘、青乃至西北土司中最具典型性,它是甘肃几大藏族土司中沿袭时间最长、所辖地域最广、影响最大的一个土司。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沿袭了数百年的卓尼土司制度不仅对其辖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产生过很大的影响,而且在西北乃至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这里试图通过对卓尼土司制度确立和发展过程的阐述,以期发掘其存在发展的更多深层因素,揭开它丰富的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

卓尼土司制;卓尼大寺;土司文化;社会价值

一、卓尼土司制的确立

1.“卓尼”名称的由来。 “卓尼”在藏语中是油松或马尾松的意思,是藏语 “召相”的变音。“卓尼”原意是本地群山围绕,森林茂密,苍松挺立,山清水秀多松柏的意思,并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含义。卓尼之所以在藏区和内地享有盛誉,与其悠久的历史、卓尼土司制及土司的政教业绩、卓尼大寺 (禅定寺)及卓尼版 《甘珠尔》和 《丹珠尔》大藏经等地区的人文历史、资源密不可分。

2.卓尼土司制的确立及其特点。(1)卓尼土司制的确立。大约在元末明初,藏王东热巴巾派安多地区征税大臣噶益西达尔吉的长子些地去寻找更好的亦农亦牧的地方,些地率部经历千难万险来到卓尼附近地区,看到这里水草丰美,便准备在这里立根创业。永乐二年 (1404年)些地和弟弟些傲征服收降了迭部达拉沟18族等地,随后沿洮河到了卓尼境内,便在此定居。些地信仰佛教,到卓尼后经常去拜访这里的一处寺院,这座寺院是始建于南宋宝祐元年 (1254年)的宁玛派小寺,南宋咸淳五年 (1269年)西藏萨迦法王八思巴奉忽必烈之命赴京讲经途中路经卓尼 (又一说是八思巴到内地讲经时途经卓尼),到卓尼寺时赠献蛇心檀木雕刻的释迦牟尼站像一尊,并命其弟子萨迦格西·希日益西在此建筑经堂,广授僧徒,弘扬佛法。元朝元贞元年 (1295年),卓尼寺建成。

些地经常去卓尼寺拜佛及拜访寺院院主,又给寺院塑佛像,逐渐便成了卓尼寺的施主。些地逐渐得到卓尼寺和当地百姓的认可,就拥护他为寺院和部落首领。永乐十六年 (1418年)些地献地投明,入京进贡 (另一说法是些地征服边陲有功,被皇帝诏令进宫),被皇帝授予世袭指挥佥事兼武德将军,些地也由此成为卓尼第一代土司,也成为集族权、教权、政权于一身的世袭土司和寺主,从此卓尼实行政教合一的土司制。

(2)卓尼土司制的特点。成臻铭在他的 《清代土司研究》一书中将我国历史上的土司制具体划分为七种类型。按照他的划分,卓尼土司应属于僧官型土司,或称为僧职土司。僧官土司的出现与藏传佛教的产生息息相关,在地理区域上以青藏高原为中心,呈扇形状态分布于青藏高原东缘和蒙古高原地区,这也正是以达赖喇嘛寺庙为地方政务中心的政教合一的地区。在这个区域内的政教合一也有多种形式,当寺庙对地方没有形成足够的控制力,则地方政治为政教联盟式,比如康巴地区;当达赖喇嘛的寺庙势力渗透到地方社会的各个方面,则形成为社会政教合一式,如卫藏和安多地区;当寺庙势力影响到一个民族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则形成为民族政教合一式;当家族势力占统治地位时,土司又引入寺庙势力辅政,则形成家族式政教合一式。卓尼土司制就是家族式的政教合一制,“兄为土司,弟为僧纲”,兄管理土司区政务,弟主持土司区宗教,土司长子例袭为土司,次子例袭为僧纲,如遇独子时,二职兼任。由于单传或其他原因,在卓尼大寺的僧纲谱系中仅有六任僧纲是专职的,其余十四任都由土司兼任。另外如果土司或僧纲承袭者均年幼不能理政时,就由祖母或母亲代理政教事务,如第十四代土司杨声在年幼时卓尼政教事务就由他的祖母仁钦华宗代理;第二十代土司杨复兴幼时由其母杨守贞代理。代理工作一直到土司长大能够亲政时结束。

