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必须优化选举环境

2014-04-06 00:36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民主主体意识

陈 燕

(1.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郑州 450002;2.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党的十八大强调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的基础上“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可见优化党内民主选举环境命题已经成为党建理论和实践探索的热点问题,体现了党对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理念的新飞跃,也标志着党对自身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高度。

一、当前影响党内选举制度运行的环境要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发展与进步。但党内选举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候选人提名不能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党代表成分的结构比例不够科学,党内选举程序不够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过于简单,缺乏竞争平台等问题普遍存在。党内选举实践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不仅会挫伤党员参与党内选举的积极性,而且会造成党内选举中一些侯选人或当选人只注重向上负责而忽视普通党员意愿的情况,最终亵渎党内民主,损害党的形象。导致党内选举所处困境的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传统的惯性也有现实压力的退让,既有党内自身的原因也离不开整个社会政治生态的影响,如果从党内选举的环境视角来寻找原因的话,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党员主体意识相对淡薄

所谓党员主体意识,是党员基于党组织一员的理性思考、以党的事业为己任的自觉意识,是对党的事业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自觉坚持的自主意识。从内容上看主要由党员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纪律意识等构成。党员的主体意识是发展党内民主,有效落实党内选举制度的前提基础,党员有没有主体意识或者主体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党内选举的认可度和民主性。

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党内民主建设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新规章,有力地推动了党内民主建设的深入发展,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关心程度和参与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从目前党内民主的政治实践来看,党员的主体意识现状与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党内民主化的推进与时代的要求,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一是对党员权利认识不足。有的党员权利意识薄弱,在党内生活中只懂得履行义务的责任,不清楚行使权利的意义。在参与党内事务中缺乏坚定的党性原则和主人翁意识。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对党员责任理解存在偏差,责任意识虚化,甚至将责任仅仅理解为对组织的绝对服从;有的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缺乏自觉能动性,不敢主动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三是对党内生活态度冷漠。许多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不热忱、不主动、不关心,甚至关系自身民主权利实现的选举投票等活动也是缺乏参与热情,表现出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

2.党内优良民主传统流于形式

任何一个组织都有其长久以来保持的传统作风和精神,这既是这个组织的优势也是其有别于其他组织的根本特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自身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三大民主传统,即党内民主集中制、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以及在民主作风层面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这些优良的民主传统曾是我们战胜敌人争取民众的有力法宝,也是新时期继续发展党内民主的丰厚土壤。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优化党内选举环境,必须从党的优良民主传统中汲取营养,才能根深叶茂。但近年来,这些优良的民主传统在实践中却走了样,甚至流于形式。民主集中制无法真正落实,党内由于党务不能彻底公开,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不足,使党内民主演变成党员集体走过场,集中则变成党委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虚假民主”。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中弥漫着“官本位”、等级制的浓厚氛围,互称官职阿谀奉承之风愈演愈烈;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严重走样,甚至演变成了隔靴搔痒式的政治作秀,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仅限于无关痛痒的表面问题,对于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大家都心照不宣,看透不说透。党内优良民主传统的流失和形式化,严重影响了党内选举的民主性和公信力。

3.党内民主氛围不够浓厚

党内民主氛围是党员正确处理党内关系和党内矛盾所体现出来的内部团结和谐和外部优良作风的整体气氛,包括领导人的民主素养、民主实践环境、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等。党内民主氛围从本质上来看是党内关系的表现,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氛围和环境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外围条件。没有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党内选举的目标自然无法保障。

当前党内民主氛围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内生活缺乏平等氛围。党内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观念,认为领导干部才是党的主体,在党内生活中,往往比较重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却不太重视广大党员的权利,往往要求党员履行各种义务,却常常有意无意地淡化和忽视党员应当享有和行使的各种权利。二是党内生活缺乏自由氛围。受到长久以来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共产国际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自身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这些深层原因严重挤压了党员在开展党内生活时的自由空间,也就限制了党员民主权利享有及行使的程度和层次。不少党员在明知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不敢出面、不愿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党内生活公开不够。虽然党内制定了统一的制度文件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党员真正关心的事项公开不够和公开内容随意性的问题。四是党内生活人文关怀的氛围不浓。党员主要是作为被动的被“灌输”对象,党的组织对党员奉献要求多、利益关心少,对党员的关心、服务、援助、帮扶、救济没有大的作为,使得一些党员对党组织感到失望,从而疏远党组织。

