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论黄河水患治理与清王朝的覆灭

2014-04-09 16:18
史学集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治河胡佛水患

李 娜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京100191)

清代中后期,黄河水患严重。1855年,黄河发生大水灾,河南、山东、直隶等地区受灾严重,遗祸长达30余年。1870年,长江又发生百年不遇的大水灾,这两场大水灾形成共振效应,使得重灾区扩展到四川、湖南、湖北,贯通南北,导致清政府传统的“北灾南济”救灾平衡模式不能运行。长江的大水灾使南方自顾不暇,清政府也就无力救济黄河流域的灾民,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清政府对黄河水患非常忧虑。1900年,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召见了时任开滦煤矿矿物工程师的美国人赫伯特·克拉克·胡佛。①1898年,赫伯特·克拉克·胡佛应清政府的聘请来中国工作,其中国名字叫胡华。胡佛在任职期间,与英国人德璀琳一起,利用镇压义和团运动之机,从清政府直隶热河矿务督办张翼手中秘密买下开平煤矿。1912年6月,在胡佛与德璀琳的参与下,正式签订开平、滦州两矿联合营业契约,成立开滦总局,由政府任命督办。1913年,胡佛携大量财产返回美国,在旧金山自设公司,并在世界各地设立分公司,成为商界知名人士。1928年11月6日,当选为美国第31届总统。李鸿章告诉胡佛,他本人不仅担任清政府的各种要职,而且还担任黄河水利的主管大臣,②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51,p.45.黄河的灾害问题让他感到非常焦急。为治理黄河计,他决定派胡佛去考察黄河水利。③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84-1920),p.45.李鸿章说,胡佛是一个美国工程师,希望胡佛能够对黄河水患的治理提出建议。起初,胡佛回答说,自己只是矿业工程师,不是水利工程师,不是内行,恐怕不能担当此种责任。但是李鸿章认为所有的洋工程师都一样能做这项工作,因此要求胡佛必须前往黄河考察。他告诉胡佛,已经派人安排了胡佛考察黄河的相关事宜。④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84-1920),p.45.

作为中国政府的一名雇员,胡佛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遵命前往黄河考察。考察结束后,胡佛向李鸿章提交了报告。他建议清政府按照原有计划继续治理黄河;同时,他表示将继续就黄河水利的建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一年内提出详细的治理黄河计划。胡佛在给李鸿章的报告中分析了影响清政府治理黄河的各种因素。他指出,清政府在治理黄河水患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而腐败和渎职等行为也是清政府治理黄河收效甚微的重要原因。他警告说,如果黄河水患不解决,将会带来灾难性的社会后果,并导致清王朝的覆灭。①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

一、“逆河而治”——违背自然规律

胡佛认为,清政府治黄不力的原因之一是违背黄河的自然规律,在治理黄河水患的过程中,采用“束河于一条河道”的方法。②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7.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河床高于周边土地的高度,增加了危险”。③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7.这种治理方法使泥沙堆积,危险集结,易发生水灾。

黄河因河域地势南高北低,南方多山区,河道狭隘,北方多平原,河流须北流。对于这种特殊的流向,需要采用顺势而治的方法。但是自宋代以来,中国历届政府采取的都是相反的做法。宋代堵北流而兴东流,明代保运、护陵、筑太行堤、塞黄陵岗、黄淮合流,这些逆河而治的做法,加重了黄河的壅塞、溃决、决徙。清政府沿用宋明以来的做法,使黄河的水患越发严重,致使黄河成为悬河。

晚清时期,逆河而治的做法已达到破坏性的地步,“至荥阳以东,地皆平衍,惟赖堤防为之限,而治之者往往违水之性,逆水之势以与水争地”,“关闭六坝以治河导致淮、扬一代不保”。④《清史稿》,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5页。不仅黄河如此,世界上许多河流在治理中都出现过这种现象。例如,美国佛尔顿地区的佛尔河治理,就存在这种情况。⑤[美]詹姆斯·奥康纳著,唐正东、臧佩洪译:《自然的理由》,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7页。这种治理方法使得黄河不断改道、决溢,带来巨大灾难。黄河历史上的几次大改道,都与河道失去行洪能力、河道严重淤塞有关。如北宋的160年间,黄河决溢80多次,曾三次南流夺淮入海,两次北流天津入渤海,平均两年一次,1048年的第三次大改道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自嘉庆初年至1855年黄河改道,黄河多次在河南境内决堤。黄河泛滥影响到其他地区,特别是淮河流域受害最为严重。乾隆三十八年南巡时,“行视清口、高家堰,则洪泽湖水低,黄河水高,以致河水逆流入湖,湖水无从出,泛滥于兴化、盐城等七州县”,“黄、淮二河交会之口,过于径直,所以黄河常逆流而入”。⑥岑仲勉:《黄河变迁通史》,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22页。1855年大改道以后,清政府无力治理,于是任由黄河自流,不再使其复归故道。