二、土司制的政权组织

(一)衙门内部组织

土司是辖区内的最高统治者,土司设有秘书一人,称为 “红笔师爷”,一般由从外地聘请来的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担任,专门负责起草文稿。土司的办公室称为 “房科”,内部有九名工作人员为土司服务,由土司直接管理。土司之下设头目二人,掌管军政大权;设总管三人,大总管掌管衙门内部的全部事务;二总管管理钱粮;三总管专管庶务、伙食;设有传号四人,轮流在传达室值班,管理监牢;监牢里有班役十人专管犯人;设长宪三十二人在各管旗下征收钱粮。土司衙门的各类人员均有十二掌尕 (相当于自然村)产生,头目、传号、长宪由土司悬牌任免,其他的通过选拔或推荐产生。

(二)土司的 “兵马田制”

土司辖区全境土地都是 “兵马田地”,寓兵于农,属民只有使用权,担负对土司进贡纳粮、履行当兵、差役、纳柴草等各种义务,按地区的不同,缴纳各种不同的地方土特产,是土司衙门主要的经济来源。另外,凡耕种 “兵马田”的属民,平时放牧耕作,为土司纳粮食、柴草等,在战时每户有一人自备枪、粮随头目或土司出征,数百人乃至数千人的兵力可以立致,内而调兵消灭抗命之徒,外而奉上命征战防守。如有阵亡情况时给家属发 “达汗尕书”(抚恤证明书),家人不再当差役。

(三)土司衙门对群众诉讼案件的处理

卓尼土司有独立的司法权,一般的纠纷小案由长宪判处,当事人要交一定的衙门钱。重大案件由土司亲自审理,传号与头目在土司左右陪站,由“房科”准备好审问单由土司亲自加以审问,对不承认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有时也会用刑。

三、卓尼土司的发展壮大

(一)土司的发展阶段

有文字记载的卓尼土司有二十代,它确立于明朝,发展于清朝,衰微终结于民国到新中国成立时。大体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到第五代土司为第一阶段,是土司制的确立及土司权势的奠定阶段。第一代土司些地定居卓尼,征服边地,得到朝廷的封赏。第五代土司旺秀于1508年进京觐见皇帝,皇帝赐其姓名为杨洪,使其在地方更有威望,其势力得到加强。

第六代到第十一代土司为第二阶段,是土司的发展阶段。第六代土司杨臻修筑了卓尼城池,嘉靖皇帝封以佥事官职,赐印一颗;第七代土司杨葵明征服了大小板子、纳浪等11处周边地区;第九代土司杨朝梁收复了术部、欧化、卡加、迭部等24处部落,平息了河州吴长毛之变,朝廷赏锦旗一面,授以洮岷协副将;第十代土司杨威派兵征讨了迭部不服朝廷的各部,设旗进行管理,使杨土司的统治地跨洮、迭两州;第十一代土司杨汝松协助清廷调集三千大军平息了武坪 (今甘肃舟曲县)部落的反满暴动,清廷为此把插岗、铁坝、拱坝、博峪等地划归土司节制,土司将其划分为四旗进行管辖,土司势力进一步扩大。

杨汝松还创办了藏经刻印院,刻成了卓尼版大藏经,刻工非常精良,享有盛名,卓尼大寺及卓尼土司由此也扩大了它在藏传佛教界和在整个藏区的影响。康熙帝也在1713年赐卓尼大寺 “敕赐禅定寺”的匾额。

第十二到第十六代土司为第三个发展阶段,也是土司势力的极盛阶段。其中第十五代土司杨宗业平定河州叛乱后,朝廷赏给其三品顶戴;第十七代土司杨元跟随青海大臣平定黑错 (今甘肃合作市)藏民民变,收复了洮州新旧两城,剿平了青海循化撒拉族民变,被朝廷屡次加奖,赏给其二品花翎、头品顶戴,照军功头等之功加一级;第十八代土司杨作霖,随其父剿抚地方变乱,屡战屡功,受到多次授奖,如赏给其头品顶戴花翎。

