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流通视角的辽宁“农超对接”发展策略研究

2014-03-29 06:28冯蓬蓬孙琪恒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4年8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超中间商

冯蓬蓬,孙琪恒,马 巍

(营口理工学院,辽宁营口 115007)

基于流通视角的辽宁“农超对接”发展策略研究

冯蓬蓬,孙琪恒,马 巍

(营口理工学院,辽宁营口 115007)

自2008年起,全国开展“农超对接”的试点工作。辽宁省有些城市开展了“农超对接”项目,但是效果不理想,商家农户的合作意愿不高。“农超对接”本是商、农、消费者者三赢的好事,是市场发展的趋势,为何成为政府的一厢情愿?本文结合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的历史经验,从流通视角分析“农超对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流通;农超对接;质量认证

2008年10月,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沈阳市的家乐福、盘锦的兴隆、营口的金和等超市均开展了“农超对接”项目,但对接项目种类有限,销售额不高。“农超对接”意在实现商家、农户、消费者共赢,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辽宁作为蔬菜、水果生产大省,其农副产品资源本应成为“农超对接”的有力支撑,但目前推进状况却不令人满意,部分农户、商家合作意愿也不高。

1 现阶段辽宁省农产品流通的现状

农产品流通涉及农产品生产、包装、采购、储运、加工、销售等活动过程,“农超对接”就是为优化农产品流通、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产生的。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各界对农产品流通的重视,辽宁省的农产品流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与地区相比,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技术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存在许多问题。

1.1 农户多而散,难以与大生产、大流通相适应

辽宁省作为水果、蔬菜大省,农户众多,但以家庭承包为主,组织化程度很低,不利于规模化生产,在与市场谈判时缺乏竞争力。这种小农生产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在市场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故造成卖果难、增产不增收等问题。

1.2 流通环节多,不利于农产品保鲜

目前大部分的农产品经由“生产基地—经纪人—批发市场—零售商—市民”的路径流入城市消费者,少数通过“合作社—超市—市民”的方式。参与流通的中间商过多,储运的次数就可能增加,造成流通成本增大,流通效率降低,不利于保持农产品的生鲜性,提高了农产品的零售价格。

1.3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品牌影响力差

农户从生产到采摘没有规范化、标准化的监督、指导;分类、挑拣时没有科学技术,多凭经验,很多农产品包装简陋;交易时缺乏分级标准,农产品品牌意识不强。尽管商务部对农产品规范了购销标准,但是消费者不熟知,认证不完善;在生产者与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柠檬市场”,威胁消费者生命安全,出现食品不安全的现象,不利于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

1.4 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软硬件不强

仓储、保管、加工、包装、配送等辅助设施严重不足,冷库、冷藏车等冷链物流技术落后,冷藏车使用效率低下,不能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农产品交易方式落后,多采取现货对手交易,农产品交易的信息化程度低,消费者与农户的信息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的发展。

2 国内外农产品流通的经验

同样采取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蔬菜之乡”山东寿光,其探索的农超对接运行效果却较好。其发展经验告诉我们,政府充当引导是有必要的。数年前寿光政府就积极支持和引导当地龙头零售企业对农超对接模式进行深度探索,加大对农产品现代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强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在“农超对接”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社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应积极推进当地农民合作社建设。“农超对接”的关键是统一产品质量的标准。

与我国农业生产比较类似的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推进“农超对接”,政策支持与流通体系建设为农超对接提供了发展机遇。主要对接模式有:蔬果专业化生产的单位农协组织和超市对接模式;任意组合的农民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模式;个体生产农户与超市对接模式以及全农集配中心、县经济联合会、农业生产基地、企业直营农场和其他生产销售组织与超市对接等。韩国自80年代起,有计划地建设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直到2010年大约50%的农产品通过现代化流通企业进入消费领域。韩国农协在韩国范围内有近2000个基层社,实现农产品现代化流通,批零兼营,不仅为其成员解决产品销售、运输等问题,还将市场内的购销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户,引导农家生产。本文从流通的角度看待农产品流通的问题以及“农超对接”存的条件,以更好地实现“农超对接”。

3 基于流通视角的辽宁省“农超对接”分析

3.1 多方连接经济

假设1 市场中存在众多的农户m,农户间相互竞争;

假设2 市场中存在众多的消费者n,消费者相互竞争;

假设3 消费者与农户的信息不对称;

假设4 消费者与农户的交易条件存在“欲望的双重一致性困境”;

假设5 交易存在交易费用。

若不存在中介,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流通,则产生M×N次交易;若存在中介P,则产生M+N次交易。故在众多农户与消费者流通过程中需要流通企业的存在,农产品流通的方式也应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批发市场,也可以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本文仅讨论“农超对接”,市场中存在众多的超市S,相互间竞争,同理,“农超对接”也应存在流通中介,或者采取一体化原则,超市直接拥有生产基地,如家乐福模式;或者农户联合拥有超市。以上说明在辽宁省“农超对接”中必须发展代表农户弱小群体的合作社,减少农户与超市谈判地位的不对等,减少交易次数。

