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2014-04-07 12:16郑美麤徐一苇杨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11期
关键词:勘查嫌疑人犯罪

郑美麤,徐一苇,杨璐

(1.南昌市公安局,江西南昌330000;2.江西省公安厅,江西南昌330006;3.江西警察学院,江西南昌330100)

视频监控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郑美麤1,徐一苇2,杨璐3

(1.南昌市公安局,江西南昌330000;2.江西省公安厅,江西南昌330006;3.江西警察学院,江西南昌330100)

近年来,我国城市视频监控发展迅速,在道路、广场、车站、机场、港口、金融机构、超市、饭店、宾馆等场所遍布了视频监控设备,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记录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信息,使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认识从以前依靠分析判断发展到了今天的直观可见。利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发现侦查线索,查看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活动路线、随身携带物品等情况,判断性别、年龄、职业等,为侦查工作提供方向、划定范围和提供辨认、协查、通缉的图片、视频资料等,实现对犯罪的动态分析和综合研判。

视频监控技术;视频侦查;视频资料

监控一词可理解为监视、控制之意,而设置监控录像的初衷也是人们需要对某种情况及时掌握并快速作出相应对策。最早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全模拟的视频监控系统,也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图像信息采用视频电缆,以模拟方式传输,主要运用于小范围内的监控,监控图像一般只能在控制中心查看。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以数字控制的视频矩阵替代原来的模拟视频矩阵,以数字硬盘摄像机DVR替代原来的模拟摄像机,将原来的磁带存储模式转变成数字存储模式,实现了将模拟视频转化为数字摄像,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全数字的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基于PC机或嵌入式设备构成监控系统,并进行多媒体管理。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具有直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的特点。视频监控图像分析在侦查破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科学有效地利用图像侦查技术已成为新的破案突破口。监控录像在预防犯罪、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作用凸显。相关研究指出,英国是世界上城市治安监控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安装的公共监控录像设备超过4200万台,与国民人数相比为1:14,在其首都伦敦平均每天每个公民被拍摄的次数达到300至600次,超过6000个摄像头覆盖272个地铁站和车厢内,公交车内几乎全部安装了摄像头。美国也不例外,在监控方面的投入也十分巨大。在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大案中,如新疆“7.5”事件、周克华系列案件,视频监控技术在固定证据、锁定目标、提供线索等方面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对视频监控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人像、物品、车辆等画面进行处理,达到易于辨认的程度,是侦查破案中应用最普及、效果最直接的一种侦查模式

目前大多数的图像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因而图像处理很多情况下指的是数字图像处理。数字模糊图像处理是将原有的图像分辨率低下、模糊、噪声、曝光不足、曝光过度等不同干扰,经过技术性手段,将其分辨率提高,还原模糊、去除噪声、校正曝光等全部或部分恢复图像的可辨认程度。有了案件相关的视频图像资料,如果办案人员对图像价值的认知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的图像处理和分析能力,不能将条件不是很好的图像或视频通过专业的图像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就有可能丢弃这些图像或视频中蕴含着的有价值信息及细节特征。所以,案件发生以后,我们应全面搜集、及时调取案件现场周边及与案件有关的的监控图像信息。在初步查看的基础上,选出我们认为有价值的视频信息,交由专门的图像处理技术人员,从中排查出非清晰或非完整嫌疑目标,在专业人员的指导或直接操作下,运用图像处理、车牌识别、模糊图像专业处理系统进行复原或清晰化处理。技术人员运用图像处理软件对选出的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照片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细节特征。例如,2012年4月份以来,南昌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多起群众报案称:小轿车门窗完好无损,但放置在车内的财物却不翼而飞。办案人员将所有类似案件串并起来,观看案发中心的视频资料,发现一辆嫌疑车辆。侦查人员选择条件较好的一段视频,交由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的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处理,最终认定该车牌系“粤S”打头,之后五位的第四位数为“9”。办案人员拓宽侦查思路,从车辆通行视频信息向交通治安卡点车辆抓拍信息延伸,通过“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模糊查询功能,以车牌号为“粤S***9*”为条件,最终在64条结果中发现粤SXD692的比亚迪L3汽车,从而确定了车主及犯罪嫌疑人。