每一次黄河改道都会导致一些地方的衰落和一些地方的兴起。其中治河成功的区域能够出现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但是由于这些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注意黄河环境的保护,致使黄河的生态再次遭到破坏,带来新的水患。而黄河沿岸的森林植被受到破坏以后,又给治河带来新的问题。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开封的兴衰。开封在历史上曾经非常繁华,但到清代则走向衰落。

在宋代,因为借河济汴,开封由一个黄河排洪枢纽发展成为繁荣一时的国都。⑦崔永红等:《明代以来黄河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史研究》,青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但是后来开封受到黄河流域生态恶化的影响,又逐步走向衰落。人口增长带来的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加大了生态环境的压力。开封段黄河上游地区的过度畜牧、家禽养殖和土地轮番耕种等,导致大量原始荒地消失、大片土壤裸露,加重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进而促使洪水灾害频繁发生。黄河洪水过后出现更多的沙碱地和泥沙。这些泥沙给开封带来严重的后果。据记载,“清前期开封地基距地表已有3米,整个城市几乎被泥沙淤没”。①孙金玲:《清代黄河泛滥对于东平原生态环境的影响》,《农业考古》,2014年第1期。

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河道的主流,支流亦是如此。1869年5月18日,外国人庵特生在考察天津开平的途中曾记述:“天津到芦台,经过的地方是一片平原,十分荒凉,有些地方连一栋房舍、一棵树都看不见,又有些地方只有几块地种着麦子和黍子。”②《开平矿务概况》,内部刊物,第67页。面对破坏如此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要“种柳成林来抗洪”,③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胡佛认为柳树林能沉淀泥沙,形成天然堤坝,拦截洪流,起到重要的治河作用。保持水土,达到根除黄河水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泥沙堆积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结果。春秋战国时期黄河中游的森林覆盖率为53%,晚清时期则已经下降到3%。森林固土防沙的功能大大降低,泥沙就成为治河的关键。人们在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期以后,才认识到泥沙对治河的重要性,因此提出了“以清敌黄”的治河措施。

据统计,黄土主要分布在18.8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中,占黄河流域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其中包括兰州上游的6万平方公里,兰州至宁夏的5万平方公里,渭水、泾水、洛水、汾河四流域的5.3万平方公里,西安至河南的1千平方公里,南洛流域的2千平方公里。草丰树密的时期,黄土层集聚很厚,造成很多肥沃的土壤。但是一旦森林、湖泊、湿地被破坏,这些黄土就易于受到腐蚀并被大风或洪水带走,造成土壤裸露、水土失调。泥细浮于水中,易于流动,粗沙易沉,不能流动很远。因此,绥远、河南滞留的河沙较多,山东在1855年以前则情况相反。“泥肥田、沙毁田”,这使得不同地区的人们对黄河决溢的态度也出现差异。由于河南境内沙多毁田,因此河南治理水患积极;而黄河下游地区沙少泥多,泥可以肥田,因此人们对治河并不积极。这样,各省在治理黄河中不能协调配合,所以整个治黄工程收效不大。

黄河痼疾难返,使得治河复杂化。元代以前,治理黄河的方法比较简单,即“河自为河,治之尚易,主要是疏导入海”。④岑仲勉:《黄河变迁通史》,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41页。然而元代以后,元、明、清三代均定都北京,政府的钱粮收入严重依靠东南省份,形成纵贯南北、依靠黄河济运的漕运。漕运成为维持清帝国的经济命脉,这加大了黄河治理的复杂性和困难性。治理黄河不再只是疏通之事。常常是一面要保持黄河一定的高水位以便蓄河济运,一面又要修水闸和过滤沙泥以防止黄河倒灌,造成黄、淮二水一起涌入运河,从而导致淤垫河床,冲决堤坝,泛滥成灾。

胡佛认为,“中国河吏是有能力的,尤其精湛于保持河道不断被维修”,⑤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但那只是一种灾后防御的消极治河措施,无法根除黄河流速过快造成的分流过快、黄河淤堵、悬河运行等问题。因此,胡佛向李鸿章提出,黄河水利系统需要进行为期一年的调研,做出详尽的水利工程研究。应通过缩短河道的长度来提升梯度,这样就能够冲刷底部,缓解堤坝上的压力,根本解决治河问题。⑥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5.但是,由于不久之后爆发了义和团运动,又受到八国联军的侵略,清政府内外交困,穷于应付列强,再也无力根治黄河水患,胡佛的建议也就被束之高阁。