3.2 中间商介入条件

中间商介入买方卖方的必要条件:(1)中间商能够获利,中间商的毛利大于0,即中间商向买方的销售价格与从卖方的进货价格差额大于交易费用;(2)卖方能够获利,卖方向中间商销售的毛利大于卖方向买方销售的毛利;(3)卖方能够获利,买方向中间商购买的价格与费用和小于买方向卖方直接购买的价格与费用和。

中间商介入买方卖方的充分条件:(1)中间商的获利能力,能够以较低价格购向卖方购买,且能够向买方销售;(2)中间商能够减少交易费用的发生,保证盈利水平。

据调研,辽宁农产品流通渠道众多,其中农户—产地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仍占相当比重,“农超对接”是现代化农产品流通的产物,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侵蚀“农批”流通模式的市场比例,这就要求减少或削弱“农批”存在的条件,加强“农超对接”存在的条件。

3.3 柠檬问题

假定1 市场上有多个潜在的卖者和多个潜在的买者,并且他们是风险的中性者;

假设2 卖者知道自己出售产品的质量;

假设3 信息的不对称性;

假设4 买者不知道每个产品的质量,但可以通过推测、经验等方式把握产品的平均质量。

“柠檬问题”造成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发生扭曲,质量好的产品被挤出市场,而质量差的产品却留在市场,极端的情况是市场会逐步萎缩直到消失。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农超对接”可缩短流通渠道,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和使用效用。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首先,便利性成为选择购物的重要标准;其次,要求安全、健康无污染的农产品;最后,只有多样化、营养丰富、外观品相好的农产品才能满足消费者的多方需求。消费者的需求转变是“农超对接”的直接推动力。政府推动“农超对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消费、促进增长。一方面,政府制定多项优惠政策,加强商务部和农业部扶持力度;另一方面,政府积极推动落实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开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

4 基于流通视角的辽宁省“农超对接”发展策略

4.1 引进先进的农产品流通机制

建立竞卖的农产品拍卖制度,规定竞卖的产品品类,收集农产品数量定期向超市、零售卖场竞卖,改变现有的批发市场以对手交易为主,对于弱势的农户没有任何保护作用的模式,提高交易效率。政府通过价格支持和无息贷款等形式帮助农户出手农产品,并迅速转化资本投入生产,待超市货款结清后再还贷款。必要时,农产品信贷公司按照相关法令和合同,购买和贮备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以稳定市场价格。

4.2 建立健全农产品相关标准

推行农产品质量分级,采用商务部此前发布的黄瓜、马铃薯、番茄、青椒、洋葱、豇豆、冬瓜等七种蔬菜的流通规范购销标准,实施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满足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对市场上销售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追根溯源,查明责任,依法处理。由政府引导建立起有序的市场竞争,严格审查农产品流通企业资格。

4.3 促进和发挥农业合作社中介组织建设

结合辽宁省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以区域为单位,自上而下建立合作社,省农协下辖市农协,市农协下辖区农协,区农协下辖合作社。部分区域已经建立起合作社的,政府应给以扶持政策;尚未建立合作社的,可以充分利用原有供销社的力量,辅导培育合作社的诞生。以政策为先导,在较短时间内,成立区域化、规模化、组织化相对较高的合作组织,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力。农合负责在农产品产地建立冷库,通过集中、储存、包装、挑选、分级、加工等方式维持农产品的新鲜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维护农民利益。供销社负责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与拍卖,架起农户与超市的对接,协调各方面关系,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市场有效运作。政策性银行负责农户的低息无息贷款,解决农户的生产与冷库建设支出资金问题,帮助农户与现代化流通接轨。

4.4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以合作社为单位,以政府、高校为主导,培训农民,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初期以采摘、分级、包装等各环节的技术支持为主,后期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大力发展绿色物流(绿色的储存和装运、绿色的包装和再加工及绿色信息搜集和管理),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同时消除污染。对环境友好的农户与流通企业政府予以补贴。对实行“低化学或无化学”或生产“有机农产品”的农户给予 “环境友好型”农业直接补贴,对实现绿色物流的流通企业也给予补贴。对于老农户出租自己的耕地给发展“有机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政府给予直接支付补贴。建立有机农产品认证、创建农产品品牌,提升有机农产品的价格。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灌溉、排水,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规划农产品流通的批发市场与冷库建设。

4.5 加强农产品信息化建设

政府通过中央和地方预算,每年拨出农业信息经费,保证农业信息系统的建设与正常运行,将农民购买电脑的钱纳入补助,推进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免费向农民提供各种技术信息,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农业信息资源。信息化将农户与消费者连接,将农产品产业链的利益相关者联系在一起。将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农产品需求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农户。实现网上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系统,配合优质的物流系统,加速农产品流通的速度,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农产品在流通中的不必要损失,实现农户和超市利益最大化。摆脱区域性市场的限制,消除传统交易的时空障碍,使交易双方的选择范围最大化。辽宁省农超对接的发展,尚有很多问题待解决,需多部门配合,可由省农业厅、供销社共同研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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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1

辽宁省社科联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2014lslktziyyjj-59)。

冯蓬蓬(1980- ),男,山东枣庄人,营口理工学院讲师,硕士,从事网络营销与流通管理研究。

F713

A

2095-7602(2014)04-01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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