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在皇权边缘的权力
——复读费孝通先生著作《中国士绅》

2014-04-09 02:11谷家荣
思想战线 2014年6期
关键词:士绅费孝通皇权

谷家荣,蒲 跃

土生在皇权边缘的权力
——复读费孝通先生著作《中国士绅》

谷家荣,蒲 跃①

皇权与绅权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不离不舍地嵌合在中华文明历久的社会演进之中。为清晰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青年时代的费孝通便把 “改造中国”以富民的人生理想定格在 “认识中国”这个元点上,并终其一生 “行行重行行”走访在华夏神州。《中国士绅》就是费孝通认识和描述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权力政治结构的代表作。复读这本学术经典,总能让人从中获得认知和改造中国社会的思想财富。

费孝通;皇权;士绅

1940~1945年,费孝通先生带领胸怀报国大志的青年学人齐聚昆明呈贡魁星阁,通过人村调查和出村集体讨论方式,写就 《禄村农田》等10多本在国内外都极具影响的著作,开创了社会学研究中国本土化的 “魁阁”精神。不停的农村调查和学术追求,费孝通对中国传统社会有了深刻知识。1946年,为让西学者更好地知晓乡土中国,费先生在 《美国社会学学刊》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上发表论文 “农民与士绅: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一种解释”。这篇文章不仅加深了海外学人认识中国传统社会权力政治结构,而且拉近了他与国际师友们的关系。识读此文,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帕特·帕克(Robert Park)之女玛格丽特及其丈夫罗伯特·雷德菲尔德更想亲见费孝通。但多事年代,雷氏夫妇很难有机会与费先生促膝长谈。有幸,1948年秋,雷氏偕同妻子到清华大学访学,夫妇俩才最终在北京恢复与费孝通旧有的联系。借机,费先生向玛氏口述了他围绕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发表的部分文章。1948年12月,回国后的玛女士便开始整理,1953年以 “China's Gentry”为名在美国公开出版。费先生论述的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政治结构是从帝国皇权政治延伸出来的话题,即使是中国本土学者也未必能完全理解其中深意。1987年惠海鸣就开始翻译该著,或许心惧不能正确理解恩师的深刻学理,以至到2006年其翻译的 《中国士绅》才得以出版。为更为客观地维护原著本意,赵旭东教授也积极谋划新版译校,2011年3月,中英对照版的 《中国士绅》得以和读者见面。直至现在,费先生著作中阐释的富民逻辑,对创新发展当代中国社会仍具重要参考价值。于此,复读费先生旧作,笔者尝试对其陈述的智理做一个粗浅认识,并试图以此参与到那些对费先生学术心路持有不竭兴趣的学群,理解和吸收费先生留给我们后辈晚生的文化智慧,识辨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权逻辑。

一、士绅:享有政治免疫势力的士大夫

士绅究竟指称何种类型的人, 《中国士绅》开篇告诉我们说:士绅其实是人们生活中常说的士大夫,是中国传统社会占有一定地位并能真实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的人。这个阶层,在封建国家政权统治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皇权政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士大夫从未真正拥有主导权。士绅可以是退任的官僚或官僚亲属,甚至是受过教育的地主。他们没有左右政策的实际权力,与政治也没任何直接联系,可他们常享有政治免疫的势力。统治者越可怕,越像猛虎一样,士绅保护性的庇护作用就越大。①参见费孝通 《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37页。“自大一统集权政治在公元前三世纪确立之后,士大夫阶层从未试图掌握政治权力,即使做官,也从未行使过政策决定权。封建时代,主权属于贵族;皇权时代,主权属于皇帝。”①费孝通:《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41页。但不管何种皇权政治,帝王总需寻求政治辅佐。即使不愿让别人分享权力,他仍需任命官吏做政治助手。于是,那些有文化储备且懂世故的士大夫便开始 “出场”。这些士绅与皇室没有亲戚关系,只是皇帝的行政管理雇佣。

专制皇权使士绅学会保护技能。传统中国,帝王喜欢推行集权专制,臣民只有义务而没权利,皇帝的话就是法律。理论上,如果最高权威得不到法律约束,那行政权威就应将这只 “老虎”囚住。但这事在中国从没发生过。政治“老虎”出栏,把人逼上梁山,官吏们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是保护自己,为亲戚开后门,利用自己特殊身份作 “挡箭牌”,抵御皇帝的变化无常。士绅不靠法律,他们靠个人影响力发挥作用。他们不挑战皇帝权威,而是靠亲近和为皇帝服务来避开老虎的攻击,进而将皇帝的各种要求负担转移给比自己阶层更低的人。官僚及其亲友集团由此构成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个不受法律影响的阶层。官僚们拥有对人民严酷而对皇帝顺从的两幅面孔。②参见费孝通 《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33页。