二、吏治腐败——治河不力的根源

胡佛认为,清王朝已经衰败,吏治腐败,官员贪污项目拨款,影响了黄河的治理。官吏贪污是治河无力的根源之一。⑦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

历代王朝的崩溃常常发轫于其内在衰败,官吏腐败是中国封建社会痼疾。在清代前期,腐败还并不十分严重,雍正、乾隆时期治理黄河的过程中,还很注意约束官吏,反对贪污。但是到了清代中晚期,黄河大规模水灾不断,农垦经济税收减少,漕运经常受阻,官吏俸禄缩水,这些使得治理黄河水患过程中官吏贪污现象日益严重。

乾隆以前,“河工的正常支出大约数十万两”,①岑仲勉:《黄河变迁通史》,第641页。“抢修费用共计76.6万余两”,②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志总编辑室:《黄河河政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3页。从中可看出其支出不大。但是随着黄河频繁泛滥、改道,治河经费节节升高,“嘉庆年间仅南海已从定额为50万两增至140万两,仅乾隆末至嘉庆八、九年,嘉庆十年用至460余万两,其余最多的320万余两”。③岑仲勉:《黄河变迁通史》,第641页。乾隆五十六年至嘉庆十年,除南海大工等使用约380万两外,其他河工的经费约达2700万两。道光年间还在继续增加。清政府虽有反对贪污的制度,但由于监管不严,大量的经费投入被官吏贪污。

据记载,“清政府为控制河工贪污浮冒,制定过一些罚赔制度。规定凡所修河工不坚,一旦从此决口,所用银两,只准报销六成,其余四成由政府以下文武汛员赔偿”。④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志总编辑室:《黄河河政志》,第278页。这种制度看似严格,但实际上河官们在修工时,却将赔罚之款预先冒领,进而助长了贪污之风。加之治河经费巨大,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官吏舞弊。“乾隆四十三年仪封决堤,历时两载,费帑五百余万两……这个数目恐怕半数是中饱在贪吏的私囊的。”⑤岑仲勉:《黄河变迁通史》,第656页。嘉庆十五年发布的上谕称:“今年以来,南河工程所费帑金不下数千万两,而满工倒灌,岁有其事,偶值风雨,即不能防守平稳,且每有一处满工,随请帑金大办,其岁抢修银仍不能少减,无日不言治河,究之毫无功效。”⑥《清仁宗实录》卷二三五,青岛出版社2008年版,第515页。

治河官员通过贪污很快致富,并迅速扩大了自己的势力,增大了他们在官场的话语权,提高了他们与朝廷抗争的能力。但是由于贪污,治河官员的形象恶劣,名誉扫地,致使民不信官,民怨丛生,直接危及清政府的统治。因此,清政府曾采取各种措施制止贪污行为。

首先,采取措施打击贪官污吏。当清廷鼎盛时,清政府不断查办贪官污吏。“乾隆四十年至乾隆六十年查处贪官二十余人”,⑦《清高宗实录》卷一四八四,青岛出版社2008年版,第490页。杀一儆百。

其次,增加“养廉银”,以期官吏由于收入增加而不再贪污。因清代官吏俸禄太低,操守不好的官吏往往假公济私,进行贪污。漳州知府周镐曾说:“金州县廉俸多者千两,少者五六百两,以至宴请幕友尚虑不敷,加以养父母蓄妻子,仆役之工饩……。”⑧周镐:《上制军条陈利弊书》,《皇朝经世文编》,学苑出版社1991年版,第394-396页。嘉庆在《致变之源说》中,把官吏因俸禄低而贪污的情况总结为“官困必取之于民”。

然而清政府用“养廉银”来减少腐败的做法收效甚微。随着国库的日渐空虚,在面对屡屡发生的黄河水灾时,不但治河经费没有着落,而且“养廉银”也从雍正三年 (1725)的28 900万两减少到乾隆十二年 (1747)的12 000两。由于“养廉银”的无法兑现、逐渐失效,官吏贪污更为猖獗。

胡佛认为,“除了官吏贪污,玩忽职守是工作形势糟糕的根源”,⑨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7.是治河无力的另一重要原因。

