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篇(一)

2014-04-07 05:06唐湘茜
水利水电快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装机容量水电水电站

国外水电纵览

亚洲篇(一)

阿富汗

1 能源发展现状

能源水利部负责水行业管理。城市供水和污水排放管理由公共事业部(MPW)下属的中央供水及污水管理局(CAWSS)负责。

目前该国为电力输入国,主要从乌兹别克斯坦进口电力。为缓解电力短缺问题,正在实施连接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土库曼斯坦输电线路的升级改造等。由于阿富汗拥有巨大的水电开发潜力,因此能源水利部旨在逐渐使其成为电力输出国。

阿富汗的煤、石油、天然气和地热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开发。连年战争给该国发电、输电及配电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截止2012年,仅1/3的人口能用上电,其中约70%为首都喀布尔人。

阿富汗电力公司为该国主要的公共电力机构。运行中的电站总装机容量约600 MW,大部分来自于水电,其他为火电和太阳能发电。预计到2020年,大约需要3 000 MW的装机容量才能满足其电力需求。

2 水电开发

阿富汗理论水电蕴藏总量为25 GW,但尚未充分开发。水电装机容量潜力为12 000 MW,可通过200多个水电项目加以实现。至今,约31%的技术可开发量得以开发。在低成本设计的前提下,正在实施大量的输、配电系统重建及扩建工程。

40多年前,萨尔玛(Salma)大坝项目就已开工建设。由于工期延误时间较长,预计2014年完工。近期,巴基斯坦国家工程服务公司新签订了法拉河大坝设计合同,负责电站厂房、拦河坝和灌溉隧洞的设计。该项目装机容量27 MW,库容1 km3,将主要用于灌溉,并为法拉省供电。

近年来,需要修复的大坝约545座,目前能源水利部将优先考虑其中的111座。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美国陆军工程师兵团等机构对该国水电行业主要项目进行了修复,这些项目多用于灌溉。根据电力系统总体规划,现已完成玛黑帕尔(Mahipar)和索罗比(Sorubi)两座电站的修复工作,分别装机100 MW和66 MW。正在修复装机100MW的纳格鲁(Naghlu)水电项目,已于2012年9月成功修复2台发电机组,另有2台有待修复。

已规划巴格达拉(Baghdara, 360 MW)和卡贾基(Kajaki, 100 MW)两个扩容项目,并计划在喀布尔附近再修建装机105 MW的电站。由于卡贾基(Kajaki)水电站不能全面运行,导致阿富汗南部缺电。目前正新增第三台发电机组(16.5 MW)。此外,风能和太阳能已被确立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自2008年起,风力发电机已在潘杰希尔省成功测试。阿富汗西部的风力发电场将可提供电力。

同时,小水电的发展取决于当地是否有安全、稳定的政治局势。国家总体计划是为28个地区提供电力。目前在德国援助下,正在实施农村地区能源供应规划(ESRA)项目,并修建了一些微型水电站,另有更多项目已纳入规划。此外,正在帕克蒂亚、库纳尔、巴米扬及潘杰希尔地区进行综合调查,以评估小、微型水电站的场址。另对巴达赫尚省的微型水电站进行了测试。

3 环境和公众意识

在项目规划阶段,地方组织均参与决策过程。国家机构及官员也会参与制定合理的管理框架,以推进农村电气化进程。

社区通过提供劳动力及当地材料,也参与到农村地区能源供应规划(ESRA)建设中,创造了临时工作岗位。由当地技术人员承担土木工程方面的工作,普通劳动者也可在施工过程中取得技术资格。

在巴达赫尚省首府法扎巴德市,设立了可再生能源资源信息中心,旨在向大众提供有关电力、能效、可再生能源以及电力行业解决方案的信息。该中心还提供相应培训。

亚美尼亚1 能源发展现状

2009年该国用水总量为19.6亿 m3,其中农业用水占87%,工业用水占7%,家庭及饮用水占6%。人均用水量约为160 L/d。

负责水资源管理的机构有6个,分别为国家水利委员会、争议解决委员会、自然保护部、国家水文气象局、国家水体系委员会和国家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

除管理能源和电力部门外,能源与自然资源部还负责制定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及战略。作为独立部门的能源管理委员会,则负责管理电力的生产、输送及分配。能源构成比例如下:天然气约55%、煤约25%、水能约6%及其他约14%。