士绅更高明的保护策略是在道统和政统间寻求平衡。杜赞奇认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权力文化网络中,以乡村领袖为中心的保护体系往往喜欢加强其与上层官府联系的正统权力。通过这些体系,乡村领袖为村中被保护人提供各种服务,而这种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又加强了保护人在宗教、宗族及乡村政权中的领导地位。通过人际关系,这层保护体系将不同的等级组织联结起来,使其融合到权力和文化网络之中。③参见 [美]杜赞奇 《文化、权利与国家》,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8页。传统士大夫的政治意识中有个特别重要的 “道统”观念。士绅虽被排斥在政权外,但享有社会威望。由于没政治权力,他们不能决定政治事务,但可通过表达意见和归纳原则产生影响。他们不以拥有政治权力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而是尽力提出一套伦理规范来限制政治权力的威力。 “道统”思想被士大夫接受为政治活动标准。最终它作为一种伦理道德体系服务士大夫,进而有效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④费孝通:《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43页。当然,中国的帝王政治权力不像西方那样视为来自 “天”。懂得规范的人,没有必要一定要遵照天意做事。实际上他也许不能去做,他的行为由其社会地位决定。文人在知,而君主则在行。在持有规范的人看来,政治有时合于规范,有时则不合,于是分出 “邦有道”和 “邦无道”。皇帝可失 “道”,有 “道”者可明 “道”,使之不受侵害。这样的人勤于修身,使 “道”不会完全消失,但他们不会有修正皇权的想法。明白规范的人可在被用时把 “道”摆出来,不被用时把 “道”藏好。皇权和 “道”分离时,师儒退而守;皇权和 “道”接近时,师儒出为仕。当 “道统”被帝王压迫得无法翻身和完全丧失政治权力时,他们也想借用 “天意”干涉 “政统”,但这并不能根本改变皇权。相反,那些依靠出卖卫道传统的人却得到升官和伺候皇帝的机会。于是,师儒渐从 “政统”分离,不再议论皇帝是非,成为不能也不愿影响政事的卫道者。

二、中国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皇权 “不下乡”、绅权 “不离乡”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往往是自上而下的 “无为”皇权政策和自下而上的与士绅紧密联系的地方自治团体。中国传统社会,民众生活往往由拥有社会权威的士绅管理,衙门事务则由政权统治。除少数暴君,皇权一般不干涉民众。好的帝王在额定的赋役之外一般不干涉民众。士绅们常用思想来影响政权,把它正式的行政管辖权限制在一定的空间范围,使其不进人人民日常生活事务。这样,中央派来的官吏最多到达县级,有绅士搭理事务的地方很少受中央直接干涉。各种命令经由士绅们多种非正式压力得以实现,其影响甚至可以通达皇帝,士绅因此在地方组织中获得了决策和管事的地位。⑤参见费孝通 《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97~99页。

绅权常在皇权体制弱覆盖的地方发挥作用。赵旭东认为:“在帝制的传统中国,把乡村看成问题进而要求改造农民实现与城市生活的贯通,这样的事根本没发生过,更不要奢谈实现。乡村从来构不成一个问题,根本的问题是如何恢复原有的、可能是建立在礼教基础之上的乡村社会秩序。”⑥赵旭东:《乡村成为问题与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乡村社会基于传统的 “礼”得以延续,士绅不仅 “知”,而且是 “懂得正确道理”的聪明人。绅权在乡村 “有作为”需有厚实的文化基础。士绅的地位多从他们的社会规范知识中争取。一个人不遵守规范,即使不危害自己,也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为保护大家利益,人们必须制裁不守规范的人。但制裁需权威支持,而这些权威只能授予大家认可的士绅来代理。士绅在权威代理过程中便担当了地方管理者的角色。