清代的治河技术比明代更为考究、周密,治河技术有挑水坝、木龙、石堤、抛碎石或抛砖、放淤、谷坊、种柳、水报和水志、捕獾等十多种,治河方略有三路出海、复故道、让地、移上源流向南海等,治理黄河本应该有很大效果。但在治河过程中,官吏之间相互推脱、扯皮、推卸责任、不能同心治河,使清政府治理黄河收效不大。更为严重的是,各地督抚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影响了黄河的整体治理。例如,山东巡抚丁宝桢1871年治理黄河时,周边各地区总督进行旁观,不予合作,使他面临孤军治河的困境。由于官场中存在这种敷衍了事、玩忽职守的恶习,清政府根本不可能取得治理黄河的成效。这样,黄河泛滥的情况就日益严重,由间断性水患发展成为“无岁不决,无岁不数决”的局面。从1855年决口到1884年山东黄河两岸堤防修整完成,30年间几乎年年黄水泛滥、不能中止,最终清廷逐渐丧失了对黄河水灾的控制能力。

三、治河不力将导致清王朝的覆灭

胡佛认为,清政府治河不力,造成人口贫困、人口饥馑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可能导致清王朝的覆灭。①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乾隆、嘉庆时期全国出现人口增长高峰,1775年人口为26 558万人,1850年增加到4.27亿人。②张岩:《对清前中期人口发展的再认识》,《江汉论坛》,1999年第1期。当时的社会是以农为本的小农经济,人们靠天吃饭。每当黄河泛滥、耕地毁坏时,可耕地在一段时间迅速减少,更多的原始森林被开垦,治河让步于人口生存的刚性需求。黄河沿岸生态圈破坏加剧,治理黄河裹足不前,又会导致更多、更复杂的自然灾害,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以1855年为例,黄河大水灾对灾区人口、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仅山东一省,就有1821个村受灾,受灾六分以上的重灾区难民超过700万人。“1855年黄河改道至清末的57年间,因黄河决溢累计有966县 (次)成灾,平均每年有18个县受灾”。③周魁一:《历史的发现与研究—— 〈再续行水金鉴〉整编后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03年第2期。在水灾中,死伤者众多,灾民流离失所,苦不堪言。对于当时山东等人口密集的重灾区,清廷救灾无力,逼良为匪、匪徒猖獗、“民众恨兵过于匪徒”④卓海波:《僧格林沁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民族大学2006年,第20页。的社会现象逐渐成为危及清廷统治的不稳定因素。清廷面对黄河大水灾“河水汹涌,源源不绝,前涨未消,续涨骤至,村落被冲,瞬成泽国,极目所至浩淼无涯”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再续行水金鉴》卷九二,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92页。的软弱无措,预示着其必失民心的厄运。

重灾区山东洪水过后土地颗粒无收,各业停滞。“山东产盐之冠的利津盐场原有滩池480副,灾后仅有60副幸存”。⑥徐子尚:《临清县续志》(民国二十四),铅印本,第5页。大运河山东段河道堵塞,山东因此丧失漕运能力,过往的几千条满载粮食、货物的漕船不再光顾,致使山东从商贸繁荣地、贡粮大省成为救济对象。“清政府指令山东政府截漕运5万担,截京饷银16万两,并拨银4万两救济灾害地区”。⑦孙孝恩:《光绪传》,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6页。此后,山东运道浅阻,日甚一日,至二十七年河运遂停。郑州黄河决口后导致正河断流,河去沙停,山东运河淤积更宽,阻碍南下空漕船。

1901年,清廷迫于这种形势,只好宣布停漕令。这造成沿河许多繁华商业城镇如朱仙镇、周家口、开封的衰败,引起地区经济结构的重新布局,并进而加剧清廷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此次黄河大水灾后,山东经济中心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使得山东沿海地区城市成为20世纪初期近代工业发源地之一,成为联结内地与海外市场的枢纽,吸引列强的窥视,成为瓜分对象,从而激起更多的民愤,掀起国内反清的狂潮。

嘉庆前、中期,曾不留余力地治河,使得水灾的不利后果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嘉庆八年(1803),黄河豫省封丘衡家楼处突然决口,水势凶猛,“开始时过水三十丈,数日间塌宽至五百余丈”。⑧《清仁宗实录》卷一二一,第616页。面对如此险情,嘉庆皇帝指示山东巡抚铁保亲自前去查勘运道,要求直隶总督颜检查明灾情,要求东河总督嵇承志筹备工料,统筹调配一切力量,及时修补决口。⑨陈连营:《帝国黄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6页。在嘉庆皇帝的亲自督促下,出奇制胜地战胜了这次黄河水灾。因此,礼亲王昭梿把这次应对黄河泛滥取得的成绩,归之于嘉庆的“虔诚风神”。[10]昭梿:《啸亭杂录》卷一,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8页。

