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治理医院“药品回扣”支个招

2014-04-15 14:35王继仿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4年1期
关键词:交费药师医疗机构

王继仿

给治理医院“药品回扣”支个招

王继仿①

“药品回扣”是医疗机构近20年来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它使医德滑坡、导致药品滥用、浪费药品资源、增加医药费用、影响疾病治疗、加剧医患矛盾,危害极大。近期媒体曝光的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和葛兰素史克事件,充分表明“药品回扣”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1 治理医院药品回扣必须自上而下加大力度

治理“药品回扣”有四个层次,一是医院内部治理,二是卫生行政部门治理,三是工商公检法机关治理,四是顶层制度设计治理。医院内部靠绩效考核、医德考评、处方点评、经济处罚等手段治理“药品回扣”就像生病的人给自己扎针——怕疼扎不深、治不好!工商公检法机关2006年开展全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惩处了一批院长、药剂科主任和临床医师,只取得了一些短期震慑效果。新医改取消“以药补医”体制是顶层制度设计治理,但是从多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试点医院来看,政府财政投入尚不能完全到位,“药品回扣”依然存在,多年来卫生行政部门一直在力求加大对医院“药品回扣”的治理力度,但是收效甚微。

2 加大对收受“药品回扣”医生的处罚力度

《执业医师法》第37条第十款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生群体,多是高学历、高智商、自尊心强、爱面子,他们对医师执照珍惜远胜于“药品回扣”的诱惑,加大对违规医师“取消处方权”和“吊销医师职业证书”的处罚力度,建立医师队伍能进能出的机制,在医生违规医疗行为构成犯罪之前就进行干预,对医生个人、家庭乃至终生都有益处,不仅不会影响医师队伍的稳定,对纯洁医师队伍、提高医疗水平、遏制违规医疗行为无疑是一剂良方。

3 尽快出台《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 加强药师对医生不合理用药的监督

“药品回扣”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医生的临床处方监管失控。据2013中国临床药学学术年会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年内即将出台《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明确药师工作职责,规范药师审核处方的程序。多年来,疾病治疗模式一直是“以医生为中心”,医生医学基础知识强于药师,对疾病诊断和药物治疗的实践经验多于药师,导致药师、医生在疾病治疗中地位不平等,医生主导了疾病的诊断和用药治疗,患者无限依赖和信任,药师只是处于辅助地位,有时候药师哪怕是正确、合理的用药建议也有可能被医生拒绝,所以药师处方审核职责只是形同虚设。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推广,药师划价几乎被电脑取代,而传统与划价职责一起行使的处方审核也名存实无,当病人处方到药师手中时,已完成交费手续,患者只等取药,这时候药师审核处方如对用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提出异议,请求退回医生修改、患者需重取处方、排队交费、再排队取药,医生不愿意、患者怨气更大,影响医生和药师关系不说,严重的还会导致医患矛盾。

即将出台的《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处方必须经药师审核签名后,方可履行交费手续,如果药师审核处方不到位、不认真,处方用药出现差错或导致医患纠纷等不良后果的,药师和医生承担同样责任,甚至可以取消药师的处方调剂资格等,这从程序上保证了药师处方审核权的实体运行,它使药师的权责一致,对医生合理用药无疑是一种重要的事前监督,这种监督程序合理、简便易行、科学高效,同时倒逼药师必须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提高审方水平,制衡医生滥用药、不合理用药,遏制“药品回扣”,减轻患者负担。

·本文编校 何松明·

2013-06-19)

①响水县人民医院 响水县 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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