该国各类电站总装机3 061 MW,其中70%为私有。水电站总装机的26%(781 MW)为国有。2012年总用电量约为4 500 GW·h,人均用电量约为1 330 kW·h。同年发电能源构成为:火电(42%)、水电(30%)和核电(28%)。2009年各行业用电构成为:家庭(35%)、农业和灌溉(3%)、工业(23%)和其他(39%)。预计未来10 a电力需求年增长率为4.5%。

2010年,主电网峰值需求为1 380 MW,平均基荷为1 015 MW。2012年,从伊朗、格鲁吉亚等国进口电力98.1 GW·h,而向伊朗等国出口电力1 696.2 GW·h。

居民税前日平均电价为7.3美分/ kW·h,夜平均电价为4.8美分/ kW·h。工业日平均电价为4.8~7.3美分/ kW·h,夜平均电价为4.08~4.8美分/ kW·h。全部电价均包含增值税。

2 水电开发

理论水电蕴藏总量约为21 800 GW·h/a,技术可开发量为6 000~7 000 GW·h/a,经济可开发量约为3 500 GW·h/a。

纯水电装机为1 184.7 MW,另有165 MW在建,671 MW纳入规划(至2025年)。

运行中的大型坝有35座,其中土石坝32座,混凝土坝3座,总库容为14.1亿m3。运行中的水电站年均发电量为2 338 GW·h(2009~2012年)。2012年水电站实际发电量为2 910 GW·h(占国家总发电量的30%)。水电占国家总发电量的32.8%(2003~2012年)。

国际能源公司是俄罗斯水电集团(RusHydro)的子公司之一,负责修复塞万-拉兹丹(Sevan-Hrazdan)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65 MW,修复后可新增装机45 MW。

该国在建或已规划水电站项目有:

(1) 位于阿拉斯河上的梅格里(Meghri)水电站,装机容量130 MW,年发电量800 GW·h,属该国与伊朗共建水电站。两国早在2010年10月就已签署BOOT合同。

(2) 位于杰别特河上的什诺格(Shnogh)水电站,装机容量75 MW,年发电量300 GW·h,将吸引私人投资修建。

(3)位于索拉格特河上的洛林贝尔水电站,装机容量66 MW,年发电量200 GW·h。在欧盟塔西斯计划项目框架下,德国菲希特纳(Fichtner)公司于2003~2004年已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于2007年更新了成本预算,期望由私人投资修建。

小水电站建设是亚美尼亚开发可再生能源和获得能源独立的关键。运行中的小水电站有82座,总装机102 MW。

2009年1月22日,政府提出了小水电站开发方案,即近5 a内规划修建90座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10 MW。从2012年起,在挪威的技术和资金援助下,计划再开发265 MW的小水电站。

3 前景

亚美尼亚拥有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有望占国家电力需求的30%(不包括地热、太阳能直接转换、沼气发电以及大多数风能)。

2001年3月21日,该国颁布了能源法。该法第59条的规定可确保政府在遵守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购买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以此鼓励、保护可再生能源发电。

阿塞拜疆

1 能源发展现状

年平均水补给量为321亿m3,可用水资源约为3 800 m3/a/p。最大河流为库拉河,拥有该国80%的水资源。地下水资源约为42亿m3,地下含水层水量占该国水资源总量的12.5%。该国拥有约145万hm2灌溉土地,且90%的农业生产总值来自于灌溉农业。

运行中的大型土石坝有53座。水库135座,总库容为21.5 km3,可用库容12.8 km3。阿塞拜疆拥有51 755 km的灌溉渠道,29 640 km的污水收集管网,118 000座水工建筑物,931座泵站及1 700 km的防洪大坝。

该国自1997年开始推行水费制度,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规定了灌溉用水的限制条件。2006年,成立国家土地开垦和水资源公司,其主要职责为:为国民经济行业供水及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率;通过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水从田野流出;通过责任公司经营灌溉及排水建筑物;实施泥石流防范措施;承担国家资助的重要建设和设计项目等。

霍达阿法林(Khoda-Afarin)土坝位于该国与伊朗接壤处,坝高64 m,主要用于发电(两国各装机100 MW)和灌溉,该项目已于近期完工。已规划的大坝还包括位于库那河上的特武兹(Tovouz)大坝(62 m)和位于阿拉赞河上的阿拉赞(Alazan)大坝(68 m)等。

运行中的电站总装机超过6 000 MW,均为国有。在国家电力系统内运行的有13座火电厂和8座水电站。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的5座电站总装机超过190 MW,且正在实施小水电站私有化进程。2003~2009年,新增2 100 MW的装机容量。2010~2015年,规划了约3 000 MW的装机容量。预计未来10 a内,电力需求将增加5%/a。