二、利用视频监控提供的信息指导现场勘查,并制定详尽的勘查计划

案发后,我们须对案发地的中心视频现场和外围视频现场进行查看。中心视频现场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所。这类视频可能直接记录了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空间、人物及活动的全部或部分过程,是揭露犯罪行为最直观的图像资料。因此,中心视频现场的视频信息资料极为重要。外围视频现场是指与犯罪行为相关并可能被视频监控系统所监控、记录的场所。包括犯罪嫌疑人、物、被侵害目标的活动路线、方向等。因此,对于有监控条件的犯罪现场,刑事技术人员不要急于立即勘查现场,而是先查看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的录像,了解一下现场勘查的重点在哪里,并制定勘查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犯罪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固定、提取痕迹物证。这种先看视频再勘查的方式,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现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现场勘查的物证提取率。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又为下一步侦查工作指明方向,甚至可以直接认定罪犯。2012年4月9日,东湖分局接到报案称:4月8日中午1时许,李××从自己经营的店铺内走出,至今未归。接报后,刑侦大队马上调阅李××从店铺出来的视频,并一路追踪到叠山路的格林豪泰宾馆,发现李××进入607房间,此后再也未出房间。专案组迅速指派技术人员对607房间展开详细的现场勘查,发现并认定卫生间瓷砖缝有被害人的血迹,从而确定李××被害。专案组立即启动命案机制,确定侦查方向,将入住该房间的孔×和黄××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由于方案布置及时得当,很快就将两人在汉庭酒店抓获。经审讯,孔×交代了将李××杀害并碎尸的犯罪事实,同时带破了“2011.11.23”杀人碎尸案。

三、利用摄像头实时监控的作用,可以有效对监控区实施视频巡逻,发现警情立即处置

在快速反应、侦破现行案件中,视频监控显得尤为重要。路面“两抢”案件一直是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的重点。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一旦逃离现场,破案难度一般都非常大,公安机关往往为此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民警街面巡逻的方式只能对所巡路段的治安状况起到管控及震慑作用,覆盖面较窄。实时监控本辖区接入的所有治安监控图像,分析辖区发案规律特点,全天候地开展视频巡检、搜索,根据预警研判、侦防互动,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加强观察,发现嫌疑后,布置面上巡防力量及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浙江警方在数年前就意识到“视频侦查”在侦破现行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这方面的投入和管理。以义乌市为例,全市有800名监控协警,每人负责16个监控点,通过监控探头对路面治安进行实时监控,做到随警而动、以控导巡,大大提高了防控质效。目前,公安机关的视频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电脑联网自动报警系统均可以及时发现警情。通过构建视频监控中心、110报警中心、电脑联网自动报警中心“三中心合一”的统一指挥平台,实行远程监控。一旦发现警情,就可以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功能,及时掌握案件的最新发展动态,进而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快速调动巡警、特警、便衣警察、派出所民警等各警种协同作战,为快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江西省各地在2012年就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8000余例。南昌市公安机关在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专项行动中,针对路面盗抢的高发地段采用了天网视频监控巡逻的方法,对路面盗抢的重点地段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目标后,迅速指挥附近民警赶赴案发现场,有力地打击了盗抢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侦查人员在抓捕行动中,常常在案犯会经过的地方采用蹲坑守候的方法抓捕。其实,这种抓捕方式很容易引起当地居民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警觉,办案人员也很受约束,整个过程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抓捕失败。我们不妨考虑利用摄像头实时监控的优点,先到现场进行视频勘查,确定案犯必须经过的地方有监控点,就可将专案组民警分成两组,一组在指挥室24小时查看监控点探头,另一组在不远处守候,只待监控指挥室下达抓捕命令。实践证明,这种方法简捷稳妥,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利用视频资料为侦查审讯提供有力武器,根据视频信息直接证明犯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指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在其所列举的七种证据类型中,视频监控拍摄到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也就是说,在未经修改而且查证属实的情况下,视频监控拍摄到的图像资料属于法律认可的证据。对于一些嫌疑对象明确、视频图像清晰、作案过程完整的视频资料,侦查人员通过完整的法律手续收集并通过证据审查具有证明力的视频资料,可以直接确定案件性质,展示犯罪过程,判断作案手段,揭露犯罪动机。因此,这类视频资料作为直接证据属于理想状态的视频。但很多案件还是需要侦查人员做大量工作的,尤其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的审讯工作,对我们能否顺利结案至关重要。以往验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方法主要是靠深入的调查访问,用一个材料来印证另一个材料,用一个证词来证明另一个证词的真实性,从而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证据链。视频信息其实可以作为一个“证人”来使用,而且这个“证人”的客观性强,没有感情因素,没有利害冲突。