皇权也曾采取过措施抑制甚至取代绅权,但都没达到理想效果。乡村是有着丰富记忆的社会空间,权威人物在乡村扮演着重要角色。王铭铭教授认为,民间权威填补了正规的权威中心和社区中的家户之间的空间。①参见王铭铭 《村落视野中的家族、国家与社会》,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 《乡村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94页。中国历史上,统治者曾尝试利用保甲制来治理乡村,但终没达到理想效果。保甲制使皇权与绅权的权力组织结构受到破坏,破坏了传统政治制度的安全阀。僵持、低效甚至对基本管理机制的破坏就是由此而带来的后果。②参见费孝通 《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103页。费先生认为,保甲制把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筑到每家的门前,把国家的警察制度延伸到各家门内。社区有名望的人通常不愿接受保长之职。作为乡绅,他们更愿保留与官僚同等的地位,而不愿降低社会地位。保长相当于乡约,但乡约没权力,保长与地方官员有同等权力,且可保留公产及管理当地事务。问题在于,接头和管理的职能常被混淆。保长容易与士绅发生矛盾,政府和地方利益间的桥梁不存在。矛盾冲突使士绅处于一种更加不利的境地。于是,他们不再抗拒上面政令,地方渐而成为政治体制的一个死角。

三、皇权与绅权:“不离不舍”的权力结构网

皇权与绅权何以依帝国生命力恒久并行于传统社会,视高度集权为至上理想的帝国统治者何以对地方士绅如此宽容,费先生从传统政治和经济结构两方面进行陈述。其实,从权力本位来看,是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权力结构的合理化基础的。如费先生所言,不管是贵族主权,还是皇帝主权,统治者都不可能将其威严移植到帝国版图的每个角落,要想实现治国,统治者必须寻求权力代理人。这给士绅们提供了机会。士绅在地方社会有权威,掌握治国的 “道统”逻辑,容易得到帝国统治者赏用。在国家还没清晰边界时,统治者充分借助士绅力量, “因俗”推行多种“羁縻”政策,将边陲武装到帝国版图。但打破帝王世袭游戏规则,庶民也可 “取而代之”时,险冒 “诛灭九族”方才获得天下的统治者就会更加珍惜皇权,皇权至上成为国家意志,它甚至完全取代法律裁决权。这样,士绅若积极发挥“代理人”作用,他就会触及皇威进而给自己带来 “斩草除根”的灭门之灾。为避免这种灾难降临自己头上,士绅便学会有效保护自己的权谋。他们既能在盛世时靠近帝王得利,又能在帝王 “猛于虎”时有效抵御灾祸,从而成为极具皇权 “免疫力”的参政人群。这或许是皇权和绅权之所以能恒久并轨存在的真正原因。但纵观历史,帝王 “猛于虎”往往占据中华帝国的较长历史,严重压制士绅利用 “道统”来辅助帝王的信心。渐而,“无为而治”渐成为帝国最常态的 “政统”规则。长此, “走西口”、 “闯关东”之类的经济匮乏时代便会成为帝国现象,人民 “揭竿而起”,寻找和扶持真正可以为他们带来福祉的明君,但支付沉重代价后,重新主政的统治者依然不能打破传统规则,皇权与士绅永远只能维持在一种巧妙意义上的平衡。

皇权与绅权不离不舍还体现在中国传统经济结构中。删除盛世时代,匮乏经济始终是中华古代帝国的符号代名。理论上,乡村与都市有互补互利和相互敌对双重关系。作为国民生存所需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农村始终在给都市人提供食物,城市作为乡村农产品的贸易市场,其越发达,农产品价值就越高,乡下人也就能获取更多经济收人。费先生说:“这种城乡互补关系在中国基本上是可以被接受的。”但 “从晚近一点的历史看,中国都市的发展似乎并没有促进乡村的繁荣。”③费孝通:《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131页、第133页。他看到,本应带来繁荣的城乡关系不但没获得繁荣,而且还给乡村制造了灾难。西方工业化发展衰败了中国传统乡土工业并进而打破了传统城乡关系机制。过去,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乡土工业,与农业配合并与其分享劳动力资源的乡土工业能够保持地方经济的健康状态。但西方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产品质量的机械大工业出现后,洋货人中国,乡村工业生产的 “地方货”成为次等品,乡村工业品市场被洋货市场代替,农民大量失业。这种困境并没让 “食于人”的地主阶级降低要求。佃农在无法维持生计的情况下,不再愿意温顺交纳地租,如果交出租,全家就面临饥荒。地主不明白为什么佃户改变态度,生活规矩怎么有人不遵守了。他们哪晓得是乡土工业给他们创造了安享的机会,是他们崇尚洋货的消费行为抑制了乡土工业,扰乱了传统社会的运作机制。费先生告诉那些地主老爷们说:理想出路不是采取武力,这只会加速他们的灭亡,而要调整自己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寻求收取地租以外的谋生手段。为保护自己,地主阶级应放弃收租。只有这样,整个乡土才能得到农民支持并通过互相合作克服困难。①参见费孝通 《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145页。费先生还从复兴中国的高远目标谈论复兴现代工业。他看到,长期以来,中国城市和大镇没有建立一个坚实的生产基础,只是作为外国商品的分发地。虽洋货没有大量到达乡村,但已攫取乡村财富,洋货在城镇的出现代替了人们对乡村手工业品的消费。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被割断以至于城镇居民收人来源停止,如果没有救济或贷款资金,就必须停止外国商品进口。②费孝通:《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147页。否则,有序健康的城乡经济关系就不可能建立。