居民用电税前平均电价为2.2美分/ kW·h,工业及施工用电为3美分/ kW·h,商业用电为5.8美分/ kW·h。

2 水电开发

严密监测患者24小时出入量,每小时记录并作为判断病情变化及补液治疗的参考,控制出入量,维持出入量平衡[7]。

阿塞拜疆的理论水电蕴藏总量约43 500 GW·h/a,技术可开发量约为16 000 GW·h/a,经济可开发量约为7 000 GW·h/a。

运行中的水电总装机容量约为1 063 MW。规模较大的水电站有:明盖恰乌尔(Mingachevir,418 MW)、 沙姆基尔(Shamkir,380 MW)和叶尼肯德(Yenikand,150 MW)。2010~2012年,通过对明盖恰乌尔和瓦尔瓦拉(Varvara)水电站的升级改造,可新增装机容量约90 MW。目前水电约占国家总发电量的10%。

阿塞拜疆科学研究及勘测设计公司承担了新建水电站的所有勘测设计工作,以及现有水电站的修复工作。通过对役龄超过40 a的水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新增装机容量约376.5 MW,且仍有25.5 MW的扩容潜力。该国另已规划3座水电站。

阿塞拜疆小水电开发潜力巨大。截止2015年,将规划装机容量约500 MW的小水电站。

在国家水电发展计划中,提议建设经济型水电项目,进一步增加水电装机容量,以提供廉价电力、减少巨大的燃料消耗。新水电站的建设会在该国电力生产、创建新型灌溉系统方面起积极作用。同时在能源行业,也应持续优先发展水电、风电以及太阳能发电。

3 环境和公众意识

生态部负责管理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且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及管理。为保护环境,还制定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规。此外,还通过了关于环境安全计划、社会经济发展、森林恢复和发展、水文气象发展以及防止沙漠化的首相法令。

孟加拉国

1 能源发展现状

该国水利管理机构为水利部和孟加拉国水利开发局。近年来,在亚洲开发银行的援助下,成立了洪水监测系统。

家庭人均用水量为180 L/d。

运行中的大坝仅1座,即卡尔纳富利(karnafuli)土石坝,总库容为64.7亿m3。运行中的电站总装机容量超过6 100 MW,年发电量约37 000 GW·h。未来10 a内,预计电力需求将增加8%/a。

2 水电开发

该国技术可开发的水电蕴藏量约1 500 GW·h/a,经济可开发量约为1 300 GW·h/a。至今约50%的技术可开发量得以开发。

水电总装机容量为230 MW,运行中的水电站有5座装机容量不小于10 MW。水电年均发电量约1 200 GW·h。水电发电成本为2.0美分/ kW·h,其他类型发电成本为3.25美分/ kW·h。

水电机组役龄已超40 a的装机容量有80 MW。为此,未来还将对卡尔纳富利水电站再扩容100 MW。预计将新建设两座水电站,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140 MW和75 MW。

为促进该国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承诺到2020年,为所有居民提供廉价、稳定的电力。为实现这一愿景,电力部门改革、重组以及私人公司参与都非常重要,这有助于引入竞争、 提升业绩。

继续对孟加拉国电网和印度、尼泊尔以及不丹电网的并网可能性进行讨论。建议可开发尼泊尔和不丹的水电能源,并将其出口到印度和孟加拉国。目前,印度电网已完成孟加拉国和印度之间150 MW电力交换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 其他可再生能源

已经确定了约19座小水电站,其中装机容量最大的为600 kW;19座小水电站中多数为季节性水电站。有2座微型水电站联合装机容量为20 kW。

2010年,政府表明计划在吉大港地区开发装机200 MW的可再生能源,其中风电装机100 MW。

为缓解2 000 MW的电力短缺,孟加拉国颁布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旨在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国家电力需求的10%的目标。目前,正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来吸引国外投资者。激励政策包括为公司免税15 a、低贷款利率、以及征收进口税、增值税3%的上限。可再生能源开发者还可利用国有电网为用户供电,但需支付相应费用。此外,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需获得孟加拉国能源管理委员会的许可。

(唐湘茜 编译)

2014-01-03

1006-0081(2014)01-0036-04

编者按:为便于我国水电工作者获取全球水利水电最新信息,进一步促进水利科技交流,本刊以“国外水电纵览”的栏目形式,陆续刊载世界各国各地区的能源发展现状与前景,重点介绍水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以期为我国新时期水利水电建设提供有益借鉴。由于编译水平有限,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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