但是,随着国力的减弱,嘉庆末年清廷治河开始疲软,黄河泛滥也随之日趋严重。到1855年,对黄河的治理已经松懈。咸丰皇帝关注更多的是王朝的存亡。1855年黄河改道之初,咸丰以为“豫、鲁交接还未刷出河身,下游受害较少”。①岑仲勉:《黄河变迁史》,第618页。他认为黄河水灾只是一个小问题,不足为虑,因而做出全力镇压农民起义的决策,错失补堤的最佳时机。

随后,咸丰考虑到“现值军务未平,饷糈不继,一时断难兴筑”,②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再续行水金鉴·黄河卷 (全7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7页。治理黄河只派官吏因势利导,治理经费不到位,治理方法敷衍了事,“所有兰阳漫口,即可暂行缓堵”。咸丰不重视治理黄河,而是更多地从政治上考虑对黄河的需求。官吏们也纷纷效仿,出于政治目的,不仅不治理黄河,反而人为地破坏黄河堤坝。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僧格林沁和李鸿章都曾采用决黄河堤坝以拦截起义军的策略。这些人为因素加剧了黄河水患所造成的灾难。

1870年长江发生大水灾,其影响扩大到黄河流域。胡佛对此非常关注,认为这对清王朝是致命的打击。③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尽管这次水灾实际发生在长江,但是1855年黄河水灾的贻害与此次长江水灾产生共振效应,两大河流大水灾的影响相互叠加,出现水灾丛生、救灾困难重重、救灾中顾此失彼的多重矛盾,打破了以往北灾南济的救灾平衡。晚清四川、湖北、湖南等纳税粮大省受灾严重,四川受灾县达70余个,受淹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④杨玉荣:《长江1870年洪水》,《中国水利》,1992年第4期。全国上下无粮可供、救灾形势窘迫。

四川在明末经历过长期战乱,到清代却是一个太平之地,形成移民聚集、地多人少的地区。康熙曾规定“有力招民者,授以署职之衔”,⑤四川百科全书编纂委员会:《四川通志》卷首续,四川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页。以此鼓励官吏积极召集民众到此开垦耕地。但是物极必反,四川优惠的耕地政策和肥沃的土地吸引了过多的人口,使得雍正年间人口饱和,到乾隆中叶,出现了人多地少的局面,地方官不得不急呼要采取限制流民入川的政策。人多地少,后来一直成为引发当地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1870年长江大水灾之后,大量良田被淹,数以万计的人口死亡,大量灾民面临生活困难,这使清政府尚未从1855年黄河大水灾的阵痛中获得喘息,却又面临更大的水灾困境,无力救灾。清政府救灾无力,加上此后的恶性循环,对灾害后稍有恢复的四川又加重捐税,民心尽失,最终使看似偶然发生在四川的保路运动成为推翻清政府的必然事件。胡佛因此断言:“中国人坚信黄河大改道,预示着王朝覆灭。”⑥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

四、结语

胡佛奉李鸿章之命,于1900年对黄河水患及其治理进行考察。胡佛在考察后指出,水患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它将导致旧政权的覆灭和新政权的产生,只有新政权才有能力治理水患。

他还认识到需要保护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灾、大暴雨、涝害、河流断流等如果不断发生,会导致一个王朝瓦解,还会导致人类社会的各种灾难。这种灾难的痛苦不仅仅在于社会动荡、人口流失、一贫如洗,更可能是一种灭顶之灾。他认为腐败的清政府根本无力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出现“一个新王朝”时,中国方有可能“出现一个强势的政府,在河堤上重新种植柳树并推行下去”。胡佛认为,王朝的覆灭与黄河水患的发生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他赞同流传甚广的中国民间预言:水患的存在,将导致清王朝的覆灭。⑦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1874-1920),p.46.

胡佛考察黄河水患后,向李鸿章要求进一步对治理黄河问题进行研究,表示他将用一年时间提出详细的治理方案。但是由于1900年义和团运动的爆发,清政府不得不全力应对八国联军的侵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加上李鸿章的病故,清政府治理黄河的努力中断,胡佛对黄河治理的进一步研究也因而中断,清政府也就很快走向灭亡。胡佛对黄河水利工程的考察以及对黄河水患与清政府覆灭关系的论断,向我们展示了清朝这一段尘封的历史,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黄河的治理,远远不只是一个水灾问题,它涉及黄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关乎国家生存、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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