犯罪嫌疑人被拘捕归案接受审讯时,一般都会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侦查人员缺乏证据,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在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也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时,侦查人员可以调取视频监控拍摄的图像资料作为证据,特别是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实施隐蔽有方和暴露得当相结合的审讯策略,巧妙出示,使犯罪嫌疑人摸不到侦查人员掌握证据的真实底细,就可有效打击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突破其心理防线。2012年10月30日晚23时,东湖分局所属派出所民警在北京西路巡逻时,发现一推摩托车行走的可疑人员,遂对其进行盘查。经查,所推摩托车系附近被盗车辆。但嫌疑人张某拒不交待盗窃事实,只说是路边的一个行人卖给他的。民警立即调取案发区域张某的行踪录像,一一戳破其谎言。张某最终只能低头认罪。

五、利用周边场所的监控录像和天网工程的视频资料,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如今诸多的监控系统相互交织,形成了一张覆盖面极广的立体监控网。犯罪嫌疑人作案必定会在监控眼皮底下留下对我们破案有用的“痕迹”。尤其遇到犯罪嫌疑人选择地理环境相对隐蔽或行人稀少的时间段作案,现场勘查又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的案件时,传统的调查访问又很难获取到有价值的线索。步步为营、追根溯源搜索监控探头的视频资料,通过相互连贯的视频资料寻找作案人的“痕迹”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办案人员以案发现场为中心,根据违法活动的特征及轨迹,利用视频资料查找轨迹,发现和获取线索,通过反复观察得到可疑线索,逐一排除,定点跟踪。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犯罪分子作案后,逃离现场越远,其防范戒备之心就越低,反侦查的意识也就越弱,真实而有价值的线索就会越多。侦查人员借助调取的视频资料来分析案犯的活动轨迹,目的是在越来越多的活动轨迹中发现是否有车辆、手机、银行卡、网络及旅馆业登记等信息。因此,通过视频监控开展循线追踪,追踪越远,破案的希望就越大。2012年10月6日23时35分许,青云谱区发生一起杀人案。厨师徐××、熊××等人从坛子口向租住处走时,遇到马路一侧七八个社会闲杂人员,其中一人用脏话骂了熊××,并引发了冲突。徐××被刺数刀死亡。案发后,青云谱分局立即启动命案机制,调取案发当时的监控,并一路追踪到江西省农药厂宿舍后消失。侦查人员又反调案发前的监控录像,发现其中一穿黑背心的小伙于10月6日22时左右在果园宾馆出现,一路上有打电话的动作。这一情况引起专案组的高度重视,根据视频资料推算的通话时间,通过技术侦查确定这名犯罪嫌疑人,并顺利将其他七人抓获。

综上所述,视频监控提供的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视频资料,但这些看似简单的视频资料,却常常隐藏着破案的关键信息,我们要学会利用和把握监控视频所反映出来的准确信息。只要我们能把所有的监控设施反映出的信息连贯起来、认真细致分析比对,就能从中挖掘出有用的信息。

[1]台治强.数字化刑事图像技术[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2]公安部五局.视频侦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 12.

[3]杨宗辉.侦查学总论[M].北京:中国检查出版社,2009.

[4]刘军.视频监控标准对安防系统图像质量的影响[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0(2).

D631.2

A

1673―2391(2014)11―0033―03

2014-06-30 责任编校: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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