这个时期,土司辖地东接武都、天水,南临四川松潘,西接青海黄南,北抵夏河、临洮、临夏,人口达到十万,势力极盛,成为甘青各土司中最强盛者。

十九代和二十代土司时期可为第四个阶段,是土司的维持和转型期。1912年,土司杨积庆继位,杨积庆积极响应共和,北洋政府和民国政府授予其“五等文虎勋章”、洮岷路保安司令等勋职,但在辖区内仍然实行土司制度。第二十代土司杨复兴,1949年9月协助解放军发动起义,建立了新政权,废止了土司制度,杨复兴先后任卓尼民兵司令部司令员兼卓尼县长、甘南张祖自治州副州长、甘南军分区副司令员,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委员等职。

(二)卓尼土司发展的原因

沿袭了500多年的卓尼土司制度不仅对其辖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产生过很大的影响,而且在过去的西北乃至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之所以能够如此,有其深刻的主客观因素。

1.特殊的地理位置。处于甘肃南翼河湟岷一线的卓尼土司辖区,不仅是控制西番的据点,也是进藏的门户,再加上土司辖区多为崇山峻林,山大沟深,林木茂密,交通梗塞,与外界在语言、习俗上也多有隔阂,如果没有人带领护送的话很难安全到达领地,这就使得外力不易侵入。

2.政府的安抚和扶持。基于特殊的地理人文环境和历史遗留等原因,历代政府对边地民族地区多采用 “以番制番”的政策,明朝也是通过 “以本土之人,司本土之事”的措施分封地方土司,安抚地方势力,而对甘肃地区西番诸区的土著首领,始终给予优待,有功封赏,累加奖劳,加官晋爵,世袭罔替。到清代,甘肃土司都加入招抚行列,得到朝廷的封赏,使甘青土司得以延续,朝廷对西北土司向来颇有好感,因其 “有捍卫之劳,无悖叛之事”,平时治理地方事务,战时应朝廷调遣,是朝廷在地方的代理人和得力干将,朝廷对土司也多有依赖。卓尼土司从些地开始就已经是拥有政治、经济、军事等自治权的世袭集团,到清代更是因功受封,势力达到极盛。

3.土司的奉职进贡。当朝廷在地方培养代理人的同时,地方势力及教派之间的斗争也促使其寻找政治靠山以巩固和发展自身的势力。卓尼土司在尽职守边,服从朝廷调遣的同时,每一两年之间都会向朝廷述职和进贡,带着大量的地方特产和财物向朝廷报告地方治理情况,以此博得政府的好感。对政府派到地方来查询的官员,土司们都尽力地接待,使土司和朝廷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4.“政教合一”和 “兵马田制”的实施。卓尼土司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宗教首领,从政教两方面牢牢地控制着辖区的属民,从宗教和文化纽带上把辖区内的属民紧紧地连在一起,加强了其属民的凝聚力及在政治和宗教上对土司的依附性。

在民族和宗教方面,土司和属民同属藏族,有着共同的祖先,共同的信仰,他们在民族、宗教、语言、习俗及其历史渊源等方面的一致性,使卓尼土司能得够到属民对他们更多的信任和拥护。

土司在经济生活方面实行的 “兵马田制”为其属民提供了物质生活保障,稳定了生产,安抚了民心,发展了地方经济,而且也减少了土司军费的开支,更重要的是土司通过控制土地,掌握了耕种土地的属民,属民不仅在精神上而且也在物质上依赖于土司,这些都为维护和维持其土司制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5.土司属民深厚的传统观念。卓尼土司辖区较为偏僻,属民和外界发生联系的机会很少,土司作为属民的代言人,一方面为属民创造了相对安稳的经济生活环境,保证了属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土司通过政权和教权对属民进行教化和管理,统治属民,使土司的血缘本位、家族本位、官本位形象重叠整合之后以一个更权威、更高大的形象出现在属民面前,形成为整个土司辖区崇拜土司、迷信土司的政治文化氛围和风气,很少有属民反对和抗拒土司的情况发生,使土司权力的行使畅通无阻。

综上所述,卓尼土司在历代朝廷的改土归流中得以继续保留,直到1949年。它的存在客观地维护了地方治安及西北边地的安全,在某种程度上为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借鉴价值。

