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经验

2014-04-07 05:56王志敏
山东水利 2014年9期
关键词:重点县水务局小农

王志敏

(宁津县水务局,山东宁津 253400)

宁津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经验

王志敏

(宁津县水务局,山东宁津 253400)

宁津县自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在建设管理、规划设计、资金投入、建后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和经验,对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宁津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

2009 年宁津县通过竞争,被列为山东省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09—2011年连续3年被山东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绩效考评和项目验收评定为“优秀”等次。2012年成为山东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截至2013年底,共完成投资2亿元,新建泵站100座,新打配套机井602眼,维修配套机井442眼,配套桥梁296座,埋设低压管道1 311 km,发展管道灌溉面积1.16万hm2。

1 主要做法

1.1 建立健全组织

宁津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为总指挥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资金筹措、检查指导等工作,明确了县财政局、水务局、发改局等单位和有关乡(镇)的具体职责和分工,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协调配合,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2009-08-10宁津县水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处长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下设综合科、工程科、质检科、财务科,负责工程的总体规划与设计、年度方案与设计、委托监理单位、工程招投标、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程管护组织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与归档、项目法人验收、工程产权移交等工作。同时,成立了宁津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1.2 科学规划设计

项目实施前,县水务局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区逐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对各工程点进行实地勘测,按照“因地制宜、先急后缓”的原则,坚持走“以井保丰、以河补源”的路子,确定以机井管道灌溉为主、泵站管道灌溉为辅的工程型式。各级河流、干沟均为灌排两用河沟,且河流干沟较深,支、斗沟较浅,为提高项目区用水保证率,规划在河流干沟上新建补源泵站,提水到支、斗沟或坑塘,适宜灌溉时节,作为提升泵站管道灌溉的水源,非灌溉时节,用于补源,规划在河流干沟或支、斗沟上建设提升泵站进行管道灌溉,并在干沟与支沟交叉处新建排水闸。

1.3 整合建设资金

宁津县按照“存量优化、增量集中、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研究制定了《关于宁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除上级补助资金外,采取3项措施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一是县财政每年出资2 4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二是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三是整合农业开发其他渠道资金5 991万元。通过多措并举、资金整合,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1.4 严格“四制”管理

宁津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运行管理起到了可靠的保障作用。

1)项目法人制。宁津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确立后,宁津县水务局立即组建项目法人,成立“宁津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独立行使项目法人权利,承担建设管理义务。2)招投标制。宁津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水利部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供应及时。3)建设监理制。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德州市兴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监理单位,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全过程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4)合同管理制。工程建管处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监理单位全部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5 加强建后管理

1)小农水工程建成后,及时制定了《宁津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后管理办法》,将小农水工程全部移交用水户协会管理,协会是工程管理的主体,协会负责工程的看护、运行、管护、维修、收费等事宜,同时对农业终端水价进行改革,将工程看护费用、人员工资、运行费用及维修费用等全部兑现到水价中,实行按方收费、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县水务局成立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对协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5年来,工程运行良好,能够正常开机运行,及时提水灌溉,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2)截至2012-07,宁津县恢复建成12处乡(镇)水管站、6支水利110服务队、4支抗旱服务队、1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基本构建起了由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起基层水利工程管护体系的典型。2013年宁津县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3)2013 -08,宁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通知》,打破小农水工程原来仅由协会管理的单一模式,采取移交村委会、协会管理或承包给个人管理或由水管站直接管理等多种模式,建立起“产权明晰、多元管理、政府考核、以奖代补”的新型管理机制。对全县小农水工程进行重新确权,首先由县水务局将工程移交给所在乡(镇),再由乡(镇)移交给最终管理者,县政府每年从农业水费留成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小农水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截至2013-08-20,全县12处小农水工程管理体制全部改革完毕,其中8处由村委会管理、2处承包给个人管理、1处委托水管站管理、1处由协会管理。通过此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了财政资金奖补机制,96%以上的工程得到了及时管护,运行良好。

2 工程效益

2.1 经济效益

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实施后,改善灌溉面积6 373 hm2,年新增节水能力134.49万m3。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 850万t,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457.29万元,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收320元。

2.2 社会效益

项目区形成较完善的农田灌溉管网系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对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提高了农业生产中灌溉的机械化程度,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影响。

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彻底改变了宁津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滞后的现状,为宁津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产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今后工程的逐步完成,还将进一步发挥更大的效益。

(责任编辑 郑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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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4)-09-0059-02

2014-02-08

王志敏(1975—),女,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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