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探讨

2014-04-06 23:51汪黎明
山西建筑 2014年24期
关键词:评标投标建设工程

汪黎明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1 简述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是依托网络技术,采用电子文本文档,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发送和接收招投标文件等数据信息,从而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支付价款等全过程无纸化的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平台主要包括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CA 认证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系统、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办公基础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等。电子招投标借助计算机评标辅助系统,具有高效、透明、便捷、节约成本等优点。

2 现阶段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基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招标投标主体的在线身份识别认证、电子文件签名以及安全、保密传输、储存的网络信息技术均已经解决,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截至目前,全国已有70%以上的市级交易中心建设了与招投标相关的各类系统。另一方面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1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倡使用电子招投标。不仅扫除了阻碍电子招标投标发展的技术障碍,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也为电子招投标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3 在建设工程中推行电子招投标的必要性和意义

1)有利于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公开透明运行。使用电子招投标,项目从登记、投标报名、评标定标到中标公示全部实现电脑网络化管理,凡是缺少资料或不具备条件的投标人,电脑会自动拒绝,领导打招呼无效。在评委的抽取上,采用电脑自动随机抽取和语音通知专家评标,从根本上杜绝了业主“挑选”评委、投标人“买通”评委的现象,保证评标工作公正地进行,降低人工干预的可能性。项目的招标公告、评标结果能及时在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发布,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寻租行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操作”。同时,电子招标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各个程序都能公开透明,有利于招投标各方主体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建筑市场公开透明运行。

2)有利于大幅降低招投标成本。通过电子招标文件可以使标书编制工作更轻松,评标工作也更易于操作,能节省异地开标和评标工作中高额的差旅和招待费用。不仅可以减少材料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而且还能减少时间成本、交通成本。根据相关统计,采用电子招标可以使标书编制的直接成本降低30%~70%。同时电子招投标提供的数字化分析手段,能使政府管理部门通过数据指标的决策分析,为建筑行业提供最新的准确的数据参照标准,从而使整个社会建筑造价水平更加真实透明。

3)有利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电子招投标系统强大的功能帮助评委在几分钟内可完成原来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完成的清标、查错工作,将评标专家从繁杂的数值核对、计算中解放出来。使纸质标书里经常出现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不均衡报价做法成为历史,评标时间比原来缩短1/3 以上,评标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招投标各方利用操作系统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管理,优化了招投标全过程的业务流程,缩短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周期,大大提高了招投标效率,有利于形成招投标各方多赢的局面。

4 现阶段电子招投标存在问题

4.1 标准统一问题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由于缺乏统一可行的技术标准,互不协调兼容,且造成各系统使用者需通过多次购买同一个技术服务去兼容各个不同的系统和管理平台,造成系统使用成本高昂,提高了各招投标主体的进入门槛。

4.2 安全性问题

主体身份识别与数字签名缺乏权威机构的鉴定认证,敏感信息容易被黑客盗取、删除、修改,由此造成商业机密的泄露,给招标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功能性问题

各电子招投标系统尚处于开发初期,缺乏统一规划协调,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不尽完善,且与各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共享服务平台,由此造成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和功能相互分离、断裂的局面,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4.4 普及性问题

宣传推广不力造成实际使用率较低,由于当前推行纸质招投标和电子招投标双轨运行机制,电子招投标的方便和快捷并未深入人心,一部分人认为电子招投标技术复杂,风险性高,不愿意参加电子招投标。

4.5 垄断性问题

目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是政府部门指定的唯一招标公告网络发布媒体。该网对使用者设置了很多权限,如设置了招标公告信息获取的诸多障碍,对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和获取招标公告信息进行了诸多条件限制。招标公告发布网络媒体的垄断,使电子招投标的前期工作不能有效的进行,阻碍了电子招投标的快速发展。

4.6 制度性问题

目前,电子招投标缺乏完善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电子招投标全过程缺少法律依据保证,监管责任分配混乱。由于系统开发商对数据接口进行公开开放,系统数据保密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法律责任无人承担,缺乏相关制度保证电子招标投标安全性和可靠性。

5 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数据标准,制定电子招投标技术规范,借此保证开发和使用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技术和数据标准规范统一、功能全面,进而保证各招投标主体以最低成本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加大信息安全方面的研发成本以提高安全保密技术,使敏感信息加密传送,保证招投标平台数据传送的安全性,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权限控制体系的严密性,完善身份认证机制,在全国推行各CA 电子数字身份认证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互通互认的新方式。加强电子招投标系统人才建设,在人才队伍上寻求突破,循序渐进的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内外环境和技术经济条件,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解决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上的缺陷,使电子招投标系统更加人性化和智能化。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各地建设信息网为依托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布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的动态信息,宣传国家有关电子招投标的要求,阐述电子化招投标的意义、特点和做法。对招标代理公司、评标专家、投标人及有关建设单位进行培训,普及电子化招投标的概念和运作规则,使各招投标主体充分认识到电子招投标的高效、透明、便捷、节约成本等诸多优点。有关政府部门增加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制定合理的条件,选取不以赢利为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保证各行业各区域都有法定招标公告指定网络媒体,杜绝垄断现象。在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领域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避免因为法规条文的缺失阻碍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使电子招投标步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6 结语

电子招投标是未来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总体发展方向,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政府的积极推行和引导下,江苏省、辽宁省已建成全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虽然我国电子招投标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但随着不断完善健全的电子招投标体系的形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技术的不断完善,电子招投标必将开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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