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哈尔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若干思考

2014-04-16 22:55由红蕾
剧作家 2014年5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文物建设

由红蕾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做好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是我市文博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新形势下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则是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展现城市风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文物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灵魂,是先人留下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不但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而且对建设文化强市,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根本性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市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指导下,我市文博工作者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文保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部分基层干部认为文物保护只是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都认为与自己无关,缺乏文物保护的意识与基本知识。

2.文物保护经费短缺。由于资金缺乏,许多面临损毁的文物得不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文物的征集工作无法大面积开展;博物馆硬件设施不完善,不完全具备文物展出的功能,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常态性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

3.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矛盾突出。在城乡重大工程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审批前须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而这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使文物被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三、我市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途径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1.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不能单纯地依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与法制观念。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也可以将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资源图文并茂地编辑成册,免费向群众发放,使广大群众了解我市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和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同时还可以编辑制作专题宣传片,对外投放、宣传,以吸引境内外客商前来投资。

2.积极争取文保经费,加大文保投入。文物部门应多渠道争取经费,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文物保护规划,每年从财政经费中,预算安排一定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保护单位或珍贵文物逐步得到抢救性维修和保护。

3.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方面的关系。文物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大中型建设工地提前介入,进行调查勘探工作,没有经过文物部门签字许可的工地,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应严格把关,不允许施工作业,以确保文物免遭破坏。

4.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作为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不仅要有考古方面的专业人才,更要有从事文物修复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手段,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真正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

作为文博工作者,我们应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站在提高我市文化软实力的高度,遵循文物工作的特殊规律,认真做好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让祖先的珍贵遗存在我们手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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