二、优化党内选举环境的思路和途径

从以上对影响党内选举的主要环境要素的分析可以看出,之所以当前党内选举制度的实践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扭曲变形,和当前党内选举环境存在的问题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在现有党内选举制度存量不变的情况下,探讨如何优化党内选举环境,从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培育党员主体意识

首先,必须提升领导干部的民主素养。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素养,包括领导干部对党内民主和党内选举的认知、意识、态度、带头作用等,对提高党内选举的公信力和参与度具有关键性意义。要对领导干部开展系统深入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首先是党的普通一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于党员的委托,从思想上克服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领导本位”的错误认识,树立平等的党员意识,主动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自觉接受党员的民主监督。

其次,加强对党员权利意识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等载体加大对党员主体地位和权利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真正了解正确的民主知识,熟悉基本的党员权利,知道既定的民主选举规则和程序,掌握好基本的民主选举技能,切实认识到党员是党内选举活动的主体,激发党员主动参与党内选举和依法行使权利的热情。

最后,扩大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实践范围和层次。党员主体意识的提高和民主素质的增强,最终还是要在加强自我修养锤炼和强化党内实践中才能真正实现。积极创造和拓展党员参与党的领导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机会和形式,拓宽党内民主生活领域,疏通参与渠道,科学规范参与程序,让党员亲身参与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论证甚至决策,在建章立制、管理监督中接受锻炼,调动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将选举意识内化到党的建设的实践中。

2.继承发扬党内民主优良传统

首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当前贯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应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集权与放权的关系,把握工作大局。党委要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分内之事,集分内之权。在党内大事决策之前,必须通过党代会、咨询会等多种途径保障党员基本权利的正常行使,进一步扩大和保障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二要处理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做到议行合一。要保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正常实施,处理好班子主要领导和成员之间关系。主要领导要当好班长,不当家长,班子成员要当好助手,不当对手。三要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广大党员必须遵守党内的纪律,在实行党内自由时不侵害和剥夺其他党员的自由。“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

其次,继承和创新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在新形势下,确立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志关系要以坚定的党性原则为前提。党内同志之间要一切从党的事业出发,坚决杜绝丧失党性原则的“好好先生”及表面一团和气实则矛盾重重的假和谐行为。第二,党内同志关系要以共同做好工作为基础。党内同志之间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是平等的,但为了做好党的工作,党内必然存在不同的职务分工,职务分工的不同也必然出现党内同志之间工作上的服从和配合。我们既要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政治上的平等关系,又要以共同做好党的工作为基础,做好相互之间的服从和配合。第三,党内人文关怀是保持正常的同志关系的重要内容。真切地关怀党员的生存发展,积极关注党员身心健康,让党员时刻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积极性。

最后,启发和倡导党内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在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过程中,应该把握好两点:一是领导班子要引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是关键。实践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头进行诚恳的与必要的自我批评,党的团结才会搞好,才会形成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二要采用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做到既能正确对待批评又能正确开展批评。党员对待党组织和同事们的批评要抱着诚恳、虚心、实事求是的态度。党组织内批评要把握分寸,既坚持原则又以理服人。对勇于开展自我批评的同志要鼓励和宽容,量纪要宽大,政治上不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树正气、压邪气,疏通批评渠道,广开批评言路,实现真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

3.努力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

首先,实行党务公开是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的前提。要进一步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和提高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层级,不断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制度以及重要事项征求党代表意见的听证制度,逐渐建立起顺畅的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信息渠道,这样才能确实有效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是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的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群言堂”,集思广益,正确对待、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在党内选举中,务必弱化组织和党内“一把手”的意图,营造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党内选举环境。党的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和处理不同意见,决不能采取压制和打击的办法。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党内真正的民主选举氛围才能营造起来。

最后,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制度是营造良好党内民主氛围的保证。与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一样,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环境也要花力气去进行监督。通过对监督制度的创新和健全,对那些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和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党员予以鼓励和保护。对由于个别领导独断独行甚至对有不同意见的党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批评并严格依党纪党规进行查处。

[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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