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路养护管理对我国的借鉴

2014-04-10 14:27
山西建筑 2014年2期
关键词:承包人管理机构路网

杨 振 龙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西安 710055;2.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75)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应大规模公路的建设,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进一步增加。2013年年初,我国公路网总里程已达到424万km,其中:高速公路为9.6万km,二级及以上公路为50.2万km。随着公路总里程的加长,公路养护需求与日俱增,养护管理的压力日益增大。

20世纪90年代左右,国外发达国家公路的大规模建设已经结束,重心逐渐转移到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系统和维护改造已有公路设施阶段。现今,国外发达国家已建立起系统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本文以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为例,对养护管理情况作简要介绍,可为我国公路的养护管理提供借鉴。

2 国外公路养护管理情况简介

2.1 美国

美国的公路养护分为交通维护和专项养护两类,其中交通维护与我国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和应急处置相似,专项养护主要包含大中修养护和特殊的专项养护工程等。

专项养护工程,一般委托给社会化的专业养护公司承担,公路管理机构以业主的身份负责与养护公司进行工程的合同谈判,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及组织工程验收。交通维护有如下两种组织形式:1)州公路管理机构直接负责,目前美国大部分州都是这种模式。2)由州公路管理机构将工程承包给专业的养护公司,目前大部分州已经开始了此种模式。该模式的优点:州交通厅的养护管理机构人员减少,管养费用降低,并且承包期内路况可以得到较好的保障。

2.2 加拿大

20世纪80年代末,加拿大各省市交通部门进行改革,将养护工作全部推向市场,大量裁减人员编制,只留下很少的行政管理人员,至90年代初成功完成了机构改革。

加拿大的养护承包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政府对公路进行宏观管理,承包商在基础设施的相关维护上需要承担更全面的责任,所以承包商需要做出长远并且比较全面的考虑。这种养护管理的方式存在缺点:养护承包的总价比较难确定,需要完善科学的公路和桥梁评价体系辅助决策,以及长期的经验积累,否则易产生很大的风险,造成招投标失败。

2.3 瑞典

瑞典国家公路局于1992年进行改革,把养护从管理中分离,公路局一分为二为业主和承包人。业主的责任是公路的宏观管理,承包人为商业化公司。改革分四步进行:第一,无竞争阶段;第二,设备租赁阶段;第三,部分招投标阶段;第四,全面招投标阶段。目前瑞典的公路养护已经实现全面的市场运作,养护费用较改革前降低了10%~15%。

瑞典公路的养护包含常规养护、阶段性养护和紧急性养护三种。常规养护和阶段性养护进行招投标,由地区公路局组织,根据投标人的文件和报价来决定项目的中标单位。常规养护的合同期一般是5年,采用(3+2)年或(4+1)年,即先与承包人签3年或4年的养护合同,继而根据承包人的业绩及情况变化,最终决定是否进行合同的续签还是对承包人进行更换。

2.4 英国

英国公路养护管理模式灵活多样,有以下几种典型合同模式:

1)养护代理合同和养护承包合同。在区域内选择一个养护代理和一个承包商。养护代理代表业主进行养护管理,养护承包商对养护工程进行实施,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2)养护代理承包合同。该合同是目前英国公路养护管理中最常用的合同形式。合同范围包括路网管理、日常性和周期性养护、设计与施工活动。承包商在承包期间内对其作业活动从开始到结束负责到底,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可至7年。

3)设计+施工+投资+运营(养护管理)合同。目前英国有部分路段采用此种合同方式。该合同的特点是承包商负责公路的设计、承建、投资和运营,包括公路的日常养护、后期的改善工程,合同期为30年。

2.5 日本

日本的公路养护主要为日常养护和定期养护两类,其中日常养护有政府成立专业的机构进行负责,也有外包专业公司负责的情况;定期养护则全采用市场化的外包形式。

高速公路养护由日本的道路公团负责,其养护维修工作包括日常养护和定期养护,如道路清扫、小修保养、大中修、改扩建、预防性养护、应急抢险等,都委托给专业的养护公司实施。普通国道的养护主要由国土交通省公路局设的分局以及地方政府分工进行承担。都道府县道路建设公司承担本辖区内除高速公路外的所有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

3 国外公路养护管理的经验借鉴

1)公路管理机构的定位和职能。各国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定位都是侧重于路网管理、养护投资、质量监督、制定行业规则并监督落实等管理工作。具体的生产工作一般都委托专业公司实施。总体来看,我国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的职能逐步向此转变是未来趋势。

2)关于日常公路养护管理的借鉴。各国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方式不尽相同,总结起来有三种形式:政府负责、委托养护公司实施、政府负责及委托养护公司实施两种方式并存。结合我国情况,对于日常性质的养护作业及公路应急处置等,现阶段还是视各地情况采取政府负责及委托养护公司实施两种方式并存更为可行。

3)关于综合路网养护承包的借鉴。综合路网养护承包对于我国这样路网跨度长,地区发展差异大,难以使用一种模式进行统一管理的国家有较强适用性。灵活的合同约定模式有利于管理者和承包商根据地区差异、路网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约定和管理。清晰的政府管理职责、简洁的管理关系,使政府投入到监测路况水平、考核养护结果、优化养护投资、管理承包商等公路养护核心和源头环节,有效提高我国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4)关于合同管理的借鉴。国外养护合同管理形式较为多样,有结合日常养护等日常性、长期性工作特点的长期合同管理形式,有结合公路养护各个关联环节综合打包的综合合同形式。下一步在我国公路养护合同管理中可以作一些借鉴及尝试。

4 结语

1)建议充分考虑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的差异,结合东中西部区域发展情况,根据各类养护作业的不同特点,采取“分类推、渐进推”的方式推进公路养护管理。2)建议采取综合路网多年合同管理形式,将相关联的各类养护作业整合到一个多年合同中,可提高我国公路的养护管理效率,促进作业环节的连续,以实现公路的寿命周期内养护的最大化效益。

[1]李 萍.国外公路养护与管理现状简介[J].吉林交通科技,2011(2):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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