四、土司制度的文化价值

(一)政治文化

卓尼土司在它的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土司政策的伸缩性和适应性。首先,卓尼土司通过个人努力对地方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树立形象,适应朝廷“以番制番”的做法,使土司制得以确立,确立之后历代土司尽职尽责地守卫边地,随时听命调遣,按时进贡述职,进一步得到朝廷的认可,土司得到了强大的支持后盾和荣誉光环,在地方也就更具权威性,有利于加强其势力,扩大其统治。

其次,在教权发展方面,卓尼大寺从尼玛派小寺到萨迦派寺院,再到格鲁派寺院,适应了宗教领域的发展趋势,使卓尼大寺得到更快、更好地发展,使其在藏传佛教界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而它的这种转变与发展和土司制 “以政扶教”的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

再次,土司和附近邻县的汉族知名人士交往较多,而且土司通过进贡述职掌握政府的政治动向,对社会的时事政局能及时地作出反应,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十九世和二十世土司,杨积庆土司虽然接受了国民政府和北洋政府的任命,但在暗中却帮助红军,他开仓放粮,派人带路使红军通过天险腊子口。杨复兴于1943年9月被国民党任命为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司令,1949年春毕业于国民党南京陆军大学将官班,授予少将军衔。1949年9月11日,他率部在卓尼和平起义,任卓尼民兵司令部司令兼任卓尼县县长。1950年至1955年任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主任。其间,他积极地参与撤销旧机构,组建区、乡基层政权,剿灭残匪和禁毒、铲烟等工作。

(二)制度文化

土司内部一整套严密的运行体制体现的是卓尼土司辖区的地域制度、官方制度、家族制度、民族宗教制度的汇聚和整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统治管理制度,这也是卓尼土司能深深地扎根于当地、世代相传、经久不衰、长期兴盛的原因。这样的地方制度,在 “身、家、国、天下”同构的中国伦理政治观下有很多可汲取和借鉴的价值。

(三)社会文化

卓尼土司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民族宗教文化、乡土文化、家族文化和政治制度文化等多元文化的统一体,也证明了土司制多样的文化认同观,在实践中也实现了自身的政治价值。伴随其政治价值,使卓尼保留和积淀了丰富的藏族传统文化、佛教文化,形成了浓厚的地域特色文化氛围。目前,学术界对卓尼土司制和土司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多,其学术价值不言而喻。另外,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杨积庆烈士纪念馆”和 “土司历史陈列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禅定寺也已成为卓尼县有名的旅游景点,寺院依山而建,融合藏汉建筑风格的经堂随地势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高低不等的台地上,建筑金碧辉煌,巍峨壮观,背依青山,俯视洮河,环境清幽雅静,现有三大学院、四大囊钦、五幢佛殿,加上寺门和僧舍等共80多幢建筑。铜瓦金顶,雕梁画栋,显得金碧辉煌。经堂内用金、银、铜、玉、宝石、象牙、香木等材质制作的佛像千姿百态,惟妙惟肖。在经堂、回廊的墙壁上,遍布色彩绚丽的壁画,置身其中,如入五彩斑斓的画廊。每到祈愿法会、晒佛节、酥油花灯节等宗教节日,虔诚的信徒和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

既为名寺,自然不乏名人,西藏一至四世策墨林活佛都出自禅定寺,其中一、二、三世策墨林活佛,都曾担任过西藏摄政王。由此,卓尼也被誉为“藏王故里”。

今天的禅定寺,以其雄宏壮观的建筑气势,飞虹流彩的文化艺术和稀世无价的珍贵文物,成为安多藏区信教群众向往的圣地和人们探究藏传佛教文化的重要窗口。

[1]杨世宏.卓尼土司历史文化[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07.

[2]成臻铭.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3]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Z].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

[4]王继光.试论甘肃土司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J].甘肃社会科学,1985(4).

[5]成臻铭.试论土司与土司学——兼及土司文化及其研究价值[J].青海民族研究,2010(1).

[6]刘继华.民国时期甘肃土司制度变迁研究——以卓尼杨土司、拉卜楞寺土司群为例[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2).

[7]熊晓辉.土家族文学艺术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3(5).

[责任编辑:丹 涪]

C954.75

A

1674-3652(2014)02-0010-04

2013-12-25

苏晓红,女(回族),甘肃临潭人,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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