四、新乡土中国关怀:从 “社会损蚀”到乡土重建

费先生在 《中国士绅》的终极关怀是试图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 “旧邦”经验中发现实现新乡土社会重建的 “新命”。费先生发现,落叶归根的传统似乎为乡土社会保持了人才。即使飞黄腾达的人也不会忘记故土,他们年老时就会回来,利用自己在外面获得的声望和有利条件为家乡谋福利。但随着社会发展演进,乡村出现“社会损蚀”的严重问题。城市化发展使那些受到乡土社区培育的人已不再回乡。大学生无法把他学到的东西介绍和运用到家乡农村,知识徒劳地悬在空中。教育制度没有发挥使中国实现现代化的作用,反而使小康农家的子弟流人城市,但城市又不能为他们提供有价值的就业。③参见费孝通 《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第167页。费先生将这种现象称为 “社会损蚀过程”。这个过程的负面影响严重。起初,那些在经济上比较富裕和受过较好的教育人离村。富裕家庭培养出来的读书人离开乡村,当读书人在城镇立足之后,整个家搬离农村。乡村社会衰败,那些极端贫困没有任何家产的人也离村。最终乡村只剩下那些稍微有点田亩维持生计的人群。士绅离村后,本身缺乏权力资本的乡村面临更加艰难的困境。

何以重建乡土社会,费先生自从经历和正视了中国乡村事实后就没停止过思考。1983年,刚刚获得第二次学术生命的费孝通便带领学生到江苏吴江调查。他将乡村问题扩展到小城镇来研究。1983年9月21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的 “江苏小城镇研究讨论会”上,他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作了题为 “小城镇大问题”的发言。其后,文稿被 《瞭望》周刊分专题陆续发表。费先生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吴江小城镇经历了由衰落到发展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前,小城镇作为农村商品集散中心的地位大大削弱后,这个人口 “蓄水池”逐渐干涸了。70年代初,小城镇有转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呈现出繁荣景象。④参见费孝通 《小城镇大问题·从小城镇的兴衰看商品经济的作用》,《瞭望》1984年1月19日。费先生在告诉大家,必须把原料来源与农副产品衔接,进行劳动密集型工业生产,以地方特色拓宽市场。⑤参见费孝通 《小城镇大问题·社队工业的发展与小城镇的兴盛》,《瞭望》1984年1月25日。小城镇商品流通以行政级别为依据,但销售范围取决于小城镇的“乡脚”。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要求有新的流通渠道,小城镇要适应和促进这一改革。⑥参见费孝通 《小城镇大问题·在开拓新的流通渠道中前进》,《瞭望》1984年1月31日。2014年,受益恩师言传身教,沈关宝教授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再次重读和理解 《小城镇大问题》一文,总结了费先生小城镇问题研究的3个特点,即以志在富民为根本目标,探索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工业化进程;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探索优先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道路;以经济的体系化良性运行为核心,探索区域经济共同体的合理布局的发展模式。⑦参见沈关宝 《〈小城镇大问题〉与当前的城镇化发展》,《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1期。

费先生跳出单位村庄,从小城镇这个起点牵连起来的 “城乡关系”中寻找乡土重建逻辑是符合中国事实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人们的阶层结构从 “单位人”向 “社会人”转型,农村儿童教育和老年人养老缺失主体依靠,农村和城市都面临更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此,2012年,中共十八大高度强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在次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把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中国政府当前重要工作内容,更加明确地提出 “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能又好又快地推进农村建设,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国城乡建设急迫也大有可为,但从先辈们留传的文化典著中吸取智慧创新发展更需要我们恒久坚持。

(责任编辑 廖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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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家荣,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副教授、边疆社会研究所所长、博士 (云南昆明,650500);蒲 跃,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处长、副教授 (云南昆明,6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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